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

时间:2021-06-27 09:32:13 我要投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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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是一朵玫瑰,能够散发出沁人的香气;书是一条小船,可以带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书是无言的老师,教会了我们无穷的知识。自从懂事以来,我看了很多书籍,其中有一本书我最为喜欢——《哈佛家训》。这本书涵盖面比较广,讲述了关于友谊、友情、梦想、感恩等故事,文中运用了许多哲理故事,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受益匪浅。

  书中有个令我印象最深的故事——《5分钟》,它主要讲了美国诗人、小说家、钢琴家爱尔斯金充分利用短时间的故事。他在14岁的时候学习练钢琴,老师问他:“你每天练习钢琴多少时间?”他回答,每天至少半个小时。老师说这样不行,你要学会养成利用短时间练习的习惯,应该做到一有空就去弹琴,要学会用5分钟的时间练习,把练习时间分散在一天里,弹琴就能成了你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

  后来,爱尔斯金在哥伦比亚大学教书,他想兼职写作,但是上课、阅卷、开会等事情把他的时间占满了,差不多两年的都没有时间动笔写东西。一天,爱尔斯金想起了卡尔。华尔德老师说过的话,只要有5分钟空余时间,就要充分利用起来。于是每当有空闲的几分钟,他就坐下来写一两百个字或几行字,一学期下来,他已经积累了很厚的一沓手稿了。

  爱尔斯金利用积少成多的方法,将无数个几分钟的时间进行充分利用,造就了他在文学界、钢琴界的地位。这个事例也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有的。”

  阅读了《哈佛家训》,让我从中感悟到了学会利用短时间的重要性。我们应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碎片”时间,不要让时间白白的从我们身边流失了。只有懂得充分利用时间的人,才可以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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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是我们一生中必不可少的朋友。一个人的一生中如果没有书,就好像没有水的游泳池,没有树的森林。我也看过不少的书,其中最喜欢的非《海蒂》莫属了。

  主人公小海蒂是一个开朗活泼的小女孩。她的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不幸去世了,将海蒂托给了迪蒂阿姨照顾,后来阿姨有事就又把海蒂托给从来不跟人来往,一个人住在高山牧场旁边深山里的奥西姆大叔——海蒂的爷爷。自从海蒂来了以后,奥西姆的脸上也时不时地出现甜蜜的微笑。小海蒂还在高山牧场认识了牧羊人彼得和他的奶奶,海蒂几乎每天都要去看望奶奶。奶奶眼睛看不见,家里又穷,在海蒂的陪伴下,奶奶对生活又充满了希望……

  有一天,迪蒂阿姨将小海蒂带到了法兰克福的赛赛曼先生家陪患病的克拉拉小姐,在赛赛曼先生家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情,小海蒂也和克拉拉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没过多久,小海蒂就有了强烈地想回家的念头,她想念高山上的爷爷、奶奶、彼得、羊群,还有美丽的高山牧场。所以,海蒂每天闷闷不乐,好像换了个人似的,甚至患上了夜游症。善良的赛赛曼先生知道后,迅速将海蒂送回到高山牧场。回到家乡的海蒂兴奋极了,这儿看看,那儿摸摸,好像这个世界的角角落落都洋溢着海蒂的欢声笑语。海蒂的夜游症也不治而愈。之后,在海蒂的邀请下,克拉拉一家也来到了高山牧场游玩,在奥西姆大叔的细心照料下,克拉拉恢复了走路的能力,后来就过上了美好的生活。

  这本书中还有很多精彩的故事,等着你去阅读、去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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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更是我的心灵补剂,它就像是阳光像是空气,像是水,对我来说,是那么样的不可或缺,因此,我喜欢看书,也看了很多书,但是,在众多的书籍之中,我最喜欢的,还是这本《上帝派来天使》。

  这是一本温馨的书,故事很长,却处处充满温暖,而故事中的内容,则是以一只泰迪熊的视角为出发点,小熊为了完成小主人彩子一家人环游世界的心愿,而被来往的各地的旅人带在身边,途中,小熊遇到了许许多多不同的人,不同的遭遇,不同的温暖、关怀,小熊还收到了很多礼物,有小木鞋,有稻穗,还有照片……随着每次经过的国家,每次托付的人,小熊的小包包就多增加一些东西,虽然在这途中,小熊几度的差点“客死异乡”,但是,命运还是让它完成了任务。

