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我作文

时间:2021-02-24 11:39:48 [第一单元]这就是我 我要投稿

这就是我作文合集10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这就是我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这就是我作文合集10篇

这就是我作文1

  一副沉沉的眼镜,一张文静的面孔,那就是我。从小由于妈妈严格的管理,我很听话,凡是见过面的长辈无不夸我是一个听话、懂事的孩子。在不知不觉中,我被一种模式固定住了,使我无法挣脱。每当我想随心所欲地做一些在长辈看来是越轨的事时,便觉得像有无数双眼睛注视着我,于是乎马上恢复了好孩子的面孔。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一天天成长起来。我的体内时时涌起一股股的活力,好像要冲破我的身体窜出来。渐渐的,我开始有些管不住自己。放学以后在街上骑车兜风的队伍里悄悄出现了我的身影,操场上横冲直撞的足球队中也时不时闪出了我的面孔。我不知不觉地扮演着两种角色:在学校里我很活跃,嬉笑怒骂无所顾忌,十六岁的男孩嘛,这无可非议;在家里,我很听话,办事总是小心翼翼,听话的懂事的孩子嘛,这也很正常。有时,连我自己都很惊讶,我怎么变得这么快?我简直是个天才的演员。为此,我甚至曾经打算去考电影学院,将来说不准弄成个小明星当当。

  十六岁将离我而去,我的脸上悄悄的出现了一片“青春美丽小豆包”,声音突然粗了不少。可我的两面角色却始终没变。两时、两地都没有什么人强迫我干这干那,而我却真有些身不由己。两副面孔,一个沉稳,一个活泼,我都喜欢。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去妈妈的单位吃午饭,和妈妈碰上了张阿姨,“瞧这娘儿俩,多好,我说你有这么好的儿子该知足了,多稳重。现在这么沉稳的男孩子不多喽!看我们家那个……”妈妈喜笑颜开,忙着应付,我却连大气也不敢出,按照标准的姿势站在妈妈的身后,脸上挂着一丝应有的微笑。“妈,我回学校复习去了。”我转过身,用适中的步子走出楼门,背后又传来一阵赞叹。路上碰到了几位同学,我们一起走着。我们时而高谈阔论,海吹神侃,时而被某君的妙语连珠逗得无所顾忌地哈哈大笑,我身上仿佛放下千斤重担,一片轻松。我换上另一张面孔,引来路人一双双带着些许不安和叹息的眼光:“现在的学生呀,真是……”而我们毫不顾忌这些,依旧开怀大笑,胡吹说笑。“王东!”一个带着怒意而熟悉的声音冲入耳中。“糟了,怎么碰上了?”我的心格登一下,“妈。”我边说边缓缓转过身。“准挨训。”我心里想,默默地跟在妈的后边。果不出所料,一进门,乌云密布,雷电交加。“你怎么可以这样走在大街上呢,一点规矩都没有,这么肆无忌惮,旁人怎么看你,你知道吗?……”这时,我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妈,我可以随心所欲地干点事了,我长大了!”我用异常平静的语调说道。妈妈一愣,似乎原先想好的“训导”都噎在了喉咙里,她转过身,走回了卧室。“你是长大了,我都快忘了。唉!”这一生重重的叹息震撼了我的心。我错了?不:妈妈错了?没有。谁错了呢?我一片茫然。

  从此,我再也不演两面人了。在家,我显出文静本色,但不死板;在外,我多一份活力,但不疯狂。两个“我”,我都喜欢,但我不要刻意地装扮,我要一个真实的我展视在人们面前。也许几年后,我再看这件事会觉得可笑,可我忘不了它。我喜欢十六岁──那个两面的我。我不会忘记,那一夜,我没有睡好,第一次失眠了……

这就是我作文2

  1、名字里的我

  我叫王思雨。这个名字是我爸爸给我起的。我出生在冬季,可偏偏要起“王思雨”这个名字。奇怪吧?后来我听爸爸说,妈妈生我的那天刚好下着雪。但是妈妈喜欢雨,所以我的名字就是“思雨”,也就是“思念雨天”的意思。

  在家里,我可是受不得别人欺负的,可霸道了!哥哥若是欺负我,那他可就要做好“打仗”的准备了。不然,我对他是一阵乱咬,疼得他“痛不欲生”。因为我很厉害,没人敢欺负我,所以有人把我的名字乱了顺序,叫我“思雨王”。每次爷爷都叫我“思雨王”,我还乐呵呵地答应着:“来了来了!‘思雨王’来了!”每次都惹得大家呵呵大笑。

