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的作文

时间:2021-02-25 12:08:42 我要投稿

狗的作文10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狗的作文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狗的作文10篇

狗的作文 篇1

  一个小男孩——杰伟的生日快到了,在一个夏天的午后,杰伟的阿姨想给他一件生日礼物,阿姨挑了一只小狗,因为杰伟最喜欢小狗,她让快递把小狗寄到了杰伟的家里。

  杰伟放学回家,就看见了一个箱子,他蹲下身子,把箱子一打开,惊奇地发现了一只小花狗。它一身深棕色的毛,中间夹杂着一些雪白的斑点,耳朵耷拉下来,身体胖乎乎的,仔细一看,宛如一个胖胖的小海盗,真讨人喜欢。杰伟伸出手抱住小花狗的脑袋,微笑着拍拍它,小花狗用红润润、湿漉漉的舌头舔了一下杰伟的手,痒痒的,好可爱的小花狗。杰伟赶紧给小花狗取名字,它胖嘟嘟的,就叫嘟嘟把。每当杰伟唤嘟嘟时,它就像火箭一样跑到小主人身边,乖顺极了。

  到了中午,杰伟从厨房拿出一块肉,把肉放在嘟嘟鼻子前,晃荡一下,嘟嘟嗖的立起身,往上一扑,杰伟把肉往上一提,嘟嘟没扑着,只好趴下身子,两眼却仍一眨不眨地盯着肉。杰伟又把肉放到嘟嘟的鼻子前,嘟嘟又立起身,向上一跳,杰伟迅速地一提,嘟嘟又没够着,它无可奈何地趴下身子,肚子一起一伏的,可怜兮兮地望着小主人,好像在说:“小主人啊,快把肉给我吃吧,我饿了!”杰伟看嘟嘟也累了,就把肉放在它的鼻子前,嘟嘟用前爪紧紧地抓着肉,叼回狗窝,它回过头,看着杰伟,好像在说:“上当了吧,我吃到肉了!”

  晚上,主人不在家,嘟嘟在屋子里跑来跑去,它看见妈妈织剩下的毛线团,把毛线团够下来,扯出来,滚、扑、撕、咬,毛线团在它的折腾下,滚来滚去,毛线扯得遍地都是。不知什么时候,嘟嘟的脚上也绕了好多毛线,被毛线缠住了,它在那里呜呜直叫,小主人回来了,看见嘟嘟这幅模样,顿时哈哈大笑。嘟嘟真是只又顽皮、又有趣的小狗。

狗的作文 篇2

  小狗张开嘴对着那只小狗大声的叫:“汪汪汪’’叫想把水里的小狗吓跑,得到它的骨头。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只见“ 扑通”一声,嘴里的骨头掉进了河水里,被水冲走了,那只小狗也不见了,小狗恍然大悟,这才知道,水里的小狗原来是自己的倒影。都怪自己太贪心了,到嘴的骨头不翼而飞了。小狗只好垂头丧气的回到家中,主人看到小狗低落的样子,就问小狗:“你怎么垂头丧气的啊?”小狗回答说:“我在市场好不容易找到了的骨头,在走独木桥的时候看到水里也有一只和我一模一样的小狗,它也有一根骨头,我想把它的骨头也拿过来,然后,我汪汪地叫,想把那只小狗吓跑,想不到自己的骨头掉到了河里被水冲走了。”主人说:“那是你的倒影,只有倒影才长得和你一模一样,以后你不要再这样自作自受了。”

狗的作文 篇3

  我的家里有一只金狗和银狗,高傲的金狗看不起银狗,常常奚落他。

  此次金狗都在看门,只要外面有动静,金狗就会汪汪地叫,而银狗不管外面有什么动静,他都趴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像一条死狗一样。因此,金狗经常笑话他,觉得他一点用也没有。