  故事中最令我感动的地方是,当曾经帮助过小熊的小女生妍妍收到朋友寄来小熊和彩子合照的e-mail时,那激动落泪的片段,让我也好像身置其中一般的不禁想哭了起来,就像是小熊在我心底活了起来一番,是那么样的不可言喻,那么样的动人心弦,紧紧的牵动着我的心。

  故事中的妍妍有说过:“熊熊,虽然从现实方面来讲,你只是一堆棉花和布料组成的一个物体,但是有很多人在你身上赋予各式各样的情感,所以,你是不一样的。”看到这里,连我都不禁开始羡慕起小熊了。

  这本书带给我许多感触,让我体会到,幸福,并不是只有单一模式,或着是特定的人才给得了,就算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捎来的一封信,一个礼物,也能像故事中的彩子那么样的幸福洋溢,令人倍感温馨,好像可以把所有烦恼都抛到九霄云外一样,看到这里,你不妨也快去挑一本书,坐下来,好好感受,这其中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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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说起来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要从谢谢老师开始。

  因为学校为了让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开放了图书馆,让我们可以借书读。我读了图书馆的书之后,就喜欢上了,就让妈妈给我买书,说来也奇怪,你只要看一本书,厂家就会再给你推荐一些,妈妈买完书,厂家就推荐了一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如果历史是一群喵》。

  你们可能觉得这个名字非常好笑,历史是喵?怎么表达?但从我开启书的那一刻开始,我就知道,并没有那么简单。知道我翻开书我才知道,这本书是用了漫画的形式来创作这本书的。以前什么《三国演义》、《水浒传》什么的,里面的人物长得也分不清,而它呢,却是用了猫咪来当人物,乱指一个就知道叫什么名字。猫咪让死板无聊的历史充满了乐趣,主编用了可爱又流行的动作、表情、语言,让我不得不对主编五体投地。

  别以为这点东西就没有了,他还有一个别的书里没有的东西—魅力无限。像《狼王梦》、《混血豺王》等一些书看完就不想看了,因为读过一遍就知道在讲什么,没有什么必要再看,最多看看精彩句段就行了。但是那本书不一样,它讲的历史看一遍可能会理解知道一些的,而不知道的就一扫而过,但是看完之后还会在想看,难免就想多读几遍。

  别以为这本书就是几句话,几副图片,就没有了,NO,NO,NO,其实这还是从原古文那里解释出来的意思改编的,故事有趣、新颖,有的还把古文都给附在一边了。

  《如果历史是一群喵》的主编,我猜您一定是位博学多才、聪明伶俐的人,不然,怎么可能把死板无聊的历史编的这么有趣、好玩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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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到后来,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我们最强壮的地方。”不知道你是否看到过这句话,或许也会有些眼熟吧?它就来自《老人与海》。

  我还是蛮喜欢《老人与海》这部书的。

  这部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最杰出的一部作品,也是一部荣获诺贝尔奖的优秀之作。乜向读者们讲述了一个在湾流中打渔的老人,在八十四天出海未果后,又一次独自远航的惊险故事。老人以自身的经历,充分塑造了一个不向命运屈服,顽强战斗、永不言败的形象,歌颂了“硬汉精神”。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老人,是一位真正的硬汉,即使连续八十四天一无所获,但他依然没有放弃。在他和大马林鱼和鲨鱼的较量中,可以看出他是那样的坚忍。即使最后他只得到了一具马林鱼的骨架,但他取得了精神上的胜利。

  与老人相依为命的那个小孩,他是老人生活中最好的帮手。即使老人一条鱼都没有捕到,但他仍是小孩心中最好的渔人。小孩细心照顾着老人,可以说小孩是老人另一种生存状态的象征。

