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的作文

时间:2021-03-13 11:10:35 我要投稿

书的作文650字(精选13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书的作文650字(精选1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书的作文650字(精选13篇)

  书的作文1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富兰克林说:“读书是我唯一的乐趣。”赵树理说:“读书也像开矿一样,沙里淘金”……长久以来,我就是一个书迷,读过的书数不胜数,也因此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有一次,妈妈有事出去了,临走时吩咐我看一下正在烧着的开水,水开了就关火,那时我正在看书,我随口应了一声“知道了”。妈妈走后,我看着看着就把这事抛到后脑勺了,水烧着烧着,干了,最后锅也被烧烂了。我是闻到一股煤气味才想起妈妈交给我的任务。妈妈回来后,看到这情况,哭笑不得。

  还有一次,我坐在家门口津津有味看着书,我坐在家门口津津有味地看书,正在我看得入迷时,我爸爸的一个同事从这经过,看见我在那里,就问我:“梁爽,吃饭了没有?”我脱口而出说:“没吃呢!”“什么!没吃饭?你爸爸妈妈去哪里了?快去我家吃去。”说完就拉我起来。我这时才想起我已经吃过了,虚惊一场。因为那时已经是下午一点多了,一般人都已经吃过饭了,当然我也吃了。

  更令人喷饭的是一次,我在教室里看书,我的死党有一些疑问想问我,于是,她走过来,对我说:“梁爽,这道题怎么做啊?”我当时正看得上瘾,眼睛都离不开书,没听到她说什么,她接着又问了好几声,可我还是没听见,于是她说:“你叫什么名字?”这次我倒是听到有人问我问题,随口就回答说:“我不知道。”她忍住笑,又问我说:“你爸爸妈妈叫什么名字?”我又回答说:“不知道”。当我醒悟时,她已经趴在地上一边笑一边说:“我确定你……哈哈哈……没救了!哈哈哈……你一定是……哈哈哈……是疯了!”

  因为我爱书,妈妈说我是“小书虫”,我说:“我才不要当书虫,我要当遨游书海的书龙。”

  书的作文2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曾这样说过。书可以医治愚昧,书可以使人聪慧,书演示着成长的历程,书寄托着长辈的希望。

  有人说:生活是一本无字天书,如果你想读懂,就应该从身边的一本好书开始读起。我在学生时代接触的书最多,语文书数学书英语书科学书······读书也使我懂得了很多。是知识的魅力,这片知识的海洋固然有美丽的地方,才会让无数学子为它疯狂,但它必然有残酷的地方,才会让无数学子丧失希望。那里的每一朵残酷的浪花都在告诉你:你满怀希望,看到海鸥为你飞翔,海风为你歌唱。前方有一座美丽的小岛,有山,它是绿的;有水,它是清的;有雾,它是朦胧的。一切都是美的。但这些只是生命中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沿途虽然美但毕竟不是终点。

  而书给予我们的,不单单是体会,更多的是人生的启示。

  当你失败时,书会教你勇敢面对,勇往直前,把失败看做成功的起点,它会带你走向成功彼岸;当你成功时,它会叫你不要骄傲,要再接再厉。书中,如同一个无声的社会,能令你分辨真善美假恶丑。只要你打开书只要你打开心灵之窗融入其中,细细品味,你同样可以在无声之间得到启迪和经验。

  与书交流你如同跟一个挚友在无声交流。在你迷茫时,它会把你引向光明大道;在你无助时,它会毫不犹豫的向你伸出援助之手。它是"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的无私奉献的导师,给你处事的道理,传授你无限的知识,能使你纵观历史,横看世界,从古至今,一览无遗。将一切都毫不保留地奉献给你。

  因为浅薄的阅历无法让我全面了解人生,只有努力踏上这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书的作文3

  在我的人生道路上,书是我不可缺少的一个亲密伙伴。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认为书是一位良师。带我们领略人世的真谛。