  有一次,一个小偷偷偷溜进了家里。这个时候,金狗正在睡懒觉,一点也没有察觉。银狗发现了小偷以后,就勇敢地上前与小偷搏斗,最后咬伤了小偷。

  后来,爸爸准备送一条狗给朋友。金狗觉得凭自己的本事肯定不会是自己被送走,结果没想到爸爸送走了金狗。

狗的.作文 篇4

  我很喜欢毛绒玩具。

  我小的时候,家里有一堆毛绒玩具,小狗、小兔、小熊、小猴、小马、小羊、超人玩偶等。总之,生活里堆满了这些玩偶,我把它们拿上拿下,抱着它们跑来跑去,在沙发上蹦跶,套上电视里最喜欢的情节,假装是在冒险。有道具的话,就把一把把凳子搬过来,让这些毛绒玩具坐上,过一会儿又把玩具给拿下来,把凳子搬回去。总之是乐此不疲,能玩上一整天。

  因为有过敏性鼻炎,所以我和毛绒玩具的关系欲说还休。随着年龄的增长,毛绒玩具开始被抛弃、被卖掉(如果卖得掉的话)和被送人。他们的一生,也随之了结。

  在我们家有个很特殊的毛绒玩具,因为它是“辈分”最大根据妈妈所说,这是我四岁时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我想当时的场面肯定很滑稽,小小的我抱着一个几乎跟我一样大的狗,大大的的乌溜溜的眼睛里闪耀着钻石一样的光芒,长长的兔子似的却又扁胖得跟水獭尾巴似的耳朵一拉脑袋就会往上仰,真是可爱极了。

  我恍惚记得还在幼儿园时的我,把狗当马骑,手按在狗厚实柔软的后背上,大腿抬上抬下,就好像我胯下的是驰骋在草原上的马匹,十分颠簸,不尽兴,就拉一拉狗颈上的丝带,脑袋就养起来了,好像马匹四肢腾空,正引亢高歌。

  幼儿园毕业后,毛绒玩具就接触得少了,他们被关在一个暗无天日的盒子里等待着最后的处置。狗也不例外。因为要大扫除,所以又被翻出来,其实妈妈已经定好了最后的结局,十有八九是要当废品卖掉,所以我,借着要当枕头的理由,把狗抱回了房间里。

  我没有想到,弟弟会喜欢狗,他给狗穿上衣服,假扮和它玩各种游戏……

  那份爱狗之心,从未改变。

狗的作文 篇5

  一年前,我曾经养了一只狗。

  这只狗的名字叫“vihy”,它是在一岁的时候被姐姐从街上抱回来的。

  刚开始,我非常宠它,给它吃好吃的,还在它的狗窝里铺上一张又暖又柔的毛毯,每天放学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去阳台看它,它也常常摇尾巴来表示它对我的喜爱。

  就这样日复一日,我渐渐地厌烦,开始变得不再爱天天去看它,只是一个星期偶尔去看一次罢了。而“viky”还是同往常一样,一见到我就是又摇尾巴,又扑上来的;我也只敷衍地跟它玩几个,便开始整理它的狗窝,不过几下便又出去了。每到这时候,“viky”的眼里总是流露出一种使人怜爱的神情,像是失望,更像是不舍。

  突然,有一天,“viky”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我发疯似的在家里乱找,却还是没有“viky”的踪影。我努力回想着“viky”是在什么时候跑掉的。啊!我想起来了!那天下午,我去拿快递,门没有关,也许“viky”就是在那时溜走了吧。

  我又回想起“viky”那失望、不舍的眼神,它是在渴望能和我待得久一些吧,可我总是头也不回地回了房间,总不搭理它,也许,这就是使它离去的原因吧。

  “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你爱别人,别人才会爱你。如果我诚心诚意地爱“viky”,“viky”,又怎么会离家出走呢?