  因为我妈妈姓程,所以每次到了姥姥家,我都要重复一遍——“不要叫我‘王思雨’了,我要改名叫‘程思雨’!以后每次在奶奶家我就叫‘王思雨’,而到了姥姥家我就要改叫‘程思雨’!”我的话总会让大家哈哈大笑,姥姥还边笑边说:“都听到没有?小雨改姓‘程’了。”

  以前我觉得我的名字雌雄莫辨,所以也想过改名。改成什么呢?就改叫“王思雪”吧,正好我出生那天也下着雪。可是有一天在上小学的时候,老师要收《致家长的一封信》。我偶然间看见了我同桌金航他妈妈的签名:王思雪。哎呀,这可就尴尬了。万一我改了名,金航要认我做他妈妈可怎么办?不行不行,绝对不行!看来我的改名计划也只好到这里结束了。

  2、清晨中的我

  我喜欢清晨。有一次放暑假的时候,我早上起得过早了,才4点多。于是我晃了晃还在熟睡的妈妈,说:“妈,我下楼待会儿,呼吸呼吸新鲜空气。”“好,你去吧。”得到妈妈的应允后,我换好衣服到了楼下。此时天已经亮了,楼下那些起到早的老爷爷老奶奶都陆陆续续去早市了。我们小区里不知道谁家养了鸟儿,一大早就在那里叽叽喳喳地叫。悦耳的歌声让我耳目一新,瞬间让我的目光投向了那里。喜欢清晨,也可能就是我喜欢天蓝色的原因吧。毕竟“天蓝色”是属于清晨的颜色啊。于是有一次在和同学们玩的时候,我们都给自己起了食物的名字,而我的名字就是“蓝莓”——天蓝色的“蓝”。

  3、喜欢花的我

  其实,我不喜欢牡丹、月季等这些花中的富贵者,我喜欢的是栀子花。它清新、淡雅,白色的小花一开就是几朵。它们没有牡丹那样的艳丽,它们也没有月季那样优美的身姿。它们什么话都不说,静静地开放,又静静地凋零。它们看似没多漂亮,可它们在用自己最大的努力来使自己开花。

  4、喜欢雨的我

  我喜欢雨天。可能是受了我名字的影响吧,我对下雨情有独钟。也可能是因为一首歌的名字——《阳光总在风雨后》。也有可能是因为雨后有彩虹。别说,有一次雨后,我还真在天边看到了彩虹。而且,雨后的空气会变得清新。就像昨夜刚下过一场雨,今早走在一条泥土铺成的小径,空气中还加杂着些许泥土的芳香。

  这就是我,因为名字而让我苦恼一番的我;这就是我,喜欢清晨的新鲜空气和喜欢天蓝色的我;这就是我,对栀子花情有独钟的我;这就是我,喜欢下雨天的我。

这就是我作文3

  我叫程睿,我的名字是爸爸取的,这就是我男。虽然班上有3个人都叫rui,但我的睿却与众不同,我是睿智的睿。爸爸说过,我的名字既要叫来顺口,也要有自己的特色。

  我的姓氏程是一个非常古老的姓氏,至今有700万人与我共姓,生生不息在我们这块古老的土地上。早在秦代,书法家程邈就将当时颇繁的小篆改造成了隶书,为中华文化作出了不朽的贡献。郭沫若用“秦始皇改革文字的更大功绩,是在采用了隶书”来评价其重要性。在很久以前的宋朝,就出了程颐、程颢两位伟大的哲学家。他们所建立的二程洛学影响了整整一代人,至今还影响深远。除了在文化上对中华文化的贡献外,程姓对中国历史也有自己的贡献。早在宋朝之前的唐朝,也不乏程咬金这样能骑善射的武将,他帮助李世民在玄武门之变中成功击败李建成和李元吉,为李世民的登基作出了不朽的贡献。

  我的四位祖先,三位能文,一位能武。而我也不乏优点,历史就是我的特长之一。伟大的哲学家培根说过:“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我读过许嘉璐主编的《中华史画卷》,读过阿诺德汤因比的《历史研究》,还读过斯塔夫里阿诺斯的《全球通史》。我认为历史可以渊博我的知识,增长我的见解,提高我的修养。我知道:凡事应以史为鉴,以人为镜。

