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朋友的作文【热门】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写朋友的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写朋友的作文1
朋友是一盏灯,为你照亮了前方的路,却不求回报;朋友,就是在崎岖坎坷面前与你风雨同舟、互相鼓励,肩并肩地走出困境;朋友,更是互相传递正能量的源泉!
我的闺蜜李嘉梓,是我从小到大密不可分的朋友。李嘉梓长着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扎着一条干净利落的马尾小辫,一对浓浓的柳叶眉下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眼睛外还戴着一副文雅的粉框眼镜,小巧的鼻子下也少不了一张能说会道的樱桃小嘴。她身材苗条,个子高高的,颇有女汉子的风味。李嘉梓不仅学习成绩优异,品质高尚,为人大方善良,还能把古筝弹得出神入化。因此,我从她身上学到了许多。
都说娇气是女孩的天性,遇到一点小磕小碰就会大发牢骚。但在朋友李嘉梓身上,我懂得了什么是坚强。
在一次体育课上,老师让我们跑步时,“呼啦”一声,队伍开始稀里哗啦地向前跑着,在这种情况下,每位同学的步伐并不一致,你绊我一下,我推你一把是非常常见的,可这次的不幸,却栽在了李嘉梓身上。我跑着跑着,突然听到一阵刺耳的尖叫声,又看到围着许多人。我想:或许是哪位同学不小心摔倒了吧!由于好奇心驱使着我,我挤过人群,看看事情的究竟。突然,我的心“咯噔”一下,吃惊地叫到“这......这不是李嘉梓吗?”只见李嘉梓胳膊上青一块紫一块,有的地方还擦破了皮,她的手紧紧握着另一只手的手腕,咬牙强忍着。我凑近一看,呀!右手腕肿得像个小山包。老师知道后,先带着她把皮外伤消消炎,再检查了一下手腕,呦,伤得可不轻。还好这是最后一节课,放学后,程阿姨带着她赶紧去了医院。
第二天早上,却发现李嘉梓的手腕打了层厚厚的石膏,缠着许多层纱布,可她依然坚持上学、写作业、扫地等,从未抱怨过一声。
写朋友的作文2
印象中的一个人每当上英语培训班的时候,我总是会想起一个人:白得像雪花一样得脸蛋,圆圆胖胖的身子,一双小小的却明亮的眼睛,一笑起来眼睛都成了一条缝。她就是我的好朋友——汪维妍(化名),在学校里我们也是很好的一对儿。
她非常的热情。每当我一进教室,汪维妍赶紧把门打开,帮我把鞋套给我,我前脚刚刚走进教室,她也急急忙忙帮我把椅子挪开,还问我:“今天天气真好,我也心情好,你呢?”还没等我回答,她又问:“晚上,你和我去我家玩会?”老师清了清嗓子:“这个,你们下课再聊,OK?”她总是大声说“OK!”,但私底下小声说“NOOK!”她非常有孝心。一次,英语培训班下课了,我们一起回家,(她家住对面,顺路)因为天气冷,门口有一个卖烧饼的,妈妈便准备买两个,一人一个,汪维妍却拉着我妈妈的衣角说:“阿姨,没事,我不饿,回家还有一些好吃的。”再三央求下,妈妈只好买一个,正好也只剩一个拉,下一个要等好长时间。妈妈撕了一半,我吃热乎乎的烧饼,很疑惑:“汪维妍,你为什么把这个烧饼藏子衣服里面?”汪维妍苦笑了一下:“唉,没什么,我爸出差,我妈妈发烧,家里的饭菜我没炒好,又不新鲜,所以我想把这个给妈妈吃。”听到这儿,我深深的惭愧,再心里发誓一定要对妈妈好一点。她朗读是一流的。每次在课堂上的朗读,林老师总爱把难一点的留给她来读。她的声音有高有低,读长江就仿佛看到来那雄伟的景象,读森林就仿佛亲眼看到来森林里的一切……她一读,我们都安静来起来,陶醉在其中。