狗的作文 篇6

  我家养过两只狗,一只小白狗,一只小花狗。小白狗叫吉吉,小黑狗叫毛毛。这两只狗的结局与郑振铎的《猫》结局基本相似,都亡失了。

  那个吉吉多多少少还陪伴了我几个月,但毛毛却没有熬过那个寒冬。毛毛实在是太小了,先是有病在身,再是因为冬天太冷,就没有挺过来。而吉吉却靠着自己的意志,坚强的活下来了。在毛毛死后我伤心过很长一段时间,我觉得老天不公,怎么能让这么可爱的小生命离去呢?况且我的毛毛还那么小,还刚断奶,还那么乖巧……

  在毛毛离去之后,吉吉就一直陪伴着我。吉吉浑身长着雪白的毛,摸上去软绵绵的,像穿着一身干净的白毛衣;一对大眼睛咕碌碌地直转,仿佛两颗黑宝石。头顶上长着对小耳朵,它的鼻子扁扁的,上面很湿润,奶奶说那是小狗健康的表现,尖尖的尾巴十分的灵活,常常不停的左右摇晃。吉吉的胆子很小,听不得有什么大的动静,稍有声响,它就会四处逃窜,找一个隐蔽的地方躲起来,我就靠着这一点经常和它躲猫猫,也算是给它练练胆了。我会先搞清楚吉吉躲在哪里,然后再悄悄的走过去把它吓一下,它就会四处逃的躲起来,等它躲好之后,我就进行“地毯式”的搜索,不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等再次找到吉吉了,我会蹲下来把它的小脚一拉,再一把把它抱起来摸摸它的头,给它一点安全感。就这样渐渐的和它玩久了这个捉迷藏的游戏之后,它便胆子也大了起来,就不在那么害怕了,反倒还来吓我。有一次我就好端端的走着路,它突然跑到我面前“汪汪汪”大叫几声,我还以为有什么事呢?玩着玩着,我俩就成了形影不离的好伙伴了。上学的时候,我起来的较早,它也会跟着起来,然后陪着我一起走到坐校车的路口,有时候放学回家,刚一下车,便会看到吉吉蹲在那个路口守候。我真希望吉吉每天都能陪着我在一起,可是不好的事情终究还是发生了。那天放学我下车之后,没有看见吉吉向我奔来,走在回家的路上我的内心都是很忐忑的,我还一直安慰自己,吉吉不会有事的,可能是这几天累了,跑到哪里偷偷睡懒觉去了。但回到家后,还是没有看见吉吉,正在焦急的时候,奶奶回来了,我连忙问奶奶,奶奶回答说:“今天确实一天都没看到。”我听完简直无法相信,吉吉失踪了,吉吉真的失踪了?我不愿相信,家里家外又找了一遍就是没看到吉吉的身影,相信了,吉吉真的不见了。我伤心极了,跑到房间里面嚎啕大哭了起来……

  很久以后,我都不愿接受这个事实,自此,我家再也没养过狗了。

  每个人可能都养过宠物,他可能是一只可爱的小猫,也可能是一只小巧可爱的小仓鼠。这些宠物可能给你的生活带来过乐趣,也可能会让你伤心。而我就养过一只大白狗,他给我的生活带你过很多的乐趣。

  这只大白狗是我在路变捡到的流浪狗,当时我看见他非常的可怜,全身都很脏。看见他这样我便把它抱回了家。

  这只狗捡回来时非常的丑,不过当我把他洗干净后它便变得非常可爱,我还给它取了个名字——小白。

  它非常的聪明,当我教它握手和坐下之类的指令是,它很快便学会了。小白他特别爱吃甜食,有一次我拿着夹心饼干去找小白,当它跑过来时我扔了一个夹心饼干给他吃,它瞬间将饼干吃的连渣子都不剩。吃完后它坐在我面前伸着舌头,还想再说:“再多给我一些饼干吧。”

  小白它非常的顽皮,总爱做一些恶作剧。这不一天早晨当我起床的时候听见妈妈叫我,我跑过去问什么事。妈妈说:“你有没有看见我的鞋子和袜子?”“没有啊?”我说。于是我们开始寻找鞋子和袜子了,最终我们在小白的窝旁找到了它们,它正趴在衣服上面呼呼大睡,然后我们小心翼翼的将鞋子和袜子拿走了。

