自由作文

时间:2021-05-07 14:59:57 自由 我要投稿

自由作文汇总8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自由作文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自由作文汇总8篇

自由作文 篇1

  “叮铃铃”一声声熟悉的闹钟声再次在耳边响起,匆忙地穿好衣服,拎起书包,冲出了家门。坐上出租车,“又是新华书店吧!”司机说。“一次报这么多学习班,不累吗?”“没事儿,早就习惯了。“我漫不经心地说到,但是心里五味杂陈。

  好不容易爬到了新华书店的顶层,气还没喘匀,便听到学习班的校长催我去上课。一推门,”哟,终于来了,快点儿把英语第6单元的习题做完”。接过习题,我倍感无奈,却对老师的命令无能为力。学习班的题要比学校发的练习册难度大的多,特别是英语,为了技能训练,增加了几乎2倍多的完形填空与阅读。忍受着心中的烦躁,只好静下心来做题目,时间就这样飞快地溜走了,我终于搞定了习题,接着便是语法训练与背记英文缩写和全称。在这儿,英语也有着许多公式要背,还有更加频繁的考试与测验。终于等到了放学,我拖着沉重的书包下楼,准备着在午饭过后攻克作文这一关。

  周六伴随着作业远去了,而我迎来的是更大的挑战——作文班。一样的匆忙一样的无奈。再次爬上新华书店,再次坐到那个熟悉的教室。作文班的刘老师,开始了他的长篇大论,而我则飞快地写着笔记。终于讲完了。“好,为了检测一下你们是否认真,就把30面的《稻子》和第七章的《不一样的爱》《偷来的神秘岛》做完。”一翻开,奇长的题目便映入眼帘,习惯性的拿起笔,迅速地投入题海。好不容易,用了一个小时把题目做完,本以为能休息休息。“做完了的同学把练习翻到第10面;背诵里面的好词好句,背不完要留学。”一看那长长的段落,我心中烦躁便再次升起,算了,继续加油吧!终于到了12点,我如离开铁笼的鸟儿,飞出了教室。

  到了一点半,我再次奔出了家门,又回到了那座大楼中,这次是数学班。我飞快的爬上楼梯,再次推开那扇门,准备好了开始与数学难题作斗争。果不其然,“都到齐了吧!现在翻到实际问题与一元一次方程这一章开始做。”翻开那本习题,看到如一张卷子那么多的题目时,我难免有些崩溃。可是,那又能怎样,只好再次握笔,再次埋头奋笔疾书。

  考试分数永远是家长眼中最重要的东西,他们总是不顾孩子的压力有多大,孩子到底有多累,这让我十分烦恼。家长应该改掉旧观念,注重素质教育,这样我们才能彻底解放,我多么想对家长呼唤一声:给我一点自由吧!

自由作文 篇2

  人的焦虑,往往会外化为对事物的感受。十年前的某段时间,我想去人们趋之若鹜的大城市,在这座现代都市,我应聘成功。是夜,走在城市新区,这里有丛林般的高楼,星空被建筑物切割得支离破碎。我一抬头,忽然眼前的景象让我感到某种不适。

  一轮巨大的月亮,被卡在两栋高楼之间,不能动弹。我替月亮感到了不自由,自己也随之心生逃离的想法——还是回到自己住惯的小城安逸。回来一比较,果然是小城安逸。

  几年前的某个夏天,去郊外草地观察虫子,我又发现虫子们大致都向城市相反的方向撤离……我根据虫子奔跑的方向,去水草丰美的湖边买了一幢房子居住。果然,有了惊喜的收获,听到了久违的蛙鸣和虫叫,闻到了花草的芬芳和泥土的气息,看见了天鹅绒般蔚蓝的天空。尤其是每个夜晚都让我感到小清新——星空辽阔深邃,月亮来去自由。

  对栖息地的选择,有人从自由的角度考量,有人则从当前有毒食品和大气污染的巨大阴影之下,逃脱出来。20xx年开始,美国的摄影家卢卡斯就曾在美国东部的田纳西州拍摄和采访过一群回归自然的人们,这群人因为对城市环境的不信任,而重新选择在荒野中建造居所,在附近的小溪中采集水源、狩猎、种植。

