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高一作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少年高一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少年高一作文1
“ 画君少年时,如今君已老。今时新识人,知君旧时好。”
“少年”——多么美好的字眼啊,满载青春的温暖美好与简单幸福。我的少年啊,你曾路过我的青春,只是终究不能陪我到最后。
也许是那天阳光正好,微风不燥,而你笑得刚好。于是我们相识在秋季落叶纷飞的风中。
我失败,你会陪我难过,也会为我加油,让我重振勇气;我成功,你会陪我高兴,也会泼我冷水,提醒我不要得意忘形。你亲身经历我的喜怒哀乐,亲眼见证我一点点地成长。
听范玮琪的歌会想起你,我也曾以为我们会永远陪在彼此身旁,可惜如今我们已经离去在人海茫茫;我也曾以为,三年会很长,只是当毕业来临时候,才知道三年对于漫漫人生来说也不过是一瞬间。我们毕业了,你去了哪里,在哪座城市,如今过得可还好?
我的身边有了新的朋友新的同学新的老师,我过着新的生活,现在的生活对我来说也还好,我很满足。只是还会偶尔想起你,想起你曾请假为我买感冒药,接好热水送到我桌旁,听说我不会吞你就帮我碾成粉,只是我最后还是任性地没有吃药,辜负了你的好意,你有没有怨我?
你会不会也偶尔想起我,想起那个瘦小却倔强的姑娘?我还是会去你空间逛逛,想分享你的喜怒哀乐,只是你的世界如今太热闹,我再也没有勇气踏入,我就只适合做个旁观者。也许我们如今都已不是年少时模样,所以还是就这样让我记忆里一直保留着与你最美的时光。
愿我记忆里的你,一直都好。
少年高一作文2
色淡如水的薄唇紧抿着,银色的短发在斑斓的灯火下格外扎眼,深邃的眼眸若无法洞悉的深渊。诧然冷笑,暗蓝色的眸瞬时蜕为嗜血的红。与生俱来的王者风范携着杀气,手握正在滴血的长剑,向面前颤抖的人儿挥去,霎时,寂静万分,只留下一滩鲜红的血液,染红了天。
他是轩辕翼,是我描绘出的也是我心目中的英雄。
我倾心于他的冷酷潇洒,我钟情于他的漫不经心,我仰慕于他的放荡不羁,我崇敬于他的无可畏惧,放肆拼杀。
这是我认为英雄的境界。
那么,亲爱的少年们,试问你们理解所谓的英雄吗?
并不是身披铠甲,手握宝刀似的光鲜亮丽的外表,华而不实,也许只会莽撞地挥霍自己的能力,从而失去英雄本应具备的价值。若你们只是觉得那套装备霸气十足或者那件武器帅气犀利,那你们真的太肤浅了。
若只享受刀光剑影的快意,而忽略了内心的汹涌澎湃,波澜起伏的思绪便无所事事了。
亲爱的少年们,那是斗志。
我还想要告诉你们,不要太高看自己了,游戏与现实终究不能混为一谈。
就算现在给你个场子,你也未必罩得住。
确实,游戏里的风起云涌,燃烧着瞳孔的火焰,让人欲罢不能。我不否定它们确实能鼓舞人心,那让我猜一猜你们喜欢它的原因吧。
抑或是想消遣打发时光,用它来填补内心的空虚;抑或是顶不住如山的压力,用它来缓解堆积的疲惫;抑或是不满足于现实生活的现状,现在游戏里先发制人;抑或是为了承载自己的虚荣心,使得别人因游戏而对你俯首称臣。
凡此种种,都说明你们对这风起云涌的世界及其渴望。
但是我想问你们,即使你们的战斗力直线飙升,即使你们的战斗力一跃千里,那又能怎么样呢?
这只是游戏而已,仅此而已。
在我看来,与其在游戏里叱咤风云,倒不如在现实中轰轰烈烈。
或许我无法理解少年们的心态,但是我不希望你们沉迷在虚拟的世界中而忽略了一片更广阔的天地,若你们有这一份勇气和毅力,何不在竞争愈加激烈的现实中沧海一搏呢?
