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飘有感
读飘有感 1
《飘》是一本享誉世界的长篇小说。上一个暑假开始,我就看了它,这个寒假,我又在茫茫书海中把它找了出来,重新品味了一番。
《飘》这本书讲了:主人公斯佳丽是一位魅力十足的女人,身边簇拥着很多的追求者,然而她只钟情于自己儿时的玩伴——阿希礼,并在宴会上与他表白了心意,却被拒绝了。而这时,一位狂放不羁的男子——瑞特闯入了斯佳丽的生活。宴会过后没多久,内战爆发了。在这场战火硝烟中,斯佳丽先后嫁了三个男人——查尔斯、弗兰克和瑞特,却都不是因为感情。在这场战争中,斯佳丽的家庭也破碎了,病的病、死的死、逃的逃,家里已经不剩什么了。然而就是在这种困境中,斯佳丽变得行事果断、雷厉风行,干起了本不属于她干的事:下地干活、经营木场......在这之中,阿希礼的妻子玫兰妮(也是斯佳丽的情敌)和瑞特给了斯佳丽很大帮助。到了最后,斯佳丽发现自己根本不爱阿希礼。玫兰妮产死,她才悟道,玫兰妮对她有多重要,又发现自己是爱瑞特的。可瑞特对她的爱已经磨没了,然后弃家离去。斯佳丽却在自我安慰......
在这本书中,斯佳丽是一个很复杂又独特的人物。她很漂亮,很有魅力,所以,她利用这一点优势,博取男人同情,并且让他们为她做事。同时,她又有缺点,缺少冷静的头脑,不能瞻前顾后,做事有时太武断。在书中,后面有人指责斯佳丽在骗婚贷钱、逼迫丈夫。其实,斯佳丽只是渴望金钱,渴望安稳的生活,拼争上游。斯佳丽只是想重新站起、保住家园。她很无情,对待儿女没有尽到责任,她的感情从来只在金钱面前流露;她又很坚强,有魄力,下地干活,被刮伤擦伤,从来没有退怯,经营木厂,分配工作,她成了一名女强人;她还很信守诚诺,战争中,虽然恨玫兰妮抢走了阿希礼,但她还是遵守了与阿希礼之间的承诺——照顾好玫兰妮。在当时的社会中,斯佳丽没有像普通女性那样软弱,而是打破传统观念,寻求自我价值的实现。
在书中,玫兰妮也是不可缺少的一个人物,她代表着旧时代完美女性的形象。她温柔善良、善解人意,时刻为他人着想。生活中的任何困难都打消不了她对生活的追求、对美好未来的向往。在生活的逆境中,她也总会去安慰、鼓励他人。在斯佳丽被所有人质疑时,是玫兰妮自始至终相信她,并且一而再、再而三地跟所有人强调斯佳丽是无辜的,而且还帮了斯佳丽很多大忙;当瑞特为斯佳丽坠楼受伤而自责悲伤时,是玫兰妮一直安慰着他、鼓励着他。不得不说,我真的很佩服玫兰妮,佩服这个永远都能鼓起勇气去面对生活的玫兰妮。
瑞特也是书中重要的人物,整本《飘》就是以他和斯佳丽的感情纠纷为主线而写的。起初,很多人都认为瑞特不是什么好东西,就连斯佳丽都这么认为,还很讨厌他。其实,他有一个很冷静的头脑,能够考虑到社会发展的趋势。虽然他有时侯会为了赚钱而不择手段,但他是个好人。他很疼爱自己的孩子,并且总会无私地为孩子们做些什么,尽到了一个父亲的责任。他与人交朋友不分身份尊贵或卑微,能与妓女做朋友,对她们感到同情。
而说到阿希礼,他勇敢参军,并有所成就,可他又经不住生活中的风浪,一直在逃避现实。
《飘》,一本无法掩卷的传世佳作。我们要学习书中斯佳丽的坚强不屈、勇于打破传统观念、实现自我价值的精神;也要学习玫兰妮的无论生活如何,都要鼓起勇气面对;还要学习瑞特每时每刻保持冷静头脑、不论身份尊卑与人交友……
我再次捧起了《飘》,在阳光的爱抚下,轻倚桌前,再次沉浸在了《飘》的世界中……
读飘有感 2
他,一个热爱劳动的人。一个普普通通的殖民主义者。他于一六三二年出生于约克城的体面人家。他不是本地人。他的父亲是一个外国人,是德国不来梅地方的人。他的父亲来到英国后,起初住在赫尔城,靠做生意挣了一份家财,后来收了生意,搬到约克城住下,在那里结实了他的母亲。他的母亲娘家姓鲁滨孙,是当地一个很体面的人家。他,就是鲁滨孙?克鲁兹拿。
当我读了《鲁滨孙飘游记》之后,在鲁滨孙身上我找到了许多的人生财富,对于我有莫大的帮助。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伟大的人物,但有伟大的挑战与奋斗!如鲁滨孙不顾双亲反对,决意舍弃家乡发展事业,一心想要航海,出外实现他遍游世界的梦想。可是从他踏上第一艘船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必须时时面对危险的命运。在一次海难中,他失去了同伴,失去了船,独自沦落到一座人迹绝至的荒岛上。但他并没有茫然失措的坐待死神的召唤,反而冷静地以智慧和毅力化解重重危机。他利用简单的工具搭建居所、制造器物、播种大麦、驯养禽畜,甚至收复野人,成为荒岛之王、万物主宰。最后因为援助一位英籍船长收复失船,才在离家三十五年后回到人事已非的故乡。
