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人让我喜欢初一作文

时间:2022-02-28 13:20:25 初一作文 我要投稿

这样的人让我喜欢初一作文(精选27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这样的人让我喜欢初一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这样的人让我喜欢初一作文(精选27篇)

  这样的人让我喜欢初一作文 篇1

  她是一个经典的表情包。肉嘟嘟的脸蛋,一双不大的眼睛,戴着黑色眼镜,齐刘海和简单的马尾辫,十分简洁朴素。她就是我们新的语文老师——郑老师。她幽默的性格,丰富的神态,有趣的课堂……让我喜欢。

  郑老师的课堂比较活跃,不会那么枯燥,而且对我们十分关心。

  看,郑老师又来我们班上课了。只见她满面春风,微笑地走进来,手中抱着一摞书本,准备上课。闲暇间,她眼睛眯成一条缝,仿佛在等待上课的钟声。讲课时,她板着脸,严肃地向我们阐述道理。讲到重点,当我们听得疑惑不解或回答错问题时,郑老师便会皱起眉头,睁大眼睛,推了推眼镜,着急地喊道:“怎么可能是这样呢?”声音尖而细,略带焦急,提高了好几个分贝。说到难点,等她讲述完时,便会不停地向我们征求意见:“是这样的,对不?”

  郑老师对学生的关心和焦虑,真是暖人心田。郑老师的课让人很期待,我们都喜欢上她的课。她用丰富的表情,有趣的故事,深厚的功底,造就了这生动的课堂。她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一个具有表演天赋的演员。

  一次,在给我们讲红绿灯的故事。说她骑着小电动车,于是她便将手臂上下而有规律的摆动,仿佛她现在就骑着电动车。她讲得手舞足蹈,声情并茂,抑扬顿挫,再配上完美的肢体动作和表情,真是令人笑到一发不可收拾,沉浸在欢乐的气氛中。

  而郑老师还有一个特长——观察入微。你若在她的课堂上开小差,她会第一时间判断出是谁,在干什么。一次上课,郑老师一次性收了三位同学的笔。那是因为他们在转笔,而不知郑老师那像鹰一样锐利的眼睛早已盯住他们,目光中透露着寒冷的杀气。教室里的气温逐渐下降,同学们都心惊胆战。这样严肃可怕的模样或许是第一次看见吧,大伙连大气都不敢叹一声。原本以为老师会大发雷霆,狠狠地大骂一顿。但是,她没有。只是收回了那只笔。回到讲台上,眼睛里流露出一丝得意的神情。呵,这样严而不厉的老师真是太可爱了。而后,教室里又重新荡漾着笑声……原来是虚惊一场。

  这样活泼,欢乐的课堂你能不喜欢吗?

  这样关心学生,幽默风趣,严而不厉的老师你能不喜欢吗?

  我的答案是——我喜欢。这样的人让我喜欢。

  这样的人让我喜欢初一作文 篇2

  她的笑容是干静的,我打心里喜欢。她听我侃侃而谈的样子,着实很美。她的样子,永生不忘。

  我们班有一个鲜为人知的好女孩。她的话永远那么少,就像天上悠悠白云一样,在别人心中并没有那么重要。不过有时,她会让别人感觉到心头一亮。

  我和熟人话比较多,但对不那么熟,而且似于陌生人一类的人话较少一样。我和这个女孩近似于闺蜜,但我们性格互补,我话多,她话少;我时而活泼,她在我活泼时安静……

  我不喜欢把心事带到家里,我只会向这个女孩倾诉。放了学,和她相约操场,告诉她我满满的心事。每每倾诉完,心中的死瘩倒开了许多。

  并不是因为我倾诉了,而是她是一个善于倾听的好女孩,而且她会分享给我她的看法。我之前很怕她把我的秘密告诉别人,不过看来我是多虑了。

  我对她比对我的闺蜜还要好,因为她话少,很让我喜欢。看来她永远是指引我从黑暗走出光明的佳人、恩人。

  她不像另一个同学,只要我告诉那个同学后,那个同学就会闹地满城风雨。我喜欢她的性格。

  这个女孩几乎知道我全部的秘密,但她忠诚纯正,是我的挚友。诗友。她的性格是我永恒的恒星。

  这样的人让我喜欢初一作文 篇3

  妈妈是我喜欢的人,作为一名公务员的妈妈,尽管她平时工作忙忙碌碌,但却给了我无微不至的母爱。

  妈妈对我的生活照顾得很细致。她每次下班后,总是急急忙忙地去学校接我,背起我沉重的书包一起回家。到家以后,安排好我的学习,便抓紧时间做饭。一会儿,妈妈就把香喷喷的饭菜端了上来。吃饭时,妈妈总把有营养鱼肉、蔬菜夹到我碗里。有次我问妈妈,为什么总把好吃的让我多吃?她笑着对我说:“妈妈多吃会发胖,你吃就会长高的。”慢慢地我明白了,妈妈不是怕发胖,而是希望她的儿子长得更强壮。

  妈妈不仅是慈母,还是“严师”。每天放学后,她总是盯得我紧紧地,督促我认真办完作业,并不厌其烦地检查我每一道数学题、每一个生字生词。有一次,学校布置得作业太多了,妈妈陪我一直到晚上十一点,才全部完成作业。为了不影响我的休息,她让我先睡觉,然后批改我的作业。第二天早上,当我修改错题时,发现正在做早饭的妈妈的眼睛布满了血丝,我想妈妈昨天一定睡得很晚。