  文学是一门优秀的艺术,我对文学兴趣甚浓,特别是对莫泊桑的中短篇小说,契可夫的短篇小说和卡夫卡的中长篇小说。莫泊桑的小说清新明丽,爱憎分明。他用情节的穿插、对人物的外貌和心理的细腻刻画来反映他那个时代人们的高尚、自私与贪婪。卡夫卡的小说色调幽暗、凝重。他写出了现代人的诸多困惑、苦闷、荒诞和痛苦。他作品里的人物塑造栩栩如生,但手法近似荒诞,他成功地运用这种荒诞的手法从一种极端的角度刻画出了现代社会人们忧郁、无意义的心态。我喜欢对各种文学作品进行评析,也许并不深刻,但却丰富了我的思想,提高了我的文学修养,也让我更爱文学。

  喜爱文学的人,自然也爱哲学。哲学作为人文科学的皇冠,旨在探寻人生的意义。哲学一般可分三部分:欧洲哲学、中国哲学、印度哲学。而欧洲哲学又分四个时期:古希腊哲学、中世纪哲学、近代哲学、现代哲学。在众多的哲学分支体系中,我最喜爱德国哲学。德国哲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康德、费希特、黑格尔、洪堡、尼采,而其中的康德被称为思想界的巨人、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他的三大批判——《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判断力批判》对后世学者有着深远的影响。洪堡的《论国家的作用》,黑格尔的《小逻辑》、《美学》、《法哲学原理》对后世也有重大影响。

  虽然我非常喜欢读书,但我也爱运动。人们常说:生命在于运动,身体是学习的资本。我喜欢打篮球、看篮球、欣赏篮球。篮球是手和脑的运动,篮球也可以是一门艺术。

  每个人的童年都是单纯而又幼稚的;也是简单而又快乐的,它也许波谰不惊,但却是人生的起点;也是人生美好的回忆,无尽的宝藏。我会在知识的海洋中丰富、完善我的童年。

这就是我作文4

  我13岁,一个高个子的女生,短发,齐刘海,陌生人面前我言语不多,爱听别人的谈论,吸取很多有益东西。他人看来我是内向的,其实是我的本性还没暴露……

  我叫xxx,刚刚从小学生蜕变为一个初中生,我的名字在我看来很随意,没有特别的含义,给我取名字的奶奶也说:这么叫很好听。引起我极大的不满,我也曾经仔细研究我名字的含义。

  比如:是希望我能像黑夜中那亮晶晶的星星,在无际的黑暗带来一丝光点,悬挂在高空,高高在上,让人们仰望它的美丽,沉浸在无限的遐想中……现实总是那么残酷,我知道真相后,宛若晴天霹雳般,当头一击,别人给自己的孩子取名字都包含了期许,而我的名字可以再随意一点么?我已经在置疑他们当初给我起名字的态度了。

  我的家庭成员除了我那个随意的奶奶,还有慈祥的爷爷、外公、外婆和对我关爱有加的爸爸、妈妈,他们对我的好还是不容置疑的。

  我表面看上去内向,不怎么爱说话,个子高高的,未满13岁身高现在已经达到了170厘米左右,不知情的人知道我的年岁后都会惊叹一句:“这孩子太肯长了(我们那的方言,意思是身体长得很快)。”

  我对干什么事情都好像毫无兴趣一样,提不起精神,连自己也这么认为。别人说我不开朗,话都不说,跟我打个招呼也只是答应一声。可能是我和不熟悉的人不太有话题,因为不熟造成了我们关系的疏远,被一些同学称之为所谓的“高冷”,我的外表就像为这个词而生的一样,但是你认为我心灵深处是个内向的人,你就错了。

  嘿嘿,你这么认为那是你不够了解我,我嘛,和知根知底的人在一起,如同另一个人,爱插话,往往那句话会把在场的人都逗乐了,都是在我不经意的时候说的。在活跃,充满朝气的集体里我也是一份子,受外界的影响,人的性格也是会变的。

  和同学互相了解后,他们说我变了,变得幽默,爱笑,融入他们其中,这像是一个过渡阶段。我本性其实很多话,但是我怕受伤害,怕因为说错了什么和同学发生口角分歧,所以我在不了解对方情况的时候习惯保持沉默,我认为少说话其实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

