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的作文

时间:2021-04-24 17:08:44 偶像 我要投稿

【精品】偶像的作文锦集10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偶像的作文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品】偶像的作文锦集10篇

偶像的作文 篇1

  有很多人喜欢TFBOYS这个组合,而我也不例外,不仅仅是他们帅气的外表,而是他们的歌声是那么的动听。

  他们是我们00后的典型代表,他们的歌声永远是那么美妙,我认为他们可以多出新歌,当然,他们的粉丝一定会增加的。易烊千玺的小酒窝是那么的可爱,还有萌萌的田源,最后是最帅气的队长——王俊凯!

  他们的新歌[青春修炼手册]是很好听的一首的歌,视频里他们像跳绳一样跳,那动作很难学的。他们跳得好整齐。最好的是田源的那句:”跟着我鼻子 眼睛 动一动耳朵 装乖耍帅换不停风格”。田源做的动作很可爱。

  还有[魔法城堡]这首歌。这是大电影洛克王国之圣龙的守护主题曲。(^_^不知道是不是圣龙的守护主题曲)他们的声音好甜美,让人听起来很轻松。最让我佩服的是王俊凯最后的那句:“森林的小路……等待你加入”。唱得比顺口溜还顺。

  我最喜欢[为梦想,时刻准备着]这首歌,在学校里,专门不由自主的唱两句。最让我有信心的是曾经的跌倒,通通都忘掉那段,我认为这句歌词说的对。我们曾经的跌倒,是要忘掉,不要让他占据我们的心灵。

  他们的这首歌,在视频里,王俊凯拿着一把吉他,面对着墙。开始了演讲:从小,我就做着一个梦,有着自己的舞台,唱着自己的歌……(这段话让我感动了三周) 这段有一个重点,一个大人对王俊凯说:梦想,梦想能当饭吃吗?现实一点好不…… 这句应该是完成梦想的阻碍。 我们的梦想也有阻碍,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他们三个练舞的艰辛我已经体会到了。梦想是努力和坚持,只有这样,才能完成自己的梦想。我想TFBOYS做到了。

  TFBOYS的歌还有一些。这些歌是我喜欢的。

  TFBOYS记住十年之约,做十年的好兄弟!

偶像的作文 篇2

  少女时代由九名成员组成,分别是金泰妍,郑秀妍,李顺圭,黄美英,金孝渊,权俞利,崔秀英,林允儿和徐珠贤。其中我最喜欢林允儿和黄美英(Tiffany)。

  允儿是组合的门面担当,而且还是主演三部电视剧的演员,《爱情雨》是她和张根硕主演的电视剧,十分不错,画面十分唯美,是我最喜欢的一部电视剧。但是她在韩国的收视率却不是很高,即使这样,允儿还是没有放弃,她认为自己能够和知名导演合作已经是十分幸运的了。允儿为人很谦虚,深受前辈和后辈们的喜爱。

  黄美英是英文担当,她自小在美国长大,所以颇具欧美范。她本人在舞台上的表现力极强,总是能带动起气氛。与她御姐的外表不同,她有一颗萝莉的心,所以有时候傻乎乎的很会遭人喜爱。

偶像的作文 篇3

  众多的艺术家中我最崇拜的人便是列奥纳多·达芬奇。他留下的手稿、图纸至今都对各个领域的研究有着深远的影响。

  达芬奇是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一位博学者,除了画家,他还是雕刻家、建筑师、音乐家、数学家、工程师、发明家、解剖学家、地质学家、制图师、植物学家、作家,是人文主义的代表人物,也是世界上最著名的画家之一。他与米开朗基罗和拉斐尔并称文艺复兴三杰。

  达芬奇是一个神秘莫测、令人看不透的人物。他没有接受过任何的文化教育,可令人咂舌的是,他却是同时期艺术人物中天赋最高的一个,且迄今为止还没有人能像他一样同时精通多种领域。他最出名的、为公众所熟知的一面自然是绘画。代表作《蒙娜丽莎》一直是一个未解的谜。这幅画有一个特点——你总会觉得这位女子的眼睛一直在盯着你看,仿佛是有灵性的一般。千千万万的仿作总是模仿不出那样神秘、冷淡的风韵。这幅画是达芬奇受人委托而作,原型是威尼斯公爵夫人。完成后,因为太喜欢这幅作品,他并没有交予雇主,而是在当天连夜打包逃走,与仆人一起去了另外的城市。《蒙娜丽莎》绝对是他的.名言“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的最好诠释。而画中的右手则被誉为“美术史上最美的一只手”。