因为她爸爸得疾病去世来,她和妈妈去了老家,但我永远记得她。
写朋友的作文3
也许有一些人,他们不会像老师那样带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也不会像父母告诉我人世的真谛。他们会给你讲一些简短却动听的故事,他们也许会教你玩好玩健康的游戏。他们就是我的好朋友,好同学。
我要感谢我的朋友。上课时,我们一起热烈地讨论;下课后,我们一起开心的玩耍嬉戏着。他们带给了我微笑和快乐。
我们有好东西总是一起玩。我们一起在寂静的角落听着八音盒的曲子;总是在谁的家里帮娃娃设计发型和服装,玩得不亦乐乎。我们在草地上打着滚儿,然后爬到树上摘着鲜美的浆果;在月圆的晚上,我们在楼顶讲着令人毛骨悚然的鬼故事等等。感谢我的好友送给我这些值得收藏,值得回忆的故事。
好朋友不仅仅一起开心,快乐,还一起分担痛苦。有一次,我考得出奇的差,比全班倒数第一多不了多少分。下一节课是体育课,我一个人静静地呆在教室。晶莹的泪珠从我的脸颊上划过。我的朋友回来了,她拿出纸巾,轻轻拭去我双颊上的泪花,她说:“别哭了,考试只是一个测验而已,不必看得太重了,我想,成功与失败对于你同样重要,让失败属于过去,胜利才属于未来。”我听了这话才抬起头来,和她一起去操场上体育课。
他们像一股清爽舒心的微风,拂去我忧伤的烦恼;他们像一颗璀璨的祖母绿,闪耀在我童年的道路上:他们犹如一首动听的幻想曲,给我心灵的清洗。感谢你们,我同窗五年的朋友们,你给我带来不只是好玩的游戏,动听的曲子,还有那段回味无穷,令我终身难忘的回忆!
有一次相遇,容易吗?
叫一声朋友,容易吗?
仍然是那句话——
学会珍惜,小心翼翼。
友谊需要忠诚去播种。热情去浇灌。原则去培养。原谅去护理。
写朋友的作文4
我的好朋友长着一头乱蓬蓬的、乌黑的头发,一双碧绿的眼睛,还戴着一副圆圆的黑框眼镜。想知道他是谁?嘿嘿,我现在可不告诉你。
第一次认识他的时候,我就被他的正直、善良深深地打动了。虽然他在魔法世界里的名气很大,但他不会摆出名人的气势,不会高高在上、目中无人,不会被如此之大的名气冲昏头脑。
他身边还有两个能为他出生入死的朋友:赫敏·格兰杰和罗恩·韦斯莱。他们一起经历了许多冒险,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他去魔法部救教父的那次。
那天,他在自己的脑中看见自己的教父小天狼星被伏地魔折磨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时,立刻带着邓布利多军的部分成员去了位于伦敦的魔法部。待他们进了神秘事务司里的预言厅后,才发现小天狼星和伏地魔根本不在那儿,等候他们的是一群食死徒!
这时他才明白这是一个骗局,伏地魔只是想利用他去取有关他与伏地魔的预言球。当他看到自己的朋友为了自己受了伤时,心中涌上一股巨大的愧疚:是他带着他们来到这里的,他必须把他们平安地带走。他忍不住想伸出手去,把预言球递给食死徒……