  令人惊奇的是,这群人仍然使用手机、笔记本电脑和无线网络,没有彻底隔离自己与主流社会的联系。他们并不想完全拒绝现代世界,而是选择了一种局部远离的生活形态。这是无奈,还是趋利避害呢?我想,任何契约的达成,无不包含妥协。

  现代生活没有孤岛,没有人是孤岛,也没有人能够退守孤岛,乡村与城市、独处与群居、宁静与喧嚣,都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笛福的小说《鲁滨逊漂流记》,无疑有着一厢情愿的文学色彩,小说中,鲁滨逊被命运抛到了一个孤岛,虽然心无旁骛,毕竟也是直到第四个年头,才吃上了自己种植的大麦—— 孤独地生存,并不轻松。然而,被海风摇曳的棕榈树,无人的海岸线,玫瑰色的天边,又无时不在启示人们生活的另一种美好可能。

  现实中,月亮不自由,世界也永远处于未建成状态。然而,对于生活的向心力,我们可以达成一定程度的妥协,但绝不一味顺从。

自由作文 篇3

  太阳光斜射在波浪起伏的海面上,所有的景色变成了画家手中最丰富的调色板。唯有那枯黄色的自由,被无边无际的天蓝色冲刷。

  三个人成为了船长的“客人”,被限制在船里,却并不感到失落。各种珍稀海洋生物每时每刻映入眼帘,每天吃着船长提供的饭菜,船里生活的局限太多了。太阳的光线强有力的穿过水层,驱散他们心里的愤怒,用短暂美好的景色夺去回陆地的自由。他们跟在船长的身后,听着船长的指示,并不反抗,并不愤怒。那些渴望自由的他们呢?自由舍不得他们,用胶粘的泥地拖住他们;自由舍不得他们,让他们沉浸在疲惫中……

  他们愉快地交谈,他们享受着美味,他们亲自用子弹射向那些自由的野生动物。他们控制着自然的植物,甚至拴住了通向束缚的彼岸的小艇。也许,他们变了:做着好奇的分类,不厌其烦地研究海洋生物,贪婪地打猎。分类自由,把它局限在类别,研究自由,却不曾发现自由的伤痕;烹调自由,竟尝不出一分自由的苦涩。船一直向前走,可你们却离陆地越来越远……

  光线的色彩渐渐变得单调起来,依然能看见自由的阳光,只是很微弱,不再那么刺眼,成了淡红色的晚霞……

自由作文 篇4

  题记:我穿着素衣,翱翔于这天地之间,河水是我的伴侣;大地是我的亲人;星星,月亮是我的照明灯;那天空,是我将要去的地方。

  和煦的阳光每天都在照耀。这是多少天了?李云喃喃自语,眼前面容憔悴,神情恍惚的人是自己吗?这双成天经由冷水洗涤,发白臃肿的手是自己的吗?他缓缓用手抚摸了自己的脸,粗糙厚硬的脸是在什么时候形成的呢?家,他心头苦涩,有多久没有想到这个字了,他看了看身边和自己一样忙碌和迷茫的人们,是他找到了自己的生活方式,走向了自由,还是社会已压迫他不得不这样看上去自由的生活?

  一年前,12月31日,他还记得这天。

  “啊…嚏”,一个喷嚏让李云从睡梦中醒来,他往被子里缩了缩。伸手拿起了枕边的闹钟,“嗯,九点了,可以去上学了。”李云不紧不慢地收拾自己,楼下,张嫂已然将伙食准备好,见他下楼,转身走进厨房,熟练地将饭菜热好,摆在李云面前。喉咙有些酸涩,明明是上好的佳肴,此刻,他却提不起任何食欲。挥挥手对张嫂摆了摆道“我不吃了,上学晚了。”说完,门已‘砰’地关上。可他没有看见,张嫂细布皱纹的眼睛舒展开来,有些泛红。只听见细微的声音:“少爷,他按时上学了,真的按时了。”