  除此之外,达芬奇在其他方面林林总总的贡献绝对不少于任何一位出色的科学家。是他首先质疑“地心说”,比哥白尼早了许多年。他可以用左手写反字。可惜的是,那些古老的泛黄的纸页只有极少一部分被保存下来,大多数都损坏严重。在残缺的手稿上,乐器、闹钟、自行车、照相机、温度计、烤肉机、纺织机、起重机、挖掘机……许多现代的物品纷纷出现,是当时的人们想都不敢想的。他曾向当时的政府提出建造飞行器,但是被拒绝了。如果他的设想与发明全都能加以实现的话,现代文明的进程起码要早上一百年。他设想用陶瓷、玻璃代替心脏,幻想在未来利用太阳能,还绘出过机器人图纸为了研究,他不顾社会人士的误入、轻蔑,解剖了二十多具尸体,对人体的骨骼、肌肉有着精确的描绘。为了表示对他的崇敬和纪念,小行星3000被命名为“列奥纳多”。

  “真理是时间的女儿”。达芬奇用自己一生的时间去诠释了一个又一个真理。他就如一颗璀璨的明星,如一轮燃烧的红日,照射科学发展的路程。他的思想永不陨落。我永远崇敬他。

偶像的作文 篇4

  一个人会有怎样的人生呢?是精彩不断,是令人回味,还是落落寂寞?这,我们又该如何预测呢?是啊,那也仅仅只是未来的事情,谁会知道呢,我们的心里只是茫茫然的一片。未来的生活,会美好吗,会是幸福伴身边吗?但愿吧!而居里夫人的人生则是一片光明!

  人生就如一张白纸,他掌握在我们手中,只要你以最美好的食物填满它,它就是最精彩的、最难忘的。想要得到美好的人生,有很多的人,可却又极少的部分能够为这个梦想而奋斗。他们只是碌碌无为而已,只是将这种向往当成一套空话,也只是每天做着同样的白日梦。他没从未想过去实现。这样,他们的人生将会是永远狼藉一片,没有花儿点缀,鸟儿飞舞,那里的天空也一定是昏暗的。

  居里夫人一直保持着对科学执着的追求,她的心里也一直存在着那伟大的科学梦,而对于这个梦想,居里夫人从未放弃过。寻梦的路途是遥远的,它需要一个人的坚持不懈;寻梦的路途是坎坷不断的,只要不畏艰难就能成功。而这些,居里夫人都做到了,当然,这也是我敬佩她的原因。在这漫漫的途中,居里夫人遇到了无尽的困难,经历了数不清的风雨,但她都克服了来源于生活中的考验。居里夫人十分珍惜时间,在那些有限急匆匆的时光里,他做了许多有意义的事情,也在实现那沉淀心间的梦想。居里夫人并没有放眼看未来的事物,而是在认真的做好眼前的事情。面对满地的荆棘,居里夫人靠着自己坚定的意志,执着的信念,克服了所谓的狂风暴雨!最终,居里夫人凭自己坚毅的精神实现了自身的价值,回报了社会的恩惠。

  居里夫人永远是值得万人敬仰的,她对待自己的梦想锲而不舍,同时也视名利为粪土,难道她不能成为我的偶像吗?

偶像的作文 篇5

  如果说历史是一条奔流不息的长河,那么一位位杰出的文人墨客便是一粒粒闪耀的珍珠,而李白便是粒粒珍珠中最珍奇美丽的一颗。

  据说李白母亲生他的前一天晚上梦到了太白金星,所以给他取字太白。李白10岁的时候就通晓诗书,长大后在岷山隐居。州郡长官以他有道而举荐他,但他没有应举。益州长史颋见到李白后,对他的才华惊叹不已,说:“这个年轻人是个非常特别的天才,如果在稍微努力一点的话,就可以和司马相如相比。”李白喜欢纵横之术,对剑术也很感兴趣,想当个游侠,为人重义轻财,乐善好施。看来他的爱好也挺多!

  天宝初年,李白到会筠游玩,和吴筠交上了朋友。吴筠应召入京,李白也跟了去。他到了长安后去拜访了贺知章,贺知章看了他的诗文后,感叹道:“您是从天上贬到人间的仙人啊!”贺知章认为李白才华惊人,在唐玄宗面前屡次提及。唐玄宗也爱好文学,就在金銮殿召见了李白,和他谈论天下大事和诗歌文学,李白为此献上了一篇赋。唐玄宗曾赐给李白食物,并亲手为他调羹,可见玄宗对他的宠爱。过了几天,唐玄宗任命李白为翰林供奉。一天,唐玄宗在沉香亭闲坐,忽然心血来潮,想要听李白为他填词而作的歌曲,马上下令召李白入宫。当时李白正在街市上和别人喝酒,已经喝得酩酊大醉。派人找他的使者生拉硬拽地把他弄进了宫,到了宫里李白还醉着。后来他清醒了,拿笔一挥,写了3首词藻华丽的词。唐玄宗从此更宠爱李白了。有一次,李白陪唐玄宗喝醉了酒,让当时权利无边大的高力士为他脱鞋。醉酒的唐玄宗同意了,高力士气的七窍生烟,从此恨透了李白。

