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书作文700字

时间:2021-04-18 17:52:36 我要投稿

我与书作文700字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与书作文7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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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吟起一首《蝶恋花》,细品起词中的佳句,轻声默起:庭院深深深几许,杨柳堆烟,帘幕无重数。闭上双眼,浮现起,一座深深庭院,一束翻过青砖灰瓦的阳光……也就像现在,暖暖阳光透过层层的枝叶,残光斑驳的打在那本已读完的书本上。忽的,清风缓缓徐来,把书页翻起,一股淡淡的的书香顿时缭绕鼻尖,袅袅在脑间盘旋,书的气息穿越历史长河,古人的风韵好似还在眼前游荡……

  “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林徽因的这句话,爱意多浓啊,曾几度勾起了人们对爱的追忆和渴求?;触摸书上的纸页,清而厚重,好像触摸起康桥丝滑苍老的桥身,想象起曾在这愁情望水的诗人——徐志摩,对即将离别的不舍和对康桥的依恋之浓;深秋了,银杏树橙黄的叶子也已缓缓落下,本是悲愁的情绪,却因泰戈尔的“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而乐观起来。

  有人曾说,生命的价值在于创造,其实不然,生命的价值也有可能在于流浪。

  流浪,漂泊不定。形容生活不固定的人。一提到这个词语,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三毛,想到的场景便是撒哈拉沙漠。成片的沙土,一望无际。有风,有人,有情。零零散散的生活,逍遥自在的方式,竟一度令我所向往。单峰的骆驼,铁皮制得小屋,成群的山羊……新奇的事物让我也好似钻进了兔子洞,想象着与三毛一起度过沙漠风光,做着关于撒哈拉的梦。我的心灵也是漂泊不定的,就像她说“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流浪。”

  我很想去流浪,去到《爱丽丝漫游奇迹》,与爱丽丝一起去探险。去到古时,同李白、杜甫一起赏月对诗,感受古人的风流雅韵。去到19世纪,与法布尔,一起观察昆虫,研究自然生物的奇特奥秘。去到傅雷家中做客,与傅雷夫妇一起谈论心得,与傅聪一起分享音乐,去感受文学,感受美好家风的氛围……

  在生命的旅途中,在喧嚣的城市里,有一颗流浪的心,有一杯清茶,有一本书,也许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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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像诗苑里的一朵奇葩,让身处逆境的我们警悟,奋起;书,宛若那美丽的贝壳,让闲暇之余的我们陶醉于她的光泽与美丽;书,也似那淡蓝的风铃,让懵懂天真的我们伫首聆听她的低吟浅唱。

  对于书,我有着莫名的情愫。记得从咿呀学语,蹒跚学步起,便和书结下了一段不解之缘。

  小时候,总爱看一些幼稚的童话。缠着父亲给我讲那些自以为很神秘的故事,然后饶有趣味地沉浸于童话中,做一个温馨,淡淡的梦。为一切涉世之初的所见所闻而思考,感叹。在童话的国度里,点亮属于我的烟火。

  冰心曾经说过:“童年,是梦中的真,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的确如此。回想起与书的相遇,就像一次在晴朗夏日午后的邂逅,让人惊叹于她的美,觉得妙不可言。书,点缀着我的孩童时代,走过了我人生中的第一个站口。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书的兴趣与日俱增。开始醉心于诗词的熏陶。开始揣摩诗人的日有所思,感悟诗人的喃喃自语,理解诗中的内涵与哲理,小心梳理着自己的欢乐和忧伤。为费解的寓意凝神而思,因幽怨的基调而辗转反侧。

  我为“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绮丽与婉约而折服,为“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的天真烂漫而打动,当然也为“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的自然美景而感叹,偶尔也为“芙蓉寂寞小亭秋,黄花伤晚落,相对倍添愁“而潸然泪下。“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常常给我温柔的一击,心都为之动容。“撩乱春愁如柳絮,悠悠梦里无寻处“仿佛让那愁绪有可感性般飞扬在我眼前,欲罢不能。“车如流水马如龙,花月正春风“更是概括了景色的迷离与可人,脍炙人口,顿觉满口芳醇,一身宠辱皆忘。