  这样的人让我喜欢初一作文 篇4

  每个人心中都有个最喜欢的人,我们把这个人称为偶像,我的偶像有个“超能力”他似乎什么事都能解决,我现在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我的偶像。

  我的偶像,我平时称呼他为爸爸,他不止什么都能解决,他还有多重身份,他能帮我解决很多问题。

  有时,爸爸是个“书法家”拿着笔在纸上飞快的写着,工工整整,仿佛像哪位著名的书法家在练书法,我看了之后都很自卑,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后一定要像爸爸一样写一手漂亮的字。

  有时,爸爸像“英国人”每次看到有英国人来爸爸公司买家具,爸爸说的英语非常流利,像英国人一样。

  有时爸爸又像个“大作家”每天在电脑前打着长篇大论,仿佛在写着小说,我多希望和爸爸一样在写作方面有天赋。

  有时,爸爸又是个《严格的老师》眼神十分犀利的样子都能把我吓哭了,但是爸爸有时又是个非常和蔼的父亲,我想买的玩具爸爸都会满足我,不管在什么时候爸爸都是我的超人,我爱我的爸爸。

  可是,爸爸的苦我都知道,但他从来不向我提,他为了能让我有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拼命的工作赚钱,我知道爸爸不容易,所以决定以后在也不买玩具了,把钱省下来给爸爸,替爸爸分担生活压力。

  我觉得我的爸爸是世界上最好的爸爸,我为有这样的爸爸感到自豪和骄傲,我永远爱我的爸爸。

  这样的人让我喜欢初一作文 篇5

  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母亲,她总是耐心地辅导我,从来不对我乱发脾气。

  我的母亲长着一头乌黑秀的长发,每当一阵风向她佛来,她的头发总是飘拂着的,一双浓密的眼睛更是衬托出母亲的朴华的面容,一双自然的双眼皮使她的气质更加突显,有时,他的嘴角微微上扬,使我心中也不由感叹一番,我爱我的母亲,更爱她那朴实无华的脸,每当她微笑时,我都会静静看着她那幅美丽的样子。

  虽说母亲并不貌比潘安,但我却认为她是最美的。我爱母亲,更爱她那善良的心灵。母亲很善良,不管是谁向她问路或问其他问题,她总是热心的回签,她那柔各的语言中,掺着许多的真切,恳实。不管邻居有什么事,她都会尽力帮助他们。

  记着一年的夏天,微风缓缓地吹过,我清楚记得那件事,我因为不小心将花瓶给打碎了,那时心里十分害怕,怎么办?我将母亲心爱的花瓶打碎了,这花瓶起码得二三百吧!怎么办?我该怎么办?心里一片浑乱,要不!瞒着,不行,会被发现的,母亲那么细心。要不!坦白,也不行,妈妈会怪我的。怎么办?到底怎么办?“小魁,我刚听见一声巨响,到底怎么了?”“没啥”“怎么可能,小魁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好吧!妈妈,对不起,我不小心将花瓶小碎了。”“哎呀!这孩子,怎么不早点说昵!有没有伤到手?”“妈妈,这到没有,就是不小心将您的花瓶打碎了!”“孩子,没事!花瓶怎么能有你重要呢!你说对吗?”经过这次事件之后,我做事总是小心翼翼,尽量不让妈妈操心,随着时间流逝,妈妈慢慢苍老了,我也在慢慢长大,心想,以后一定要好好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情,不然,就辜负了父母的良苦用心。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怎么!看我作文的你,做到了吗?

  这样的人让我喜欢初一作文 篇6

  《疯狂的鹦鹉》里哈里的妈妈是霍兹沃斯太太,她是一个温和的人,经常在哈里泄气的时候给他鼓励。她还是一位美食家,经常给一家人做好吃的。

  猫咪马丁的妈妈是达尔西·莫德,她非常的严格。但是也很爱自己的孩子。她比较喜欢罗宾和马克,因为他们会自己抓老鼠,而小儿子马丁抓不住老鼠,她怕马丁会饿死,所以她非常生气,常常逼着他去抓老鼠。

  小老鼠沃尔夫的妈妈是玛丽,她很温和,也很爱她的孩子,但她不用担心别的孩子会不会饿死,因为他们很强壮,就是沃尔夫很弱小,他是十三只小老鼠最小的,所以他是跟妈妈一起生活的。

  我的妈妈是做衣服的,她经常跟我说:“要认真学习。”她很忙,但是她很关心我,不过我做错事的时候,她会批评我。她也经常辅导我,教育我少碰电子产品。

  我最喜欢的就是我妈妈,她在如此忙碌的情况下还关心我的安全和学习,我爱她。

  这样的人让我喜欢初一作文 篇7

  我喜欢的人是我的妹妹,她的名字叫飞飞。她有着一张圆嘟嘟的小脸看起来像一个红苹果一样。一个樱桃小嘴,总是咧着嘴笑,特别的可爱。

  我的妹妹对我很贴心也很关心我。记得有一次,天下雨了,我放学了,由于没有带伞,就淋着雨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我看到其他小朋友都有家长来接,心里很失落。就在这个时候,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打着雨伞向我走来,我走近一看,原来是妹妹,她一见我就抱着我对我说:“姐姐,妈妈说你没有带伞,我怕你淋雨感冒了,我来给你送伞了。”我听了后,非常的感动,我拉着她的手,开开心心的向家走去。