  这一天是我最伤心的一天,因为这一天小白病死了。记得那时前年的时候它得了病。精神状况便一天比一天差,他不吃任何东西我们全家都很伤心。最后在一天晚上它死了,那天晚上我哭了,因为他是陪伴了我两年的好朋友。我们把它埋在我们家后面的树林里。此后只要我走到那片树林里我都能想起它。

  小白的死让我们很伤心,但是生老病死是不能违背的。只要我们心里有它,他就永远是我的小白。

狗的作文 篇7

  从小,我就很喜欢小动物,温顺的小猫、忠厚的狗儿、灵巧的兔子,都能勾起我无限的兴趣。我家附近的朝鲜族美食餐厅门口拴着一条土黄色的狗,体型虽大,样子却十分憨厚,性情也温和亲人,因此每次放学路过时,我都会和它玩一会。

  我不知道它的名字,它的主人也没有出现过。我只是经常和它一起嬉闹,它仿佛也记得我的样子,很快就与我熟识了,一见面就欢快地向我摇着毛茸茸的尾巴,有时还叫上几声,像是在打招呼一样。我也习惯了和狗儿玩耍,摸着它蓬松的毛,轻轻挠着它的耳朵和下巴,看它做出舒服的表情。

  一次我与家里人去那家餐厅吃饭,主菜是一道狗肉料理,非常好吃。当老板来问我们吃得是否满意时,我问起他门前那条狗的事情,他大笑着指着桌上的菜说:“喏,在那呢!”

  我大吃一惊。其实之前我也想到过它的命运,毕竟朝鲜族爱吃狗肉,却没有想到它竟是被我葬送了一生。我并非反对吃狗肉,毕竟民以食为天,自然规律本就是残酷的,动物要生存下去就要以其他生物的生命作为代价。纵使我们能以狗是人类的朋友为理由不吃狗肉,每天也还有无数的鸡鸭、猪牛、驴马等动物死于屠宰场,谁又能说它们就“低狗一等”呢?我只是深感食物链的残酷,生命是奇迹,抹杀一个奇迹却也是那么容易。那是我第一次感觉到,生命中充满了倾轧与无奈。

狗的作文 篇8

  狗的习性实在有些奇怪。它们每走到一个叉路口,就会撒一些尿,很多人都认为狗撒尿是在故意破坏环境。其实,狗撒尿是为了不让自己迷路,在路上做“记号”呢!在往回走时,鼻子在不停地嗅嗅气味,凭着这些只有自己才能读懂的密码,顺利返回。“三斤狗不卖路”这句话说得真实在——狗的鼻子真灵敏!

  狗对工作很尽职尽责,一丝不苟。每当主人不在家时,狗就蹲在门口,看守门户。如果有陌,生人经过,狗必然厉声狂吠。到了晚上,人们都休息了,可是狗仍在工作。它的眼睛能看清黑暗中的事物,如果看到有人影走来或听到什么声响,狗就“汪汪”地大叫起来,以引起主人的注意。如果你养了一只狗,等于请了一位免费的护院,这样,你就没有后顾之忧了。

  满月的小狗,甚是可爱。特别是那股玩劲会带给你不少快乐。那时它的腿脚没多大力气,还站得不太稳。可好玩的它一下也闲不住。一个小球或一个小石子,都是它的玩具,一玩起来,没完没了。也不知要摔多少个跟头,但它都不叫。如果碰到桌腿,它就蹲在那一下,好像在缓解疼痛似的。有时把东西甩了出去,然后猛扑上去,又一口把东西咬住,有人会认为它是在玩个不亦乐乎,其实它是在训练捕捉猎物的本领呢!它的野心越来越大,有时在外面玩的一身的泥水,感觉冷了才跑回家睡到沙发上,当你责怪它几句时,就耷拉着脑袋,坐在你身边,还时不时地用前脚拍打着你,直到你抱着它去洗澡为止。小狗真的太可爱了!