当我知道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忍不住泪流满面:他竟然这么勇敢!他不会看着别人为他冒着危险,当自己和朋友面临危险时候,他可以为了朋友牺牲自己。这不禁让我反思:我会这样在乎朋友吗?会像他一样勇敢吗?似乎都不会。或许正是因为如此,才显得他是如此特别,特别值得我去学习。
关于我朋友的故事先讲到这里,你应该猜到他是谁了吧?没错,他就是我们大家的好朋友——哈利·波特。
写朋友的作文5
上次送田去石家庄时,她的包包接纳了我可怜的存折,上面铅字100也跟着义无反顾的去了。管他呢,生利息去吧。过了些山穷水尽的日子后,我也没在意。
前几天,一向沉默寡言的手机一下冒出5个未接来电,原来是田要断炊了,问我讨存折密码。
就那么一瞬间,我把我的知己看得很扁,很直接的告诉她:“你如果觉得咱们就这100块钱的交情,我就告诉你。”然后是隔了几个世纪的沉默,最后她挂断了。
也许她会觉得我不仗义,太抠门,但我不允许我的友谊参杂着铜臭味。
在我的意识中,友情是再纯粹不过的感情了它不像同学之情一样存在于竞争之中,也不像母子之情一样存在于奉献之中,更不像恋人之情一样,存在于甜言蜜语之中。它像涓涓细流一样,乱石阻不断,高山挡不住,带着近乎微弱的脉搏,浸润了岁月和心田。它不需要太多关注,平平淡淡的,只是在偶尔的寂寞中,发出清越的响声,驱走一切乌云。
在真正的朋友面前,心门是敞开的,或哭或笑,都是发自肺腑的。活在生活中,有太多场合,你不敢畅所欲言,因为不是所有人都会像朋友一样接受你的直截了当。所以我一再告诉自己要懂得珍惜,珍惜纯朋友间那蒸馏水般的友情。
我对友情的要求是宁缺毋滥,我不会很肉麻的讲:“我想死你了。”也不会像保姆一样为朋友打点好一切,当然,更不会让友情涉及到“钱”字。
我想许多人都可以做到朋友满天下,但那一抓一大把的只能定位为同学,或是相识,真正意义上的朋友是屈指可数的。鲁迅说:人生的一知己足矣。
我应该满足。
写朋友的作文6
夜,张开黑色的帷幔;月,洒下柔柔的月光。每当月下,我独自一人漫步在深幽的小径中时,我才能体会到友谊的重要。
刺骨的寒风吹起满地的落叶,我久久地凝视着那一轮红红的`月,经不住回想起五六年的事。
那时,幼稚的我才五、六岁,还不懂友谊就是什么。“就给我吃一点糖呗!”妹妹向我投来乞求的目光,而我却带着几分高傲地回答道:“为什么我要给你?谁叫你妈妈不给你买的!”说罢,我还故作多情地舔舔棒棒糖,不时地抿抿嘴,时不时发出“嘶,嘶”地响声,想使眼馋的妹妹更眼馋。我望了望站在一旁的妹妹,只见她高高地仰起了下巴,眼中闪烁着异样的光芒,眼巴巴地望着我,好像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当我正在暗暗自喜时,突然耳边听见了一丝幼稚的声音,又带着几分不服气:“小气鬼。”可我却没有一丝表示同情的意思,反而还调皮地朝妹妹做了几个鬼脸。
想到这,我不禁叹了几口气,想当初,我为何要这样做呢?一滴滴豆大般的眼泪不禁湿润了眼睛。
此后,我便失去了一个好朋友。那时,我才体会得到失去了友谊,生活将会变得多么枯燥无味。当我想去找妹妹玩耍时,我不禁停下了脚步,我不就是跟妹妹绝交了吗?一天,两天,三天……我再也忍受不住无味的生活了,不禁厚着脸皮,跑到妹妹家向她去道歉,还从口袋里抓出一把糖果递到妹妹手中。从这以后,我的生活便又变得充满趣味了……
突然间,我的心中仿佛又多了几束暖阳照进了我的心田。流下泻下一时悟出的道理:友谊就是焦急时的甘泉,友谊就是黑暗的明灯,友谊就是快乐时的分享,友谊就是忧伤时的抚慰!