  我爱好练钢笔字,为这种字体钢筋有力的笔法感到着迷,没有报什么辅导班,一直都是自己描着字帖练习,也不知道到了什么地步,写得好不好,这是我的爱好,我一直坚持着,“只要功夫深,铁杵也能磨成针。”

  这句话我记忆深刻,即使过程充满艰辛,但总有一天铁杵也能磨成针,展示它的锋利,耀眼的光芒。和我一起齐头并进的几个朋友曾经一起努力过,但是他们在途中放弃了,有些枯燥无味的写字过程让他们感到了厌倦,就我一个人坚持下来了。

  写了有十几本字帖,但是我认为还不够,太少了,做到入木三分还要练,我主要是写,没有太多技巧,熟能生巧也就写得好了。在我肯定自己前我不怎么张扬,可能在未来的一天,我会一鸣惊人!

  这就是我,一个表里不一的初中生,内向而又本性活泼,不出众但默默坚持着,你会接触到一个同别人不一样的我。

这就是我作文5

  走到镜子面前,我突然会想到一个人:大大的眼睛、长长的鼻子、小小的耳朵......他身高160cm,性格开朗,偶尔还会有张飞脾气。发生在他身上的事还真不少,我来讲讲吧。

  他很喜欢写作,上了小学后,他成了“作文狂”,他一年级几乎天天写日记,从他幼稚的心灵里不知能挖出多少想象力和灵感来,从那时起就开始阅读和积累。“厚积就能薄发”,好家伙,他攒了五年,终于,从短短的几十字写到现在的几千字,我对他刮目相看。现在他经常写“三国”,还自称雷神,出了一套《雷神品三国》。他不是单调的.写读后感,而是把三国的故事都变了身,让诸葛亮网上借东风,帮周瑜学炒股等等。他的灵感很快,时不时就结合古今写一篇精彩的想象文章震惊一下大家。他的作文故事吸引了大量的人来看,真是“古今融合,故事更丰富。”他被一位老师评为“点子小精灵、灵感小超人”。的确这样,今年他在全国十一届创新作文大赛中仔细思考,把点子充分发挥出来,从生活和阅读中找到灵感、发现灵感、挖掘灵感,再用它那无比灵活的脑子认真构思、打草稿,以生动有趣的作文成功晋级全国总决赛,全国只有200人晋级总决赛,200人啊!他不但自己写文章,还经常教给那些写作困难的孩子写作,让那些写作困难的孩子不害怕作文;有时还和许多人联合起来写一个作文接龙;时不时写一篇出彩的文章被编辑看中,刊登杂志,还赢得了稿费。因此,许多同学都很佩服他。

  别看他写作厉害,他还很会调皮捣蛋呢!

  他是调皮、玩心不退的。尽管开学了,但他还没收心,一到周末,就回到家,屁股一坐,就玩起了《魔兽》。他的家长很急,见他不学习害怕他跟不上课,但他还振振有词,并且更加疯狂地玩电脑,让他的家长无言以对。

  至于他调皮嘛,无法比喻。有一次,他和朋友去公园玩,看见一个人在钓鱼,桶里已经有十几条大小不一的鱼了,别人都对钓鱼人啧啧称赞,他却灵机一动,趁那人不注意,把鱼全放了。那些围观的人见状,立刻拉下脸来,知道没好戏看了,也不想多管闲事,于是批评了他几句,就都走了。那钓鱼人一看没人了,感觉形势不大对,再扭头看看,发现桶里就几滴水了,再看看他,心里立马就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顿时怒目圆睁,嘴里仿佛吐出三味真火,眼珠已红如火色。他才知道犯下“滔天大罪”,顿时带着朋友逃之夭夭。那可怜的钓鱼人啊!只好垂头丧气地继续钓鱼。唉,这熊孩子,不知道那钓鱼人钓这些鱼用了2小时,可他还不认错,跑了一段竟转回头来对着那钓鱼人哈哈大笑,感觉十分开心,我也没办法,只好随便他啦,真拿这熊孩子没办法!

  他是谁呢?就是我!我的故事还真不少,先说这些,以后再跟你们聊。对了,新学期开始了,在新学期里,我要有计划性地学习,扬长避短,争取做一个好少年!