  罗丹曾说:“我们周围并不缺少美,缺少的只是发现美的眼睛“。诗歌让我在这纷繁忙碌的世界里,找到了一丝仍宁静美好的色彩。她修饰着我的少年,走过了第二个路口。此时南风拂面,凤凰花初绽,美不胜收。淡雅的香气弥漫四周,在微微湿润的空气中愈传愈远。

  书,携着剑煮酒的冷傲与江南的婉约,低低地吟唱。她美的如此斑斓而又多情。一本书,一朵睡莲,一首歌,伴我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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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莎士比亚说过这么一句话,“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我觉得这句话对我来说特别亲切。

  六岁时我已粗识文字,知道了读书。首先吸引我的是漫画书,书中一些连载小说,总是我牵肠挂肚。我认字不多,理解的词语也不多,常常读的是囫囵吞枣。

  后来的日子了,我在父母的书柜中发现了那些带着书香味、纸张淡黄的《平凡的世界》。一看便来了兴趣。同时也在读路遥先生的另一本书《路遥小说文集》,了解路遥先生的生平,我又似交了一个朋友。

  七岁时,我喜欢上了《西游记》。看完了上篇,常常对下文充满悬念。书一拿起,便再也放不下。但这又使我充满幻想,看到冬日枯黄的落叶,我常常想着春天枝头星点的绿色;看到一粒未萌发的种子,我又会想到它变成参天大树的阴凉。

  八岁生日那天,我得到了一个特殊的生日礼物,一本书《母亲》。从此,我又爱上了读外国小说。书中那句“母亲流泪了,我第一次见她流泪”写的太好,是我深深地记在脑子中。并在随后的一篇文章《妈妈的眼睛》中用到了。那次作文出人意料得了个“优+”。老师在作文旁批到“你观察的很仔细,抓住了妈妈的性格。”我脸红了。自次以后,我便有了“不动笔墨不读书的习惯”。

  可是,光靠买来得书已不能使我填饱胃口。我发现了一块绿洲——兰州少年图书馆,那里丰富的书籍种类繁多,我都想一一借阅,什么《三国演义》、《水浒传》、《八十天环游地球》、《简爱》,都使我念念不忘。可这里好书太多,新书又时时上架,让人大有在书堆中喘不过气的感觉。在我看来,古人所说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若把书比做黄金,财宝;颜如玉,就是那崇高无上的情怀和生命追求。

  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一千本好书,就是一千轮太阳。灿烂千阳,照耀我们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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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接触书的时间较早,大概在两岁。

  一开始是妈妈拿着书,给我念其中的一个个故事,我也很喜欢听,即使后来自己已经能流利地讲出来,也乐此不疲地喜欢听别人讲述。

  稍大些,我开始自己阅读了,妈妈告诉我,我从来不会把书拿反,就算她把书故意反着给我,我也会很快自己正过来。我就像个小书虫,一天到晚埋在书堆里。晚上我开着大灯,趴在床上看书,看的自己累了才去睡觉,也是因为这一点,我学前班就戴上了三百度的眼镜。

  再大些,我更爱读书了,吃饭看,睡前看,就连上厕所都看,我与书相伴的时间越来越长了。普通的图画书已经不能满足我,我开始阅读小说,杨红樱的《笑猫日记》,我学前班就在家门口的书店读完了。而我小学的同班同学,则到二年级才开始接触,当我知道这一情况后,真可谓“大吃一惊啊”!