写朋友的作文7
朋友是什么?朋友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我最好的朋友便是书籍。因为书给我们以知识,也给我们以精神上的力量。
小时候,我就开始看《西游记》,唐僧的婆婆妈妈;孙悟空的机智勇敢;猪八戒的好吃懒做和沙僧的吃苦耐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到现在,我还在反复阅读《西游记》的原文,也就是古文版的《西游记》,更多的知识让我对《西游记》有了一个更加感性的认识。
稍大,我就开始看《三国演义》了,看到曹操赢了,就想哭,;看到刘备赢了,就喜上眉梢。后来看到关羽死了,刘备和张飞为了给他报仇也死了,就大哭了一场,扔了书,两三天没看,后来还是禁不住书的诱惑,又把它拿出来看了。后来看到诸葛亮和姜维死了,也是这样。后来断断续续的也看完了。现在我也在看古文版的,比翻译过的好看多了。
中国古代的四大名著呢:《红楼梦》我还看不懂;《西游记》和《三国演义》看完了;还剩一个《水浒传》。《水浒传》呢,我刚上来就看的是文言文的,但不是原版的,是被清朝金圣叹篡改过的,据说删去了一半!然后加了一个莫须有的情节!没能读到原著,我也是十分遗憾。
如今,我的视线已经从中国古代经典名著移向了世界经典名著,例如:《基督山伯爵》,《三个火枪手》,《茶花女》,《简·爱》,《大卫·科波菲尔》,《看得见风景的房间》,《少年维特的烦恼》,《亲合力》,《金银岛》等。
我爱阅读,与书为友。书是我们最好的朋友,也是我们进步的阶梯。
写朋友的作文8
人总是很怀旧的,总要等到那段友谊失去了,才懂得它的可贵,才懂得珍惜。
她,脸上总挂着傻傻的笑容,如一股暖流涌进心田;一副铁齿铜牙,她却毫不在意;一头秀发,她却从不引以为荣;她能写出一手好字,她却从不炫耀。
她,是我心里最痛的那根神经——我的一年级同学董柔。
在我上一年级的时候,在班里的成绩名列前茅,但是我却独来独往。每每下学,看见其他人都有人陪着,我多么渴望有人也能陪着我呀,但是又会有谁会陪着老师安插在班里的间谍呢?没有,一个人也没有。
有一次,上体育课,老师举办“三脚跑”,每人发了一条绳子,好多同学都与自己的好友组队,我要怎么办?孤零零一人在原地发呆,这时,一双温暖的手拍了拍我的肩头,我猛地回头,哈!是她,董柔,我原本的伤心,委屈顿时全无。她拉住我的手,笑着说:”我们一起吧!”,不等我回答,她便和我一起一瘸一拐地向终点跑去,她的手好温暖,好像妈妈,可以令人依靠,我望着她,她好和蔼。我们奋力向终点跑去,但最终还是第一,倒数第一。
那天,我不再是孤独的了,我有了一个可以交心的朋友——董柔。
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我转学了,我转到实验二,认识了好多好多好友,但是董柔是我小学时光中最令我怀念的人,现在我有了李孟一,路萌,刘丽童,但我只对那傻傻的笑容充满了依恋,也许是因为我与李孟一她们不曾分离。我已经六年级了,只有半年,也仅有半年可以与朋友们在一起了,等到初中,大家分道扬镳了,我会像怀念董柔那样怀念她们吗?
我对未来充满恐惧,但又不得不仰起头迎接那未来。
童年像一只风筝,现在风筝高高飞起,但,终有一天,绳子会断,风筝会飞远,我们谁也留不住,只能怀念,只能依恋,只能伤心,现在尽量珍惜吧!不要事后后悔,因为世上没有后悔药。
写朋友的作文9
从我记事起,我家就养着一只小狗。它披着一身洁白的毛,大大的眼睛,两只小耳朵老竖着,一条毛茸茸的尾巴总是向上弯着,活像一只小狐狸,特别惹人喜爱。偷偷告诉你们,它的名字叫白狐。
每次我上学,白狐总是喜欢跟着我,我只好吼它几声,它便灰溜溜地回家去了。每当我放学回家时,听到我的呼唤,它总会跑出家门来迎接我,摇头摆尾地跑到我跟前,一会儿用前爪轻轻抓我的脚,一会又用鼻子嗅我的手,还用舌头舔我的衣服,挺可爱的!等我用手摸它的脑袋时,它才会温顺地跟我一起回家。
我家的白狐爱憎分明。它对待生人和熟人的态度完全不一样。如果你是第一次来我家,它一定会不依不饶的看着你汪汪大叫,一副不把你赶走就不会善罢甘休样子。这时候家人跟它解释一下,它就会乖乖的回到自己的窝里,很有灵性吧。如果是熟人来我们家做客,白狐就会摇头摆尾的跑过来,仿佛是在欢迎你,让你跟它一起玩耍呢。