为什么他那么的坚毅?为什么他那么的勇敢?为什么他那么的勤劳?为什么、为什么……一切的因为什么?我急切的寻找着答案。“哦,知道了”!原来这一切的一切都原于自己。平时的我是那么的懒惰、胆小、脆弱,与鲁滨孙相比,我无地自容。的确我是应该像鲁滨孙学习学习,时常相形见绌。
我所喜欢的是小说中每一个细小的情节:精心营造着自己的别墅;圈养着小山羊;狩猎;在葡萄林子里吃葡萄,又把吃不掉的葡萄背回来晒成葡萄干;美丽的“消夏别墅”;教星期五说话。为什么这些琐碎的细节让我们读起来如此的意兴盎然,因为鲁滨孙并未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而是和我们一样在生活着。但这些琐碎的细节却又是鲁滨孙同困境对抗的过程,而这些困境又是几乎每个人都曾体会到的:黑暗,饥饿,恐惧,孤独。鲁滨孙的经历之所以具有传奇性是因为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中,困境时时刻刻被缠绕着,对抗困境的时间久了,自然有了经验与神奇。
我有的时候想,生命不妨被划分成一个个困境,在对抗困境的过程当中,时间被慢慢消解。鲁滨孙可以被命运抛掷到无人荒岛。文明的推进虽然带来了一些新的困惑,但更大程度是对文明的消解。在物质充盈,工具现代化的社会中,我们依然有着许许多多的机会可以对抗困境啊?其实,在真实的人生里,面对大大小小的挑战,每个人都必须单打独斗。如果我们永不放弃奋斗,有着“搏一个春夏秋冬,拼一无愿无悔”的精神,那么就能成为主宰自我命运的鲁滨孙,进而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王国。
读飘有感 3
也许只有塔拉的红土地静静凝视,那每一寸可爱的土地都是见证,见证着战争中的悲欢离合,还有一颗日渐坚强的心。
——题记
故事发生在南北战争时期的南部小镇,战争前的塔拉农庄是思嘉的伊甸园。宁静、安逸,如明媚午后的一杯柠檬茶,洋溢着令人陶醉的气息。思嘉是个少不经事的姑娘,与其他上等人的姑娘一样,在欢笑中将青春虚掷。而战争爆发,一切都变了。南郡溃败,镇上的小伙子们大都战死。战争为南部带来的不是荣誉,而是遍地的硝烟与哀号。这第一次让思嘉认识到了战争的本质。正如思嘉所说:“往昔的欢乐已不再回来,随风飘逝了。”
战争带走了她的整个世界,但是整个物质世界并没有打倒他,因为她有着狮子一样坚强的心,有一个信念在她的心中扎了根。那就是只要她活着,她就不会让自己和家人挨饿,她赶着牛,扶着犁,独自耕种,繁重的农活将她一双柔软纤细的手磨起了水泡,她的心也这样慢慢变化。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那个娇弱的思嘉被一个独立支撑一个家的思嘉取代。
让我想起另一个人和另一个故事。随着《哈里·波特》风靡全球,它的作者罗琳成了英国最富有的女人,她所拥有的财富甚至比英国女王的还要多。她曾有一段穷困落魄的历史,她的成功恰恰在于她坚持自己的信念。
罗琳婚后丈夫的本来面目暴露无遗,他殴打她并将她赶出家门。她居无定所,身无分文,再加上嗷嗷待哺的女儿。但是,家庭和事业的失败并没有打消罗琳写作的积极性,每晚能把自己编的故事讲给女儿听,成天不停地写呀写,有时为了省钱省电,她甚至待在咖啡馆里写上一天。就这样,在女儿的哭叫声中,她的第一本《哈利·波特》诞生了,并创造了出版界奇迹,她的作品被翻译成35种语言在115个国家和地区发行,引起了全世界的轰动。
罗琳从来没有远离过自己的信念,并用她的智慧与执著赢回了巨大的财富。即使她的生活艰难,她也坚信有一天,她必定会达到事业的顶峰。
作品的闪光点就是人性美和对生活的思考。思嘉骨子里带着爱尔兰人的暴躁脾气和敢作敢当的豪爽,有着与周围人截然不同的性格。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不管是什么,只要想得到的,就要尽全力夺取它”。作品把她这种鲜明的特点写到了极处,由此引发的生活的波澜也无意讳饰,因为思嘉的强大的信念力量已经给我们众多的启发。