这就是我作文6

  我叫xxx,今年13岁,上初一,大约1。73米的高个,一头乌黑的长发,经常扎着个高高的马尾。我不算是胖,大眼睛,双眼皮,只可惜我在大大的眼睛上安上了一扇黑框“窗户”。

  因为我个高,所以有时候妈妈带我出去,一遇到妈妈的朋友了,她(他)都会问我“多大了?”“高几了?”“16还17呀?”等问题,我只要一回答“上初一。”或“13岁。”妈妈的朋友就会说“上初一这么高?我以为都高中了呢!”或是说“13就这高个?”弄的我怪不好意思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性格,没有人可以代替,我的性格很“给力”,是一种让人琢磨不透的性格。我一直都说我是假小子,但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到底算不算。你别看我一天天大大咧咧的,看似很坚强的样子,跟每个人都闹得很欢,但我的内心很脆弱,所以我一直在以假小子的性格伪装自己。

  我的爱好跟小子差不多。我喜欢运动,像篮球、跑步、足球、羽毛球等很多运动我都很喜欢;我还喜欢绘画,听音乐,烹饪等;我也喜欢乐器,如:钢琴,吉他,架子鼓等,但我现在还只会吉他,其实我最喜欢钢琴,可当初妈妈让我学乐器时,考虑到钢琴和架子鼓的学费以及器材都太贵,吉他还勉强可以,我就选择了吉他。最后也因为经济原因,我学了20天就不能学了,只能自己在家练。

  每个人都既有优点又有缺点,我的缺点有很多,如:做事马虎,记忆力太差等。先说我做事马虎的缺点吧。我以前每次考试,都是在马虎上丢了分。我记得在六年级期末,教育局抽考时,把我抽去了。考数学时,我很快就答完了卷,开始仔细的检查。我从头开始一个题一个题的检查,结果是一个都没错,但当检查到应用题时,时间到了,我不得不交上了卷子。后来跟同学对答案时,才知道有一个应用题的答案是得600千米,结果让我写成了2400千米,我回想我哪步做错了,才知道,我做题时,一直想着那题到最后不要乘4,可我却一分心乘上了4,结果答案就成了2400千米。如果我那题要没写错,我就得满分了,可是世上没有“如果”。

  我也有优点,我的优点是自理能力很强。从小我爸爸妈妈就很忙,没时间管我。大约一年级时,家离学校很远,但我一直都是自己上学。记得有一次,爸爸突然来接我,旁边就有人对爸爸说:“这是你孩子呀!以前一直看她自己走。”从四年级起,爸爸妈妈变得更忙了,每天都是我自己回到家,写完作业后,煮点方便面,或吃点剩菜剩饭,就上床睡觉,等爸爸妈妈回来时,我早已睡得很熟了。五年级以后,我跟爸爸妈妈做事,吃饭都赶不到一起了,每次都是我自己吃饭,有时没饭自己做点饭吃,有时候为了跟爸爸妈妈一起吃一顿饭,都要等到每晚11:30左右。每次放假都是我最开心的时候,因为可以等爸爸妈妈一起吃饭,有时等爸爸妈妈等得睡着了,也就没吃饭。每天我吃饭是最多两顿饭,最少就是不吃。后来我和爸爸妈妈一样,成了“夜猫子”,放假时最少也要到凌晨2,3点才睡,上学时,也要到11点左右睡。我从小作业都是自己做,学习都是自己学,从来没让妈妈操过心。所以我的自理能力很强。

  这就是我,一个真实的我,一个平凡的我,一个没有任何虚构的我。

这就是我作文7

  不管这世界有多小,终究是有属于我们自己的“舞台”,让我们展现自己的才华,我也有属于自己的舞台,并抓住了这个机会。

  “绘画葵扇……”我望着宣传单一边看一边读。读着读着,就将一只手放在下巴下,另一只手拖着,心想:“看来这个比赛是我的‘舞台’,可不能和这机会擦肩而过。”