  我真喜欢我的妹妹。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让我们生活更加和谐美好,但生活中有些人却不讲诚信,破坏了生活中的美好,在我的记忆里,有一件不诚信的事让我至今难忘。

  这是一个乌云密布的天气,我刚走出校门口就下起了大雨,大雨的在我的头上活蹦乱跳的,像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孩子,不得不使我跑回学校躲一躲雨。正当我为怎么回家而一筹莫展时,小红来了,她拿着一把伞递给我,让我先拿伞回家,等会再回来给她,因为这把伞小,我们两个人不能一起打,所以我就接受了小红的雨伞。

  我拿着雨伞飞奔到了家里,这时的我已经气喘吁吁,于是我心里冒出了一句话,要不然不回去了吧,反正她有手表可以给父母打电话接她啊,虽然有这个想法,但是我立马在心中把这个想法否决了,我怎么能这样想呢?小红善心的给我借伞,我却有这样的想法,真是不应该,我怎么称得上是她的好朋友呢?于是我拿着雨伞又立马跑回到了学校,一路上无论雨水如何打湿我的脸庞,我都不在乎,我一定要按时把伞还给小红,不能让她淋着,到了学校,这时我远远的看到小红还一个人孤单单的在门口等着我,我急忙跑过去对她说:“对不起,小红让你久等了。”小红说:“没关系。”我们两个都笑了。

  面对诱惑,不怦然心动,不为其所惑,虽平淡如行,云质朴如流水,却让人领略到一种山高海深,这就是诚信,它的存在让生活多了一丝美好,也多了一份信任。

  这样的人让我喜欢初一作文 篇8

  5.20也算是个特别的日子,虽然好像是个大众心理的节日,但是气氛还是有的。我突然还是有点感触。

  对,你是跟我说过大学不想谈恋爱,不过我还是想知道是因为没遇到所以不想,还是不想。从小,我都是个做事没有坚定意识的人,很多时候自己做事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很少有人或者有事能让我坚持很久。但你好像是个意外,我不知道在你这个南墙我撞了多少次了,可我还是不想回头。每次,自己说自己应该放手,不要老是给别人增加负担,可是自己偏偏做不到。就算嘴里说着,但心里也不可能真正做到。我这阵子让自己冷静了两个月,我以为可能不去看,不去想,不去主动聊天,就不会有什么,我以为这样也许可以放下。也不知道是我高估了自己,还是低估了你对我的影响力,反正我没做到真的放下。在对于喜欢你的这件事情上,我上学期还放豪言说要追你,想来也是好笑,自己好像没怎么付出行动,只是一个劲的问,想要索求到答案。我也不知道这会不会对你有什么困扰,毕竟有时候不喜欢也是一种负担。不过,我很庆幸,有时候你还是会跟我聊聊,说说话。哪怕我问的很多直接问题,你不会回答我 可能是我方式有问题,不过,大抵是我不够了解你吧,因为没有办法了解。我前阵子看夏至未至,里面说:这个世界上的等待有很多种,最好的一种是来日可期。也许,我还可以自欺欺人,但其实我也知道,自欺欺人始终欺的还是自己。我闺蜜常说在喜欢你这件事情上,我很卑微,不够果断,不够决绝。是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没有能够决绝一点,好像时间越长,自己越优柔寡断。但我又不敢问的太绝对,我害怕那样之后,连朋友都做不成。我是不是很可笑。

  这也不是我第一次叽里咕噜的跟你说这么多了,我一向有什么说什么,这你也知道。这是我也不知道这个习惯会不会改掉,或者你会不会看我说的这么长的一段废话。我只是想说,既然我喜欢你,我不想回头,那我就不回头了,以后会怎么样,我不知道。但是就像人们说的那样,人这短短的一生,最终都会失去。想做的事就要去做,想追的人就要去追,我只是放任自己内心所想,只是结果我不知道而已。

  你呢?你会不会在我多次叽里咕噜之后,会想说点什么呢?

  这样的人让我喜欢初一作文 篇9

  有人些人喜欢革命先烈,有些人喜欢电影明星,而我喜欢的人却不一样,她就是我的妈妈。

  我的妈妈是个和蔼可亲的人,她总是用她坚实有力的,温暖的手扶持着我,鼓励着我,关心着我。

  我是个住校的小学生,晚上睡觉的时候我都好想家,好想妈妈。小时候,每当停电或打雷的夜晚,我都是形影不离地跟着妈妈,妈妈温暖的胸膛是我战胜恐惧的力量源泉。多少个晚上,我好想扑进妈妈温暖的怀抱。

  每逢星期五,我从学校回到家,妈妈总是把我最喜欢的饭菜端到我面前,让我大咬嚼地吃个够。这时妈妈总是安祥地坐在一边,目不转晴地看着我,那眼神无疑是在说:只要儿子吃得好,就是妈妈最大的欣慰。