  有时候,书是一盏铮亮的灯,照亮我心中的黑暗,让我明白了世间的善恶美丑;有时候,书是一对洁白的翅膀,带我飞到云海深处,一览山河的壮丽美景;有时候,书是一叶坚固的小舟,带我驶向成功的彼岸,任凭风吹浪打也不回头。

  小时候,我常看见妈妈在闲暇之余手不离书,让我充满着好奇,便缠着妈妈吵着要和她一起分享书中的乐趣和奥秘。那时候,由于年龄的关系,我通常读一些幼儿类的连环画刊。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学会了阅读一些文学作品,不再满足于图画故事书。现在,我迷恋上了一些世界名著,甚至连妈妈书柜里珍藏的《红楼梦》也成了我爱不释手的书籍。书,就是这样成了我最亲密的伙伴。

  我爱读书,常常废寝忘食的读着书。书中精彩的情节往往让我忘记了一切,整个身心都沉浸在书的世界里。当书中的主人公胜利时,我会高兴的手舞足蹈;当邪恶没有受到惩罚时,我会气得直跺脚;当英雄牺牲时,我的眼泪会顺着脸颊“吧嗒吧嗒”往下流。

  为什么我的生活变得这么充实?为什么我感到生命是如此的精彩?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无穷的宝藏,为我增添了丰富的知识;书是快乐的天堂,让我忘记了所有的忧伤。如果没有书,我们的生活将是多么的寂寥空虚,我们的生命将是多么的暗淡无光。

  书,陪伴我走过了无数风雨,它见证了我的快乐成长。

  书的作文4

  书,是每个人都喜欢的东西,同样我也不例外,在我的书架上摆着各种各样的书——小说,名著,包括连环画,这些书都是我成长的见证。

  连环画是我小时候第一个接触到的书在我小时候,我就被里面漂亮的图画,精彩的故事所深深吸引,就这样,我喜欢上了读书,同样也是它把我带向了“书的王国”。

  随着我年龄的增长,我又开始喜欢故事书例里面记录着一个个精彩的童话故事——在《海的女儿》中我曾为海的女儿凄凉的命运而流下惋惜的眼泪,我曾为《灰姑娘》圆满的结局不禁拍手称快,我也曾为《格列佛游记》中格列夫的命运而捏一把汗……也正是这些精彩的故事让我见识到文学城堡中一座座壮丽的里程碑。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迷上了小说,一本本小说是一个个世界,我喜欢精彩而有悬念的《福尔摩斯》,我也喜欢《简·爱》中简·爱的坚强和对爱不求回报的精神。小说是文学史上一段段美丽的风景线。

  袋子小说的魅力,我开始读名著,我喜欢《水浒传》里的梁山好汉,我也喜欢《三国演义》中一条条让人意想不到的计策,我还喜欢《红楼梦》里贾宝玉和林黛玉凄美的爱情故事。名著也许就是文学中一朵朵艳丽的奇葩。

  在从小到大的成长中,我见识了文学的古老和魅力,同样,文学也见证了我从小到大成长的变化。

  书的作文5

  我家有两个大书柜,其中一个里面放着的全是爸爸的旧书。

  爸爸爱看书,这些淑都是爸爸当兵的时候在部队买的,大部分都是关于毛主席的,还有一些文学作品,或者是书法字典,平时没事的时候就在纸上练练字。各种各样的书内容丰富,到现在还保存着,比我年龄还大呢。

  爸爸的旧书很珍贵,现在在市场上都是买不到的,蓝色或是白色的封面,字都是繁体,摸上去,粗糙的纸质,给人一种沧桑的感觉,好想他已经经历了无数年风雨的洗礼,翻开它,发黄的纸面上字迹依然清晰,好像它已经经过无数年的风吹日晒,它的内容更是价值连城,《中学生百科知识日读》、《史学知识千题》、《毛泽东语录》、《邓小平》等等,这些有价值的史学类书籍丰富着爸爸的部队生活。