我家的白狐还非常聪明。记得有一次,我姐姐出去坐大巴,趁她不注意,白狐跟她一起跑去了车站,结果就迷路了没回家。我们一家人可着急了,找了一天一夜还没找到,我都快急哭了,非常伤心的回到家,结果定睛一看,家门口有一团白白的毛茸茸的球,原来是白狐!它居然找到了回家的路!我抱着它又哭又笑。
白狐也是一条尽职尽责的好狗。它的本领就是看家护院,每天晚上当我和我的家人进入梦乡的时候,白狐就会趴在窝里注意着门外的风吹草动。稍微有人靠近它就会疯狂地叫个不停,直到没有一点动静才会善罢甘休。它还十分倔强,连过路的人都不肯放过。
这就是我家的白狐。
写朋友的作文10
王力和王爽是朋友,有一次,王力得了病急需造血干细胞,需要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
手术迫在眉睫,正巧王爽能帮助王力。王爽和家人说明情况,自己要把自己的造血干细胞捐给王力,家人不同意。后来,在王爽的百般劝说下家人才同意。
王爽和王力去办理造血干细胞移植手续。之前,王力曾问过王爽是不是真的要把造血干细胞捐给王力。王爽坚定不移的回答;是。王力就暗暗在自己心里发誓;王爽这个朋友,自己交定了。
手续办完了,王爽全都合格,可以给王力输造血干细胞了。王力却还是有些于心不忍;如果自己手术失败,岂不是害了王爽。他曾好几次劝过王爽,别因自己这条命害了朋友。而王爽却安慰他说;王力,别垂头丧气的,我会竭尽全力帮助你的,要相信咱们一定会成功的。王力更加坚定,王爽这个朋友没有白交。
到手术那一天了,王爽和王力进了手术室,他们清楚如果手术失败他们会面临什么后果。手术开始了,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两个人想的却各不同;王力在想;如果手术成功我应该好好谢谢王爽,因为如果没有王爽我就不能活下来。但是如果手术失败,不光我会死去,王爽也会死去,我真是个罪人呀!我当时为什么会那么鲁莽早率的答应他呢!我真后悔;王爽却想的是我们是朋友,应该互相帮助,如果朋友有困难而不去帮助的话,那还叫什么朋友?所以,无论发生什么后果,我都愿意接受。
手术结束了,值得高兴的是,手术成功了。王力和王爽无不为这一结果而喝彩。
讲完这个故事,让我不禁想起了卡耐基说过的一句话:如果我们想交朋友,就要先为别人做些事-那些需要花时间体力体贴奉献才能做到的事。让我们感受亲情博大无私,给我最温暖的呵护;友情纯洁真挚,让我不再孤独。生活在这样一个充满着爱的世界里,我们无比幸福!!
写朋友的作文11
有一首歌叫《朋友别哭》,每次去歌厅都会唱。精细的歌词真的能感受到真正朋友的感情,有了悠扬舒缓的琴弦,心情才会愉悦。
在现代社会,我们渴望真正的朋友,真正的友谊和理解。真正的朋友是平等的,互相帮助的,就像崔永元在书中说的,的朋友就是这样一群在你开心的时候很容易忘记的人;它是你痛苦时最想找到的人;是一个担心之后不必内疚的人;是一个从不苛求你的人;这是一个你永远不会注意的人;是你输给麦城的那个人,没有区别对待你;是你升到了顶峰,称你为永不改变的人。
朋友的极致是知己。两个心心相印的朋友可以无话不谈。有时候一个眼神一个手势就能知道对方心里的一切。志同道合,志同道合,智慧互补,互相指责,互相学习,分享彼此的快乐和痛苦。朋友是另一个自己。交新朋友意味着发现另一个自己。有很多朋友,生活会丰富多彩。没有朋友的人分不清自己,生活会很黑暗。
互相依恋,自由自在,容易交到朋友;寻找是交朋友的坚持;不知道是不是不交才是交友的谨慎;交朋友没有朋友是势利。通过见朋友来表现热情和英雄主义;用英语见朋友,显才华。和年轻人交朋友可以唤醒你的活力,让你感受到青春的再现。和同龄人交朋友,
则会觉得真实,无事相忘于江湖,有事一个电话过去,那就会竭力相助,决不会有所怠慢。
一个人不但要有同性朋友,也要有异性朋友,这样的人生才是完美的。同性朋友增加人生的广度;异性朋友则增加人生的深度。红颜知己需要有情趣,有韵味,可以当书读,当画赏;蓝颜知音则需要有思想,有程度。故而可以当涛听,当山看。所以,茫茫人海之中,能交几个真正的朋友,那将是一生的福份,就象歌词里写的那样:“人海之中难得有几个真正的朋友,这份情请你不要不在乎!”