你们有能力,有资本,有热血,有时间。
这个世界,优胜劣汰,残酷的考验就像用沉重的脚镣禁锢住你们,但是你们不会畏惧,不会轻易言败的,因为你们是正在成长的少年,是我心中的英雄。
所以,相信自己,去拼搏吧,闯荡吧,期待你们,必定会闯出属于自己的辉煌。
少年高一作文3
苦涩的咖啡在我的岁月里流淌,不知明天的我会怎样。
——题记
我是一个被命运诅咒的孩子,孤单的我什么都没有。
我透过白色的窗帘看着寂静的夜,清冷的月光洒在我的脸上,我才发现夜好黑,黑的吓人,黑的让我害怕。
我抱着已经有些破旧的小熊进入了梦乡。
梦里,小小的男孩看着父母吵架,泪水流过脸颊,没有人知道一个六岁的男孩承受了些什么,爸爸妈妈吵了很多次架了,一次比一次厉害,这次甚至说到离婚,是啊,这么小的孩子都知道离婚不好,可爸爸妈妈怎么就不知道哪。男孩跑回自己的房间,看着黑黑的夜和冰冷的月光,默默地哭着。男孩睡着了,抱着去年生日爸爸妈妈送给他的小熊做着令人羡慕的梦,有谁知道今天是男孩的生日。
爸爸妈妈分开了,原因是性格不合,妈妈问男孩:“我和他,你选一个。”男孩跟在了父亲身边。
少年从梦里醒来了,脸边挂着泪,窗外风景很好,栀子花含苞待放。
少年高一作文4
最近江南的雨总是下个不停,一整天江南都是雾蒙蒙的,让人的心也雾蒙蒙的。越涵的家在江南一个很少有人知道的小镇,叫清水镇,很古朴的小镇子,越涵从小就生活在这里,这里的一草一木,越涵都非常的熟悉。越涵跟外婆生活在这里,听说她家的房子是清水镇最大的,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了,所以显得很古朴,只是她家有一处地方从没有人进去过,那里看起来是一个小庭院,门上着锁,锁是铜制的,看起来历史悠久,要是一直在外婆那里保管,越涵从小到大从来没进去看过,外婆总是神秘兮兮的跟她讲,里面有一只水妖,还是古代时,这只水妖被一个法力高强的除妖师镇压在了庭院里,外婆的祖先世世代代守护着这处庭院,禁止他人进入,一直到外婆这一代。可现在毕竟不是古代,神鬼之说越涵根本不会信,她的好奇心很重,她可不管会不会害死猫,特别想进去看看,可是没有钥匙。
这天晚上,越涵听着雨声进入了梦乡,接着,她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在梦中她遇见一位穿白衣的少年,打扮的像个古代人,他长得很好看,精致的眉眼,嘴角是温润的笑,他开口跟越涵说话:“小涵,你记得我吗?小涵......”越涵觉得他的语气里透着悲伤:“我......不认识你。”“.......小涵,如果你想见我,就打开庭院的锁,我就在这里等你.......”“可是......钥匙在外婆那.......”“另一把钥匙在庭院旁的花盆里,我等你......”少年的声音越发模糊起来,离她越来越远。
第二天早早醒来,越涵竟还清晰的记得这个梦,连少年身上的荷花香她都记得,她想,自己跟这个少年是不是认识呢?为什么会有种熟悉的感觉?她抬头看窗外,雨好像小了些,现在应该是六点多,外婆应该还没有起来,于是越涵撑着油纸伞,轻手轻脚的推开门,朝小庭院走去,它的旁边果然有一个破旧的花盆,里面的植物早就枯死了,她随手捡起一根木棍,挖着花盆里的土,好不容易挖到底,终于看见一个金色的东西,是把钥匙,上面有些锈迹斑斑,但依旧有光泽,她站起身,望着木门,犹豫着要不要进去看看,突然一个声音响起来:“小涵!你在干什么!”“啊!嗯......外婆......我......”小涵的外婆慢慢走过来,小涵急忙把钥匙藏起来,挡在了花盆前:“说了这里不可以来,你怎么还?”“哎呦外婆,我就是想进去看看,现在都21世纪了,哪有什么神啊妖啊的?你就......”“不要再说了,时间还早,回你的房间,听话。”越涵只好跟着外婆走了,还一边回头,心里默默说着:“晚上我一定要进去看看。”