  穿梭于人群之中,任旁人从他身边擦肩而过,李云贪心地呼吸着天地间的每一缕空气,像拥抱了全世界。只有在此刻,他才感觉自己活着,真真实实的存在,而不是别人支配下的玩偶。生活给予了他出众的家庭,母亲,第一次把他带到这个世界的人,有一家自己的公司;父亲,从小他未见过几次,一直对人冷若冰霜的男人是重要的政府官员。人人都羡慕他有如此的家庭,但是,他却很少见到他们,是张嫂将他一手带大,这样的家庭,父母如此优秀,他们的孩子怎么会平庸?是吗,一抹冷笑爬上了李云的嘴角。平庸吗?确实平庸。父亲母亲,两个虽然在他生命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的人,从来都没有问问他过得好吗,他几乎没有过过生日的时候。小的时候,他们没少在他身上下过苦功,有多少大师级人物进出过他的家门,每个人都对他的父母摇摇头,失望的离开。他曾偷偷在门外听他们讲话,父亲已经放弃,母亲一味的认为是他没有用心,多少年了,母亲从未放弃。他记得,那个叫做父亲的男人用冷箭似的眼神盯了他许久,再没有管过他。家,一个陌生的字眼,课本上描绘的温馨美满,是真的吗?

  李云仔仔细细的审视了自己一番,确实一无所长。他自嘲的想,如果没有完美的家世,自己一定是万千世界里一粒不起眼的尘埃。他一步步走向校园,投入眼帘的高大建筑物是自已的校园,清幽的环境,华丽的设施,整洁华贵而不失大方,唯独少的就是些许的人情味吧。如果论师资和条件,瑞希中学无疑是最好的,也确实竞争最激烈的。进入这里的要么品学兼优,或者家世强大。他知道其实自己根本无法上这所中学,是母亲帮助新添了一批红木的课桌和许多新型乐器才让他在这个特殊学院有着自己的一席之地。班门,还在敞开,是欢迎自己吗?当然不是应该是为了他母亲吧。李云从所有人面前走过,大家都没有看他。穿着工装的漂亮女老师复杂地看了一眼李云,说实话,李运是个让人很头疼的孩子从不听任何老师的话,性格捉摸不定,经常聚众打架,抽烟,喝酒,很多家长联名告到学校来,都被他雷厉风行的母亲打发。平常这个孩子安安静静的,很是无害,作业也从不拖欠。平常她批评他时,表现也很平静,不吵不闹,也不会解释,可就是从未更改。李运悠闲地走到最后一排,走了下去。张奇凑过来对他说:“云哥,今天早到了十分钟。”李云没有看他,托着下巴看向窗外,熟悉的景致让他觉得眼前一新,杨树梧桐披上了厚厚的白色围巾,树下有几个顽皮的孩子,小路上零散着各式脚印,也不知是谁留下来的。张奇见李云不再说话,自顾自地说:”云哥,今天二班有一个臭小子要挑战你,你去不去?”李云突然转过头来,眼光带着少许的兴奋。李云其实并不擅长打架,刚来这时,也被打趴下很多次,但是打架却让他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快感,那是真正感觉自己有血有肉的新鲜感,他喜欢这样的感觉。可是在别人眼里,他打起架来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疯子,眼神中凶光毕露,不见到血不会停止,因为这件事,母亲没有少管过他,却总是以失败告终。