  最让我终生难忘的一件事是!有一次,妈妈带我和翁欢炜去吃饭,有一个服务员上汤的时候,一不小心把我的脸烫伤了,妈妈马上带我去医院,到了医院,妈妈问医生:“我儿子的脸要不要紧?”医生说:“很可能要破相。”妈妈不信,又问:“真的?”医生又说:“真的,我不骗你。”妈妈还不信,就把我带回家,自己亲自认真地护理我的脸,每天按时给我上药,在饮食上亲自做适合我疗伤的饭菜。妈妈每次都很小地喂我吃饭,她舀起一飘汤,放在嘴边吹了吹,又用嘴抿了抿,确定不烫了,然后才小心翼翼地喂我。我脸上经常出水,妈妈总是很小心地帮我清理伤口,用棉签帮我伤口吸水。一步都不敢离开我。过了一个星期,奇迹出现了,我的脸长出了新皮,新皮是长出来了,可是很痒,有一天,妈妈要出去买菜,让爸爸陪我睡觉,因为爸爸太粗心了,不到几分钟就呼呼大睡,把照顾我的事忘得一干二净。妈妈回来后,发现我的脸被抓伤了好几块,妈妈心疼死了,把爸爸骂了一通。就来护理我的脸了。晚上睡觉的时候,妈妈怕她睡着了,我因为脸痒,用手把新长出来的皮抓破,她用绑带把我的手和她的脚绑在一起,我的手稍微动一下她就惊醒过来。过了几天,我的脸就好了。我的脸是好了,可是妈妈却瘦了一大圈。

  妈妈,谢谢你这么爱我,我想对你说:“妈妈,我爱你!”

  这样的人让我喜欢初一作文 篇10

  在我成长路上,有一个人,像太阳,温暖我,照亮我,爱护我这颗小苗。面对那熟悉而亲切的面孔,我常常感受到她那无私的爱。她就是我最喜欢的人——妈妈。

  水汪汪的大眼睛下,布满了一条条细细的皱纹,仿佛能看透我的心。乌黑的头发自然地披在后背,白里透红的脸蛋,像熟透的桃子,樱桃般的嘴唇,美丽而动人。

  妈妈把晶莹的泪珠,撒下我这颗脆弱的小草,滋润着我。她把温暖的光芒,射进我柔弱的身躯,让我茁壮成长,妈妈爱我,我也爱她。

  不论炎热的夏天,还是寒冷的冬天,妈妈都会接送我上下学,送我上兴趣班,我做作业的时候,妈妈也会陪着我。每天晚上,我都是在妈妈讲的睡前故事中进入甜美的梦乡。

  有一次,不懂事的我,在小区玩体育器材,把自己甩到三尺高,一不下心,我手一滑,呯的一下,重重地摔到在地。顿时,我眼一花,弄的头破血流,我哇哇大哭,妈妈边责备边焦急地抱起我,直奔医院。妈妈那小小的身躯,就像超人一样充满了力量,光一样的速度,我们就来到了急诊室。医生看了后,安慰妈妈道:“孩子皮外伤,缝几针过几天就好了。”妈妈连声说:“谢谢,谢谢。”我们跟着医生进入了一个小房间,叫我趴下,看他拿出针,我吓得全身发抖。妈妈紧紧拉着我的手,给我勇气。

  记忆中,还有很多令我感动的事情。在一个寒冷的冬天,外婆拉着我的手,走在妈妈的前面。我非得去找妈妈,挣脱外婆的手,朝着妈妈的方向跑去。可是我没有看见妈妈,越跑越远,结果我迷路了,遇到了一个叔叔带着我找到了心急如焚的妈妈,我向妈妈的怀抱中跑去,却看到妈妈的头发上,睫毛上都结上了冰。她为了找到我,在寒风中不顾一切的找我,仿佛都要变成冰雕了。可是我依然觉得妈妈的怀抱还是那么温暖。

  妈妈的皱纹就在关心和操劳下慢慢生出来的吧!不管妈妈有多少条细细的皱纹,有多少根白发,我都觉得她是最美的,最能给你温暖的那颗太阳。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我要用我那温暖的心灵,回报妈妈的爱。她永远是我最喜欢的人。

  这样的人让我喜欢初一作文 篇11

  我喜欢的人有很多,爸爸、妈妈、朋友……、但我最喜欢的人既不是我的爸爸妈妈,也不是我的朋友,而是我的偶像。或许是因为我年纪还小,才会认为偶像是我最喜欢的人。

  第一次在电视上看见他是在某综艺节目上,当时就觉得他很开朗,很阳光。

  我最喜欢的人,他很努力。他有着帅气的外貌,歌舞全能的实力。可却有许多人不知道他经历过多少挫折与彷徨。在20xx年他一个人前往异国留学,逛街时被星探发掘,20xx年才进入公司。2年的等待才换来一个进入公司当练习生的机会。他说过:等待的时间太漫长,长得都快让人忘记一开始等待的意义。他为了自己的梦想,即使要等待,也坚持了下来。练习很苦吧?都习惯了。想家怎么办?就只能想。这是在采访中的一段对话。谢谢你,那么努力,让我能看见舞台上的你。

  我最喜欢的人,他很善良。他总是习惯笑着面对镜头,一见到镜头就想鞠躬。每一次鞠躬都是90°直角。在机场,即使被人挤倒,站起来也还是笑着面对粉丝。他并不是一个人,他还有他的队员。在节目上,他的话并不多,因为他总是把讲话的时间留给别人。就像你自我介绍时说的:就像朦朦胧胧闪亮的宝石一样,心灵也闪闪发光,像善良的小鹿一样的男人。谢谢你,那么善良,让我们感到暖心。

  今年4月20日,是你的生日。就是这么巧,当天,也是雅安地震的日子。铺天盖地的留言向你袭去。8月13日,因为一些粉丝不理智的行为,你所在的组合的粉丝与另一个组合的粉丝掀起了骂战。所有成员的手机号码曝光,最后不得已全部注销。我不知道你们心里是怎么想的,请你们一定要记住,我们一直都在。