  爱读书的小伙伴们,都喜欢来我家:三个卧室,一个客厅,一个阳台,一个餐厅……几乎每个房间都有书。历史故事、散文、诗歌、长短篇小说……应有尽有,就像一个书的百花园。

  我不怎么喜欢购物,但很喜欢买书,抱着一包书回到家,打开还散发着油墨香气的纸张,是我最喜欢的事。我不怎么出门,但知识面可不窄,读书也是我“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的一个原因。

  我从接触书开始,没有一天不读书。八年了,每一天都与书相伴,读了这么多的书,我虽算不上一目十行,但一目怎么也有三五行吧,阅读速度就连爸爸妈妈也赶不上我。

  因为阅读,我还爱上了写作,还有不少人喜欢呢,老师也支持我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写作。我希望将来能考上北大中文系,成为一名作家。为了这个梦想,我现在还在接触古文:《周易》、《中庸》、《大学》……妈妈也很支持我,每天和我一起背。

  书,如浩瀚无边的海洋,如姹紫嫣红的花园,它能带我游历世界上的任何地方。书是我的良师益友,将陪我走过精彩人生!

我与书作文700字5

  秋风萧瑟,难得有一个温暖的午后,而这天下午阳光正好。

  下午,窗外的的枝叶正随风起舞,偶尔透过薄薄的纱窗递来一丝凉意。刹时,阳光逐渐爬上了枝桠,悄悄地潜进屋子里,留下了一片斑驳的影子。我慵懒地靠在软椅上,朝着拥挤的书柜发愣,眼神空洞,似乎并无想翻阅的冲动。在我看来,这些书大同小异,毫无稀奇。

  我用手支撑着笨重的脑袋,不由自主地转向了窗外,太阳即刻被漂浮着的`云朵掩盖住了,阳光也收起了脚步。我心烦意乱,径直站起,就在我大步流星准备逃离这里的时候,不经意间瞟向一个角落——那是一本包装简单的旧壳书,“素年锦时”这四个大字充斥着我疲乏的眼睛,书本不算厚,但却崭新的很,一直以来被人遗忘在那里。

  缓缓展开这本书,扉页上没有什么内容,只有一小幅画,画上画着的是梅花,与封面相衬,不造作不夸饰,安静地躺在那里,伴着一袭清月的银光缓缓舞动,梅影也在溪水中荡漾开来,我的心也随之释怀。眼前突然亮了起来,一束强光打在了书上,不知不觉中阳光重新撒了下来。

  我的嘴角慢慢上扬,似乎遇到了熟悉的陌生人。我相信,这本静默的书等待有缘的人将他翻阅,而如果两心交汇,文字行列间会发出微光,这光照耀着的,是一个言语者和一个倾听者之间,对时间这个概念各自理解的交会。

  书上的文字很淡,一直萦绕在我心上,有一些篇章是平时生活的感悟,有一些篇章是突然迸发的灵感,有一些篇章只有只言片语,但我却能从这些文字中感觉到一些别的,一些不同于其他书的东西,那是一中妙不可言的力量。这种力量是无可比拟的,我想,这也是它吸引我的地方吧。

  它在时间的长河中已被泥沙掩盖了许久,才终于等来了和我的会面。我仿佛与这本书产生了共鸣,随着它忧,随着它喜,永远都有未知的下一页等着我。

  时间在平滑的钟面上留下了永不磨灭的印迹,窗外的树叶再次向我递来一丝凉意,我缓缓的放下书,把书插回了原处,嘴里还念念有词:是金子总会发光,《素年锦时》我期待和你的再一次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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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一二三年级的时候,我并不喜欢看书。有时翻翻过就算数,有时囫囵吞枣,有时根本不会去看它。

  可是自从四年级换了语文老师后,我便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陈老师要求我们每天都要看书,就在她的逼迫下,我和书结为了好友,每次都会看得津津有味。

  有一次放学做完作业,我便来到书柜前,找起了书。嗯——是看《骆驼祥子·月牙儿》?还是《城南旧事》?还是《呼兰河传》……这时,我的目光盯到了一本书上《苹果树上的外婆》。

  于是,我拿出书,有滋有味地看了起来。我忘了时间,忘了周围的一切事物,开始在书的海洋中遨游。

  故事中有一个地方写道:安迪的外婆带着安迪去游乐园玩。我仿佛也和主人公安迪一起来到了游乐园,我陪着他一起快乐,一起紧张,一起害怕。好像现在的我并不是我自己,而是故事中的安迪,时不时发出尖叫声和欢呼声。