  杨贵妃也很喜欢李白的诗,经常吟诵不止。但后来有一次杨贵妃经高力士挑拨,也恨透了李白。她经常在玄宗面前说李白的坏话,渐渐地,玄宗也对李白疏远起来。哎,看来李白的洒脱和轻狂给他惹来了不少麻烦。

  李白知道自己的政治抱负难以实现,越发狂傲不羁。他和贺知章等人交好,成天在长安酒楼狂饮,并称“酒中八仙”。后来李白请求让自己辞官回家,但玄宗没有同意。看来李白不愿受约束,是个自由主义者。

  李白的生涯很惊险。他历经磨难后,过着“诗情画意”的生活。

  一天晚上,李白喝醉酒后趴在船上“捞月”,不小心掉进水里淹死了。可怜的李白就这样去世了。但民间却说李白是被江中的鱼驮到天上去了。当然,我也希望是这样。

  大多数人欣赏李白是因为他的才华横溢、出类拔萃,而我却不同,我欣赏的是李白作为“诗仙”的狂傲和洒脱。

偶像的作文 篇6

  进入青春期,同学们心目中的偶像越来越多。我的偶像就是我的班主任张老师。

  张老师身材不高,有一头棕黄色的短发,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总是透着一股“杀气”。张老师很少笑,大多时候她都是一副严肃的表情。

  第一次上张老师的数学课时,我们还不了解她。突然,张老师大声喊道:“好,上课!”这一声铿锵有力,几乎把所有的同学都吓了一跳,我的心也险些跳出来。当我们坐下后,老师开始讲课提问题,我有些忐忑不安,因为我很不想回答问题。我想:“张老师,您可千万别叫我回答问题呀!”就在这时,老师“瞪”了我一眼,把我叫了起来,我的心犹如被子弹射中了一样。我站了起来,腿一直在发抖,我磕磕巴巴说出了答案。此时,张老师的眼神里,显现出对我的一种肯定,她微笑着说:“正确,请坐。”我缓缓地坐下,心里的那块大石头“咯噔”一声落了地。下课后,我心想:就是吃了豹子胆的人,也不敢在张老师的课上乱说话吧。

  后来,我慢慢发现,张老师并不总是那么严厉,她也有温柔的一面。

  那一次,我们进行了模拟考试,等到试卷发下来后,我发现我的成绩一落千丈,我很苦恼。老师在我的试卷上写着:课间去找我。我以为张老师会狠狠地批评我,但我去了老师办公室,张老师并没有大发雷霆,她耐心地为我分析了一下错题,然后温和地对我说:“以后要认真审题,细心做题,不安太过紧张,也不要给自己太大压力,一次考试算不了什么。看着老师含笑的双眼,听了这句和蔼可亲的话,我怔住了,一股暖流在我心里涌动

  张老师,您是园丁,为祖国培养着含芭欲放的花朵;您似红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您更是我心中的偶像,您用严厉、严谨、慈爱、温柔,引领我走向灿烂的明天。张老师,我心中的好老师。

偶像的作文 篇7

  她,十五岁开始于网络发布近百首原创作品;她,虽然是已经出名,但行事非低调。她叫本兮,本名马晓晨,90后知名原创女生第一人。

  她就是我的偶像。她对音乐的热爱,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所有人都发现了她的变化,乖乖女本兮白天精神不够充足了,也开始在课堂上打起瞌睡,但是没有人知道,这个外表沉默的女孩,却在为自己的梦想添砖加瓦。

  她这种为了自己的梦想不懈努力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也正是被她这种精神所感染,渐渐的,我每做一件事,都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养成了一种好习惯。

  追星不是错的,但不要为之痴迷。

  她本兮,我永远的偶像。

  那个偶像本兮,我将永远学习你的优点。变成第二个本兮。

偶像的作文 篇8

  曾几何时,在静谧的夏夜,在二楼的阳台上,小小的我和爸爸坐在躺椅上,陶醉在美妙的音乐中。那时的我和爸爸一样喜欢相同的歌,喜欢相同的歌手。那时,和爸爸一起浅吟低唱,那是我最享受的时光。

  可是如今,随着我一点一点地长大,手机里的歌也在不停地变换,我和爸爸之间的“代沟”也在一点一点地加深,我们似乎找不到共同语言来交流了,我也不愿意和他单独呆在一块。我学会了沉默,学会了顶嘴,学会了将门重重地关上,以示对父母的不满与反抗。

