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400字
我的朋友,400字1
我有个朋友叫邹吴成,简称邹敏,他是个很爱学习的人。
数学课上完以后,家作发下来了,我们都想要去踢球,我也不忘叫上我的好哥们一—一邹敏。邹敏非常喜欢踢球,司职后卫,可当我去叫他的时候,他却纹丝不动,不想去?觉得他今天有点反常,平时只要上体育课踢球的时候,他都是最积极的,像离弦的箭一样冲到操场…
仔细一看,原来他在写数家,都快要写完了,我不禁大吃一惊。我站在他旁边,他都毫无发觉,全神贯注地做作业。我又问他去不去,他说作业没写完,玩得心里不踏实,可他下一秒又说:“走吧,等我一下。"我看他的数学试卷已经做完了,而且字迹工整,思路清晰。可没想到,他过了一下,又说英家还没做完。我有点不耐烦了,不想再等他了,又想他应该快要写完了,还是等等吧,犹豫了很久……
结果,他的学习态度深深地触动了我,我也开始埋头做作业,当我做完的时候发现他一直站在我身边,我仔细的打量着他,仿佛罗丹打量着自己的作品,胖乎乎的脸蛋露出憨憨的笑容。
他很喜欢笑,学习时认认真真地学习,玩时痛痛快快地玩。在他身上我学习到了很多的优点,其中最可贵的是惜时。
我的朋友,400字2
事情虽然已经过去4年多了,可是那一幕,我至今也忘不了。
记得在我一年级,我有一个十分要好的朋友,她的名字叫范芳希。她只不过比我大几天,就总是让我叫她姐姐,不过,她真的像大姐姐一样照顾我。
那天的风非常大,我和她走在回家的路上。我们每个人手上都有一个颜色十分鲜艳的手帕,结果我一不小心,手帕被风吹的无影无踪,我一着急,就哭了。她看到我这个样子,说:“你放心,我一定会帮你把手帕给找回来。”她一直安慰我,慢慢的,我的哭声停止了。她就带着我去找手帕。我们找啊找,找了好久好久,终于,我们在碎石堆上看到了一块鲜艳的红布,她立刻冲上前去,刚到红布前,她就摔跤了。膝盖上出现了一块好大好大的伤疤。她一瘸一拐走到我的面前。说:“你看我没骗你吧,我把你的手帕给找回来了!”
虽然我和她现在失去了联系,但我还是经常想起她,相信她也经常想起我,现在,我只能和她在梦中见面了,但是,我却永远忘不了她这个知心朋友。
我的朋友,400字3
她,成绩优异;她,大气豪爽;她,执着任性;她,就是我最好的朋友。
她,成绩优异,每次考试的前三名,她决不会落榜,但是她和我一样,喜欢贪玩,喜欢捉弄,每次下课后,要是不制造点儿动静,就不是她了,她总是喜欢打打闹闹,我从来都没有看见她课后学习,但是她的成绩从来不会下降,每次下课,任课老师都会给成绩好的学生讲解一些更难的题,但是她从来都没有去过,就连老师亲自来请她,她也不会给面子,但是老师出的题,她都会做,因此,老师们对她又爱又恨。
她,大气豪爽。同学们管她接东西,她从来都没拒绝过,虽然很多同学经常借了不还,为此,我经常提醒她不要顺便借给别人东西,但她总是说,一点小事,不足挂齿,对于这一点,我也很无奈,因为别人问她借的东西,要是她没有,她就会拿我的借给别人,然后,一顿撒娇卖萌让我息事宁人。
她,执着任性。对于她认定的事,一定会坚持,俗话说,不撞南墙不回头,但是她认定的事,就算撞了南墙,她也不会回头,对此,我也很无奈,因为,她一般都会拉着我一起。
我和她从小学就认识了,一直在一个学校,一个班级,也许,这就是缘分吧。这些年来,我和她小打小闹的,不但没有生出间隙,还越来越离不开彼此了,也许,这就是朋友吧。
我的朋友,400字4
范凌荣?初一听这名字,你一定会觉得范凌荣是个女的!可你错了,他是个男的,不光是了男的,还十分胖!
