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奴十二年》读书笔记
最近看了一本小说,《为奴十二年》。这恐怕是我看书的最快速度了,因为平时一般不看小说,啃历史啃社会学的书多了,突然拿一本小说看起来,无比的流畅,两三天就搞定。
但是小说并不一定会减弱它的深刻性,速度快也不代表这是快餐文化。内容其实并不复杂,说的是一个北方纽约州的一个自由黑人,被人诱骗拐卖至南方贝夫河当奴隶的悲惨故事。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当时的美国还存有奴隶制度,作者本来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妻子有孩子有房产,虽身为黑人,但却是一个自由人身份,他勤劳聪颖,靠自己的双手和头脑让小家庭的生活虽不至富裕但也有滋有味。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就是因为对财富对更好生活的渴望,他上了一条贼船从此好比一叶破败不堪的小舟,任人侮辱、蹂躏、摧残,甚至险些掀翻至海底。
被辗转倒卖,经历数个主人,作者仍抱有最大的善意。他反复说到,奴隶制度是万恶的,但是其下的白人并不都是恶的。比如他的第一任主人,那个“可敬的上帝的仆人”威廉福特,他温文尔雅和蔼可亲,从不曾随意羞辱和打骂奴隶,在安息日,福特主人甚至会把种植园里全部的奴隶集合起来,一起阅读并解释《圣经》。他向奴隶们传递善念和对上帝的信仰,教他们做正直虔诚的人。除了善良的.福特之外,还有文末才提及的“天使般仁慈的”麦考伊小姐。
作者说贝夫河上所有的奴隶主并非都像埃普斯、提比茨或吉姆伯恩斯那样残暴不仁。运气好的话,也许数量很少,但偶尔也会遇到好人。
当然,虽然他们善良,他们如天使一般仁慈,但是他们并没有站起来反抗的觉悟,甚至也可以说他们是这十恶不赦的奴隶制度的帮凶,因为他们身在其中,参与其中。但是,制度会禁锢人,却禁锢不了人性。制度能摧残人,却摧残不了人性。良善的人们在如此残暴的制度下仍保留着人性的温度,他们不仅收获了奴隶们的尊重,也让奴隶们投以忠诚的回报。
作者自己也一样。他因为能干强壮又聪明被主人选做监工,监工手上都执有长长的鞭子,一旦发现有奴隶偷懒就要用力地挥过去。手下留情还不行,因为狡猾的主人还会不时地偷看地里的情况,一旦发现监工执行不力,监工自己也要遭受更为严厉的鞭笞。所以作者时间长了就总结出一套挥鞭的技巧来。比如每次远远地看过去好像鞭子打在了奴隶的耳朵上,背上或是手臂上,但其实鞭子只是落在了离耳朵、背部和手臂仅有一寸之遥的地方,而奴隶们也早就心领神会地在鞭子落下的那一刻默契地扭动身体,发出大力的尖叫声来。
这让我想起二次世界大战欧洲战场上必须开枪射向犹太人的士兵,他接到指令不得不从,但是不忍的他在关键时刻让自己的子弹偏离了心脏。恶的制度有时候普通如我没有办法抗争,并且有些人可能压根就没有抗争的觉悟,好比小说中的这些南方种植园的园主们,他们生来就已经存有了这些制度,他们的经验世界告诉他们这一制度是天生的,是与生俱来的,就好像地里播撒了种子自然会长出庄稼一般自然,你可以说他们愚昧说他们无知,但是对于像福特先生和麦考伊小姐这样的人你无法说他们恶。
我们都知道好的制度使坏人变好,坏的制度让好人变坏。但是坏的制度不会让真正的好人变坏,只会让坏人变得更坏。比如声称要割断作者喉咙的埃普斯,连他那十来岁的儿子都有样学样地对奴隶呼来喝去以打骂取乐。
我今天在这里探讨这个主题可能意义并不大,恶的制度我们只要看到其坏的那一面足矣,对其所残存的人性去歌颂去抒写只会让大家对恶放松警惕。但是不管何时何地,我们都不应忘记人性的微光。正义战胜邪恶,良善战胜丑恶,如果没有一些人超拔的人性我们谁也无法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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