  那天也是雪花飘落,鲜红的血和洁白的雪混合在一起,煞是美丽。当他带着黑紫的`眼圈和浑身淤青的伤口回家时,他看见了母亲,平时总会苛责他,今天没有理他。当李云站的双腿酸疼,准备上楼时,女人叹息道:“你究竟想要什么?”李云瞬间呆滞起来,这句话如同一根银针把他狠狠得定在那里。是呀,他想要什么呢,是不受拘束的自由还是父母陪伴的温暖,他不知道。这一刻,对于这个十几岁的少年来说,他是迷惘的,他第一次开始开始思考自己活着的意义。多少年来,他如行尸走肉般的生活,他的人生早已被规划,所以,他气走了老师,染上了喝酒,抽烟的恶习,这些不都是他对规划人生的抗拒吗?李云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从抽屉夹层中拿出一些钱,这是他平时攒下的,又从手边拿起了床头的双肩包,戴上了一顶黑色的鸭舌帽。之后,又在桌子上留下了一张纸条,上面只有寥寥几个字:“妈,我想找回自己。”看起来这一切都是那么顺利,他早都计划好了,连去往地方的火车票都买好了。今天,无论他是否打架,母亲会不会在家,他都会走的,这是他早都准备好的事。李云轻巧地走下了楼梯,他回头看了一眼沙发上熟睡的女人,何时这个神采奕奕的女人也带上了疲容,发间也突显了白丝呢?他悄悄打开了房门,母亲似乎被惊醒问:“你去哪?”李云的心猛地跳了几下,还是平静地说:“我去同学家补课”。黑暗中他看不见母亲脸上的表情,只听见母亲嗯了一声,他关上了门。转过身来,他第一次认真地看了一眼他的家如城堡一般美丽,路灯稀稀拉拉地投射在这座城堡之间,他忽然觉得家没有那么冷了。狠了狠心,李云拉低了鸭舌帽,消失在茫茫黑夜之中。

  12月31日,一年后的今天也是12月31日。纷纷扬扬的雪花飘零在路人的肩上,落在李云的手心里。也许因长时间被冷水泡过,似乎也并不冰冷,只有些微凉。那天从家离开后,他一个人坐着火车来到了这个小镇,本想玩几天就回去,放在身上的钱包却被人偷走了,幸好他随身拿了几张随身装着,可这也支付不了他回家的路费。没有办法,李云只好住在一家最廉价的旅馆,和几个同样背井离乡的汉子居住在一起。一开始,他忍受不了这些劳苦人民身上的汗臭味和电钻般鼾声,可他也明白,现在自己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养尊处优,有人照顾的大少爷了,自己选择的路,咬着牙也要坚持下去。几天后,他也渐渐熟悉了和他们一样变得有些乡土气味。在镇上虽然小,他没有才干,也生活不下去,只有一家饭店老板见他可怜,愿意让他洗洗盘子,上菜做个服务生。生活的偏差让李云明白他不可能在做衣食无忧的大梦了。工作的第一天就让他体会到了生活的艰辛,冷水洗刷着他白嫩的双手,动作一定要快,精确,不然无法供应顾客庞大的伙食量。上菜时只能抓着盘子边而且要端平,脸上要有适时的微笑,如果有一样做不好,就会导致店里的损失。一开始,李云没有刷干净盘子上菜时,一个没端平,溅了旁人一身,老板连连道歉才让顾客骂骂咧咧地走了。一个星期之后,李云才处理好这些琐碎的事,在所有人都不看好的情况下留了下来。闲暇时,他也会端起一本书看看,听听别人讲些外面的故事。一年过去,家人已经忘了这个惹事生非的小子了吧,谁会想起他呢?他不知道,事实上他所谓的自由也在母亲的掌管之下。他离开家的当天,母亲就发现了他的不寻常,不动声色的看着他从家里出来,安排人到了这个小镇,让他有了一个不算宽裕却能填饱肚子的工作。是母亲一点一点的看着他从小时候的任性,不服管教长成了现在处变不惊,成熟稳重的少年,她很欣慰儿子的转变,她相信一切都会好的。

  第二年除夕夜过完,李云选择了回家。一年多的时间,他想他明白了什么是自由,什么又是生活,他不会再向以前一样鲁莽不知所措地抗拒生活。自由,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在拥有,只是我们没有发现罢了。

自由作文 篇5

  同学们,你们认为人生中什么最可贵,是友谊,是时间,是生命,是亲情,还是自由······我认为是自由最可贵。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顾,两者皆可抛。”提起这首百多年来在全世界广为传诵的诗篇,也让我们知道了人生中最可贵的东西。如果当生命失去了自由,过着囚徒一般的日子,这样的生命究竟还有什么意义呢?

