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读书史作文

时间:2021-01-27 15:28:25 读书 我要投稿

我的读书史作文4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的读书史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我的读书史作文4篇

我的读书史作文1

  上幼儿园的时候,我真的真的很讨厌看书。那时候老师要求我们一个星期看一篇带图画的文章,我从没看过一次!每次妈妈要我看书,我总是借故逃避。因为我认为看书太束缚我的自由,还占用了我玩游戏的时间,真是太浪费时间了!倒不如去看好看的动画片来得惬意!

  上一年级后,虽然我很讨厌和书交朋友,但每当看到小伙伴们在有滋有味地棒着书看,还你一句我一句谈论着书中的故事,而我却融不入她们的圈子,心里总不是滋味。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在不知不觉中,讨厌看书的我居然也看书了!也许是小伙伴的感染,也许是跟书交上朋友后,渐渐体会了它带给了我的快乐。从那时起,书,已让我象一个饿极了的婴儿终于找到了甘甜的乳汁,那种感觉让我觉得妙不可言!美丽的白雪公主,可爱的小白兔,善良的小红帽,丰富了我的想象力。《窗边的小豆豆》让我知道还有象巴学园这样梦幻般的学校。而《吵闹村的孩子》让我知道了还有很多跟我们不一样的生活方式。故事中的他们拥有自己,拥有快乐,每个人都是那么自信、乐观!让我更加相信世界上还有很多美好的东西,让我的想象力得到了进一步的升华!

  现在,我与书接触多了,关系也更加亲密了!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书已成了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份。我的阅读面越来越广了,我不再局限看童话,看中国古典名著,还阅读了《简爱》、《波莉安娜》、《鲁宾逊漂流记》等世界名著。《简爱》让我明白即使贫穷时也不要失自尊。《波莉安娜》让我明白凡事都有好的一面。《鲁宾逊漂流记》让我知道只要不怕困难,多动脑筋最终一定会胜利……这些书开拓了我的视野,让我懂得很多人生道理。让我形成了正面的、积极的人生态度。让我知道保持乐观向上的心态有多重要。让我更有了面对困难的勇气和智慧。

  在闲遐时,我会棒着一本书,让书的主人公与我作伴。在我沮丧时,小小的波莉安娜也会给我安慰,让我的心情豁然开朗。通过一次又一次和名人作家的对话,我了解了古今中外的风土人情,增加了文学知识,滋养心灵,让我有更多的触角去感悟生活,也学会思索生活中更深层次的东西。

  书,已成了我成长不可缺少的营养品。我也相信我与书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随我成长而越来越精彩!

我的读书史作文2

  谈起读书,总是百感交集。列宁曾说过:书籍是巨大的力量。

  而我发现,这股力量已经改变了我的人生。

  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接触了很多绘本故事,例如《花》,《葡萄架》,但让我记忆犹新的没有几本。

  二年级的时候,我们有了共读书《花格子大象》。也是从那时候起,我就开始阅读一些《纳尼亚传奇》,《哈利·波特》,《查理九世》等一些神魔幻想小说。我想,我喜欢阅读它们。每每翻看,我都会收获些许新的知识。《纳尼亚传奇》中,阿斯兰和彼得国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喜欢阿斯兰的沉着冷静,作为一头雄狮,它的性格也曾让我震撼——它是多么的温柔。当然,我也十分羡慕哈利·波特,他懂蛇语!没有什么能让我如此之羡慕了,我一直想和那种神奇的动物对话!

  三年级,随着阅读量的增长,我又通过图书馆认识了好几位新朋友:《青铜葵花》,《青鸟》,还有,我最喜欢的沈石溪老师的书……我结识了很多挚友,在这一时间段,我疯狂地迷恋上了《荒野的呼唤》,那将是我一生中最珍贵的物件,对于读它的记忆,被我放在了一个精致的盒子里,那将是我永世最珍贵的记忆。不过,我相信以后还会遇到更好的,更合适我的。但杰克·伦敦书真是让我难以忘怀!