好不容易熬到了晚上,等外婆睡下了,她提着灯笼来到庭院前,用钥匙打开了门上的锁,她深吸一口气,推开了木门,木门发出“吱呀”的声音,在暗夜中显得有些突兀,现在时间不是很晚,小镇上还有一些人在外面闲逛,因此有些喧闹,但当越涵走进去的时候,喧嚣声不见了,一片寂静。越涵轻轻关上门,继续向里走,这里有很多杂草,很久没人清理了,在她的右边有一个长廊,她朝那里走去,那个少年却没有出现,突然有人拉住她的手,她转过身,真的是他!“小涵,我等你好久了......”越涵皱眉:“你到底是谁?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唉......你果然是忘记了我......”那一声叹息让人心疼:“那你告诉我你的名字,或许我有印象。”“我是井意,小涵还记得吗?”越涵手心里出了汗,井意这个名字自己还真没什么印象,只好歉意的望向他的眼睛,摇摇头。井意笑笑:“没关系......我们来赏荷花吧。”“什么!?荷......荷花,这里怎么会......”“看你的身后。”越涵转过身,长廊上的灯笼一瞬间全亮了,长廊中间竟是荷花池,满池的荷花,美丽极了,有粉色的也有白色的,荷叶绿极了,还有阵阵荷香:“太美了!刚才怎么没看见呢!我最喜欢荷花了!”井意,走到她身边,轻轻揽住她的肩,越涵吓了一跳,紧张极了,井意身上的荷香一个劲往越涵的鼻子里钻,令人陶醉:“以前,我们也一起看过荷花,你最喜欢荷花了......”“以前?井意你到底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这是你家吗?”“呵呵,你还跟以前一样,问题一大堆。”井意明明是在笑,却又有一种悲伤地感觉,他的眼睛像水般清澈,仿佛有魔力,让人移不开视线,她重新打量起井意,他穿的依旧是纤尘不染的飘逸的白衣,袖口处竟有一个不易察觉的淡粉色的荷花,歪歪扭扭绣上去的,突然她发现井意是赤着脚的,脚上还有一些水珠:“井意.......这荷花......”“是你绣的,不记得了吗?”“嗯......有点眼熟,不过你为什么不穿鞋呢?”“你这丫头,果然把我忘得干干净净,我一直都是这样啊。”说着手轻轻抚过越涵的脸颊,清凉的感觉,就像是沾上了凉水,越涵下意识望向他的手,纤长白皙:“你的手没有温度吗......?像是自语,突然,倦意袭来,井意轻轻把她抱起,向门外走去,越涵感觉他的怀抱也像他的手一样清清凉凉的,越涵慢慢睡着了。
越涵被雨声吵醒,她睁开眼,是在自己的房间里,枕旁放着一支带着水珠的荷花,很香,她慢慢回想着:井意,荷花,清清凉凉的感觉,这些应该是真的吧。越涵感觉自己在做梦,却又那么真实。她急忙下床,奔向庭院,锁还是好好的挂在那里,仿佛根本没人碰过,可身上的钥匙还在,这到底是不是真的呢?越涵越发疑惑起来,她又向外婆房间跑去,却停在门口,现在问外婆应该不太合适,这么想着,越涵又回去了,想着今晚还要去看看。
晚上,雨又下大了,越涵又去了小庭院,她撑着伞,打开门进去了,长廊上,井意在等她,看见她轻轻微笑,越涵跑到他身边:“井意,原来昨天的一切都是真的,荷花也是你送的吗?”“是的。小涵你看,雨中的荷花也很好看......”“是啊,只是我还是讨厌雨天啊......”“小涵,这个送你。”越涵转头,井意好看的手上拿着一支簪子,上面镶着荷花样子的宝石,很漂亮:“真好看!是送我的吗?谢谢!”越涵拿着簪子细细观赏着,她突然觉得簪子很眼熟,还有这长廊,和这一池的荷花。她看着井意,不由自主的踮起脚尖,吻上他的脸颊,轻轻的一下,然后转过身,低着头,脸有些微红,越涵不知自己是怎么了,怎么会突然吻他,井意拉她转身,抱住她,在她耳边说话:“小涵,你会想起我的,一定会的......如果还记不起来,那你就明天再来这里,我会告诉你一切的......如果你没来,我就会消失,再也不回来了......”越涵点点头,她有些舍不得他的怀抱,看来自己是真的喜欢他了......