写朋友的作文12
昨天,我参加了同学的生日宴会,来参加他生日的同学有五六个,很热闹,我们玩地蛮开心的,这可能就是我寒假快乐生活的开始吧。
中午,我们到梅湾街的“棒!约翰”去吃美味的匹萨。往常我与父母总是吃现做的匹萨,可今天我们要自己亲
手制作匹萨,我夸下海口:“我的匹萨一定做的最好吃!”我围上了一条绿围裙,神气十足,我走到了一个桌子旁边,上面有一团面球与一些玉米粉,厨师先生认真的指导我们,首先,双手合十把面球变成一个饼状,然后,把中间做一个球体,往四周拉升,顿时,同学们的饼破了几个大洞,还好厨师教我们在上面撒点玉米粉,不然后果不堪设想,之后,为饼做美丽的花边,最后把饼翻一个身子,把玉米粉全拍光,往上面涂番茄,放上你喜爱的材料,这样匹萨就完成了。同学都笑我的匹萨是天津大饼,我的脸一刹那变得红通通的。
等了好久,我真希望我的大作尽快出炉,终于服务员送来了热腾腾的匹萨。我们像一只贪婪的饿狼一样,扑上来大嚼特嚼的把一片片匹萨吞入口中,大家不仅都得到了自己劳动的成果,还得到了“匹萨小专家”的称号,同学个个喜笑颜开。
吃饱喝足后,我们又到小区篮球场打篮球,分为两队展开了激烈的比赛,我不会打篮球,只好在一旁传传球,配合队友进攻,两方互不相让,但敌方士气正盛,防守严密,我们被他们搞的晕头转向,最终惨败,虽然我们败北了,但我们的心里却很开心。
下午,大家各回各家,各找各妈,我对这寒假立刻有了无限的憧憬,另外我还要祝某某同学生日快乐!
写朋友的作文13
“花花”是条狗,我很喜欢它!
“花花”是我捡回的流浪狗。刚捡来时“蓬头垢面”、脏兮兮的无法形容。妈妈给它洗了澡,经一个多月的精心喂养才恢复了它的本来面目。一对儿小巧精致的耳朵,显得很精神;两只像黑珍珠似的眼睛机警又敏锐,一条细长的尾巴经常讨好的摇晃不停。“花花”刚到我家的时候,胆子太小,趁人不注意躲进了灶坑,幸亏发现得早,不然真的成了烧烤花狗了。
我每天放学回家,“花花”总是第一个迎接我,远远地看见我就乐的一蹦一跳的撒起欢儿来。有时还站起身直立着,两只前爪够着我,眼巴巴的求我抱着它。更有趣的是,“花花”喜欢“看”少儿电视节目,它看电视的时候蹲在地上目不转睛地“看”,如果谁调了台,它会“汪汪”的叫个不停,直到你再调回来它才肯罢休。
我的鞋子就是它的玩具,高兴的时候叼着我的鞋转圈儿、抛掷,玩得有滋有味、兴趣十足。生气的时候,会偷偷的把我的鞋藏匿起来,在我急着满世界找鞋子时,“花花”,跟没事儿“人”似的趴在一边嘴巴打在两腿上,斜着眼睛看热闹。好像在说:“你找不到可别怨我,反正不是我藏的!”