  我一直看啊看,和安迪他们一起快乐地在游乐园玩着。

  正当我和安迪他们在游乐场里玩得起劲时,妈妈的声音把我从故事中拉了出来。原来,妈妈让我吃饭了。可是我不舍得放下书去吃饭,于是我就装作没听见,继续如痴如醉地看书。

  我一直看啊看,这次我完全沉浸在了书中,什么都没听到,似乎我真的成为了安迪,和他一起享受着快乐。

  不知不觉中,书已被我看完了。我合上书,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了下去。这时,只听我的肚子“咕咕”叫了起来。于是我便向餐桌走去。我发现已经没有饭菜了。我对妈妈说:“妈妈,我还没吃呢!怎么没饭菜了?”妈妈不慌不忙地说:“唉!还不是你自己,刚才不知叫了多少遍,你都没听见!”“啊!”我惊叹。“那你去楼下吃点吧。”妈妈亲切地说。于是,我到楼下吃了点。

  读书读得忘了吃饭,这是不是很好笑呢?

我与书作文700字7

  我翻开了一本名为《福尔摩斯侦探集》的书,像往常一样,孜孜不倦的读了起来。

  看到一半,一阵微风吹来,我变得无比轻松,闭上眼,就不由自主的想起了我与书那些形形色色的故事——

  早在几年前,我就发现了,我不像同龄人那样喜欢帅气的玩具,或是有趣的遥控车,书,便是我的最爱。

  小时候,我看的书大多是连环画、漫画书。那时候,伯伯与我一样,也爱看书,可看的都是些小说、散文。伯伯希望我有一个爱看书的好习惯,但他却担心我会迷上漫画书,他心里知道,这些看似有趣的书是不能提高我的知识的,他决心让我“脱胎换骨”。

  一个午后,他来到我的身边,抢过我手中的连环画,又把一本类似小说的书塞到我怀里。书名我已不记得了,但我还清楚记得他恭恭敬敬的给我说了一句:“侄子,看这本书可是非常好看的,你拿去研究研究?”,平时“顽皮”的伯伯对我的态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这使我不难猜到他又想让我看那种我认为毫无意思,枯燥乏味的小说了。我开门见山,说:“我不想看!”不过,这是难不倒伯伯,他“奸笑”着说:“我现在马上下楼去给你买好吃的,但前提是:你要看了这本书。”没办法,在美食诱惑下,我只好无趣的看了起来。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伯伯他根本没下楼,而是在门口看着我,我心里都知道,看见我今天的态度,伯伯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过了几天,他发现了我爱看电视剧——《西游记》,这使他的脑袋里,又有办法了。

  果然不出我所料,伯伯又给我了一本关于西游记的书,用“武力”“要挟”我必须看,面对“强敌”,我又“败下阵来”。

  可这次的情况却不一样,我刚看完第一段便想:“这西游记,用书看也蛮有趣的嘛!”我不再理伯伯了,认真地看了起来,终于被伯伯的聪明才智“征服”了,但与其说是被伯伯征服了,还不如说是被书的“魅力”“征服”了。

  书可谓是一切知识的源泉,我不知道我为什么爱看书,可能是因为他能给我太多心灵上的慰籍吧。

我与书作文700字8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小时候,我并不喜欢读书,直到那次,彻底改变了我对书的态度。

  那一天,妈妈带我到一位阿姨家串门儿。妈妈和阿姨聊天,阿姨让我找她女儿去玩。我到了她的书房门口,一开门映入眼帘的便是满屋的书。到现在,我也能想到当时我的表情,瞪大了眼睛,张大了嘴巴,满脸惊讶的样子。因为我从小到大,从未见过这么多的书。进去之后,我走到书架前,拿起一本《安徒生童话》,我随手翻了翻,便被书中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为书中丑小鸭的经历而感到同情;为卖火柴的小女孩的遭遇而感到悲哀;为士兵的打火匣而感到神秘……妈妈要回家了,我还让妈妈多和阿姨聊会儿天,直到天很黑,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临走,朋友还借给我几本书,让我拿回去去看。没过几天,我便把书看完了。