又是被雨声吵醒,越涵又回到了自己房间,枕边又是一支荷花,她把荷花跟之前那支一起插进了花瓶中,接着望着它们发呆“再也不回来了......”井意的话一遍遍回荡在越涵耳边,可自己还是什么也想不起来,看来今晚有必要再去一趟了,这样想着,心里竟有些期待。又是夜,她又来到小庭院前,准备开门时,外婆的声音响了起来:“小涵!哪里来的钥匙?谁让你进去了!”越涵吓了一跳,钥匙掉在地上,外婆捡起来,叹了口气:“你跟我来,外婆告诉你一个故事,关于那个水妖。”越涵看了看木门,默默说着:“井意,等听完故事,我来找你。”然后跟着外婆进了房间。
外婆坐在桌前,开始讲那个水妖的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还是古代的时候,这座宅子的主人是一位姓沈的商人,他有一个美丽可爱的女儿名叫沈越涵,与现在的越涵同名长相也一样,他很爱自己的女儿,于是当沈越涵说喜欢荷花时,沈老爷便叫人在一个小庭院里建了一个荷花池,里面种满了荷花,还建了长廊,一到夏天,他们一家便坐在长廊里赏荷花,越涵在宠爱中慢慢长成一个十六岁的少女,喜欢在庭院里呆着,或看书,或喂鱼,不过十六岁,就有很多人家的公子上门提亲,可越涵一个也不喜欢,沈老爷也不是很着急,毕竟她是他唯一的女儿。有一天,越涵在看书,忽然有水珠洒到书上,越涵抬起头,看见一个穿白衣的少年站在自己面前,那少年有精致的眉眼,嘴角挂着温润的笑,赤着脚,脚上有一些水珠,越涵站起身眨眨眼:“咦?你是谁,怎么在这里啊?”“我叫井意。”“井意?真好听,我叫沈越涵,是这家的小姐。你为什么在这里?”井意微笑着:“小姐五岁那年掉进荷花池,是我救了你,还记得吗?”“五岁?不记得了......只是爹告诉我那年我生了一场大病,差点没命。这么说,你是我的救命恩人了?呵呵,我叫你井意哥哥好不好?”“好。”于是,越涵结识了名叫井意的神秘少年。
有天,越涵刚学了女红,就带着针线来找井意:“井意哥哥!小涵给你绣一朵荷花吧!”井意点点头,于是,越涵用淡粉色的线,开始绣,终于绣好了,井意去看他的袖口,荷花竟被绣的歪歪斜斜的:“哎呀,怎么绣成这样!井意哥哥,对不起......”“呵呵,没事,小涵绣的,我很喜欢。”“真的吗?谢谢井意哥哥!”夕阳照在两人身上,很美好。
越涵天天去找井意聊天,有时井意还会抱着她飞到池中的荷叶上玩,两个人落在荷叶上荷叶竟丝毫未动,越涵很喜欢井意,她想自己一定要嫁给他,他可比那些公子哥有趣多了。井意有天,送给了越涵一根荷花簪子:“小涵戴上一定很好看。”“呵呵,井意哥哥帮我戴上。”井意轻轻把簪子戴在越涵头上,果然很好看,越涵靠在井意怀中说:“井意哥哥,我一定让爹把我嫁给你,他一定会喜欢你的,到时候我就戴着这荷花簪,和你拜堂成亲,你说好不好?”井意却皱起了眉头,越涵抬头:“井意哥哥,你怎么了?不想让小涵嫁给你吗?你不喜欢小涵吗?”“不是,傻丫头,我当然喜欢你,只是我家里还有一些事要处理,后天就要走,你来送我吧。”“什么?你要走?那你什么时候回来?”“很快的,要乖乖等我......”“知道了。”
越涵兴冲冲的去找沈老爷,可沈老爷看到那个荷花簪子皱起了眉头:“小涵,这簪子从哪来的?”“呵呵,这是井意哥哥送我的,对了,爹,我喜欢井意,就让他来提亲好不好?”“井意?你遇到了井意......”“什么?爹,你认识他吗?”“哦......不,不认识,他在哪里,爹能不能见见他?”“可以啊,他就在小庭院里,后天他就要回家一趟,到时候我带爹去见他。”沈老爷点点头,然后陷入沉思。
后天,越涵带着沈老爷来到长廊那里:“井意哥哥,你快出来!小涵来送你了!”井意从荷花池中飘过来,落在地上:“你来了。”“嗯,我爹也来看看你。”井意疑惑的望向沈老爷,突然,沈老爷一把拽过越涵,然后喊道:“法师,你可以出来了!”接着穿着黑色斗篷的除妖师从门口飞到井意面前:“爹!你这是干什么?干嘛请除妖师来!”“小涵,井意根本不是人是一只水妖啊!爹请除妖师来除掉他!否则他会伤害你的!”“什么......水妖......”井意嘴角浮现一丝苦涩的笑:“小涵,我的确是水妖,看来沈老爷早就知道我的存在了......”“哼!