读过作品,不禁有一丝忧伤之情,但又很快被希望取代。是的,希望,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读飘有感 4
读罢此文很难让人不思考什么是爱情这一经久不衰的话题。米切尔夫人也对什么是爱情做了极为深刻的诠释。文中的主人公用一生的时间去追寻这个问题的答案。在读这一厚厚的砖块的时候相信你也在思考:
斯佳丽真的爱阿希礼吗?
阿希礼爱玫兰妮吗?
阿希礼爱斯佳丽吗?
巴特勒到底是不是爱斯佳丽呢?
三者之间的爱是不是无可挑剔的呢?
当肉体的爱与精神上的爱分离时,一种爱的出轨算不算背叛呢?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没有爱的时候,两人的结合算不算一种欺骗,两人的分离算不算一种背叛?
一个人为生活所迫嫁给一个她不爱的人,这种行为是卑鄙呢还是高尚呢?
倘若她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的婚姻幸福,那她是高尚的还是卑鄙的?
如果她是高尚的,那这对他那无辜的丈夫是否公平呢?
这些问题一个个的跳出来,每一个看起来都是那么简单,可是真的要回答起来却并不是那么简单。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虽然这使得讨论这些问题看起来毫无意义,但是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却反应了人类不同的爱情观,在现实生活中实践会有截然不同的结果。
首先我们探讨一下斯佳丽真的爱阿希礼吗。这个问题贯穿这部小说的始终,推动故事的发展。女主人公毕竟只是一个普通的种植园主的女儿,她并不关心什么国家大事,除非这些事情跟她切身相关。她的一生都围绕着生活、爱情这些主题。她一生追求她所钟爱的阿希礼,她一直都认为自己深爱着阿希礼,我们也慢慢地被她矢志不渝的专一所打动,也认为她真正爱的是阿希礼。可是最后的结局却是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她突然的意识到自己真正爱的是巴特勒。这个出人意料的结局不得不让我们深思什么是爱情,反思着我们现实中种种的所谓爱情。如果说爱情是一种感觉,斯佳丽确实对阿希礼有感觉,并且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阿希礼的妻子玫兰妮去世。如果说爱情是一种责任,斯佳丽对阿希礼可谓是仁至义尽,她不仅把他的妻子和儿子从死神那里夺回来,给她们提供一个像样的家,而且还宁愿赔本,也要把自己的锯木厂交给阿希礼经营。如果说爱情是一种付出的,斯佳丽对阿希礼的付出肯定让许多自诩为情痴的女孩儿汗颜,她不仅放弃了自己骄傲的自尊,还出卖了自己幸福,并尽自己所能爱着阿希礼。如果这不能称之为爱情,还有什么可以称之为爱情呢? 可是这不是爱情。她对阿希礼确是有感觉,可是这种感觉最初只不过是一种幻觉,只是因为阿希礼并不跟其他帅男一样围着她转,从而她对阿希礼产生了一种神秘感及要征服他的虚荣。而这种感觉又被现实的战争所造成的分离所强化,让她更加强化了这种感觉,使她深信不疑的认为这就是爱。正如所有异地恋能天长地久的机制一样,距离产生了美,这种幻觉一旦形成,很难打破,因为除了时间来冲淡她的感觉之外,没有其他因素来破坏它,而时间却没有冲淡反而加深了她的思念。尤为重要的是她自认为深爱着阿希礼,可她又得不到他。得不到的东西往往给人产生美好的遐想,而这种遐想往往又是不切实际的。于是她就被自己精心编织的爱情谎言中欺骗着自己。正如作者所深入分析的那样,她并不爱阿希礼,如果她刚开始就得到了阿希礼,她会像踢掉其他男孩那样踢掉他。
斯佳丽在巴特勒的帮助下逃出将要被占的亚特兰大,并带着玫兰妮返回了塔拉庄园。战争结束后,昔日的南方庄园主过着的贫穷,挨饿的生活,斯佳丽也不例外。为了偿付高额的税款,在寻求巴特勒的帮助无果之后,无奈之下斯佳丽嫁给了其妹妹的未婚夫弗兰克?肯尼迪,开始了另一段没有感情的婚姻生活。迫于生活的压力和对更好生活的渴求,斯佳丽不顾丈夫的反对购买了锯木厂,并跟其极为厌恶的北佬做生意。