  在三年级的暑假,我找到了更多的时间用来填满我那饥饿的大脑。我先后阅读了《三国演义》,《水浒传》,假如你问为什么没有《西游记》,哦,那是我在几年前的晚上,在床上打着手电筒看完的。但你又问,那《红楼梦》呢?哦,我看见林黛玉那哭哭啼啼的样子就倒胃口。

  在离现今最近的四年级,我们有了共读书《根鸟》和《狼王梦》。我钦佩根鸟的那种执着,这是在现今社会年轻人身上看不到的。《狼王梦》也让我魂牵梦绕,整天黑不提白不提,失魂落魄的想着。但在这个期间里,我又阅读了《狼王梦》的姊妹篇——《狼国女王》,还有那《感悟生命系列》。读了这些书,我的心中为能活着,能读书的幸福给填的满满的了。就像日光,它们驱散了《窦娥冤》的阴云,让我见到了彩虹。

  四年级的暑假里, 我又看了洪昇的《长生殿》,《孙子兵法》。《长生殿》的美好爱情故事,突让我想去那个唐明皇统治的昏庸朝代了,因为,我太想亲眼去目睹一下唐明皇和杨贵妃那动人心弦的凄美爱情了。此刻,我只想痛骂上天一句:“上天啊,哪怕唐明皇如此腐败的统治,但并不影响他和杨贵妃的爱情啊!你为何就要拆散他们一对苦情人呢?而却让他们团聚在月宫!”

  五年级,我向同班同学借阅了《狼道》。《狼道》中的狼道法则,每一条,每一个故事,我都无法忘却,熟记在心。还有《墨菲定律》,简称墨菲的真香定律。它们,我看的不亦乐乎。还有《海蒂》,《罗密欧与朱丽叶》,《威尼斯商人》……沉醉在书海中,我乐此不彼的继续寻找着快乐的源泉。

  读书是伟大而又奢侈的享受。

  书籍!你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我的读书史作文3

  大家都知道,任何事物都有它自己的发展历史。今天,我这个小书迷就要讲讲我循序渐进的读书史,很有趣的,你不妨听一听,或许可以从中受益呢!

  婴儿时代:那个穿着红肚兜,戴着银脚环,趴在地上看书的小娃娃是谁呀?嘻、嘻,那就是我。你看,我看书看得多认真呀,口水都顺着嘴角流了出来,我还不知道呢,依然目不转睛地盯着地上那本色彩鲜艳的图书。“唉呀呀!”我的书被妈妈抢走了,爬呀爬呀爬呀爬,可怎么也追不上妈妈,我“咚”得一声趴在了地上,舞动着四肢,“哇”得一声哭了起来,直到妈妈将书还给我,我才破涕为笑,可见我对书的情意可不一般噢!那时我对一本本图画书充满了好奇,边看边会想,书中的小人是怎样钻进去的呀?

  幼儿时代:“妈咪,讲故事呀。”“妈咪讲故事。”我奶声奶气地叫着,胖嘟嘟的小手拽着妈咪,眼巴巴地瞅着妈咪,“好吧,小宝贝。”妈妈拍了拍我的小脸温柔地说。妈妈说罢,便变戏法似的拿出一本小画书,将我抱在怀里,让我看着一幅幅生动的小图画,讲起故事来。在不知不觉中,我便从书中和妈妈的故事里认识了牛郎织女,结识了放羊的孩子,交上小红帽这个朋友。在幼儿园里,我把这些故事讲给小朋友们听,望着他们羡慕的目光,我自豪极了,对书的感情也更深了。

  儿童时代:自从认识了字,我的身影便从玩乐中消灭了,教室里多了一个手捧故事书的孩子,这孩子就是我,我对书的痴迷到了无法形容的地步,我被一个个精彩的故事吸引住了,这些故事就像一个个大蛋糕,让我饥饿的精神背囊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善良的白雪公主,凶狠的王后,幸运的阿里巴巴……都在我那小小的脑瓜里留下了深深的印迹,有时我会为可怜的美人鱼而哭泣,为勤劳的灰姑娘而高兴,为勇敢的多萝茜而骄傲……书,让我的儿童时代充满着童话色彩。