  现在,这些书静静的躺在书柜里,爸爸经常会拿出这些书来看,虽然这些书已经看过好几遍了。今年过年之前,妈妈打趣道:“把这些书卖了吧,多占地方啊!”爸爸不干了,“这么好的书怎么能卖了呢?我还要看呢,现在,这些书,你想买都没地方买,都留着啊。”妈妈只好不情愿的留着。

  爸爸的这些书看起来旧,可一点也不破,每一本都整整齐齐,没有折了一个角,没有缺页,漏页,只有岁月和爸爸翻过的痕迹。

  我家书柜里的旧书,记录着爸爸年轻时的岁月,也记录着爸爸热爱学习的精神,旧书不旧,只有沧桑,旧书不破,只有墨香。爸爸爱看书,就是这些书让爸爸成为了一个成功的领导者。

  感谢这些书,陪着爸爸走过了这么多岁月,感谢这些书,让爸爸,也让我们有了更富的生活。

  书的作文6

  我与书,我与书的故事,总是说不完道不尽。书总是给我带来无限的乐趣,从开始到现在,我一直乐于读书,乐于看书,乐于理解书。

  在小时候,我总是对书上密密麻麻的字感兴趣,总是拿着书,学着爸爸妈妈的样子,把书放在双腿上,坐着,认真的看书。虽然讲了些什么我不知道,但随着时间的流逝,斗转星移。我渐渐明白了书讲了些什么。我一天天地在成长,也一天天的在看着更深奥的书。书总是会让我感到迷惑,暧昧不清,像是读懂了,却又不理解深意。当我通过许多途径弄明白时,顿时觉得心情豁然开朗,拨开了心上的云和雾,仿佛见到了毫不做作,毫不犹豫的阳光一般。啊!书与我是解开疑惑时的豁然。

  我总是看着书就忘记了时间,看书时,被妈妈叫吃晚饭,才发现已经七点了。

  我对书的热情似乎是随着我的成长逐渐加深的,因为它总陪伴我成长。一开始是橙汁,把人的思想和感觉浸泡得越来越软;后来我变成了香槟,整个脑袋里所有的思想都变得柔情蜜意起来;最后终于成了威士忌,人们都开始痴迷,晕眩,想要融入文中的人物中去。

  在读古体文章时,我读后回味无穷,它不仅富有深刻的哲理,文笔流畅,语言优美,而且意义深远。当时你可能不明白在写什么,古老的文章当然读不懂了。其实不然,在你经久品味之后,你会理解其中深远的意味。让我们明白人与事。是书给人点亮了一盏明灯!

  珍器古玩,诗文书画,可怡人情。而我们每天都接触的书,不仅能够陶冶我们的情操,增加我们的智慧,还可以增长知识,给予我们无限的启迪。如今,我现在捧着的每一本书都仿佛绽放出无限的金色光华来,点亮了人生,照亮了前程!

  书的作文7

  阳光明媚,清风徐徐,我和爸爸妈妈去外婆家做客。

  我一下车,表姐就把我拉到屋后的空地上去玩。玩过之后,外公便叫表姐去烧火,我也跟了过去。古朴的灶台旁边放了很多书,一下子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迫不及待地拿书看了起来。表姐一把夺过我手中的书说:”别看了,别看了,我们来烧米煮饭吧。”“啊?哪里有米呀?”我疑惑不解地问道。表姐指着那边说:”瞧外公已经准备好了米和水。”她点燃了灶里的纸,顿时,火苗像中了邪一样往上蹿,差点把我的衣服烧着了。表姐抱起地上的一堆书叫我一页一页撕下来。原来书是用来当木柴烧的。我看着那书一张张被点着,心里很不舒服,觉得怪可惜的。便对表姐说:”表姐,别烧了,别烧了,我看我们还是找些柴来烧吧!”表姐说:”没事,这些都是过期的儿童杂志,有的是。”“留给我看吧。”我央求道。”不行。”表姐瞪了我一眼。我无可奈何,只能依照表姐的话拿起一本书心疼地将它撕坏,边看边烧。火一会儿旺一会儿灭,表姐有些不耐烦,对我说:”你想怎么样?我肚子都饿了。”我心生一计,连忙对表姐说:”表姐,你去歇会儿吃点东西,饭就交给我吧。”

