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宠物散文随笔
现在看到网络上有很多段子,都把有没有养狗养猫来评定一个人的贫富。譬如,流传着这么一句话“别看有些人表面上风风光光,其实他背地里连只猫都没有!”。若把养宠物来判断贫富,那我可算是富人了,因为我养过的宠物可谓不胜枚举。
猫是养过最多次的。因为猫的可爱家喻户晓,我又常为可爱之物所迷,所以就经常养起猫来。养猫就等于伺候主子。它在家里,简直就像一位公主一般。困则睡,饿则呼,乐则上蹿下跳,完全把家当做游乐园一般。猫有一个怪癖,就是喜欢摔东西,只要在它眼前出现了一个立着的玩意儿,什么水杯,什么瓶瓶罐罐,什么模型,它都要用爪子去把它们一一碰倒才快。我刚大学毕业,出来工作之时,在朋友的朋友那里领养了一只小猫咪,水灵灵的双眼,娇小的身子,可爱非常。刚开始几日,还是唯唯诺诺,东躲西藏。过不了多久,试探到我只不过是它的佣人之后,它就越发肆意妄为起来了。每每回到宿舍,家里必定满地狼藉,米袋被抓破了,一群米粒四散逃逸;垃圾桶倒地不醒,还吐了一地;可怜的卷纸,从胖子变为瘦子,白白的皮囊被扯了一桌子。而那只猫呢,早已经用头蹭着我的脚,要我给它奖励了。因为养了这么一只猫,我还得常常挂念,出门在外,总要考虑到它会不会饿死。到后来,把它养得肥肥胖胖,我虽然不是大富人家,但它却像大富人家的儿子。楚离只管叫它“肥猫”,我也十分赞同。这猫最后还是“过继”给别人养了。才过去一天,那人就微信跟我说,他中午拿起桌子上的一杯奶喝下去的时候,有一股猫味。
养狗则比养猫好多了,养狗最起码能让你觉得你是个主人。之前看过一个视频,一位女主人假装晕倒在地,想试探她家猫狗的反应。结果是,狗一直在她身边乱吠乱舔,试图唤醒她;而猫呢,蜷在电视顶上看了几秒戏就睡觉去了,管你死活呢。我只养过一次狗,是在小学的时候,那只狗全身的主色调是黑色,两只眼睛的上方各有一圈白色,四肢的脚部也是白色,像穿着四只白色的袜子。很活泼的一只狗,见到人就会使劲摇着尾巴趴到人腿上去,求抱抱似的。只可惜,后来给我奶奶用一根棍子敲死了,说是不如炖了来吃。我伤心不已,经常在我奶奶面前用手在我腰间放平一比,说:“那只狗若没死,到现在已经有这么大了。”要说狗的话,不如说一说楚离家那只。她家那只是普通的中华田园犬,浅黄的毛,黑呜呜的长嘴巴。这只狗有它的聪明之处,每当楚离的爸妈手机不在身边,而铃声大作时候,这只狗就会开始吠起来了,有时候还会跑到楚离爸妈的身边去吠,意思是叫他们接电话呢!在网上,经常可以看到狗为了救主人,奋不顾身的故事,再加上远为流传的“忠犬八公”等事迹,可见狗是值得养的。
兔子是我在大学的时候养的。一只奶茶色的公主兔,玲珑小巧,毛绒肤软,耳尖尾短,甚是可爱。只不过它有个很难听的名字,叫“狗逼”,是我那几个人面兽心的`舍友取的。每次上完课回宿舍,他们都不直接拿钥匙开门,而是拍门叫道:“狗逼,快开门。”兔子之流看上去似乎不像猫狗那么有灵性,但还是知道谁是对它好的。我天天给它喂萝卜青菜,它就认得我了。我走到哪里,它就一蹦一跳地跟到哪里。我坐着玩电脑,它就跳到我膝盖上睡觉。有一次它在我膝盖上睡着睡着,突然没睡稳当,像一块石头般从我膝盖上滚了下去,我感觉到之后,暗自发笑。兔子在女生之中也颇受欢迎,所以我也经常把兔子带到女生宿舍给她们玩耍。到了后来,寒假回家,用笼子拎着兔子上车,被司机赶了下来。我便出了主意,把兔子装进我书包里,混上车,才一路颠簸回到家。然而,到了第二天,兔子竟死了。正所谓“兔子玻璃肚”,是一点都没错的。
兔子因小而可爱,那还有更小的,便是豚鼠。我的豚鼠是一位远方好友相赠的,白棕相间,每时每刻都像在找东西,拿小鼻子去闻来闻去。我起先把它放在抽屉里养,刚开始怕人像人怕鬼,后来,我一把手伸过去,它就会爬上来,小小的爪子踩在掌心里,怪痒的。但我并没有把它养太久,后来还是送给了师妹养去了。
除了以上说到的,我还养过鸟、仓鼠、鱼和青蛙等等,简直把能带进家里的都养过一遍了。总的感觉是,但凡动物,都懂得谁对它们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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