他有乌黑发亮的细头发,淡而长的眉睫,犹如天之娇女般。胖乎乎的身躯犹如一个柔嫩嫩的“浑球”,胖的可爱!
有一次清晨,凉风习习。同学们早早的起了床,慢跑到了操场。
到了操场,同学们自觉地排好了队,准备练习接力赛,大家排成一条龙……马上到我了,前边的范凌荣转过头来说:“肖胖,换了位,我想对11班的‘牛人’。”我想,大概是是他太胖了吧,怕跑不赢,丢脸。我爽快的答应了,“好。”我刚一说完,说换就换,后面的彭松见了,藐视道:“死胖子,跑不过就别跑,你这了废物!”范凌荣听了,顿时大怒!脸变成了火爆辣椒,怒气冲冲,冲着彭淞不动声色一耳光,彭淞被红烧猪蹄一掌,拍得落花流水,眼冒金星,东窜窜,西窜窜。紧接着,范凌荣火冒三丈道:“你这了垃圾!再说把你打成油饼!”说完,又一猪蹄,打的彭淞“够坑泥。”
我的朋友范凌荣是不是很“帅!”
我的朋友,400字5
一说起朋友这个词,我首先就想到了我的同学马梓均。他有一双小小的眼睛,就像一粒豌豆一样,他还有一对大大的耳朵,就像猪八戒的耳朵一样。
有一阵子,学校患流感的人越来越多。一天上午的自习课,我感到头很晕,我和老师说了后,他把我扶出教室,还扶我进了校医室。他和校医说明情况后,我告诉我家人的电话号码,他打给我姐姐后,就把我扶到学校门口,我姐姐到学校后,他才回教室上课。我十分感动,我想:他虽然平常不怎么管别人,别人和他说话,他也不怎么理,但是每到这种突发情况他都是第一个站出来帮忙的,这也是我和他交朋友的原因。
还有一次,学校饭堂只要打饭就送鸡腿和豆腐。我打饭时,脚一滑,豆腐掉在地上了,马梓钧把他的豆腐给我吃,自己不吃了。我对他说:“不用了,谢谢。"他说:"没关系,你吃吧,我不经常吃。”我深受感动。他乐于助人的精神值得我学习。
在我的心目中,他是一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学习刻苦的人,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的朋友,400字6
我那个傻傻的朋友,名字叫陈曦,整天笑眯眯、蹦蹦颠颠的,像个快乐的天使,别看她小巧玲珑的样子,她呀,可是我们的大班长呢。
在我们俩个相识的那天,发现我俩的兴趣,爱好都差不多,就在那天,我发现,无论哪个同学有了困难,她都会满面笑容的帮助解决,她是一个大方而又善良的小姑娘。我对她有了一种崇拜的感情呢。
陈曦,你还记得吗?那一阵流感频发,咱班发烧请假的就有六个人了,我也不幸中枪,那天很冷,外面寒风呼啸,下了第一节课,我感觉浑身发冷,你一会儿焦急拿着杯子去给我倒热水,一会儿又叮嘱我吃药,你还像一个个小大人似的,郑重其事地告诉我“不许碰凉的啊……”,我的心里暖融融的,那时我在想,我在初中最好的礼物也不过是你了。
虽然我们彼此之间也有过不愉快,可是,笑一笑就什么事也都没有了。我们的友谊是那样美好,没有句号,只有逗号,那就让我们继续续写我们之间愉快的事情吧。
你就是一个天使,我的好班长,我的好朋友。
我的朋友,400字7
他身材矮小,皮肤黝黑,又黑又浓的眉毛下两只大眼睛水汪汪的。他就是我的朋友-刘国武。
他是一个活泼开朗、聪明可爱的男孩。他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嗓门儿大,他的嗓门儿大的就像学校里的大喇叭,所以他有一个绰号,叫“大喇叭”。
这个“大喇叭”可真是名不虚传。
“武文靖,你去班里通知一下,让练习本上有错题的过来判一下。”老师对我说,我傻傻的点了点头。回到班里,我呆若木鸡,这么多人,我怎么通知啊!算了吧!我干脆大喊一声吧,可是我喊了第一声没人理会,第二声还是没人理会,第三声还是没人理会……