  表姐一走,我赶紧从屋后柴垛抱来一些木柴,往灶膛里加,见火烧得很旺,我安心地低下了头看书。”哈,公鸡也孵蛋,真是天下奇闻哪。”我看得津津有味。咦?哪来的焦味?我揭开锅盖一看,饭被我烧焦了。表姐看见了,非常生气。我一手拿书,一手拿勺子。吃了一口说:”好吃!”其实那饭很难吃。表姐看我苦着脸吃饭的样子,不觉笑出了声。”真是个”书呆子”。这些书都归你了。”表姐无可奈何地说。

  我紧紧地捧着那些被我从火中救下来的书,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书的作文8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仿佛有一对翅膀,带领我飞向书的王国。从此,我便生活在书的世界。

  小时候,我就每晚都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记得有一回,故事书讲完了。当时已是夜晚了,没地方买书,于是我便提出要爸爸拿大医学书给我讲,我虽然听不懂,但还是津津有味地听着。因为我把它当成了故事书。

  后来,长大了一点,我就学会自己看书了。

  一天晚上,我做了个梦。梦见我的书自己翻开了,像一对翅膀一样,飞在天空。我站在《安徒生童话》上,跟着它们飞向一座美丽的城堡,里面全是书库,有成千上万的书。《安徒生童话》说:“快!现在是夜里,我们快多带些书回去。”我一想:老师说过,没经过别人同意,不能动别人的东西。于是我便制止它们的行动:“住手!没经过别人同意,不能动别人的东西。”它们为我的诚实和正直而感到自豪,便奖励了我许多故事书,这把我给乐坏了,惊醒了沉睡中的妈妈。妈妈摇醒了我,我这才知道,原来这只是一场梦。我的心情一落千丈。我把这场梦告诉了妈妈,妈妈笑道:“只要你一直看书我就会一直给你买书。”我太高兴了,便再次拿起书,吮吸着知识的甘霖,都忘了当时是深夜。

  现在,我不再只看童话书了,我会看世界名著、百科全书等等。同时,我还结交了一位好朋友,它就是“地理书”,我对它可是相当有研究的。

  每一天,我都要看看书,否则就会很不习惯,像是到了一个陌生大环境。

  书就是我的朋友,我的交友生涯就要开始了,你准备好跟我一起出发了吗?

  书的作文9

  有人会说:“我与书、书与我,不都一样吗?”我认为这只是片面的理解。就像加法性质似的,两个加数交换位置与不变。可是,表面上看,是这样!只是简单的两个数交换了位置。但更深的的,它们的意义却截然不同。

  我与书,对有些学生也许是持有正确态度,而对有些学生来说,就是一个错误,是一个做表面现象的工具,一个利用的道具。

  在学校,在家中,正确的态度让我们学到知识、了解课本。真正做到我与书。而那些持有错误观点一味的把书作为利用道具的人,只会用书本的表皮来伪装背后的丑陋。利用书本,来蒙混老师知情的眼睛。欺骗父母期待的眼神。

  然而,书与我。

  书是公平的,它把知识刻在自己的身上,然后复制几百分甚至几万份供人们欣赏。书,把人们当成真挚的朋友,用平等的心态对待每一个人,而自私的人们,利用书本做了什么呢?