后来为了给受惊吓的斯佳丽报仇,加入3K党的阿希礼和弗兰克带人袭击了贫民区,落入北佬的圈套,结果弗兰克被杀,斯佳丽再次守寡。一年后,斯佳丽同意巴特勒的求婚,两人结为连理。但是斯佳丽念念不忘阿希礼,无视所得的幸福。两人感情几经波折,尤其是两人之女因骑马夭折之后,巴特勒对他们的感情彻底失望,在玫兰妮死后,毅然决定离开斯佳丽。斯佳丽方幡然醒悟,追悔莫及,最后决定回塔拉庄园寻求力量,再追幸福。
斯佳丽的爱情经历确实是给我们热恋中的帅哥靓女们很多启迪和指导,爱还是不爱这确实是一个问题。
读飘有感 5
这是由一场战争引发的故事,这是一个聪明美丽的女人传奇的一生,这是关于亲情,友情,爱情的探索……
勇敢而美丽的思嘉莉,玩世不恭而细腻的瑞德,纤弱而坚强的玫兰妮,以及一直时候在过去中的卫希礼。但是有些东西不会真的随风而去,而是沉淀在记忆中,成为一种挚爱。
思嘉莉拥有像玫瑰般美丽芬芳的十六岁。她每天有参加不完的舞会和野餐,她是一个庄园高贵的大小姐,穿着华美的礼服,迈着轻盈的舞步,在衣香丽影的舞会上与她的一群追求者们谈笑风生,她也会在人群中寻找那熟悉的身影,有着那时十六岁少女的如花如梦的想法。她无法自拔的喜欢着卫希礼,那是她心中最高的信仰。那时的她是幸福的,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可是一场战争的到来,一切都改变了,那个十六岁的郝思嘉在战争的洗礼中随着那冲满血腥与硝烟的一缕风逝去了……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卫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德,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德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卫希礼。少女时代的思嘉莉,是一个平凡的女子,她拥有许多少女的共同特征:热情、开朗、纯真、浪漫;但她又是一个不平凡的女子,生长在一个优越的家庭,拥有美丽的容貌和智慧,因此她又拥有一般贵族小姐的缺点:骄傲、自大、虚荣、任性。尽管如此,良好的家庭出身、倾城的美貌,让思嘉莉的读后感范文大全身边总是不乏热烈的追求者。按理说,思嘉莉是幸运的,它受到上帝的眷顾,也是维纳斯的宠儿;但她又是不幸的,她深深地爱上了好友玫兰妮的未婚夫——卫希礼。
生活就好像一座大山,山路不可能完全平坦。当从颠峰跌落时,也许会跌的头破血流,会跌的绝望,会跌的失去生存的勇气。但如果你要生存下去,你就必须要爬起来,迎合这巨大的改变。我对思嘉莉既喜欢又气愤,喜欢思嘉莉,喜欢她的现实,喜欢她的勇气,喜欢她的执着,喜欢她的敢作敢当、敢爱敢恨……有谁敢象思嘉一样公然驾车于街上来往于木材厂,又雇佣犯人做事呢?有谁敢象思嘉一样在守寡的时候急切的站起来接受跳舞的邀请呢?思嘉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思嘉莉对待玫兰妮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我对她的气愤,在我的眼中,她是大胆的,她的想法使她一直在追求卫希礼,她只为了卫希礼,为爱所迷惑。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直到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卫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卫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卫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美。但她永不绝望,永远与残酷的现实抗争,做了一个乱世佳人!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