  从此以后,我的心中就有一种莫名的感觉:“我与她有缘”,以后的日子里,我便千方百计地接近她。时间一长,渐渐发觉,我已深深地爱上了她,一刻也离不开她。

  那一天,妈妈做了满满一大桌子的菜,做好饭后妈妈叫我吃饭:“乖女儿,饭做好了,快来吃饭吧,一会儿再看书。”“好,我再看5分钟。”我说。可是,不知妈妈等了多少个5分钟,我还是没有出来吃饭。妈妈便生气了,她说:“你知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呀,我辛辛苦苦为你做了一大桌子你喜欢的菜,可你呢,却只顾看书!”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今天是我生日,为了书我竟然都忘了我的生日。我想我此生与书的缘分结定了。

  是啊,这就是书,不管是树荫之外喧嚣着浮躁的热浪,还是窗外肆虐着凛冽的寒风,只要和书在一起,书就会在热浪之中营造一片清凉,在严寒之中托出一份温暖。这就是书,这就是我和书的缘分。

我与书作文700字9

  最开始接触书籍,是在我7岁的时候,那时我并不识字,爸爸从远方给我带回来一本童话故事,我特别喜欢里面的图画,一遍又一遍的翻看都看不腻,仿佛里面有可口的糖果、美味的巧克力、鲜美的草莓一样,拿着爱不释手,那似巧克力般浓郁的香味从书中散发出来,也许,那就是书香。渐大,我识字了,读到的第一篇童话就是《海的女儿》,那时,我根本不懂,只是觉得特别喜欢,被里面帅气的王子,漂亮的公主所吸引。看到公主看着自己心爱的王子和别人结婚,她却无法说话……忍不住大哭起来,但却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心痛什么,只是感到特别惋惜。有一回在梦中,我见到了小公主,我问她,为什么那么傻,她却说:“我用三百年的生命,只为求得他炽热的爱情,永恒的灵魂,尽管他不爱我,我也因此失去了300年的生命,却体验了作为人鱼永远不能了解的感情。”

  每天除了爸爸妈妈老师同学,陪伴我最长时间的就是书了,吃饭时想看书、上厕所时还想看书,只要我已有空闲时间,就会情不自禁的看起书来。读书让我感到快乐,让我忘记所有烦恼。在书中,我和李白一起作诗、和孔子一起学习、和尼尔斯一起旅行、和碧吉、帕特里克、路克一起破案。

  看书时,我专心的读好每个字,每个句子和每段话,认真的体会书中所说的道理,用心的理解每本书中所表达的意思。从书中,我能知道许多许多有趣的事情,有些在学校,在家中,在托管里不知道的事,或许在书中,我能知道。每当我读完一本好书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又长大了,又懂得了许多知识。

  读了安徒生童话,我的想象力更加丰富了。读了伊索寓言,我又懂得了许多道理,比如说做人不要太自大那样可能会让人们看不起你。读了成语故事后我又知道了不少成语的来历。比如说做事不能三心二意,要专心致志的做好每件事情。读了冒险小说,我又增加了分析能力还明白了团结才是力量要互相帮助。

  读了不同的好书,让我学到了各种各样的知识。我感觉我的生活离不开书就像我每天离不开水一样,我愿在书的海洋中遨游。我终于明白:短暂的生命,充实的活过。不求天长地久的拥有,只想得到一瞬的感动。不论结局是永恒或是幻灭,那曾经体验过的将是一生的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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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是每个人的老师,书是每个人进步的阶梯。我们应该爱护书,让书与我们一生同行。