  而马林鱼就象征着美好的理想和光荣。老人对于大马林鱼没有丝毫敌意,却时时表现出喜爱和崇尚,仿佛把马林鱼当成了朋友。所以在老人和马林鱼搏斗的过程中,老人始终心怀敬意。即使在他最终战胜大马林鱼时,也不禁为对手叹息。

  鲨鱼这个角色,可能读者都不喜欢的吧,包括我。在这部小说中,它们是各种邪恶势力的化身。它们一次又一次阻挠着老人和马林鱼,用各种方法阻挠着人们的理想。更深一层说,鲨鱼也是殖民主义者的化身。

  《老人与海》真的值得一读。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绝不能被打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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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书架上有很多书,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我暑假读过的美国女作家苏珊柯林斯的代表作《饥饿游戏》了。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女主角凯特尼斯在逆境中不断抗争,在磨难面前无所畏惧、坚韧不拔的精神。

  这是一本科幻小说,故事围绕着一个虚拟的一百多年后的美国大陆展开。此时的美国面目全非,一场战争过后,他们引以自豪的民主制度荡然无存,统一的美利坚合众国分裂成了13个区域,新的政权帕纳姆在首都掌控大权,其他的区域负责为首都制造产品。每三年,每个区域都要向首都输送一男一女两名少年,前往首都参加“饥饿游戏”。这是一档电视节目,是新政权为了威慑每个区域接受统治不再反抗而开展的真人秀节目,节目规则非常残忍,选手之间相互厮杀,最后只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竞技场。住在12区的16岁少女凯特尼斯代替妹妹参加了“饥饿游戏”比赛,在比赛中她不是体力最强最有胜算的一个,但是她懂得观察,运用环境和自己的优势,在比赛中与同伴一起战胜了猜忌与怀疑,共同战胜了比自己强大的对手,赢得了比赛逃出了竞技场。凯特尼斯与同伴的胜利为其他13个区推翻帕纳姆政权的独裁统治带来了希望,他们联合起来取得了革命的胜利,解放了人民。

  苏珊柯林斯虽然是一名女作家,但对书中竞技场、革命场面的描写,能让人身临其境的感受到剑拔弩张的紧张感和热血的气氛,颇有几分男性的大气。而苏珊柯林斯对书中女主角凯尼斯感情及内心挣扎、抗争、痛苦的描写又很细腻,又体现着女作家特有的细致。

  《饥饿游戏》每读一遍,体会多一层。推荐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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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国演义》让我明白了智慧与友谊;《史记》让我了解了中国古代历史;《红楼梦》让我看到封建社会一个家族的兴衰,然而使我受益匪浅的书便是《西游记》。

  《西游记》的主要内容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师徒四人前往西天拜佛取经,取经路上,斩妖除魔,历尽千辛万苦,最终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在这贯穿故事始终的四个人物中,我敬佩孙悟空的勇敢;我喜欢猪八戒的憨厚;我仰慕沙僧的忠诚,但最值得我学习的还是唐僧的珍爱生命、善待他人和持之以恒的为人与做事。

  唐僧不杀生,珍爱生命。每当孙悟空要将妖怪变成的村姑、农夫、孩童等人打死时,总是被看不出妖魔,误认为是百姓的唐僧拼死拦住,并惩罚孙悟空。唐僧有修养、与人为善。唐僧师徒取经途中,每次夜晚在寺庙或村民家借宿时,他不是粗鲁的喊叫,而是不厌其烦的轻轻叩门,在征得主人同意后,才礼貌地入室。唐僧有追求,持之以恒,唐僧带领徒弟西天取经,途径千山万水,没有阻拦住他;路遇妖魔鬼怪,没有吓退他。特别是女儿国王看中他,承诺与他荣享福贵,都被他严词拒绝,可见唐僧为了追求自己的人生目标,有一种持之以恒的韧劲。

  唐僧之所以修成正果,正是坚持这些精神,难道唐僧的这种精神不值得我们学习么?当然值得!我一直在坚持,如有一次,我在做练习册的时候,发现有一道难题非常难,我总是解不开,我的心里就打起了退堂鼓,突然,我想到了唐僧那持之以恒的韧劲,立刻来了精神头儿,终于,这道题我解开了。我想《西游记》真是我的良师啊!