在我口干舌燥的时候,“大喇叭”跑了过来,对我说:“你看你那点儿小嗓门,笨蛋,看我的!”“有错题的去办公室判。”这一声震得仿佛楼顶都颤动起来,全班的人都开始看自己的练习本,行动了起来。
当然,大嗓门儿也有坏处,有一次老师让小组小声讨论,他一回头,说:“快快快,赶快记录!”这一声说完,全班同学都看着他,他的脸通红,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逗得我捧腹大笑。
这就是我的朋友“大喇叭”。
我的朋友,400字8
我的好朋友,卢金静。她是一个受大家喜爱和称赞的小女孩。虽然她不是很高,但她很乐于助人。她会帮助任何有困难的学生。
有一次,放学后突然下起了暴雨,但我没带伞。我皱起眉头,心想:我希望现在有人送我一把伞。突然,我看见一个拿着伞的男人向我跑来。慢慢地,我清楚地看到,那是刘金静!她对我说:“谢尚义,我送你回家吧。”“谢谢,不。”我回答。但是卢金静坚持要带我回家。我无法忍受她不断的要求,于是说:“好吧。”一路上,她的伞总是在我身边,导致她半湿。我不好意思对她说,“对不起,我把你弄湿了。”她回答说:“没关系。帮助他人是幸福的基础。”
我们在路上缓慢而艰难地走着。风把树枝吹得很低,草弯了下来。雨水淹没了道路,汽车在道路上行驶,引起阵阵浪花。当我到家时,天还在下着倾盆大雨。刘金静向我挥手告别。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我心里充满了感激。
卢金静真是我的好朋友!
我的朋友,400字9
在我的生活中,有一个很重要的人,他是我的哥哥,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榜样。他就是范博文。
我们认识两年了,这两年来,我们打打闹闹、跌跌撞撞地成为了朋友。他爱笑,活泼阳光,可最让我欣赏的还是他那善良的品质。
记得有一次我们去市图书馆时,天上突然乌云密布,电闪雷鸣,下起了倾盆大雨。无奈我们只能从行人寥寥无几的大街上跑到公交站那里。一会儿,一只小鸟落在了地上,挣扎着,可就是飞不起来。范博文说:“我们不能让它坐以待毙吧?”说完就跑了出去。他捧着小鸟回来了,用纸把小鸟湿漉漉的身体擦了擦,又检查了一下,发现小鸟的翅膀受伤了,就拿出买书的钱说:“这附近有一家动物诊所,走,我们去给小鸟看病。”我看着远方的五路车说:“五路车马上……”话音未落,他就拉着我去了动物诊所。过了一小时左右,小鸟被治好了,范博文到了收银台说:“多少钱?”这时老板走了过来说:“不要钱,小朋友,善良是千金难买的……”范博文迟疑地说:“叔叔,小鸟……”老板说:“小鸟已经被我们放生了,没事啦!”听到这句话,范博文放心地笑了。我们走了出去,这时已雨过天晴,一道彩虹挂在天边……
范博文就是这么一个善良的人,他永远是我的榜样!
我的朋友,400字10
我有一个朋友,她有着一头长长的头发,并且五官长得都很精致,是一个非常美丽的人。他不仅外貌长的美,而且心灵更美。
记得有一次,我和她约好了一起出去玩儿,在过马路的时候,她看到了一位老奶奶,便帮着老奶奶过马路,她把老奶奶扶到马路对面之后,我们便急忙跑向等车的地方,但是我们刚走到那儿,车子也刚开走。我们等了一会儿,车子终于来了,上面只有一个空位,我便让她先坐下了,她刚坐下就看到一个孕妇,便让孕妇先坐下了。
我们在车上站了很长时间,终于到达目的地了,我们来到了一个湿地公园,我们逛了一圈儿,她说:“这里好美啊,我们拍张照片吧!”