  记得有一次,那天阳光明媚。小鸟吱吱喳喳地叫着,好像是在唱着动听的歌声。小花也绽开了迷人的笑脸。我和妈妈要去书让买练习册。进了书店,我就被书架上的几本有趣的书吸引住了。于是,我就坐在两排书架中间的过道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刚看了一会儿,妈妈就催促我跟她一起去选练习册。因为我完全沉浸在书中的情景当中,并没有注意到妈妈说的话。而妈妈也以为我已经跟上了她的脚步,就去挑选练习册了。当妈妈选好练习册准备结账时才发现我没有跟上来。妈妈急得团团转,不知怎么办才好。突然妈妈想起来我刚才看书的地方,于是妈妈就开始找了起来。终于,妈妈找到了我,而我还坐在那儿津津有味地看书呢!妈妈拉我去结账,我也是无动于衷,还央求着要买几本带来家看。妈妈受不住我的软麿硬泡,终于答应了,我的心里比吃了一罐子蜜还甜。回到家后,我就兴奋地坐在书桌前看了起来。

  记得还有一次,一会儿就要上钢琴课了,妈妈让我练琴,怕我上课时不合格。可是我正在看《秘密花园》,根本就没有心思去练琴。我请求妈妈再让我看5分钟。不一会儿,这5分钟就像一秒钟那样快速地过去了,可是我还想再看一会儿。我就开始磨蹭起来。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当我还在一心一意地看书时,妈妈突然说:“快去上课,要迟到了。”我赶紧去上课,结果也没练琴,再加上那几天我几乎将所有的业余时间都用来看书了,所以。后果可想而知,我一首曲子也没能弹合格。回家后,妈妈说:“要不是你看了这么长时间的书,也不能这样糟糕呀!”我沮丧极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有的是唱歌,有的是跳舞,但是我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书,因为看书能让人增长知识。我要让书永远地陪伴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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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是哺育我们精神的粮食,它让人更加机智、聪明,还能培养一个人良好的品质。

  我,一个五年级的小学生,和书有着许多有趣的故事。

  记得三年级的时候,有一天,爸爸给我买了一本叫《从小学做起》的课外书。从那以后,我整天废寝忘食地读这本书。《从小学做起》这本书主要按照“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所写,它详细地讲述了一个个道德故事,告诉我们应该做一个什么样的学生。

  读了这本书,使我想起了一件令我极其惭愧的事。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中午上完语文课,该去上体育课了,我坐在教室里没有出去,心想:“这么热的天,我才不去晒太阳呢?再说了,我还有一大堆语文作业没写完呢!不如坐在凉快的教室里写作业。”正巧,被班主任看见了,他亲切地问:“你怎么没上体育课呀?是不是生病了?”我连忙说:“老师,我的头有点疼,您给我请个假吧。”老师不假思索地答应了我的请求。

  虽然这件事已经过去很久很久了,但是我怎么也忘不了它。当我读了《从小学做起》这本书后,我不由得脸红了,因为我是一个不诚实的孩子,心想如果知错不改就更不对了。于是我主动去向老师承认了错误,并请求老师原谅我。老师却笑眯眯地说:“知错能改就是好学生。”

  现在,我已经能把《从小学做起》中的每一个故事都能背下来了,并且还看了许多其他的故事书。

  现在,每当我看到有同学做出不诚实的事我就连忙走过去,用自己几年积累的故事劝告他,并对他说:“做人一定要诚实,你欺骗了别人,就等于是欺骗了你自己。”当我得知有人在给某灾区捐资捐物,我拿出了自己的零花钱和压岁钱以及我的文具捐献给了灾区,还鼓励其他同学去捐献,让他们做一个乐于奉献的人。我和同学们还给灾区人民写了一封慰问信,安慰灾区的人们不要太悲哀,并说:“灾难摧毁了你们的家园,但它怎么也摧毁不了我们这些中国人坚强不屈的心志,让我们同心协力,共度难关。”

  我喜欢你——《从小学做起》以及其它的课外书,你们不仅激励我积极进取,刻苦学习,还让我成为一个讲文明、懂礼貌、品德高尚的人,你们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与书作文700字12

  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就连我们的伟大毛主席都说饭可一日不吃,书却不可一日不读。可见,书对我们是多么重要啊!我就是一个十分喜爱读书的小书虫,读书在我的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而且我的读书趣事可多着呢!

