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乐趣初中700字作文
古人云,三日不读书,便觉言语无味,面目可憎。乍听之下,这话似乎说得严重,可是,仔细一想,却觉得十分有理。
一个喜欢读书的人,假如好久没接近书本了,那必定是因为他的心思分散在其他琐碎拉杂的事情上。而这些琐碎拉杂的事情使人忙碌,正是造成一个人思想庸俗肤浅的最大原因。思想庸俗肤浅形之于外的时候,言语自然无味,面目也随之可憎了。没错,我就有过这般经历。
一个暑假时,我经常一个人在家,天天看电视吃饭睡觉像猪一样,索然无味地过日子,便时时进书房啃书本。这一啃就养成习惯了:每天早上起床便阅读书籍,照镜子都觉得面色红润,与家人说话时常石破天惊,我便把读书作为我生活中必不可缺少的事。开学后,我的心思放在了服饰与玩的时间上了,不经意时照了照镜子,三分像人,七分像鬼!说话像得了口吃样,即便流利,也是些庸俗的言语。我吓了一大跳,立刻觉到读书很重要,所以无论如何每天我都要读几本书。
我喜爱阅读书籍还得从三岁时说起:那些双休日,每天我都要缠者父母给我讲《买火柴的小女孩》《海的女儿》《坚定的锡兵》等童话故事。有那么一天,我十分想听故事,而父母又不在家,我又识些字,便捧起连环画看了起来。不知觉中,产生了对书本的浓厚兴趣。渐渐地,我的`识字量大了,这些书已不能满足我的需要,我便阅读了《十万个为什么》及《西游记》等名著。
现在,我已上初一了,早期书本的熏陶使我的语文水平在班里、年级上都名列前茅,与家人、同学说话时常出口不凡,但是,我仍继续学习。每逢节假日有时间便啃书本。饭食是物质粮食,书本知识是精神粮食。当一个人吃的油光满面,精神上却饿得疲惫不堪,其实他是很可怜的;
世上有人喜欢储蓄金钱,有人喜欢搜集邮票珍玩,也有人喜欢把佳言名句储存脑中。我就是最后那种人。
读书能使人风度高雅,气宇轩昂,远胜过服饰上的装饰品及家宅中的堆金累玉,你们都来和我一起分享读书的乐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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