  我现在是一个学生,一切以学业为主。我会好好学习,因为你说过,你不喜欢成绩不好的粉丝,因为你说过,要我们好好学习。作为学生,我有太多的不能。我只能听你的音乐,买你的专辑。就像李宇春的一首歌再不疯狂我们就老了。

  或许多少年后的哪一天,我突然就不喜欢你了;或许多少年后的哪一天,追星这个词就消失在我的世界里了;或许多少年后的哪一天……我也不知道会是哪一天。但我永远会记得,他,曾经陪伴过我的青春;他,曾经是我的偶像;他,曾经是我最喜欢的人。

  这样的人让我喜欢初一作文 篇12

  要问我喜欢谁?这个嘛——让我想想,哦,对了,是她!

  她可真讨我喜欢:圆圆的脸,水汪汪的眼睛,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总是叽哩咕噜讲个没完,梳着两条小辫子,笑起来咯咯响,还会露出一个浅浅的小酒窝,可真逗!

  常言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她也不例外,可爱美了。只要一听到有谁说她胖,她就少吃饭、少吃菜,甚至连自己最爱吃的巧克力也“戒”了。别人说她不胖,她总不信,固执得要命。再加上她的矮个子,被人家当成了笑柄,她可生气了!只要一看到有什么能使她长高减肥的窍门,就特别敏感。她对这个增高减肥还真是“呕心沥血”!一次,她在报刊上得知,要想增高减肥就得做运动,尤其要数打篮球最有效。这下子可把小胖妞给乐坏了,急着打篮球、跑步、跳高……没过几天,小胖妞就给累坏了!还得去医院捅它个两三针,花了不少医药费呀。唉,一腔热情“付诸东流”!

  俗话说得好,“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虽然她个头小,但在学习道路上名列前茅,在班里赫赫有名。她还有一门好嗓音,唱起歌来,可好听!经常在唱歌比赛中获奖,她还想去“星光大道”大显身手呢!

  说实在的,她的脾气可倔了。她决定的事谁也改不了,就算十头牛也甭想把她拉回来。记得有一次,作业很多,她一回家就“埋头苦做”。要吃饭了,爸爸叫她,她不肯下楼;奶奶“骂”她,还是“骂”不下楼;弟弟拉她,还是没能使她“乖乖就范”。直到最后,她才磨磨蹭蹭、一步一步地走下楼去吃饭。爸妈怎么说她,她都不在乎,只是笑笑说:“下次不会了,下次不会了!”

  “书是生命的源泉”,这句话可说到她心坎里了。每当一本新书到手,她无论坐着、站着、走路还是吃饭,甚至连躲进了被窝,她还在看书。这几天,爸妈刚买了两本书,她就爱不释手,连睡觉了手上还捧着书呢!我看不久,她就得架上一副“望远镜”喽!

  她喜欢自由,喜欢独特,不喜欢学别人样。她在学习生活上,喜欢自由发挥,展现自我风采。

  听了以上的一连串介绍,你对她已经了解不少了吧,你也许和我一样喜欢上她了吧?告诉你一个秘密,她——就是我,怎么样?意不意外?如果一个人连自己都不喜欢,那么怎去爱别人、爱国家、爱世界呢?

  这样的人让我喜欢初一作文 篇13

  他,是我最喜欢的人;他,有着精干的短发;他,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带着粗浓的眉毛;他,一张无与伦比的大嘴仿佛可以吞噬一切;他,还戴着黑色边框、类似于博士镜的眼镜;他有着像高山一样挺拔的脊梁,美中不足的是:他,真的太胖了,有着约两百斤的体重,往人面前一站,仿佛一座泰山似的立在人前,但是却行动敏捷、完完全全是个灵活的胖子。他呢,就是我的小学数学老师何老师。

  何老师并不严厉,也不常发火,而且十分幽默,总是喜欢开玩笑,我们都是在笑声中度过他的课,并喜欢着他的课。

  何老师雷厉风行,做事不带一点拖拉,我们班在他的教导下,数学成绩也越发的好了。在平时,他就像我们的大朋友一样,帮助我们解决种种难题,关于他的事,三天三夜都说不完,在我的记忆中,有几件印象很深的事,趣味十足。

  “=3.1415926”教室中传来阵阵读书的声音,那是一天下午,何老师在办公室批作业,而我们则在教室读书,没一会儿,放学的铃声就打响了,我们纷纷背起书包准备闪人,这时数学课代表却急忙喝止:“停下、停下,数学老师还没来,走什么走”!随后,班上并分成两派,一边要走,另一边要留下,就这样吵了起来。突然有人叫了起来:“何老师!”大家齐刷刷的朝门口望去,此时的何老师正双手叉腰、背倚门框,脸上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们,看得人心底直发毛,估计是因为被发现了,他信步走上讲台,将教室环视一周,开口简短地说了一句话:“什么情况?”我们都面面相觑、不敢说话,有个胆子大的,站起来把情况说了,何老师沉思了一会儿,开口道:“现在,先把书包背在身上。”我们暗露喜色,何老师猛地抬起头来,半开玩笑的说:“我的课代表,暴政无意、不如民主,不然,肯定有被推翻的那一刻,像商纣王一样,可以吗?”何老师眨巴着大眼睛,双手撑在讲台上,一脸真诚地问,课代表羞红了脸,急忙答应:“好的,好的。”何老师露出了微笑,喝道:“让我们卷堂大散吧。”“好。”我们一边往外走一边呼应着。

  这就是我们幽默风趣的何老师,也是我们永远喜欢和敬爱的何老师!