  一个宁静的晚上,我正认真地做着作业。可是当做到一道附加题时,我被硬生生地难住了。它就像一堵又高又厚的城墙,阻挡着我的步伐。我咬着笔头,绞尽脑汁地想,一遍又一遍地读着题目,可是那平时很灵光的小脑袋里就像有一团很乱的毛线,毫无头绪,我漫不经心地扫视着我那井井有条的书架,无意中看到了一本书——《爱的教育》,它就那么静静地躺在那里,似乎在等待一双小手把它轻轻地翻开,细细地品味着它里面的每一个字。我仿佛被它里面知识散发出的淡淡的书香给吸引住了。我翻开书,如饥似渴地读着每一个小故事,体会着它那无穷无尽的魅力。当我津津有味地读着,在无边无际的书海中遨游时,突然,一声重重的拍桌子的声响把我从书中硬生生地拽回到现实中,我回过神来,才发现怒气冲冲的爸爸像头发怒的狮子站在我的旁边,我一脸茫然、无辜地说道:“爸爸,怎么了?”“ 你还敢问我,”爸爸边指着我的作业本边说,“你看看,都快10点了,作业没做好还在看书,成何体统!”我知道是我错了,低下头,用手搓着衣角,不言语。沉默了一会儿,爸爸的怒气似乎消了不少,问我怎么了,我如实跟他说,我不会做。于是他便耐心地教我,我听了爸爸的讲解,豁然开朗,很快地写下了答案。然后迫不及待地再次捧起书,继续聚精会神地读起来。在恍惚中,我仿佛看到了爸爸蹑手蹑脚地打开门出去,生怕发出一点声响,打扰了我。

  书,像一叶小舟,载我驶过波涛汹涌的大海;书,像一位博古通今的智者,让我明白了许多为人处事的大道理;书像一剂万试万灵的灵药,让我的烦恼一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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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感情。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间和空间,同睿智而高尚的人对话,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呀!

  在一、二年级时,我只是偶尔翻翻图画书,对带文字的书本一点都不感兴趣,甚至有点讨厌。每当爸爸妈妈念念叨叨地在我耳边叮嘱我要多看书时,我真的觉得好烦,好厌倦。可是上三年级时,我无意中捡起了一本书,漫不经心的看起来,从此开启了我饱览群书的欲望,使我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有一天,我在柜子里看到了几本叫“淘气包马小跳”的书,我听班里很多人说这本书很好看,我就随便翻了几页,真的很好看呢!于是这几本“淘气包马小跳”就是我第一次看完的书了。我慢慢的长大了,看的书也越来越多了,我对这些幼稚的书也渐渐的疏远了,但也看,就是看起来也不是那么津津有味了。我现在喜欢看带有感情色彩的书,比如一个穷孩子的一生之类的故事。这些故事触动着我的每一根心灵,让我对世界有了更深的地了解,不再像以前那么天真,白痴了。我被这些故事吸引着,心情也随着主人公的遭遇起伏不定,慢慢地好像自己成了书中的人物,高兴、喜悦、伤心、悲愤、一时之间所有的喜怒哀乐都体会到了。我现在一个月至少要看四本书,我的作文也有了很大的进步,从每次都是A﹢到基本上每次都是A﹢﹢传读,打印。这个进步是多大的呀!

  但是读书也带给我不少烦恼。我读书很任性的。有时我读到一半时,妹妹就要我和她玩游戏,可是书里的内容太吸引人了,我又不得不一口回绝她。第二天,我感到很惭愧就跟妹妹道歉,可是妹妹却豪爽地答道:“没事!”我感到非常惊讶!有时,因为书太好看了,我就会看到很晚,晚上爷爷都会来检查,每当他看到我还没睡时就会把我痛骂一通,把我骂的魂都散了。

  世界上没有一个十全十美的人,也没有人写出十全十美的书。就这样,我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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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欢买书,更喜欢读书;喜欢与知心好友共读,更喜欢夜深人静时独自品读;喜欢放飞思想同书中的人物同喜同悲,更喜欢因读书而生出的那种恬淡心境。对我来说,读书的过程,就是一个让自己慢慢长大并逐渐走向成熟的过程。

  记得上中学时,就开始捧着厚厚的《红楼梦》同作者一起怀金悼玉了。在“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龄,对“葬花”“焚稿”等情节情有独钟,每读到此处,就会为寄人篱下,体弱多病而又多愁善感的林妹妹一洒同情之泪。现在想想,这又何尝不是被自己的心事所感动而流下的泪水呢!