我们拍完照片之后,在照片里发现了一个白色的东西,我们跑过去一看是一个钱包,她把钱包捡了起来之后,没有看到上面有联系方式,我和她便找到一个保安处放在那里了……
我们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了一个老爷爷在打扫卫生,她拉着我去超市买了一瓶水,又跑回来送给了老爷爷。
像这样的事情有很多,每次和她出去玩都能遇到类似的事情,只要是认识她的人都会说她是一个人美心善的人。我为有这样的一位朋友而自豪,我也要向她学习,做一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人。
我的朋友,400字11
朋友像香茗,让人沉淀,使人坚强;
朋友是生命中永久的财富,真诚不可亵渎。
生离,是朦胧的月日。儿时的朋友:海波呵,山影呵,灿烂的晚霞呵,悲壮的喇叭呵;我们如今是疏远了么?松枝上的蜡烛,依旧照着罢!反复的调,弹再一阕罢!等候着,远别的朋友,从夜色里要到门前了。梦初醒处,看见了他们。月明之夜的梦呵!远呢?远呢?但我们只这般不言语,听——听,这微击心弦的声!眼前光雾万重,柔波如醉呵!沉——沉。光阴难道就这般的过去么?除却缥缈的思想之外。念友的海波呵!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怎样一滴一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样一滴一滴的敲我的心弦。
因为念友,我想永远拥有许多真心的朋友,但我深知这是不可能的`。离散聚合,应顺其自然,不必勉强。属于我的朋友,会向我走来,不属于我的朋友,留也留不住,如果真到了一躬而别的时候,无须哀怨,更不能太计较太执著了,权且将人生悲凉灰颓的一面独自吞咽,再将亮丽壮美的品质展示给他人,用生命去体验人生就是。因为人活着不是为了痛苦,人生乐在心相知。
我的朋友,400字12
我有一个朋友,她是我小时候的玩伴。她是一个天真可爱,活泼开朗的小女孩像落入凡间的小精灵。她的名字叫李甜。
她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像二颗晶莹的葡萄。她的鼻子小小的,但非常灵敏。她的嘴唇红红的,嘴巴小小的。她的耳朵虽然小小的,但是她上课听讲很仔细。她的头发乌黑乌黑的,扎着长长的马尾辫。她个子矮矮的、瘦瘦的。她喜欢唱歌、看书。
她是一个心灵手巧的人。有一次,美术老师教我们做扇子,教了二种方法。同学们都顺利地做完了第一把扇子,可第二把我们都不会做,无论我们怎么折、怎么粘,扇子还是做不出来。这时,我看见我的朋友甜甜却不慌不忙地看了看美术书,想了想,她把一张折过的纸放进材料袋中,又换了一张纸,我看见她把纸按第一种方法折,我心想:她这不是在浪费材料吗?可我这才发现,她将纸的一格折成二格,按正反正反的顺序灵巧地折下去,折完之后她用线把纸绑起来,用胶水把纸的其中一个开头粘牢,再将胶水把筷子粘起来,最后将筷子粘在纸的另一个开口,这样扇子就做成了。我也马上做了一把,同学们见了,纷纷向她请教,她却指了指美术书,让同学们看美术书。同学们也做出了第二把扇子。
看!我的朋友李甜真是一个心灵手巧的人,你们羡慕我有一个这样的朋友吗?