  我真为有《西游记》陪伴在我身旁而感到欣慰和充实!它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还教做人、做事的道理,它真是我的良师益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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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

  居于英国萨里郡小惠金区女贞路4号楼梯下的储物间的男孩哈利。波特,他自幼父母双亡,他和他的姨夫德思礼一家,还有表哥达力。德思礼一起生活。他过着暗无天日的日子,他经常被达力欺负,没有人和他做朋友。

  某天,他收到一封信,却被姨夫百般阻拦看信,姨夫也使出了浑身解数阻拦,却不能阻拦哈利波特看信。他从信中得知,他被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录取了。不仅如此,学校还派人来接他,他从派来接他的巨人海格那里知道,他的父母被黑魔王“伏地魔”所杀,而他自己却大难不死。

  哈利还从海格那里知道了许多魔法世界的事情:对角巷、古灵阁、破釜酒吧、魁地奇球……

  哈利波特于九月一日登上了去霍格沃茨的列车,在学校里,他交了两位很好的朋友: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还成为了学院魁地奇对的找球手呢。

  一次,哈利偶然知道了“魔法石”;还知道了伏地魔想偷走它。哈利、罗恩和赫敏偷偷穿过藏魔法石的活板门,成功阻止了伏地魔得到魔法石。哈利还从校长邓布利多的言语中得知自己有一个不可思议的命运……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就像一幅栩栩如生的画卷,描绘了一个生动、真实的魔法世界;而且本书的细节处理的十分到位,不会前言不接后语;再者,这本书的情节跌宕起伏,令人不忍释卷,读完后大呼痛快。

  本书续集,如《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都十分有趣、好看,在此我也推荐给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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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常生活中,人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喜欢的书就是《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它的作家是杨红樱。

  本书讲的是从前有一户人家,那户人家养着一只腊肠狗,腊肠狗在那个家里非常受宠。那家里的腊肠狗具有纯种德国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比如忠诚、机智、刻苦、坚韧,它几乎就是这家人的骄傲。后来,刚出生不久的牧羊犬帅仔来到了这个家,腊肠狗就成了帅仔的保姆狗。他全心全意的照顾帅仔,几乎寸步不离,帅仔对腊肠狗(老头儿)也是百般依恋。帅仔一天天长大了,越长越漂亮,真是人见人爱。主人们渐渐把对老头儿的爱,全部转移到了帅仔身上,腊肠狗老头儿失宠了。老头儿认为是帅仔抢走了人们对他的爱,所以他嫉妒帅仔,他要除掉帅仔。

  后来,保姆狗为了除掉帅仔,在翠湖公园里制造了几起十分可怕的凶案,后来被笑猫和马小跳几个孩子依次救活。最后保姆狗死于一场奇怪的车祸。嫉妒是心灵上的一个毒瘤,它不仅使人,也会使狗,使猫丧失理智,做出一些疯狂的蠢事来。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灵仿佛受到了神圣的洗礼。其实,每个人、每只狗、每只猫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美丽天空,谁都可以在这美丽的天空下,好好活着。保姆狗老头儿也一样,但是他为什么一定要去争夺帅仔头上的那片天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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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格林童话》《爱丽丝漫游仙境》《勤学故事》《小王子》《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是,我最喜欢的书还是《安徒生童话》。

  安徒生童话是我过七岁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当我一拿到书时,我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它。

  这本书的封面特别精致。红红的封面,中间的正上方写着“安徒生童话”五个白色的醒目大字。下半部分是戴着皇冠的皇帝,有趣的是皇帝光着身子走在大街上,皇帝后面还跟着一个男的,那男人双手伸出,像牵着一件衣服一样。大街两边围满了人,人们议论纷纷,好像在议论这皇帝。让人看起来特别奇怪。