思嘉莉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
一切不会随风而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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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飘有感 6
翻开第一页,映入眼帘的便是几个又粗又大的正楷字:鲁滨逊飘流记。于是,我饶有兴趣地看起文章来。
鲁滨逊年轻时不听家人的劝阻,与人结伴去航海,结果遇到大风,船上的人除他外都丢了性命。鲁滨逊漂到一个岛上,在那里住了二十八年,才回到了大陆,回到了英国。
鲁滨逊的感想给了我启发。小说中,鲁滨逊谈到,我们今天所爱的,往往是我们明天所恨的;我们今天所追求的,往往是我们明天逃避的;我们今天所愿望的,往往是我们明天所害怕的,甚至心惊胆战的。多么有哲理的言论啊!鲁滨逊在岛上见到野人,怕他们来惊夺自己的财富,于是建了许多木桩,希望野人不来,但野人还是来了。这是他二十八年来的经验,这是他在岛上过活的结晶,这就是智慧。这样的结晶在小说中又出现了:一个人在大祸临头的恐惧之下,比起他在病床上抱着忏悔的目的更不适于安心祈祷。鲁滨逊还认为,在最不幸的处境,我们也可以找到聊以自喂的事情,把好处和坏处对照起来,可以归入账目的“贷方金额”方面。的确,我们要想从恶劣的地方生存下来,就得想想这种处境好的一面,因为万物有利也有弊,在绝境中思考好的一面,或许可以绝处逢生。鲁滨逊在孤岛上的生活十分痛苦,但他时常想起海上同行者横遭不幸,心中也有几分宽慰。
我想到了一件事,一个在过沙漠时,水和食物濒临耗尽,但他坚信自己可以找到物资补充。功夫不负有心人,几天后,他找到了横穿沙漠的骆驼商队,使自己成功穿越沙漠。其实,一个人的成与败不在于他处境,而是他的心态。处境只能给你提供物资,但心态却可以改变一切。那个沙漠中的人之所以可以绝处逢生,是因为他有一颗活下去的心,一个坚定不移的信心,一种坚持向上的心态。他若认为自己活不下去,那他就会被沙尘暴卷走,身处异地。鲁滨逊也一样,他保持着乐观的心态,所以创造出种种奇迹。
《鲁滨逊飘流记》带给我的不仅仅是一个个奇迹般地故事,还有生活的诀窍。因为,它可以影响你一生一世,为你的前进的道路上刻一座丰碑,警示你,劝导你。
读飘有感 7
蝴蝶向来是美丽的象征,它的每一次飞舞都别有一番韵味,它那绚丽的翅膀装点了整个夏天,我的初一生活(3)读后感。
很多人都惊艳于蝴蝶的美丽,作者也不例外,他对蝴蝶怀有一种特殊的情愫,每当美丽的蝴蝶在它眼前翩然飞舞,他就会感受到生命的活力与精彩。作者写下此文不仅是为了表达他对蝴蝶的欣赏之情,更是表达了他对每一个爱美之人的理解之心。在生活的舞台上,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是一个舞者,面对生活,要像蝴蝶一样飘舞一次美丽一次。
当然蝴蝶的美丽并不是天生的,大家都知道它是由毛毛中蜕变而成,但却无法想象它蜕变时的艰辛和蜕变之前所受的冷遇。遭受到不解甚至是嘲笑的时候,是裹足不前还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毛毛虫没有说话,但它用自己默默的等待换来了灿若云霞的'美丽。
这让我不禁想起了荆棘鸟的故事。有这样一种鸟,它的一生都在寻找荆棘,当它找到合适的荆棘后,它就会把刺深深地扎进自己的胸膛,在那一刻,它会发出最美妙的声音,然后死去。很多人都嘲笑这种鸟傻,何必用一生去追寻死亡呢?嘲笑它的人又哪里知道荆棘鸟的夙愿,作为一只荆棘鸟,它们不需要庸庸碌碌的人生,追寻最美才是它们一生追寻的目标。所以,那根荆棘成了它们这一生最为向往的彼岸。
我们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生命绽放出最耀眼的光彩,以最美的姿态面对人生,但是又有多少人真正为之追求、努力了呢!单纯的渴望是不可能绽放美丽的结果的。哪怕最美的只是昙花一现,只要你曾经去追寻过,去努力过,那么你的人生就不是平平常常的,毫无意义的。所以,做最美的自己吧,以最美丽的姿态去面对属于自己的人生!