我的朋友,400字13
假如人生是一场旅行,那么朋友就是旅行中的船;假如人生是一栋大楼,那么朋友就是建筑大楼的工人,朋友是人生中必不可少的一个人,朋友是和你一起学习,一起玩耍,一起面对困难的人。今天,我就来给你们介绍一下我的朋友――邱添一。
邱添一身材高高瘦瘦的,身高大约1.4米左右。他平常一般都穿蓝黑相间的衣服,裤子一般是黑色的。他还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还有一张樱桃小嘴,显得格外可爱。
邱添一不仅有着整齐美观的五官,而且还有着乐于助人的优良品质。我记得在前几个学期,我和邱添一在我们教室的小院里跳绳。我正想给邱添一说话,他却不见了。我看了看四周。原来,刚才有一个一年级的小妹妹摔倒了,邱添一去把她扶了起来并送进了老师的办公室,让老师帮那位小妹妹包扎,等包扎完以后,小妹妹向邱添一道了谢,就离开了。我想:邱添一真是个热心肠。
邱添一不仅助人为乐,而且他还是个小书虫呢!上次下了课,我去找邱添一玩儿,因为上节是阅读课,邱添一还在读书,我喊了一声,邱添一没有答应,我一连喊了好几声,他还是一声不吭,我把邱添一的书从他手中抬出来,它才反应过来,连忙对我说:“你干嘛呢?”我反问他:“那我刚才一直叫你,你怎么不说话呢?”邱添一还说我没有叫他。经过旁边同学的认证,他才心服口服。
朋友是人生中必不可少的人,让我们珍惜这份友情吧!
我的朋友,400字14
他的头发有点稀疏,但是乌黑发亮;他的眼睛油黑而晶莹,闪烁着对食物的渴望;小鼻子大嘴巴这一搭配让他变得更加可爱;1。35米的身高却被贴上了75斤的标签。他是一个体育狂,羽毛球和足球都是他的最爱。他就是焦,独一无二的焦。
在一次足球比赛中,焦居然担任起了队长一职,更出人意料的是他居然还当起了,小个子守门员!起初,我们对这个守门员甚是不看好,以为只是意思一下罢了!结果却出人意料:对手以前十分弱,在我们队的前锋或者中锋的狂轰滥炸下,总会出现一边倒的情况,我们队一个人可以进五六个球!可是这次在焦带领下却像吃了定心丸一般冷静。我冲入了禁区,打门!随着大家的高声呼喊,球径直冲向球门,甚至已经触及到了球网。焦看着球,脚用力向上蹬,飞身跃起把球收入囊中。我顿时像被霜打了的茄子:想哭,却哭不出来。在他的带领下,他的球队也度过了难关。
再说到吃,他也从不马虎。那天,我是打扫食堂的,就比平时多吃了一会儿!随着两个老师的离开,对面的焦旋即一蹦三尺高,得了特赦般“耶!”了一声,便冲进了售菜间——那个我们全班人都忌讳的地方。我们这儿离售菜间不远,所以清晰地望见,那焦指了指排骨,又指了指鸡肉,装了满满一大盆肉回来。我看得目瞪口呆,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早已坐在那儿大快朵颐,大口吃肉了,直吃得满嘴流油。再看看他的肚皮——圆滚滚的,撑得活像一个大西瓜!
我的朋友焦他就是这么一个人,能吃也能动,两者都不含糊。
我的朋友,400字15
作文,我很熟悉。我们之间好似朋友,既然是朋友,它当然会使我快乐,也有时会使我烦恼。
记得在我上二年级时,妈妈使我懂得了作文的含义,使作文成为了我的朋友。从那起,我把快乐的事,伤心的事,有意义的事都写成了作文。那时,它使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我和作文真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它有了更深的认识。我的水平不再只是为了记一些小事,而是要把它认真地写出来,让它成为作品,是供人欣赏的。我便努力向这方面去做,它依旧是我的朋友,只不过是它对我的要求更高了。
直到有一天,它却成了我的烦恼,这简直是不可思议。在期末考试那一天,作文成了考试的项目,若写不好作文便不能有好成绩。我的好朋友背叛了我,甚至威胁我,我气恼极了,这真是不公平。我便开始认真地写,那一次我用了很长的时间。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不像以前那样亲近了,我们都互相隔膜起来了。那时作文已经成了一种负担,老师总是逼着我们写,写不好的话会让我们重写,还会影响我们的考试成绩,甚至会告诉家长。我不再与它那样的要好了,有时也会恨它。
直到今天,作文课,我又对作文充满了信心,现在我们又回到了以往的关系。我此时此刻体会到了作文,它是多么的有意义呀!以后我会更好地写作文。现在我明白,写作文一定要有真正的水平,我现在要把作文和我融为一体,真正去理解作文。
现在我对作文只有爱。我爱作文!我爱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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