  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读了起来,才知道封面画的原来是《皇帝的新装》。多么愚蠢又可笑的皇帝呀!我最喜欢的还是《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故事中的一个情节给我的感受最深,这是小女孩的幻想,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平安夜点燃一根根火柴,直到最后一根,因为又冷又饿的小女孩在温暖的火焰中看见了自己的老祖母。老祖母轻轻抚摸着她脸,说:“孙女,和我一起走吧!我带你去个充满温暖的地方。”“好!”小女孩笑着说。最后,小女孩和她的老祖母去了天堂。其实,小女孩是在充满温馨的平安之夜被活活冻死的。看到这里我的眼睛禁不住流了下来,那是怎样的社会?怎么会让人活活冻死?相比之下,我们现在的社会多么美好,每天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还常常抱怨父母这不好,那不行,真是太不应该了!我们应该好好学习,尽量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我相信: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

  我爱读书,因为读书能让我看到更大更远的世界,读书带给我无穷无尽的智慧与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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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看些能励志人心的书籍,了解一些别人的成功之道,并从中学习成功的不二法门。在我的书柜里,珍藏着一本封面上印有一片大大的四叶幸运草,名为“当幸运来敲门。”此书的内容从书名中便可想而知,与“幸运”有关。

  内容描述两位孩提时代非常要好的维克多与大卫,但长大后各有不同的际遇。而某日两人不期而遇,维克多是个成功的企业家,大卫却过者穷途潦倒的生活。维克多告诉了大为自己成功的秘密,便是他祖父告诉他的“追寻幸运草”的故事。

  很久很久之前,有个王国,某日在这王初中有两名武士,席德与诺特,他们要去寻找传说中的幸运草,而找到的人便可获得永久的幸运。途中必须历经千辛万苦,须跋山涉水、接受种种考验,且只限时七天必须找到。他们一路破关斩将,接受土地神、石头娘娘、湖泊仙女、丛林天后等人的试验。但就在最后关头,巫婆设下了陷阱要诱惑他们两人,诺特因相信了巫婆的谎言,而在成功之际,前功尽弃了。席德坚持到最后,不被巫婆所诱惑,所以找到了幸运草,有了成果,且了解创造幸运的方法。

  这故事告诉了我,幸运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就像爱迪生说的:“天才的幸运是一分的灵感,加上九十九分的努力。”要付出努力的代价才能获得幸运的机会。运气不会持续太久,因为他不属于任何人的。幸运要由自己创造,因此能历久不衰。

  读完此书,教会了我许多事情,幸运是靠自己创造的,绝不可当守株待兔的人。这一生的幸运是由自己主宰,自己决定情势。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因为里头写了很多做人处事与人生的道理,让我领悟了幸运绝非平白无故降临,要有努力才能获得幸运的入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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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让我不由自主的想起寒假里读的这本《城南旧事》,《城南旧事》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时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我特别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六岁的小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门口寻找自己女儿的“疯”女人秀贞,她是英子的一个朋友,秀贞给英子讲了一个故事。秀贞曾与大学生思康相爱,生下小桂子,被家人送走,不知去向。英子还听她说孩子身上有一块胎记,她发现了自己的朋友妞儿的身上有一块胎记,秀贞得知后带走妞儿一起寻找思康了,可是在赶火车时被火车撞死了。小英子还在那里经历了许多事。

  我喜欢这本书里《爸爸的花儿落了》这一篇,我之所以喜欢这一篇是因为英子那强烈的责任感。英子的爸爸去世了,英子也同时小学毕业了,他听说父亲去世了,心里想我要替爸爸保护妈妈还有弟弟妹妹,我要我为我的家负责,我看到这心里感动不已,也深深喜欢上了这本书。我也很喜欢第一篇《冬阳·童年·骆驼队》因为英子把眼前这只骆驼的样子描述的栩栩如生好像就在我的眼前一样,还有故事里的那句,看它从来不着急,慢慢地走,慢慢地嚼,总会走到的,总会吃饱的,让我知道了干一件事情不能太着急,慢慢地做,会做的更好的。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事和道理,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500字13

  我比较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里的《三国演义》,四年级下学期刚开学,老师就要求我们要读好这本书啦,还时不时提问我们《三国演义》读的怎么样了,老师还要求我们每天下午一个小组来表演三国演义。

  我们组也很认真的排练三国演义里的第15回“千里走单骑”,每天中午我们都在努力的排练,非常期待我们表演的那一天,可是快到了我们组表演时,老师却说不表演了,我们的心里都有一些小小的失落,但也不错呀,我们多了一些时间排练,虽然最后没有表演成,但是排练的过程我们都很开心!