“花花”没忘记感恩,自觉地承担起看家护院的“工作”。鸡鸭鹅狗无论谁进我家院子,它都会行使自己的权力,非把它驱逐出“境”不可。它虽然是宠物狗,看家的本事一点也不逊色大狗。一但有生人来,为了驱赶他们,它不但吵叫起来没个完,而且经常咬坏客人的裤腿角,以示警告。
狗是人类的朋友,大家不要伤害它。它不但顽皮、有趣。而且对人类也非常忠实,诚信可靠。我愿做它最好的朋友!
写朋友的作文14
我的小伙伴是一个女生,她有着又黑又长的头发,圆圆的脸上有着如黑宝石一般的大眼睛,漆黑的眉毛,高高的鼻梁下面长着一张樱桃小嘴。
每次当我看见珍藏在抽屉里的那支精致的笔,我就会想起那个女同学来。
上五年级的时候,她和我是朋友,我们一起温习作业,每天都形影不离。
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情,我们刚下课,我就把我最喜欢的一支笔拿了出来,然后她也把最喜欢的一支笔拿了出来,我见到她的笔很好看,就拿在手上,转过来转过去的来回看,总不舍得放下。不料我一失手,差一点笔就要掉在地上了,我刚要去拿,结果有一个同学从我后面跑过来,把我给撞倒了,导致我不小心把她的笔给摔坏了,她看了生气地哭着要我赔。我解释说:“我不是故意的。”她更生气地说:“谁叫你不小心,非赔不可!”还特别用力的推了我一下,正好一脚踩在笔上,把它踩碎了。
她也把我的笔使劲摔在地上,用脚踩了几下。之后一把抓起书包,头也不回地走了。看着被她踩坏的笔,我也气得说不出话来,我们的友谊从此就破裂了。
转眼三个月过去了,有一天去上学,我在前面,她在后面,她几步追上我,从裤兜里掏出了一支精美的笔来对我说:“那次是我不好,我不该误会你。”然后她就把笔塞进我的手里,走了。
想了想那一天是我不好,我望着她那双热情的眼睛,一句话也没说,只是看着她在前面走。
那天以后,我们两个的关系和好了,我把她送我的笔珍藏在了抽屉里,一看这支笔,就好像她在我面前站着一样。
写朋友的作文15
我有一个非常可爱的动物朋友,我和它在一起生活了五年,感情非常好。它是谁呢?它就是小狗团团。
团团长着一身浅棕色的毛,摸起来软软的,绵绵的,舒服极了。头上竖着俩只短短的,尖尖的耳朵,像一个小小的三角形。一双水汪汪,圆溜溜的眼睛就像一对黑宝石似的镶嵌在圆圆的脸上,可爱极了。它身子小巧玲珑,尾巴像个小雪球似的,所以我给它起名叫团团。
团团长得十分可爱,但也十分调皮。
团团经常把我们家弄的伤痕累累。记得有一次,我们全家出去玩,只有团团在家。当我们回来的时候大吃一惊,整个家里到处都是它的杰作,茶几上的杯子翻了,水倒了出来,果盘里的水果滚落了一地,沙发上的垫子、靠枕被它东一块、西一块扔在了地上,卫生纸被它撕成乱七八糟的散落一地,而它却像个没事人似的在它的窝里呼呼大睡,我真恨不得过去踢它俩脚,可看着它睡觉时的可爱样子,心想快算了饶了它这次吧。于是,我赶紧帮妈妈收拾这残局,不然该妈妈生气了。
它不仅调皮,还特别贪吃,对它而言只有肉是最好的食物。
前天,妈妈做了炸鸡腿,我从厨房拿了一个走出来,刚吃了一口,就被团团发现了,它立马屁颠颠地跑过来,在我腿边打转,还抱着我的腿往上爬,我撕了一块肉给它,可是它还不满足,用它那圆圆的脑袋蹭着我的腿,抬起头眼巴巴的看着我,嘴里呜呜地叫着,好像再说:小主人,把鸡腿给我吃吧!我好想吃大鸡腿啊!我看见它这样哭笑不得,就把鸡腿扔给了它,它立马叼着鸡腿就跑回了它的窝里,趴在垫子上津津有味的吃起来生怕有人跟它抢似的。
它就是我的动物朋友,我的小狗,一只调皮,可爱又贪吃的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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