  皮果夫说过:“书就是社会,一本好书就是一个好社会,它能陶冶人的感情与气质,使之高尚。”我们在这个美好的社会做了些什么呢?当然,有好好利用书这个好朋友的。可是也有利用它做见不得人的事的人。用根本看不懂的书来装饰自己的学问有多高。

  一本好书是滋味甘醇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

  一本好书是色彩缤纷的花园,让人流连忘返。

  一本好书是旋律优美的音乐,让人忘我陶醉。

  书,诚恳的对待我们,而我们却无知回报利用诚恳对待我们的书。这就是书与我与我与书的区别。

  “书与我与我与书,难道不一样吗?”有人问。那我现在可以确切地告诉你们:“这是完全不一样的两种概念。”

  书的作文10

  记得第一次见到它时,我还什么都不懂,我把它当玩具,使劲地撕扯,撕得满地纸屑。后来,我发现它很神奇,只要把它拿在手上,妈妈嘴里就会冒出一个个好听的故事。慢慢地,我开始认字了,它又变成阿里巴巴的宝库,里面有数不清的宝贝等着我!从那以后,我的生活中就再也离不开它——书籍!

  一年级的时候,我看了《昆虫记》,里面讲了一只蝉的成长历程。我对蝉的“大变身”着了迷,拉着爸爸去找蝉的幼虫。我们打着手电筒在小区里转了好几个晚上,虽然只看到几个蜕掉的壳,我还是开心得又蹦又跳!我第一次体会到,再平凡的东西也有它的神奇世界。

  上学期,我们班流行《神宠传说》。那段时间,我们每天谈论书里的主角——“迪莫”。它长得超级可爱,还是它的主人“洛奇”的好帮手。每次洛奇遇到危险,迪莫总会不顾一切地帮助洛奇。这套书现在已经没那么火了,但迪莫的勇敢、忠诚深深印在我的脑海中,它是我心目中最萌最可爱的宠物。

  今年暑假,我认识了一位特别的朋友,他叫圣地亚哥,是一个古巴老渔夫。他运气不太好,曾经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最后好不容易捕到一条大鱼,在海上拖了三天才被他杀死。在回程的`路上他的船遭到了鲨鱼的袭击,尽管他拼尽全力和鲨鱼搏斗,那条鱼还是被啃得只剩下鱼头、鱼尾和脊骨了。你们一定以为我在编故事吧?不,圣地亚哥是《老人与海》的主人公,他是个真正的英雄。

  你看,有书相伴,我从来不会孤单。书,是我最好的伙伴,它带给我快乐,也带给我力量和勇气。有了书,生活真美好!

  书的作文11

  历史的漫漫长卷中,有这样一个朝代。刀光剑影有之,尔虞我诈有之,励精国治有之,歌舞升平有之力,挽狂澜有之,祸国殃民有之,布衣将相,汉初三杰,一代英雄风云际会,壮哉大风歌,覆灭异姓王,尽是千古传奇。这就是大汉王朝。

  秦末天下大乱,乱世中出现了两个盖世人物,一个器宇轩昂,战力无敌,人称霸王,一个出尔反尔,躲东藏西,有无赖之名。霸王与无奈联手,土崩瓦解了大秦帝国,霸王与无奈又反目,几次杀得无奈丢盔弃甲。然而历史就像与后人开了个玩笑,一瞬间风云突变,霸王不再雄霸,无奈却成就了传奇。

  在无奈的麾下,有这样一群英雄,他们驰骋疆场,歃血为盟。他们风花雪月,重情重义。他们中有着“生死一知己,存亡两妇人”的楚王韩信,却因刘邦疑心死于非命,如此,也才有了“遂令后代登坛者,每一寻思怕立功”,也有着“车骑雄狮战亥下,千军五千铁马截汇东”的颍阴侯灌婴,在局势不利之时做出了策略性的让步,保全了大汉的江山。

  关于汉朝,我们知道太多的历史传奇。对于他的帝王权谋,全程心机,宫廷争斗,他的混乱与衰弱而知之甚少。

  刘邦的皇后,吕雉是个名副其实的名人,她为爱争权,不惜用毒害死刘如意,更是不择手段地把戚夫人做成了令人欣赏玩弄。刘鹜的妻子刘飞燕与妹妹,在后宫中胡作非为,害死了流入其他妾室的所有孩子,以至于刘戊死后无人继位,为王莽成立新朝提供了机会。