  直到那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心血来潮,很响亮很响亮地唱起歌来:“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刚唱完一句,就惊喜地听见客厅里传来爸爸略带沙哑而浑厚的歌声:“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我难以掩饰觅得知音的兴奋之情,冲出去问爸爸。他说他也蛮喜欢这首歌的。我欣喜地发现我似乎又找到了当年和爸爸一起唱歌的快乐。第二天,爸爸送我出去玩,我心情挺好,又哼起了歌来:“青春有太多未知的猜测,成长的烦恼

  算什么”我停下歌声,却发现爸爸也在小声哼着这首歌。我心情激动地打断了他:“爸,你也喜欢听TFboys的歌!”“没有啦,天天听你唱歌我不会都难,估计小胖都会了。但他们三个还真有点像我们当年的小虎队呢。”的确,王俊凯和我,吴奇隆和我爸是两组差不多年龄,又都是初中时喜欢他们的歌,但我真觉得王俊凯要帅很多。此后,我又常常高兴地和爸爸一起唱歌,一起享受父女间温馨快乐的时光。 行走在爸爸的歌声里,我终于发现,父亲的爱从未走远!

偶像的作文 篇9

  一转眼,到了20xx年,我,成了镇东小学的校长,现在我就带着你们去看看我设计的学校吧!一走进大门,有一座假山,假山的中间有一座喷泉,喷泉一共有7种颜色,随着歌声,那喷泉一会儿高,一会儿低,最高可达10米,假山上还长着各种各样的花,五颜六色,五彩缤纷。非常美丽。沿着走廊往里走,有生物生态馆西瓜气象台,都是特级建筑师造的,可是我最满意的还是四季教学楼。教学楼是用柳树做的。春天的时候春风送来凉丝丝,甜润润的气息,使人爽快,惬意,露水吻湿了片片绿叶,一团团,一簇簇,掩映在绿叶从中。夏天的阳光从密密层层的枝叶间透射下来,地板上印满了铜钱大小的粼粼光斑。秋天的教学楼更美。因为秋天虽然不见百花盛开的春那样有的生气,切有诱人的金色果实,咬一口,酸酸甜甜,非常好吃。冬天的教学楼是白茫茫的一片,小朋友们可以推雪人,打雪仗。我们在这样的教学楼里学习,上课了,同学们朗读课文时,小草挺直了腰,小花笑嘻嘻地看着,小鸟也不唧唧喳喳地叫了,都聚精会神的看着我们读课文。怎么样,我设计的学校美吗?

偶像的作文 篇10

  说起偶像,同学们总会侃侃而谈,有的人崇拜影视明星,有的人崇拜体育健将,有的人……而我的偶像,却是我那平凡的妈妈。

  她扎着一根长长的辫子,瓜子型的脸蛋上嵌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像两颗黑珍珠。她非常能干,会洗衣服、做菜……还喜欢做各式各样的早餐。

  记得那一天,妈妈在网上看见了做蛋糕的方法,就对我说:“我一定也要做一次给你们尝尝。”我惊讶地问:“什么?做蛋糕?我们又没有烤箱,怎么做?”妈妈自信地说:“没关系,我们可以用电饭煲做。”“电饭煲?”我迷惑不解地问,“不行吧。”妈妈又补充了一句:“网上是这么写的,我们可以试试看,再说,没有大胆的尝试,怎么会有惊奇的发现呢?”

  说完,妈妈就准备了4个鸡蛋,一包小麦粉,一盒牛奶和一袋白糖,再拿出碗,将鸡蛋敲碎在碗里,用搅拌器使劲搅拌。顿时,厨房间传出一阵悦耳的声音——“咚!咚!咚……”看着妈妈那熟练的动作,好似学过似的,没有一点儿失误,嘴里还不停地哼着小调。妈妈说,要将鸡蛋打至起白泡才能放入其他配料,过了一会儿,碗里的蛋液真的起白泡了,好神奇诶!我第一次看到鸡蛋可以搅拌成那样,我又兴奋又激动!只见妈妈拿起小麦粉、纯牛奶和白糖,分别放入适量之后,再继续搅拌,直到搅拌均匀。妈妈一边搅拌一边吩咐我说:“悦悦,帮忙把电饭煲插上电源热锅!”说完,只见妈妈在锅里迅速地涂了一层油,听说这样蛋糕出锅的时候就不易黏住。待锅热后,妈妈将搅拌好的鸡蛋面粉倒入锅内,盖紧锅盖,接下来我们就耐心地等待蛋糕新鲜出炉。不到10分钟,香味迎面扑来,打开一看,哇!金黄色的蛋糕居然真的做成了,像一张可爱的笑脸嵌在锅内,可漂亮了。我们迫不及待地品尝了妈妈亲手做的蛋糕,虽然吃起来没有蛋糕房里卖的那么松软,但我们很享受这个过程,既开心又快乐!

  这就是我的偶像——妈妈,一位勤劳又能干的妈妈,她用自己的行动,教会了我许许多的道理,她让我明白了:只有经过大胆的尝试,才会有惊奇的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