我确实早就知道,在小涵五岁那年落水后我就知道,虽然是你救了她,但是你毕竟是妖,小涵的命最后是这位除妖师捡回来的,我根本不必心存感激,因为妖,都是邪恶的!”“爹!你说什么呀!小涵才不管他是不是妖,小涵只知道井意哥哥从没伤害过我,小涵喜欢他!”“小涵!不要胡闹,跟爹走,让除妖师除掉这只妖!”越涵冲到井意面前:“不行!谁都不能伤害他......”越涵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落下来,“爹,井意哥哥是世界上对我最好的,我很喜欢他,他就是女儿的幸福,求您放过他吧......”“小涵,你走吧,我是妖,无法给你幸福,和你在一起的这段时光是我最快乐的,知道你喜欢我,就已经足够了,只要你不要忘了我......”越涵转身:“井意哥哥,我不走,他要杀了你,那就连我一起杀吧,我不要和你分开!”除妖师开口:“请沈老爷把小姐带走,好让我除妖。”沈老爷拽着越涵要把她带走,她抓住井意凉凉的手:“井意哥哥,我不走!井意哥哥!小涵不要离开你!放开我!”可越涵没有沈老爷力气大,井意朝她微笑,放开了她的手,越涵被拽出了庭院,然后不到几分钟,里面有金光闪过,除妖师出来了,他说已经把那只水妖镇压在了池底,这庭院最好不要让任何人进去,于是,沈老爷命人锁上了这扇门,禁止任何人进入。
从那以后,越涵总是在门前站一会,自言自语的,不知在说什么,很多下人都说小姐疯了,魂被那水妖带走了,沈老爷心疼不已,不久便病逝了,而沈越涵在一次出游中,失足掉进了深深的荷花池中,连尸体也没捞上来,于是很多人都说,沈越涵的尸体一定是被水妖带走了。
越涵听完故事,已经泣不成声,原来井意是自己喜欢的人,怪不得总觉得他很熟悉,她抬头,竟已经天亮了,井意!越涵飞快的跑到庭院前,打开门,可是,里面什么也没有,只有满是杂草的枯水池,和塌了一半长廊,“井意!你在哪?我都想起来了!你的小涵来找你了!井意......我......我喜欢你......”越涵哭了起来,外婆轻轻揽着她的肩安慰着:“小涵,也许你们的命运就是如此,人妖殊途......”“人妖殊途......”越涵默念着这句话,沉默着。
很多年过去,越涵已经不住着了,但庭院里的长廊她找人修过,池中也种过荷花,可是,荷花一直长不起来,于是一直荒废着,越涵也渐渐变得成熟起来,再不是当年的小姑娘了,只是她时常会梦到一片美丽的荷花池,和池边眉眼依旧的少年。
少年高一作文5
红尘十丈,茫茫人世有那么个迷茫的少年,他瘦弱的身体里住着两个人,一个叫[心],另一个叫[身],不巧的是[心]却在喧嚣中迷失了,只留[身]在人群中惶惑的狂奔。
而这个男孩,他做了一个自认为很聪明的决定,他决定把童真卖给了恶魔向它要回那个叫[心]的男孩,可恶魔却欺骗了他,把那个充满童真的灵魂困在在了镜子里,男孩后悔了,他想救出自己的灵魂,在万分焦急下却失手打破了镜子,可镜子破碎的一刹那便化成了飞灰,男孩无奈之下再一次找到了恶魔,他央求着恶魔能把它的灵魂还给自己。可恶魔却说:[不如我们做个交易吧,你把时间卖给我,我就把你失去的灵魂还给你。]情急之下男孩答应了,恶魔接着又笑嘻嘻的说道:[你先回去吧,等时机到了我自然会告诉你。]男孩刚走出大门,却发现身体在慢慢的衰老。男孩害怕极了,惶恐的穿梭在丛林之间,他使劲奔跑着,不管树枝的锋利,不管花朵的美艳,他只想回到那个安全的家,只想停止这仍在衰老的肌肤。可不幸的是他在半路中却被碎石绊倒了,给他那弱不禁风的身体来了个重创,黑红色的鲜血静静的流淌着,在碎石里的他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慢慢的声音越来越细,一直到世界变得一片寂静。
现实和故事是那么的相向,眼睛?耳朵?我们该相信那个?又该不该去相信呢?一个不小心就可以到无力回天的田地,天真的孩童去渴望变成大人,孩童又怎么会想到成为大人需要失去多少,仅仅是一个灵魂就足够的吗?对于世界我有太多太多困惑与无奈,我不想随波逐流,不想被金钱推着走,可老天又会让我如愿以偿?身上的担子让我别无选择。找不到活着的本意,活的好像那随时都会凋零的枯花,一朵未死的枯花。韩寒曾说过:[懂越多就越像这世界的孤儿,走越远就越明白世界本是孤儿院。],我是否不小心窥窃了真理?不小心远离了红尘?不小心成了个[孤儿]?