  有一天我在书上看到了一篇文章,当一只美洲画眉发现她的孩子被关进了笼子里,就一定要喂小画眉足以致死的梅子,她似乎坚信,孩子死了总比活着做囚徒好。这篇文章忽然唤起了我以往的记忆。

  曾前,我捉到过一只小鸟,别提有多可爱了,我还专门去给它买了一个大笼子,把它养在里面,天天喂它好吃好喝的,可是它却一天一天的瘦了下来,它看向窗外的天空的时间一次比一次长,每次都扑打着翅膀,想要飞出去。我有一次去拿米喂它,触到它小小的眼神,竟然带着一丝的忧伤,曾那次起,它不管什么时候,滴水不进,滴米不沾,次日再去看,小鸟已经饿死了。

  原来这些小小的生物对自由的理解这么深刻。再大一点,我开始阅读古今中外的名著,美国前总统林肯从今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小妇人引发了一场南北战争。”她就是斯托夫人,引发战争的巨作就是她写的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史上著名的南北战争,是一场为自由而战;《汤姆叔叔的小屋》描写的是不同性格的黑奴,也描写了黑奴主的丑恶嘴脸,我觉得汤姆既可悲又可怜。面对着奴隶主,汤姆和伊利莎完全不同,伊莉莎敢与命运反抗为自己找一条活路,而汤姆只是一味的逆来顺受,听从奴隶主摆布,难逃死亡的命运。汤姆安于现状从不去想将来,尽管这样再心地善良又怎么样,在这种吃人的社会中,要去和命运抗争,要有深谋远虑。汤姆他最终也没能得到自由。

  这让我不禁又想到了“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顾,两者皆可抛。”

自由作文 篇6

  我喜欢这样的感觉。当厌倦这庸脂俗粉的世界后,背着木吉他独自来到无边的大草原,风轻轻地吹着,脚下不知名的野花漫卷了整个山坡,红的、黄的、蓝的、紫的……开的那般热烈,那般肆无忌惮。这时坐在野花堆中,弹着吉他,唱着只属于自己心底的那首歌,唱累了,就躺在花丛中,湛蓝的天空中几朵如棉花糖一般卷卷的白云,随风声轻轻走入梦乡,尽情享受。

  我喜欢这样的感觉。当为生活中的忙碌烦的焦头烂额时,来到大海边,看着浪花汹涌的拍打着碣石,这时对着太阳怒吼,把所有的烦恼都统统抛给大海,吼到撕心裂肺才肯罢休,这时就如江湖侠士喝下烈酒一般痛饮,那酣畅淋漓的感觉无法言喻。吼完后,我还是那个不失微笑的女孩。

  我喜欢这样的感觉。喧闹的世界使我疲惫不堪时,在突如其来的暴风雨中,浑身都淋个透,让这轰轰烈烈的大雨打在双眼上,用心享受暴风雨带来的那畅快无比的感觉,如勇士在战场上扫杀敌人,血溅沙场,那般畅爽。当暴风雨停后,绚烂彩虹出现时,我心底的彩虹也重新架起。

  我喜欢这样的感觉。讨厌了这吃饭、睡觉,一天又一天所谓的生活时,骑着单车来到这蜿蜒没有尽头的小路,此时红色的枫叶铺满了这条小路,还不时地有枫叶打着旋儿落下来,那样精妙别致的美,无与伦比。轻轻地骑着单车压过这红色的叶子时,发出一种美妙绝伦的天籁,尽情享受这一刻的宁静。那美,妙不可言。

  我喜欢这样的感觉。当讨厌这所有的一切时,早晨来到人们晨练的河边,拼命地往河里丢石头,直到丢完身边的石头时,才感觉到把我讨厌的一切都丢给了河水。即使人们用千奇百怪的眼光打量我,我都毫无所谓,对河水招手说个拜拜,那个不失微笑的我又去迎接今朝的太阳。

  当攀爬的脚步累了时,是时候给自己的心放个假,让阳光透过心灵的窗户,让心灵好好晒晒太阳!