  这样的人让我喜欢初一作文 篇14

  我现在的心情可以用《你是我的女朋友》的第一句歌词来形容:第一次见到你,我就不知到该怎么说话,第二次见到你我的心就被你拿下,不,不是这样的,我发誓我绝对不花。从我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我就隐约的觉得她就是我苦苦寻找的另一半。

  第二眼见到她,我的心就砰砰跳跳,我隐约的感受的到她的另一面很有故事。她虽然有的时候很暴力,但是,刚我看见她生气的时候,我既觉得快乐又觉得心痛。我记得我们第一次相见的地方是在一次镇里的象棋比赛。其实在此之前我们就都已经见过,不过那时候我根本没有给我留下印象。不过那个时候我的心就已经被她拿下了。正所谓:日有所思,夜有所想。我时常在梦中都会梦到她,她那天真无邪的笑容,总是能给我带来许多鼓励和支持。去年的运动会,我跑步应该属于全班最慢的,以前来说,但刚我上了赛场,我看见我的旁边有个女生正在对我笑,并轻轻的说:“加油!”这个人就是—廖旭。比赛场的噪音很大,但我却能很清楚地听到她在说什么。我也笑了,那个时候我就对自己说,我一定要赢,一定不让她失望。结果我从去年的最后一名,直接飙到前三名去了。

  我也是在那个时候,我的心已经在告诉我,她才是我最喜欢的人,也是最爱的人。今年我当着全部人的面对着她说,我喜欢你。但她并没有说什么,我为了让她有更多的时间考虑,所以我就先走了。

  随后,她也没再提这件事了,但我真的喜欢她,我想用我的一切去让她幸福快乐。而当我知道她已经有喜欢的人的时候,我知趣地找了她那个喜欢的人,我告诉他:“你如果敢让廖旭伤心的话,我就会让你生不如死。”我觉得,喜欢一个人,并不一定要她的人,只要她高兴,我也就高兴,所以我知趣的让她与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但如果那个人让她失望、伤心了,那我会毫不犹豫的把她抢过来,用自己的一切去让她幸福,不让她再一次的受到伤害。

  我也希望她能看到我这篇为她而写的文章,一个人就对我说过:如果你喜欢一个人,而那个人又有了对象,那么你就应该让她跟她喜欢的人在一起,这样你将来才不会伤心和绝望。我相信了他的话,我也这样做了。

  最后我想再一个字一个字的说一句:“我、喜、欢、你、廖、旭。”

  这样的人让我喜欢初一作文 篇15

  如果问我最想要去哪里,我会说我想去那个漫地樱花的林芝,去感受粉色的美;如果问我最想吃的菜,我会说妈妈亲手做的菜,去回味家乡的味道;如果你要问我最喜欢的认识谁,我一定会说是他,给我满怀的爱。

  我小的时候如同许多孩子一样,父母为了挣更多的钱,去到远家千里的地方务工,也和许多孩子一样,我在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家交替住着,而我又有些许的不同,因为我得到的爱比任何一般的孩子都更多,因为我有一个待我如同亲生一般的舅舅。

  此事说起来可能也只能归结到缘分上,舅舅舅妈有两个儿子,可却没有一个女儿,而舅舅很喜欢女儿,舅妈也是,四岁是我被送到外婆家,那以后我就在外婆家住了四年,这四年中我像手中的宝一样,被外婆一家人喜爱,舅舅只要一出门就会把我带在身边,舅妈只要一去逛街就会给我带回许多好看的衣服,外公加上我有三个孙子外孙,也只让我一个人坐在他的腿上,以至于后来我的两个表哥对我有很大的意见,可仍然阻止不了舅舅舅妈对我的喜爱。

  记得有一年过年,别的家里都是人员满堂,孩子的手里牵着爸爸妈妈的手,而我虽然穿着新衣服新鞋子手里拿着最喜欢的玩具,心里却很失落,我知道爸爸妈妈不能回家陪我过年,一个人跑回屋里,在床上哭了很久,后来舅舅到屋里看到我哭的很失落的样子,问我是不是想爸爸妈妈了,我没有回答,只是微微点头,然后舅舅坐到床上,把我抱在怀里,我哭的更加厉害,舅舅抱着我坐了很久很久,等我情绪稳定以后舅舅温柔的跟我说:“小宇,我知道你想爸爸妈妈,但是你要理解爸爸妈妈,他们不是不喜欢你,相反他们是爱你的,才要挣更多的钱,来给你更好的生活。”那天我的情绪没有太大好转,但我牢牢记住了舅舅抱着我时对我说的话。

  后来,我从外婆的口中得知,在舅舅小的时候,外婆外公因做生意也不得不离开舅舅,后来几年钱挣着了,舅舅也长大了,从那以后我慢慢理解了舅舅对我说那番话的心情,我也慢慢理解了爸爸妈妈的辛苦。

  时隔多年,我已经从一个懵懂的孩子长成一个少年,我慢慢知道了生活的许多心酸与不得已,尽管我知道的越来越多,接触的越来越多,我始终都记得,舅舅给我的爱护和教导,他一直是我最爱的人。