有谁能告诉我?我这数不尽的疑问,这落不尽的[孤独]。外面又刮起了冷风,对不起,我又开始怀念那个叫[心]的男孩了,怀念那个童真的灵魂,只可惜在滚滚红尘中遗失了。
这个奔跑这的少年啊,你能跑慢一点吗?或许你并不是迷路了,而是带着不羁远走了吧。
少年高一作文6
怀着紧张又期待的心情,我们终于迎来了高中的军训。
教官是一位看上去很随和的人,然而他在训练我们的时候却有让人意想不到的坚持与倔强。
"稍息,立正",军人严肃响亮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虽有些沙哑却毫不拖泥带水,铿锵有力,让人仿佛顿时充满力量,全身紧绷,等待下一步指令。
"向左转",一开始,同学们的动作有快有慢,渐渐地开始整齐起来,教官开始鼓励我们,可还是不够,在我听来,已经差不多整齐了的靠脚声,教官仍是不满意,觉得噼里啪啦很难听,"脚要重重地靠上去"!教官喊着,我们一遍又一遍练习着,终于在最后一遍如愿以偿地听到了"砰"地一声整齐化一的碰脚声,教官满意地笑了,同意我们休息一会儿。 军训,要的就是严谨,说一是一,说二是二,由不得任何人拖泥带水。集体练习的时候,十六个班的同学笔直地站立,收腹挺胸,如一棵小松树一样坚定地站立。从挺直的脊梁中,我看到了一股坚持,即使汗水沾满了双臂,衣服紧紧地粘在了身上,也依然一动不动,挺直了腰板,毫无畏惧地向烈阳宣战,在这片属于我们的训练场上,挥洒着青春的汗水,浇灌出坚强的花。
向上吧,少年,让我们接受军训的洗礼吧!
少年高一作文7
青春若曈曈初日,既起,微芒。倏尔,光焰万丈,逼得人目眩心悸。
少年如诗,是被渭水冲刷至诗经河畔的一朵蒹葭,万物滋长,孕育着饱满的花骨朵,期盼着春的跫音。带着自我意识的苏醒与对世界全新的认识以及对有着无限可能的未来的憧憬,或在心动抑郁时浅斟低吟:“青青子衿,悠悠我心”;或于清新自然中发出“阳春召我以烟景,大块假我以文章”的感慨;或感凌云逸气,高喊:“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一如诗词般清新隽永,汨汨流淌。
一壶漂泊,少年若酒。如同酒后发烫的脸庞与喉咙中火辣辣的痛感,少年们的气焰光万丈,甚至于咄咄逼人。一盏葡萄酒,少年沉醉于属于自己的天马行空、异彩纷呈;一碗二锅头,却将少年一把拽回与其格格不入的世界;一盅烧酒,更是令少年自醉不醒。酒在体内沸腾,少年挣扎、痛苦,却又逃脱不掉,最终那些小怪物们在少年体内钝化成一根根毒刺。每个少年如同柏拉图般置身于自己的理想国中,每每发现那些自己曾抱有“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的目光来看待的人,与想象中的完美模型有一点罅隙时;无意中窥探见自己或是他人内心阴暗的一面时;发现所处的这个世界并不是那样充满善意时,少年浑身警觉,竖起毒刺,攒积着倔强去抵制一切,却忘了毒刺下的皮肤也是砭骨地疼。
水一般的少年,风一般的歌。“啊,漫天的回响,放眼看,岁月轻狂。”所有或辛酸或苦难都幻化为一幅幅美丽的油画,被裱起,挂在生命的惊鸿处,一切受过的伤成为一粒粒饱满的稻穗等待下个季节的收割。上演完一出专属的青春闹剧,然后带着泪与汗以及全身沸腾的血液华丽落幕,这是少年们为青春共同写下的一首挽歌。以成长旋律为曲,以一路跌宕坎坷为词,末尾处,以心中绵绵遗憾与悠长回首的目光为句点。少年的脚步从此愈发沉稳笃定,他微笑着说:“就算世界以痛吻我,我也报之以歌。”
年少的意义在于以梦为马,奔走四方;生活的.意义在于将岁月熬成一盅苦茶,待人垂暮之时独饮到天明。可少年有诗,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少年有酒,无畏,无谓,狂笑看一切;少年还有歌,一曲漂泊,浪迹天涯。
少年高一作文8
我一直相信阳光会温暖整个世界。——题记
指尖划过时间,我静静地背着阳光踩住影子,眸角慢慢淡下——这一段从未苍老的年华,还有谁能听我诉说?我那如阳光一般的少年可否安好?