  领取葵扇回来后,我将桌子清理干净,摆上各种丙烯颜料。我拿着葵扇上下打量着,不时看看资料,自言自语道:“葵扇凸起部分,颜色应该比较难上。天空的渐变色由各色柔和晕开,得把握颜料的多少……”研究一番后,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在快速的呼出,伸出手拿起了画笔。“普蓝加黑,调最深的一层颜色”一边调色一边嘀咕着。将最顶层颜色小心翼翼的刷完后,开始条第二层的颜色了。“啊!调色盘”我弯腰下去捡调色盘时,不小心用画笔刷到超出第二层的范围。“刷到了下面,颜色太深了,不知道能不能被其他颜料覆盖。”我心灰意冷的说。我拿起扇子,凝望着那错误的颜色,突然发现刷下来的颜色与上面对比,有渐变色。“这微妙的渐变看起来很自然很舒服,正是要做到这样的效果。”我激动地说,对于我来说这一发现就像救命稻草一样。于是我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把画笔沾满同种颜料,由深刷到浅。我提心吊胆地尝试了那个大胆的想法,结果真的与预想的一样。那一刻,欣喜若狂,不由得感谢这个失误,然我探索到这样一个匪夷所思的方法。

  做事永远都不可能一帆风顺,时间流逝,第二个“拦路虎”来了。刷完一边的渐变色后,又刷另一边的渐变色时,不经意的抬头,望向了另一边,发现两边的渐变色完全不对称。我放下了手中的笔,对比着资料与葵扇的渐变色,叹了口气,发呆到:重新调色,用回旧方法?使两边对称?但是这样会使两边色差大,并且很有可能有渐变变为了色块……思考了一番后,仍找不出让人满意的解决方案。放下手中的工作,舒活舒活胫骨。“今天的晚霞格外的美丽呢!”我望着引人入胜的风景微笑地说。欣赏欣赏着,恍然发现霞云是由另一边的一点点到慢慢晕红了这边的半片天。“霞云的分布正是解决这蓝天渐变不对称的问题。一边差不多全蓝有下面一丁点的霞云由少到多晕染另一边的蓝天……”我若有所思地说道。就这样一个偶然的发现,成了我葵扇绘画的新“资料”。

  事情一般都是一波三折的。资料中的晚霞紫是具有无穷的神秘浪漫气息,可现实调出来的紫却显得格外沉重,给人一种死气沉沉,压抑的感觉。于是我开始了疯狂调紫色的模式,调满一个调色盘又换另一个,直到调到第三个调色盘时,才调出了那梦幻,让我满意的紫色。

  用坚持作为通三折的“通信证”后,我终于完成了葵扇绘画,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每一个比赛,都是我们展现自己的舞台,所以在面对时,不要退缩,不要害怕,要勇敢挑战,要谨记“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世上没有后悔药”。但抓住了机会却不去为之努力,一样会被“淘汰”,所以想展现自己也必须付出相应的汗水,努力与坚持,才够资格去拥有和享受这个“舞台”。

  我抓住了机会,也付出了汗水与坚持,有努力就有收获――拥有这个舞台。这就是我的舞台。

这就是我作文8

  窗外斜斜的雨丝编织着一个个忧愁的梦。屋里的灯光有些昏暗,抚摸着光滑的书面,一页页墨迹在手中略过,勾起沉思的弧度。我遥想着,在遥远的英国北部,也是在这样的雨天,同样有一个平凡的少女伏在案前奋笔疾书,将她的笔尖饱蘸忧愤与悲苦,在世俗的枷锁中,在哲学的国度里塑造了一个不朽的形象:简·爱。

  简·爱对装扮是简约的,心中的简·爱似乎永远是一袭黑色长裙,整齐的长发一丝不苟的束于耳后,瘦小的她沉默的坐在角落。与光华大殿里那些身穿绫罗绸缎,拥有娇俏面孔的太太小姐们相比,她成为她们口中的小丑,在如今这个追求时尚的时代在某些打扮“时髦”的人眼里,这种装束如此不可理喻。对他们来说好像不弄个发型,上个彩妆就出不了门。却忽视了自然才是最美的,难道穿金戴银就是美?难道顶着一头“火焰”招摇过市就是美?父母给的清爽面孔为什么非要涂上胭脂水粉,像是带了一张面具而遮盖了最真实的自己呢?腹有诗书气自华,真正的美是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朦胧中,简·爱的褐色眸子闪着从容的光辉,她说:“素面朝天的人才是离美最近的人”。于是我承诺,我要做一个简单自然的人。