  这样的人让我喜欢初一作文 篇16

  一度蛮横无理的孙悟空终究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行山下,对自称“齐天大圣”的他是一种耻辱,但是,他也许会感谢如来佛祖,感谢如来佛祖对自己的教诲,让他明白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道理。在这漫长的五百年中,他在后悔中煎熬,在痛苦中学会的忍耐,学会了坚持,这就是一种成熟,性格顽劣的泼猴懂得了永无言弃,不再莽撞。五百年的时间消磨掉了他孤傲与狂妄,也抚平了他的伤痛,乐观的态度,不懈的坚持,无悔的等候给了他希望,让他看到了燃烧的光明。这就是我心目中的英雄——孙悟空。五百年的磨难不仅没有使他意志消沉,反而使他更加智慧,更加神勇,更加懂得坚持不懈,忠心耿耿地保护师父。

  在取回真经的途中,孙悟空充分发挥了自己智慧的头脑和卓越的才能。他从菩提祖师那里学会了七十二般变化和驾筋斗云,又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炼就了一双火眼金睛,能识辨妖精的一切伪装,他那根金箍棒更使妖精们闻风丧胆。孙悟空并没有因为自己卓越的才能而自高自满,正相反,他经常找来土地老人了解情况,抓住妖精的疑点刨根问底,从而可以运用各种巧妙的办法救出师父。

  在“智借芭蕉扇”一章中,孙悟空先是化为小虫钻进铁扇公主的腹中,逼迫铁扇公主交出扇子,扑灭八百里火焰山,这招不管用,他又变成铁扇公主的丈夫牛魔王,最终智借到了芭蕉扇,使师父快速上路,取得真经。

  其次,孙悟空敢于斗争。他本是灵山一只石猴,但“不伏麒麟辖,不服凤凰管”,藐视人间一切王府拘束。他曾大闹东海龙王府,吓得老龙王胆战心惊,小龙子魂飞魄散,他敢于向天庭地府一切神仙妖魔挑战,可谓是“天不怕,地不怕,神不怕,鬼不怕”。永远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扫清世上一切妖魔鬼怪,这正是“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

  再其次,孙悟空不畏艰险,不管遇到多少挫折,他都信念坚定,一路保护师父,忠心耿耿,经历了九九八十一个磨难,毫不言弃,勇往直前,帮助师父取回了真经。

  啊,足智多谋的孙悟空,英勇无畏的孙悟空,忠心耿耿的孙悟空。

  这样的人让我喜欢初一作文 篇17

  我最喜欢的人是爸爸,他长得又高又胖,爸爸说他以前是追风少年,瘦得只剩下骨头,肚子是到了中年才发福的。但在我心里,爸爸一直是我所称上的“美男子”。他脾气有时候很暴躁,当然一般都是在我放错而又屡教不改的时候;但是有时候又显得很温和、特亲近。

  从小都是爸爸给我洗澡,就拿洗头发来说吧,妈妈一直嫌我头发太长太难洗,认为我是个男孩子,留着么长的头发,再加上我不讲卫生,都可以不化妆去演丐帮帮主了。所以总想“威逼利诱”我去剪掉。幸亏爸爸坚定地支持我:“只要头发没有女生的长,就不用剪。”于是,洗头发这项艰巨的工作就落在了爸爸身上。每个星期,爸爸都会耐心地帮我清洗头发。首先给我一条干毛巾,擦擦眼睛擦擦脸,然后把头发打湿,一点一点地用洗发露涂抹在头发上。轻轻的抓,搓呀洗呀,再用喷头把泡沫冲得干干净净,别提有多舒服啦!这时候的爸爸,比妈妈还要温柔。

  说他温柔吧,发起脾气来又像电闪雷鸣一般可怕。还记得我二年级时,玩轮滑时把腿摔骨折了,还嗑破了嘴巴,鲜血直流。爸爸一回来就抱起我开着车火速冲向医院,没想到刚停下保安就说停的是救护车占用车道,要我们离开,为此爸爸和保安大吵一架,我和妈妈看的触目惊心,直到现在都记忆犹新。

  在家,爸爸是最宠爱我的。好吃的,好玩的,现代流行的,只要我喜欢,在爸爸能接受范围之内,他都给我买,连妈妈反对也没用。爸爸做生意可辛苦了,不管多忙多累,回到家都会抽出空来陪我打羽毛球、乒乓球、篮球;陪我爬山散步,并且每一年春节都会抽出一个礼拜的时间带我出去旅游,这个时候的爸爸是最亲近的好朋友。

  可是,在我的学习问题上,他可是严格要求,毫不手软。一次考试太粗心,做错了不该错的题目。爸爸瞬间就摆出了冰块脸,好可怕!我心中暗想:“要有一场暴风雨来临了。可爸爸在对待我的学习上又从不以分数为标准,也从来没有因为哪次考试成绩不好而揍我,主要是以学习习惯和学习心态上为主,大部分时间都还是循循善诱教导我的,所以我在学习这一块一直没太有什么压力,心态特别的好。