阳光·90°背影
我近乎发抖的背住阳光——这炙热的温度让我感到反胃。我把头深深埋进臂弯,厌恶感慢慢消失。我锁住眉头,冷语发笑,少年呵,你赐予的阳光,原来我真的可以避之不及,原来我也可以做到视而不见。这一场没有结果的白天,终究是哪个人刻下了印痕,撕裂了阳光?嗯哼,到头,谁又会在意这些,少年你不也和这阳光一样,无情的施舍着温暖。其实我们比谁都清楚,这伪装的笑容真的成了枷锁。在这个本该就猖獗的年龄,谁还会规矩的面对流年?你的认真和开朗,如此让我发冷,于是我不屑的背住阳光,背住你。
阳光·45°亵渎
不知过了多久,错过了几次温暖,我才慢慢走出这让我安逸的黑夜,小心翼翼的刺探着阳光——这让我觉得遥不可及的世界。我将身子转至45°,不想却碰见了少年你的眼。如此明亮,如此皎白。我不禁意识到自己被黑夜作弄的浑浊不堪的眸子,忙用手挥挡住了这让我自己都讨厌的瞳孔。于是有了长时间的寂静。我就这样接受着阳光照暖我的身子,擦亮我灰色的记忆。这45°的转身让我亵渎了阳光,亵渎了你这如阳一般的少年,也让我慢慢走近了你。少年呵,我开始觉得我们并不是那么遥远。
阳光·0°直视
阳光就这样闯入我的世界,像当时逃离我的世界一样突然。只是故事的开头是不知所措,结局是清风拂面。我勇敢的走进少年。少年呵,看到了吗,我在冲你笑。少年呵,你本该就这样,想笑就笑,温暖开朗。少年呵,我要走近你,因为我要你安好。
于是,少年呵,少年呵,我就是你。
这段年华,终于得以续写。这白天,被阳光刻下了印痕,写成了诗。我会告诉每一个像曾经一样的我的人,阳光会温暖整个世界。
阳光依旧,我心悠悠,这阳光终究温暖了我的世界。——后记
少年高一作文9
树木丛生,百草丰茂。在这个处处都散发着青草气息的时节,建安区一高远足的队伍浩浩荡荡地出发了。
出发时,我们个个都像是戈壁滩头挺立的小白杨,精神抖擞,一路走,一路唱。当真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青春洋溢的我们播下快乐的种子,种子发芽、开花,花香四溢。目的地的文艺表演也是精彩纷呈,舞蹈、歌曲、小品个个引人入胜,一高学子在舞台上尽显风采!但回去时,一个个却像是霜打的茄子——蔫了吧唧。可即便如此,8公里的路程也未听一人喊累,大家都咬牙坚持,汗水在阳光的照射下折射出七彩的光,点点滴滴都如轮回千年的琥珀,见证了我们的欢笑、坚持和青春少年的生机盎然,那湖泊熠熠生辉,似也在向我们表示祝贺。
刘基在《苦斋记》中谈到寻常人所谓的乐:“坐于堂之上,口不尝茶蓼之味,身不历农耕之劳,寝必重褥,食必珍美,出入必舆隶。”可我却认为:今日的远足,比上述之乐有过之而无不及。哪怕脚上被磨出水泡,哪怕双腿酸痛不堪,我仍可以用坚定的语气告诉你:今日的远足,也是乐!为何?大约是因为大自然“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的美使我震撼;也可能是远足中不自觉被拉近的师生之情让我欢喜;又或许是同学之间互帮互扶的真诚友谊使我动容。总之,无论是哪一个,这次的远足都将是我内心的太阳,以耀眼的高度悬挂在我的世界,用闪烁的光芒告诉我:那么远的路都坚持下来了,从此,长路漫漫,再无所畏惧。
古语有云:“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今日的磨练就是明日辉煌的基石,就是攀登高峰的阶梯。不惧烈日,不畏酷暑。一高学子,踏马出征!