狗的作文 篇9

  狗,处处都能见到,是大家都熟悉的小动物。

  狗是一种非常机警的小动物,它有一双灵敏的耳朵;常常东看西看的眼睛;眼睛下还有嗅觉非常灵敏的鼻子……

  咱们就先说说它的嗅觉吧!人类的嗅觉细胞约有0。049亿个,狗的嗅觉细胞是常人的45倍,也就是说狗约有2。2亿个嗅觉细胞。它能闻出常人所闻不到的气味,,人们的警犬就是利用狗的这大优点而训练出来的。

  狗总的来说可以分成两大类:一类是家狗,一类是野狗。家狗中最受欢迎的品种是哈巴狗,哈巴狗的体形很小,一般成年的哈巴狗长约50厘米,宽约20厘米左右。哈巴狗的毛发通常是卷卷的、白色的。它的叫声不同与一般的狗,很细腻,犹如温顺的婴儿般可爱。

  野狗最大的特点就是跑得快。听说,非洲野狗最高时速是56千米一小时,是一般的狗所达不到的。

  狗每天都要睡觉。睡觉时总是两手交叉放平,头躺在上面,双脚盘着,藏在身子下。它睡觉时警惕性也很高,就是深藏不漏的小偷也逃不过它的视线。

  说到小偷,我又想起一种狗。这种狗可以看家。如果你家养着这种狗,你就不用担心小偷来了:有人潜入你家,他的耳朵和鼻子就会动一动,然后立马睁眼,汪汪大叫,吓跑小偷。

  狗跟人一样,也非常爱子。有一次,我去好朋友家玩,路上遇到两条狗。一条母狗,一条小狗。这时,小狗凑近我,我有点害怕,于是小叫一声:“滚”,小狗被吓回去了,可母狗却上前来,朝我仰天长啸,我一看情势不对,狼狈不堪的逃跑了。

  狗虽然长得不怎么样,但大部分却秉性善良,大家可不能排挤他们哦。

  总之,我喜欢狗。你呢?

狗的作文 篇10

  在我身边,曾经确确实实地存在过一条快乐的狗,一条普通的狗,一条很笨很笨的大黄狗。

  我很小很小的时候,笨狗也很小很小的时候。我们吃饭时,笨狗会钻到桌子底下讨骨头。我们很喜欢笨狗。笨狗其实是外婆家的,我们只有去那儿才能见到它。笨狗很笨,连普通的看门都不会,更不会抓老鼠了。每次外婆给我们开门时,笨狗都会屁颠屁颠的跟在外婆身后。门一开,它就从门缝中出去了,然后我们就会看见它与各种各样年轻美貌的母狗在风花雪月。直到某天我们看见从邻居家钻出一条小狗来,跟笨狗小时侯一模一样,才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我们说,笨狗笨狗,你闯祸了!

  虽说色既是空,但是外婆还是给笨狗找了一条黑狗老婆。我和妹妹联想到黄种人与黑种人通婚,哀叹道,不知会搞出个什么样的混种来。

  很快“混种”们出生了,跟笨狗小时侯一模一样,而且是双胞胎!从此笨狗一家其乐融融。但一年春天,黑狗因一名路人踢了小狗,就咬了那人一口,便惹下了麻烦。我们赔了钱,赔了笑脸,那人还是不时来找我们。舅母当机立断,把黑狗赶走。外婆不同意,但无奈。听说黑狗回来过两次,直到被打断腿,才含恨离去。不久,其中一只小狗,也走失了。

  我们猜测,它是去找妈妈了。

  那年冬天,外婆去世了。舅母把剩下的那只小狗宰了陪葬,于是小狗成了狗肉煲。我和表姐表妹没吃一口。我们知道,外婆肯定不喜欢这样。杀小狗时,笨狗被引开了但它显然明白了一切。它没有再钻到桌子底下讨吃的,只是呆呆的蹲在外婆的遗像旁,注视着饭。

  我们哭,笨狗没有流一滴眼泪也流不出一滴眼泪。

  现在笨狗是一条老狗了。它不能再屁颠屁颠地跟在外婆身后给我们开门,也不能再带着儿子一块向我们讨骨头,它学会了看。它不再年轻,也不再快乐。

  而黑狗和另一条小狗呢?它们在远方过得好吗?真的希望它们过得好,至少可以活得自由自在,象多年前的笨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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