  大家都知道过“五关斩六将”故事里的人物关羽吧,这也是这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啦,这个故事当中关羽显得更加英勇顽强,他保护两个人走过了一条漫长的危险之路,一般人是不会做到的,要是能做到,也肯定是遍体鳞伤,而他做到了!他特别坚强,有一次敌人在看不见的地方对关于放了一只毒箭,并且扎到了关羽的肩膀,在华佗帮他治疗的时候,他居然还谈笑风生,没有任何感觉一样,这个故事就是刮骨疗毒。

  大家一定都很想成为聪明计谋多的诸葛亮吧,我也一样,大家知道刘备有好几场仗都是靠诸葛亮的计策来取得胜利的,诸葛亮是无人能敌的,很厉害!

  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排练课本剧加深我对《三国演义》的喜爱,相信我们班的同学和我一样,同学们,是不是?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500字14

  我最喜欢看的书有很多,如:《灰娃》、《青铜葵花》、《野风车》......但我唯独喜欢一本《山羊不吃天堂草》。

  这本书作者曹文轩淋漓尽致地写了:一个少年因家里负债累累,而迫不得已到大城市里打工,他叫明子。跟着他的师父——三和尚,还有一个师弟叫黑罐。他们靠着给别人装修房子赚钱。他们经历过成功、失败、鄙视,但是他们用自己的努力和诚信,在城市里生存了下来。

  自从看了这本书后,我发现自己改变了许多。一次,我去买东西时,发现老板多找个我五元钱,我心里暗暗喜着:今天见了一个大便宜诶!后来,我本想一走了之的,可是,我又想到了书上的明子,他也遇到关于诚信的问题。他一开始也选择了做一个虚伪的人,后来,他觉得人要诚实,所以,他有选择了做一个诚实的人。我也想了一会儿,脑子里不断浮现出诚实、虚伪,两个词。不!人要做诚实的人!我不知道从哪来的勇气,把钱还了回去......

  自从看了这本书,我发现我成长了许多,遇到老奶奶摔倒,我会二话不说把老奶奶扶起来;看见谁的钱掉了,我会捡起来,归还失主......总而言之,我发现,自己变了,从头到脚都变了。

  《山羊不吃天堂草》这本书,就像是一面镜子,照到了你内心的缺陷;又像是一位心灵导师,教我们改正那些缺点......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500字15

  我是一位很喜欢读书的学生,我家的课外书数不胜数,都是儿童书籍,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爱的教育》,虽然有许多划痕,破旧很多,也许在别人的眼里是一本破书,但在我眼里却很珍贵。这本书给了大家很多启发,充满了爱的教育,让我一生受益。

  在这一本书中,我印象深刻的一篇文章是《勇敢的罗伯蒂》,文中写了一个一年级的学生忽然撒开母亲的手,倒在了街上,这时一辆马车正往他倒下的地方驶来。罗伯蒂眼见这个小孩将被车子轧伤,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不假思索地跳了过去,把孩子救出来,不料自己却被车子轧伤了,我真为罗伯蒂这种行为感到由衷的敬佩。罗伯蒂就像为人民服务的战士,默默无闻地保护别人,爱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

  《爱的教育》写的就是一种蕴藏在爱中的教育,社会还是有些邪恶,我们要让爱把邪恶变成善良,把暴力变成温情,把冷酷变成热情,把狭隘变成宽阔。让人与人之间多一点信赖,这样生活才能更加美好。

  《爱的教育》启发了我们人与人之间要多点关爱,多点帮助,帮助他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还引导我们永远保持一颗勇于进取和善良真诚的心。

  这本书深深地影响了我,爱是我们生活的核心,在学校里,我们接受知识的同时,更得到了老师、同学给我们的关怀之爱;在家里,父母对我们每天上学的叮嘱,是一种温暖的爱,一种亲人之间的爱。这本书让我们感到处处都是爱。

  书就是人们进步的阶梯。爱,就在我们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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