少年高一作文10
在我童年住的大院里,我和大华曾经是“死对头”。原因其实很简单,大华倒霉就倒霉在他是个“私生子”,他一直跟着他小姑过,他的生母在山西,偶尔会来北京看看他,但谁都没有见过他爸爸,他自己也没见过。这一点,是公开的秘密,全院里的大人孩子都知道。
当时,学校里流行唱一首名字叫“我是一个黑孩子”的歌,其中有这样一句歌词:“我是一个黑孩子,我的家在黑非洲。”我给改了词:“我是一个黑孩子,我的家不知在何处。”这里黑孩子的“黑”,是找不着主儿,即“私生子”的意思。我故意唱给大华听,很快就传开了,全院的孩子见到大华,都齐声唱这句词。现在想想,小孩子的是非好恶,就是这样简单,又是这样偏颇。
大华比我高两级,那时上小学五年级,长得很壮,论打架,我是打不过他的。之所以敢这样有恃无恐地欺负他,是因为他的小姑脾气很烈,管他很严,如果知道他在外面和哪个孩子打架了,不问青红皂白,总是要让他先从他家的胆瓶里取出鸡毛掸子,然后,让他撅着屁股,结结实实挨一顿揍。
我和大华唯一一次动手打架,是在一天放学之后。因为被老师留下训话,我出校门时天已经黑了。从学校到我们大院,要经过一条胡同,胡同里有一块刻着“泰山石敢当”的大石碑。胡同里没有路灯,漆黑一片,经过那块石碑的时候,突然从后面蹿出一个人,饿虎扑食一般,就把我按倒在地上,然后,一通拳头如雨,打得我鼻青脸肿,鼻子流出了血。等我从地上爬起来,人早没影了。但我知道除了大华,不会有别人。
我们两人之间的“仇”,因为一句歌词,也因为这一场架,算是打上了一个“死结”。从那以后,我们彼此再也不说话,即使迎面走过,也像不认识一样,擦肩而过。
没有想到,第二年,也就是大华小学毕业升入中学的那一年夏天,我的母亲突然去世了。父亲回老家沧县给我找了个“后妈”。一下子,全院的形势发生了逆转,原来跟我一起冲着大华唱“我是一个黑孩子,我的家不知在何处”的孩子们,开始齐刷刷地对我唱起他们新改编的歌谣:“小白菜呀,地里黄哟;有个孩子,没有娘哟……”
我发现,唯一没有对我唱这首歌的,竟然是大华。这一发现,让我有些吃惊。想起一年多前,我带着一帮孩子,冲着他大唱“我是一个黑孩子,我的家不知在何处”,心里有些愧疚,觉得那时候太不懂事,太对不起他。
我很想和他说话,不提过去的事,只是聊聊乒乓球,说说刚刚夺得世界冠军的庄则栋就好。好几次,碰到一起了,却还是开不了口。再次擦肩而过的时候,我看见他的眉毛往上挑了挑,嘴唇动了动,我猜得出,他也开不了这口。或许,只要我们两人谁先开口,一下子就冰释前嫌了。小时候,自尊的脸皮,就是那样薄。
一直到我上了中学,和他在一所学校。我们都参加了学校的游泳队,一周有两次训练,由于他比我高两级,老师指派他教我仰泳动作,我们才第一次开口说话。这一说话,我们的交流就像开了闸的水,止不住地往下流,从当时的游泳健将穆祥雄,到毛主席畅游长江。过去那点儿过节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们一下子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少年的心思,有时就是这样窄小如韭菜叶,有时又是这样没心没肺,把什么都抛到脑后。只是,我们都小心翼翼,谁也不去碰过去的事,谁也不去提“私生子”或“后妈”这些令人厌烦的词儿。
大华上高一那年春天,他的小姑突然病故,他的生母从山西赶来,要带着他回山西。那天放学回家,一看见他的生母,他扭头就跑,一直跑到护城河边。那时,穿过北深沟胡同就到了护城河,很近的道。他的生母,还有大院里的好多人都跑了过去,却只看见河边上大华的书包和一双“白力士鞋”,不见他的人影。大家沿河喊他的名字,一直喊到了晚上,也没有见他的人影。街坊们劝大华的生母,兴许孩子早回家了,你也回去吧。大华的生母回到家,但还是没见大华。大华的生母一下子就哭了起来,大家也都以为大华投河自尽了。
我不信。我知道大华的水性很好,他要是真的想不开,也不会选择投水。夜里,我一个人又跑到护城河边,河水很平静,没有一点儿波纹。我在河边站了很久,突然,我憋足了一口气,双手在嘴边围成喇叭状,冲着河水大喊了一声:“大华!”没有任何反应。我又喊了第二声:“大华!”只有我自己的回声。心里悄悄想,事不过三,我再喊一声,大华,你可一定得出来呀!我的第三声“大华”落了地,依然没有回应,我一下子感觉透心凉,一屁股坐在地上,再也忍不住,哇哇地哭了。
就在这时候,河水有了“哗哗”的响声,一个人影已经游到了河中心,笔直地向我游来。我一眼就看出来,是大华!
我知道,我们的友情从这时候才真正开始。一直到现在,只要我们彼此谁有点儿什么事情,不用开口,就像真的有心灵感应或仙人指路一样,保证对方会在第一时间出现在面前。别人都觉得过于神奇,但我们两人都相信,这不是什么神奇,是真实的存在,这个真实的存在就是友情。罗曼·罗兰曾经讲过,人的一辈子不会有那么多所谓的朋友,但真正的朋友,一个就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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