  简·爱对生活是不屈的。幼时面对舅母的厌恶,堂兄的毒打,仆人的偏见,小简·爱倔强的挺直了腰板,在寄宿学校,死亡的笼罩在她的周围,进入桑菲尔德原生活开出了 鲜花,却没想到满心期待的爱情是一场骗局。这其中的一件不幸发生在我的身上,我都会被压垮吧。但瘦小的简·爱吞下痛苦的泪水,又毅然走向自己的道路。人生总会面临很多抉择,既然是自己选择的道路,就要有走完的信念,因为没有人会替你走。累了时就想想简·爱,只有走到路的尽头,才知道哪儿有什么。偶尔的失意就让他如云朵般飘走吧。遇到困难坚强的站起来,用失败来淬炼心中的铁甲,不要抱怨,你坚定的脚印终会攻克困难。朦胧中简·爱的话语掷地有声,“向不幸低头的人是弱者。”于是我承诺,我要做一个坚强不屈的人。

  简·爱对爱情是自尊的。她对罗切斯特先生的感情是真挚的,是不染任何利益的。他更不允许自己所忠贞的爱情有任何污点,所以他在得知真相后义无反顾地离开了桑菲尔德。想想吧,如果她不离开,他依旧可以享受荣华富贵,可不是后来那样差点被冻死。但简·爱的自尊使她不向任何人低头,她说,在上帝面前,每个人的灵魂穿过坟墓,都在平等的交流。在生活中,有些人却丧失了自尊,卑躬屈膝,一副奴相,我们丢了什么独独不能丢了自尊。朦胧中我看见简·爱纤瘦却直挺的身影若隐若现,她说,“没有自尊的人是人格残缺的人。”于是我承诺,我要做一个自尊自爱的人。简·爱,一个矮小瘦弱的平凡女子在结果却收获了爱情与尊严。她如一株向日葵,执着的守着自己的信仰,她的灵魂包裹着一层温和却坚定的光芒。犹记得,在一个蒙蒙细雨的黄昏,我与简·爱相遇,相知,我决定,我也要在心中种一株向日葵。

  这,就是我的承诺。

这就是我作文9

  每一个人都有一个母亲,而我却有些特别,因为我一生中有两个母亲。一个是赋予我生命的母亲,一个是赋予我知识和灵魂上的母亲——郑老师。母亲虽和我有血缘关系,怎么也割不断的亲情。而郑老师和我,在名义上只是师生关系。但是,我和老师之间的关系是浓厚的,胜过亲情的知心友好,我心中,不管有什么难关,她总能帮我度过。

  在学习上,老师给了我很多的帮助。我总记得我刚上学的时候,我的成绩一直不是很好的,再加上害羞,所以每次抽问我问题,我也要支支吾吾答上个半天,作业也错误连天,自从她知道我学习上的问题,她就单独把我叫到办公室和我谈了很久的心。我记得她的每一句话,她告诉我,不要害羞,有问题就要大胆地说出来,不要总羞于口。遇到什么问题都可以来找她。从此,她每天在放学后给我补习,为我悉心解答我的疑惑,还每次在课堂上抽我回答问题。就这样,一次又一次,反反复复,我的成绩突飞猛进,竟然在全班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同学们都说我天资聪颖。

  其实,也只有我知道,这样令人羡慕的成绩,是用老师的休息时间换来的。老师,您的这份情!作为学生如何敢忘呢?

  还记得那次老师的生日,全给同学自发凑钱买了一个生日蛋糕,在老师生日时,班长下楼去办公室将老师骗上了楼,在老师敲门时,全班屏住呼吸,老师轻轻地推开门……

  只听见“丝……丝……”两个女同学分别站在教室两边,左手捧着花儿,右手握着彩带,喷到老师身上。随后,全班起立,那两个女同学纷纷把两束康乃馨双手捧到老师面前,大家一起祝老师生日快乐。教室的天花板上也挂满了祝福语,班长把隐藏已久的蛋糕提到了讲台上,打开包装盒,让老师给我们切蛋糕,同学一个接着一个地把自己的祝福、礼物送给老师,吃蛋糕之前,老师示意让我停下来。