  登上讲台之后,才发现,读书不能仅凭兴趣,于是,慢慢学会精读细读。记得,读完《红楼梦》《脂砚斋评论》及相关的评论文章后,我试着写了一篇名为《美的毁灭》的小文章;《平凡的世界》是路遥的一部力作,主人公孙少平一家的父子情、手足情最让我感动,为此,曾提笔写了一篇名为《永远的亲情》的鉴赏性短文。虽然,文笔比较稚嫩,但毕竟开始有了自己的读书感悟。

  意蕴丰富的唐诗,别致清雅的宋词,是我国古典文学中的一颗璀璨明珠。语文课本选编了一定数量的诗歌,这些诗歌大多是名家名篇,易读易背,很受学生喜欢,但若想把这些诗词讲的精彩且富有新意,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于是,《诗词鉴赏辞典》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我喜欢读诗词,更喜欢读诗词后面的鉴赏文章。如果说,诗词是一粒粒的珍珠,鉴赏文章就是珍珠发出的夺目光彩。我读诗,也抄诗,在读读抄抄的过程中,知识得以丰富,性情得以陶冶,授课的艺术也有所提高。

  书读得多了,心胸逐渐开阔起来。不会再为一点小事而斤斤计较,更不会再为生活的平淡而哭泣。在我冷的时候,书是一双温暖的手;在我累的时候,书是一个小小的可以休憩的港湾;在我笑的时候,书是一双默默的不说话的眼睛;在我哭的时候,书是一张重新鼓起的帆。

  与书的亲密接触,让我在这浮华的世界上有了一片纯净的天空;与书的亲密接触,让我的心灵有了永远的寄托。作文

我与书作文700字15

  我曾经对书深恶痛绝,非常不喜欢读书。但不知从何时开始,我渐渐喜欢上了读书,而且越到后来,越是爱不释手。到了今天,已经是欲罢不能了。

  记得刚上小学的时候,因为班主任的建议,妈妈买了很多书给我,让我读。可是,也许是因为识字不多的原因,我总是不感兴趣。那时候,读书对于我来说,远没有玩玩具、荡秋千的吸引力大。妈妈见我过了几个月还连一本书都没读完,就不停地督促我。被别人逼着做自己不喜欢的事的感觉很不好,这使得我更加痛恨读书。

  又过了很长时间。有一天,妈妈给我讲了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名字叫《哈里·波特》。当我正听得津津有味时,妈妈却突然停下来不讲了。我急得抓耳挠腮。最后没有办法,只得自己把书拿来读。这本书,我用了不到一周的时间就看完了。这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实在是快得不可思议。看完这本书,我突然发现读书不仅不难,而且非常有意思。这之后,我继续以飞快的速度读完了全套的《哈里·波特》,而后一发不可收拾,先是神话魔法,后是传奇探险、侦探破案、历史人物,宇宙探索……从此我走进了一个无比神奇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我可以领略不同的人生、探索无限的宇宙,甚至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自由地穿梭于历史和未来之间。

  如今的我爱书如命。我每次买书,都要精挑细选,确保每一本都是能让我反复阅读的上乘之作。每本看过的书都保护得像新的一样干净整洁。有时不小心被弟弟折了个角,我都会心疼不已。我读书的时候,经常会沉浸在情节中无法自拔,有时候会随着人物的历险紧张得浑身冒汗;有时候又为人物悲惨的命运黯然神伤;还有的时候为了美好的结局开心地大声笑出来。

  现在,我和书已经结下了不解之缘。我不仅喜欢读书,还希望有一天,能成为一个出色的作家,自己亲手写书。说不定我的书,也能令一个不爱读书的小朋友从此爱上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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