读飘有感 8
瑞德让我看到了人世间最伟大的爱。
故事发生在南北战争时期,思嘉生活在塔拉一个相对富足的家庭里。在战前,南方人享受着诗一般轻柔温和奢华梦幻的生活。他们使用黑人奴隶,瞧不起北方佬,举办聚会…。人群中思嘉总是焦点,男士们为她神魂颠倒。可她一心只有艾希礼。她不同于南方的其他女人,她不关心战争,她没有那么受教养道德的羁绊,她自我她热情四射。当她得知心爱的艾希礼要娶别人时,她简直不敢相信。她热烈地向他诉说着她的爱,她要他娶她。碰巧这一幕被瑞德看见了,从此,瑞德便陷入了这爱的漩涡。
为了赌气,思嘉嫁给了一个即将奔赴战场的男人,不久后成为了寡妇。为了生存,思嘉再次嫁给了一个能帮她支付税金的男人---她妹妹的未婚夫,也再次成为了寡妇。她生命中失去了两个丈夫,两个孩子。可她总是能在悲伤饥饿席卷而来时,坚强勇敢地挺过去。她不会沉醉于过去,她总能快速地适应现实,放眼未来。她是一位精明的现实主义者。
在她第二任丈夫死去的那个晚上,瑞德向她求婚了。他说:“我爱你,思嘉,因为我们俩都是叛逆者,是自私的卑鄙小人。只要我们安然无恙,舒服自在,就算整个世界都毁灭了,我们也一点不在乎。”他了解她,他们都不是南方人眼中的上等人。可瑞德还是不一样,他很清醒,他似乎站在整个世界的上空,能看出人性的优劣,内心是有良知的判断,只是他选择成为一个人们眼中的下等人。
他知道思嘉不爱他,可还是娶了她。他用他的方式爱着她宠着她。他说:“我一直照料你,宠爱你,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我想和你结婚,以保护你,让你处处自由,事事称心。因为你曾经经历过一番拼搏,思嘉,没有谁比我更清楚地知道你曾受过怎样的磨难,所以我希望你能停止战斗,让我替你战斗下去。我想让你好好的玩耍,像个孩子似的好好玩耍---因为你确实是个孩子,一个受过惊吓但仍然勇敢而倔强的孩子。”他是那么的了解她,可思嘉总是像刺猬一样刺伤着他的心。瑞德很清楚,他曾说过:思嘉,你总是对爱你的人很残忍。哪怕是这样的一个女人,他还是爱她,小心翼翼地爱着她。他说:“我爱你胜过我爱过的任何女人,且我等你比等任何女人都久得多,我并不介意你不爱我。”
他视他们的女儿邦妮如珍宝。可在一次骑马跳栏中,她死了。他最后的告白中说道:“我喜欢把邦妮当做你,好像你又成了一个没有战争和贫困折磨的小姑娘。她真像你,那么任性,那么勇敢快乐,兴致勃勃,我可以宠爱她,娇惯她,就像我要宠爱你一样。可是她有一点跟你不一样——她爱我,于是我很欣慰能够把你所不要的爱拿来给他。…等到她一走,就把一切都带走了。”邦妮死了,媚兰---瑞德认为的最伟大的女性,也是真正爱着思嘉的女性,死了。瑞德对思嘉的爱也随之被消磨殆尽了。
在思嘉明白过来:对于艾希礼的爱只是一种执念,她是爱瑞德的时候,可一切都变了。瑞德平静地告诉她:“你有没有想到过,我爱你已经达到了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的极限?你有没有想到过,在我得到你之前,我已经爱了你多年?战争期间,我曾多次想远走高飞,把你忘掉,可我总是忘不掉,每次都要再回来。战后,我冒着被捕的危险赶回来,也是为了要找到你,可你却那么匆忙地嫁给了弗兰克。我真是嫉妒死了。倘使那次弗兰克没死,我也会把他杀死的,我一直爱着你,可我又不能让你知道,你对那些爱你的人实在是太残酷了,思嘉。”“我从来都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地碎片,把它们凑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读飘有感 9
在这个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做《飘》的书,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她是唯一的一部有史以来最经典的爱情巨着之一,小说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任性的庄园主思嘉·奥哈拉在几个男人之间的爱恨情仇,和社会,历史的重大变迁,《飘》又名《乱世佳人》,既是一首人类爱情绝唱,又是一个反映社会,政治,战乱,道德多方面巨大而深刻的变化的世界。