  老师欣慰、惊讶的神情仍然挂在脸上,我记得老师曾说过:“孩子们,谢谢你们,坦白说,在我所教过的班级中,你们是最懂事的,也是唯一能记得老师的生日并为我庆生的学生,这是我十二年来最有意义的生日。谢谢,谢谢你们!”说完,老师深深地鞠了一躬。这一鞠躬,充满了谢意,也饱含深情。但偶然间,老师的眼睛闪过一丝亮光,我的眼睛湿润了。为了老师这些话,我哭了,一个从不会掉眼泪、坚强的女孩哭了,不只是我,全班都泣不成声,原本快快乐乐的教室变得格外安静。班长见状,强忍着即将夺眶而出的泪珠儿,起了一首英文歌,教室里立刻转悲为喜,大家又开始为老师庆生。老师和班长为我们切蛋糕,不知是哪个小鬼头提出的建议,大家都把吃剩的奶油互相涂抹,大家你追我赶,千里之外,都能听到教室里的欢声笑语……

  老师,也许没有你,就没有今天的我,我的成功是你给予我的,我很谢谢你。在你面前我永远都是你需要启蒙的学生。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插柳之恩,终生难忘!

这就是我作文10

  一副沉沉的眼镜(如果你没带你可以去掉),一张文静的面孔,那就是我。从小由于妈妈严格的管理,我很听话,凡是见过面的长辈无不夸我是一个听话、懂事的孩子。在不知不觉中,我被一种模式固定住了,使我无法挣脱。每当我想随心所欲地做一些在长辈看来是越轨的事时,便觉得像有无数双眼睛注视着我,于是乎马上恢复了好孩子的面孔。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一天天成长起来。我的体内时时涌起一股股的活力,好像要冲破我的身体窜出来。渐渐的,我开始有些管不住自己。放学以后在街上骑车兜风的队伍里悄悄出现了我的身影,操场上横冲直撞的足球队中也时不时闪出了我的面孔。我不知不觉地扮演着两种角色:在学校里我很活跃,嬉笑怒骂无所顾忌,十?岁的女孩嘛,这无可非议;在家里,我很听话,办事总是小心翼翼,听话的懂事的孩子嘛,这也很正常。有时,连我自己都很惊讶,我怎么变得这么快?我简直是个天才的演员。为此,我甚至曾经打算去考电影学院,将来说不准弄成个小明星当当。

  十六岁将离我而去,我的脸上悄悄的出现了一片“青春美丽小豆包”,声音突然粗了不少。可我的两面角色却始终没变。两时、两地都没有什么人强迫我干这干那,而我却真有些身不由己。两副面孔,一个沉稳,一个活泼,我都喜欢。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去妈妈的单位吃午饭,和妈妈碰上了张阿姨,“瞧这娘儿俩,多好,我说你有这么好的女儿该知足了,多稳重。现在这么沉稳的女孩子不多喽!看我们家那个小子啊。……”妈妈喜笑颜开,忙着应付,我却连大气也不敢出,按照标准的姿势站在妈妈的身后,脸上挂着一丝应有的微笑。“妈,我回学校复习去了。”我转过身,用适中的步子走出楼门,背后又传来一阵赞叹。

  路上碰到了几位同学,我们一起走着。我们时而高谈阔论,海吹神侃,时而被某君的妙语连珠逗得无所顾忌地哈哈大笑,我身上仿佛放下千斤重担,一片轻松。我换上另一张面孔,引来路人一双双带着些许不安和叹息的眼光:“现在的学生呀,真是的。”而我们毫不顾忌这些,依旧开怀大笑,胡吹说笑。“xx!”一个带着怒意而熟悉的声音冲入耳中。“糟了,怎么碰上了?”我的心格登一下,“妈。”

  我边说边缓缓转过身。“准挨训。”我心里想,默默地跟在妈的后边。果不出所料,一进门,乌云密布,雷电交加。“你怎么可以这样走在大街上呢,一点规矩都没有,这么肆无忌惮,旁人怎么看你,你知道吗?xx”这时,我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妈,我可以随心所欲地干点事了,我长大了!”我用异常平静的语调说道。妈妈一愣,似乎原先想好的“训导”都噎在了喉咙里,她转过身,走回了卧室。“你是长大了,我都快忘了。唉!”这一生重重的叹息震撼了我的心。我错了?不:妈妈错了?没有。谁错了呢?我一片茫然。从此,我再也不演两面人了。在家,我显出文静本色,但不死板;在外,我多一份活力,但不疯狂。两个“我”,我都喜欢,但我不要刻意地装扮,我要一个真实的我展视在人们面前。也许几年后,我再看这件事会觉得可笑,可我忘不了它。我喜欢十?岁——那个两面的我。我不会忘记,那一夜,我没有睡好,第一次失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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