  少儿时代:少儿时代的我并没有因为长大而改变对书的喜爱,我仍是以前那个爱幻想、爱读书的女孩儿,只不过书的内容变成了古今中外的名著,《三国演义》中波澜壮阔的战斗场面,《水浒传》中见义勇为的英雄气慨,《西游记》中孙悟空机智勇敢的抗争精神……都令我难以忘怀。这一部部名著将我领进了一个神奇美妙的世界,它就像一面面镜子,照出了什么是真,什么是善,什么是美。葛朗台的贪婪,简·爱的美善,约翰·克利斯朵夫的刚毅,唐吉诃德的可笑……我都从这一面面镜子里看得清清楚楚,它又像是一枚枚印章,将那些深奥的人生哲理烙在我的脑海里,永抹而不掉。书,它让我获得了丰富的知识,懂得了深刻的道理,让我长大了很多很多。

  这就是我的读书史。在我心中,书永远是我的朋友,永远。

我的读书史作文4

  五岁时,我的生日礼物是一本来自姐姐的《寓言故事》。那是我的第一本书。

  蓝色为主打色,上面有各种各样的小动物。横向排版的8k纸。里面的字又大又漂亮,字上面还有一行小小的拼音。当然还有我最爱的插图。

  原本不大的书在幼时的我眼中却无比的厚重与庞大。也许从那时起,书就注定要融成我心中的一部分。

  还记得那书中有一篇故事就是写三只蝴蝶的友情。当时一年级的我,爱极了那美美的、飘飘然的蝴蝶,硬是要拉过来两个我最要好的伙伴去扮演那三只蝴蝶,然后天天“X蝴蝶、X蝴蝶”的叫唤着跑来跑去。现在想起来惹得我们仨发笑。

  第一本不带拼音的书是在七岁时买的《一千零一夜》,那些国外的神话实在让我搞不懂,总会想:不是盘古开天辟地然后女娲造人么,到了西方就成了上帝创造了世界然后亚当夏娃是人类的祖先。后来我才明白,是一个叫“文化差异”的东西在搞鬼。

  脱离了神话,开始拓展到各个领域。

  去看小说。当时对于我来说最好看的是《笑猫日记》是最好看的。接着是一系列杨红樱的书。其实印象最深的,还是那只会笑的猫与爱打滚的老鼠。

  五六年级时,开始看科幻、魔法一类的小说,典型的《哈利波特》还有一系列的《XX小王子》。在看完那些之后,我便有了写作的念头。也曾尝试着下笔去写,但总觉得不行。每次停笔去读,就觉得写的特别烂,然后就搁笔了。

  小升初的暑假,是我疯读名著的时期。因为姐姐爱看,所以家里有好多。《茶花女》、《汤姆叔叔的小屋》、《简爱》、《傲慢与偏见》、《雾都孤儿》大概就这些。其实有很多时候都看也看不懂,只好硬肯。实在不理解时就问问姐姐。总之那个暑假是一片天堂也是对于不爱名著的我来说是一片地狱啊!

  初中以后,学习猛地一紧张,每次都是手痒痒的望着书,却不得不去写作业。后来适应了,又重新拿起书,生活又充实起来。

  直到七年级升八年级时,我的读书观发生了改变。那年暑假我去了英国。同团的学哥学姐,个个都是优等生。与他们聊读书,我才发现自己读的真是少之又少。紧张感随即而来,蔓延在全身。从那时起,我便不再只看小说。常常看一些散文诗歌集。

  我在读书方面也误入过歧途。六年级有段时间,我特别痴迷言情小说,桌肚里、柜子里满满的都是。后来我一狠心抱着垒的高高的书,重重的砸在班主任的办公桌上,卖废纸去了。从此我与他一刀两断了。

  从出生到现在,我未曾停止读书,就像自身上的一部分,弃不去了。我相信今后的我也永远不会厌倦读书,并且会读一辈子。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我想他说的没错。学习是无止境的,在这世界上,有多少是我们知道的,又有多少是我们不知道的。应该都明白的清清楚楚的吧。所以,书是我通晓世界的途径,也是我一生的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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