自由作文 篇7

  看!那只小鸟正在唱歌呢!好像是在为自由而歌唱而欢呼!看!那多花儿正在舞动呢!好像是在为自由而跳舞呢!看!那落叶正在飞舞呢!好像是在歌唱自由!

  你说蒲公英为什么在成熟是就飞走了呢?它舍得它的妈妈吗?它是不是太狠心了,因为它离开了它生它养它的母亲啊!妈妈说:"笑吧,你应该笑,因为你自由了!你快乐了!大家都快乐了!我的负担也少了,而你也有了属于你的天堂!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啊!但在宴席结束是,我们都是笑着的,是一桌完美的宴席!我们应该歌唱自由,孩子!"

  人的一生也不过短短几十年,不是应该从一开始就自由吗?为什么我会活得那么孤单呢?我善于伪装,人前一个开郎无忧的好孩子,至少不犯什么大错,但人后却又是那么孤单,我有很多心事,只有我一个人担着,没人了解能了解!我站在黑夜里看着明月,它是那样的美丽但却掩盖不了它的孤单,它和我一样吧!但我却没有它那般羞花闭月的容貌,在我看来我是永远的孤单的!我依旧埋在学习当中,我没有目标,但我知道我是为了他们,为了完成他们不能完成的事去学,我不快乐,但我还年幼所以一直努力在做着!

  十几年,我有了自己的思想了,但我身边却没什么朋友,看到同学们下课后的那亲热劲,我就想:"我会永远的孤独吗?难到就这么失败吗?我也想和他们一样快乐啊!但我知道我背后的负担,所以我不多想。"

  我的人生这样的生活我依旧冷冷地过着,直到有一天妈妈告诉我:"你长大了,孩子!你应该用你的思想去决定你的一生,你应该快乐,这也是我们希望的啊!"我哭了,我为妈妈的理解而哭了,为梦想而哭了,为得到了自由而哭了。

  我把所有的负担都放下了,我将所有的东西都看成了零,因为零代表着什么也没有,因为什么也没有所以没有责任,所以自由!不须要的伪装,所以不孤独,所以自由!让自己保持完善的意识,好好认识自我,让自己在快乐自由的空间飞舞吧!为自由自我喝彩吧!

  自由应当喝彩,应该歌颂,我歌唱你—————自由!

自由作文 篇8

  离开虎穴后的黑黑用了一年的时间才走出了母虎的领地。

  走出领地后不久,黑黑就发现了一只凶猛的大猎狗。这只猎狗冲黑黑凶猛地叫了起来,好像在说:终于看到了猎物,这下可以向主人邀功了。黑黑听了心想:你可小看我了,还不知道谁是谁的猎物呢。

  于是,黑黑就向它扑了过去,大猎狗假装逃跑,然后踩在了一块大石头上来了个漂亮的大转身,扑向了黑黑。大猎狗这招很厉害,是它练了好久才学会的,而且它用这招已经扑倒过九只狼了。

  黑黑本能的感到了危险,于是它以地面为中心转了个圈,再向另一个方向跑了几步,接着快速地转过身来。猎狗大吃一惊后落到了地上。还没有等猎狗站稳,黑黑就咬住了它的脖子,把它给咬死了。但在之前,黑黑还是被大猎狗撕下了一块皮,这还是它第一次受这么重的伤呢。

  这时黑黑闻到了四周浓浓的火药味散了出来,还发出了轰隆的一声响。他第一次知道了人类的厉害。

  逃出去后,黑黑运气真好,居然让它碰到了一只受伤迷路的小羊羔。只见它两眼放光,迫不及待地就扑了上去,三两下就把小羊羔干掉了,美美地吃了一次羊肉大餐。吃饱的黑黑摸摸嘴叫了几声,好像在说;这羊肉真是太美味了。

  就这样,吃饱的黑黑继续漫无目的的向前走去。就这样走到了一群狼的领地,还发现了一只老豹子生活在群狼的领地上,黑黑觉得它真是太厉害了。于是决定把这只老豹子当作自己的狩猎师傅,并偷偷的向它学起了狩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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