《飘》主要讲述的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爱情事故,主人公思嘉以为会和她心仪的对象结婚,可是卫希里却和一个叫媚兰的女人结了婚,然后思嘉觉得自己被抛弃了,她打了卫希理一耳光,还在她离开后摔了一只花瓶,一位叫瑞德巴特勒却都听见了,当思嘉指责他不是个绅士,他讥讽思嘉不是个淑女,然后是爆发的南北战争,夺走了她为了跟卫希里赌气而结婚的查理,带着儿子去了亚特兰大,之后战争又蔓延到了亚特兰大,又逼迫她回到了家,然而母亲病重,母亲病故,父亲先疯后死亡,重担落在了她身上。并且她得照顾媚兰,只因为卫希里的恳求,战争灾难让她差点失去了农庄,她拼命保护农庄,还用废的木材厂做一些生意,而后生活窘迫,和瑞德借钱,再婚,丈夫又身亡,她顶住悲伤,努力赚钱,生活有所好转,然而做为女人却在外做生意被人们唾弃,最终媚兰因身体不好去世,她明白她不爱卫希里,她爱的是瑞德,但因为她原来对卫希里旧情不忘,被瑞德看见了,一切都晚了,瑞德已经对思嘉失望,决定离家出走,对于思嘉来说,生活中一切光亮都消失了,她只有回到塔拉庄园一条出路,她感到太疲劳了,自言自语的说:还是给明天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最后一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是出自《飘》的一句耳熟能详的名言。这句话,激励着在美国南北战争的岁月里沉浮的女主角,也深深打动了我的心。而这句结尾话的余香令人倍感回味。《飘》的篇章是华丽的,文中的人物都有着自己的灵魂,让我在女主角思嘉身上认识了她 坚强,努力,执着,不怕困难保护庄园,勇敢与宽容,也展现了在南北战争的岁月中人们的不幸,因此全文的人物也为文章增添了不少的乐趣,书中一段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与战争结合在了一起,让人不觉得无聊,当时的社会改变了一个个年轻人。也许没有了一切背景,一切都会变得简单。我从《飘》中学到了明天代表着希望,又代表着执着,面对过去已抛在脑后,明天即将会升起一轮崭新的太阳再去面对,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读飘有感 10
皎洁的月光映照着大地,我随手翻开《儿童文学》一书,细细地品味着《 0岁孩子撑起风雨飘摇的家》。
本篇文章的主人公——李明光,在爸爸、爷爷生前,为了用前给他们治病,几乎倾家荡产,还欠了钱。因为要还债,自己收割稻子、拾破罐子卖……
当我们 0岁的时候,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穿新鞋子、新衣裳,我们要做的事,就是好好学习,至于其它的家务活,我们根本不需要操心。李明光却一边学习,一边做家务活,还要赚钱还债。当我读到“因为有那么多繁重的‘家庭作业’等着他去做,洗衣、烧饭……”时,就想起我们是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又当我读到“不慎被两寸长的钉子扎进了脚心”时,我的鼻子都酸了,仅是 0岁的孩子能忍受得了这种痛苦吗?如果是我,早就在医院里躺着了。
我应该李明光学习,学习他那种不屈不饶、不向困境低头的精神,而不能学习他为了捡破烂而逃课的行为,当我们在长辈面前撒娇时,应该想想光仔的悲惨生活。
他的精神使我感动,也使我树立起不怕苦、不怕累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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