  在这一步厚重的汉书中,有着君与臣的对峙,有着宦官与皇帝的密谋,有着外戚的专权……却处处充满着耀眼的光芒。

  书的作文12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书的作者进行一种心灵对话:失败时,她像慈母,鼓励着你前进;高兴时,她像朋友,和你一起欢笑;成功时,他像严父,警告你不要自满……

  我小时候不爱读书,只喜欢和同学玩游戏。有一次,爸爸给我买了一套精装故事书。我在爸爸的威逼利诱下,不情愿地拿出书来读。只看了一会儿,我就陷入了故事情节中。看到《旅游者》时,我不禁为故事中的主人公———旅游者的愚蠢而捧腹大笑。这时,爸爸走过来,严肃地对我说:“旅游者好笑吗?”我笑着点点头。爸爸接着说:“如果你不好好看书,也会落得和旅游者一个下场。”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从此,我对“精神食粮”的喜爱便一发不可收拾。

  记得当我八岁生日时,爸爸给了我一本心仪已久的《海底两万里》。我看了一会,便和“林肯号”去追不那个巨大而神秘的“怪物”去了。这时,爸爸叫我吃饭,我只好把书放下,慢吞吞地走进厨房,扒了几口饭,心里还想着故事情节,怎么办呢?我机灵一动,有了,装睡!我又装模作样地吃了几口饭,打了个懒懒的哈欠,说:“我困了,去睡觉,你们吃吧!”便快步冲进卧室,拿起书放在枕边,盖上被子,心想:哈!哈!这下你们可没办法了吧!便美滋滋地拿起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不好!他们吃完饭了。赶快放下书,闭上眼睛装睡。果不其然,妈妈“例行”检查来了,他看了我一眼,便说:“宝贝,人睡觉时睫毛不会动哦,交代一下,枕边的书是怎么回事?”唉!还是不和大人智斗的好。不过,为了我喜欢的书,挨批也是值得的。

  我喜欢书,因为它是人类智慧的结晶。阅读它,仿佛人类丰硕的成果摆在我面前,仿佛我在和一位位名家倾心交谈,使人不由得像春风拂面一般温暖。请问,有谁不喜欢书呢?

  书的作文13

  书,我并不知它从何时产生,总之要比我古老许多。随着因特网的流行,纸上的文字的某些缺点,已使他们的身价颇有些下降,这其中自然也包括书。但我认为书作为一种文明的象征,承载着无数的内涵,是无法被取代的。因为书是实在的。

  因为它实在,占有空间,所以,有时比较不方便。正由于书实在,它才给人一种真实感,一种亲切感。相信喜爱文学的人都喜欢捧着一本书而不是一台电脑去读。书带给人的那种精神上的享受仍旧远大于电子书籍,那种翻书,触摸书的感觉,不是点机鼠标或者键盘所能取代的。

  读书其实是一种很大的乐趣。有了时间坐下来,摆上一本爱书,泡上一壶茶,然后将自己置身于书中的黄金屋,那真是再好不过了;倘若又是晚上,夜深人静的,外面还下着雨,在微黄的灯光下,一个书人,一壶热茶,一本好书,伴着窗外细雨的沙沙声,还有静静的翻书声,那感觉,那气氛,那意境,那叫个爽啊!想来都令人兴奋。

  藏书亦不可谓是另一种乐趣。确实电子书籍占用空间小,小的都看不见,但正是由于书的实在,那种真实,才平添了藏书的乐趣。同集邮一样,有时为了一本书,一个书人是要耗费许多力气的。上网找书自然比这方便许多,那种快捷方便使书缺少了一种神秘感,那种可望不可及的感觉。当你真正找到心仪已久的书以后,捧在手里,那种喜悦、兴奋与欣慰,也不是那快捷方便所能带来的。

  网络在很多方面确实比书优越,但正是由于那快捷方便使一切变得那么简单,不真实,所以,我更喜欢书,因为她是实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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