  这就是我的爸爸,虽然他有时“暴躁如雷”有时“阳光灿烂”但是他爱我,我也爱他!都说“父母是自己无法选择的”,由而我很幸福。

  这样的人让我喜欢初一作文 篇18

  寒假期间,我看了一部良心韩剧――浪漫医生金师傅。与大部分韩剧不同,这部韩剧更多的是医生们的漫漫行医路;并且主角是一个老头子,一个浪漫的老头子――金师傅。

  金师傅,是在乡下的石坦医院担任外科主任的金师傅,是凭借高超的医术挽救无数生命的金师傅,也是在医学界拥有神之手美誉的金师傅。但剧名叫浪漫医生金师傅,那么金师傅浪漫在哪呢?浪漫就浪漫在他的手术和他的疯狂。

  尽管金师傅有着神之手的美誉,但他却被很多人当成疯子。因为他做过许多疯狂的举动。比如:把有手术恐惧症的人带到自己身边,再或者是自己也面临生命危险的时候却在抢救患者但最能说明他是个疯子的证据还是在手术室发生的事情。

  那是个秋高气爽的日子,正在更衣室换衣服的医生们突然接到急诊电话,便立刻赶了过去,没想到病人是个重量级人物――国防部长。原来是因为在前往开会的途中司机突然心脏病发作,汽车失控发生了车祸。司机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同车的国防部长和随从人员也受了重伤。你说巧不巧,事故地点就发生在石坦医院附近,于是金师傅和他的徒弟们展开了一系列的抢救工作。令我印象深刻的片段是,他的徒弟建议先做CT确认出血部位和情况,但金师傅觉得已经来不及了,直接割开了他的胸腔用手捏压心脏。站在外面的人被吓得半死,他们都觉得这个人疯了,于是便坚持说要把他送到首尔医院。金师傅讲明国防部长必须马上手术,否则会有性命之忧,那些人只好作罢。总医院的教授却赶过来了,是因为会长命令他来操刀,但他却说这个手术不可能成功,明明就是不想做这个手术嘛。金师傅直视着他的眼睛,说:那是怕你身上溅污水,所以才后退一步吧。这个教授被金师傅怼的哑口无言,便带着他的团队回到办公室谈论他们该怎么做了,经过好几个小时的抢救,终于,国防部长在第二天下午脱离了生命危险。

  是啊,谁看了都会说他疯了吧,但在石坦医院的人眼里,这叫浪漫。正是因为世上很多人像配角那样现实,所以才需要石坦医院的人们选择了浪漫。尽管医院每年都在亏损,还是对病人们来者不拒,任何事情在他们眼里都没有救人重要。

  这样的人让我喜欢初一作文 篇19

  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爷爷。我是有一名留守儿童,得到爸爸妈妈的爱并不多,唯有爷爷对我付出的最多。

  我在上幼儿园时,爷爷奶奶天天送我上学,接我放学。后来,奶奶去世了。爸爸妈妈也不在我的身边,爷爷一手把我带大,特别辛苦,我小,不懂事,老是不听爷爷的话,跟爷爷捣蛋,我和爷爷相依为命。每当我考试成绩好、受到老师表扬时,爷爷特别高兴,但是爷爷听到我调皮,不好好学习时,就会流泪。世上只有妈妈好应该改成:世上只有爷爷好,我感悟深触。爷爷每次写完作业,都将灯打开,戴着眼镜,仔仔细细的检查我的作业,一天三顿饭,都是爷爷给我做,玩具、本子、生活用品都是爷爷给我买的。有一次我生病了,爷爷趴在床边,给我倒水,拿药,取东西,敖毛巾,爷爷急的像让热锅上的蚂蚁。坐不住,一直走药箱里找药,然后用放大镜看说明。随着时间的推移,爷爷的青丝变成了白发,两鬓已经有些白了,这是由于爷爷日夜不停的操劳而成的,爷爷经年已经72高龄了,本应该坐在家里享清福的,却要照顾我,为了我,爷爷把所有的钱都舍不得自己花,留给我,爷爷每月有1652元的钱,又少一半都给了我,爷爷每天早晨准时叫我起床。上学。中午,爷爷将饭做好。

  快期末考试了,爷爷叫我复习数学,语文,英语,我却捧着课外书,看的津津有味。爷爷说:“快考试了,你这一次月考数学考那么差,还不复习,小心这一次考不及格。”我却不以为然。爷爷抽掉我手中的课外书,将小学生教材全解数学、语文书给了我,让我复习而且语重心长的对我说:“孩子呀,你现在才三年级那么简单的数学题,就靠那么差,将来五六年级,初中,高中,就会越来越难,你怎么能够考及格呢?”我满脸的羞愧。身为一个好学生,却在考试之前不好好复习,这成何体统?爷爷对我说:“以后路要靠自己走,饭要靠自己吃,钱要靠自己挣,不能坐享其成。”我就当耳旁风,今天我终于知道了它的重要,他是人生的道理,想起这些,我又想起了爷爷。就说到这里了。再见。

  这样的人让我喜欢初一作文 篇20

  大家都有自己喜爱的人物,可能是英勇的孙悟空;可能是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可能是多愁善感的林黛玉……可我,却喜欢一位命运悲惨的水浒好汉——张顺。

  张顺是我读完水浒后最念念不忘的人物。我对他忠诚的精神更是由衷敬佩。

  张顺是梁山伯的水军头领,武艺高强。一次童贯高俅率大批战船攻打梁山水泊,张顺在水中游来游去,灵活自如,把朝廷的军队打得落荒而逃,溃不成军,简直痛快极了!

  他打过许多胜仗,但令宋江称颂的,还是他的忠厚老实。晁天王死后托梦宋江,说百日内宋江必有血光之灾。果然不过多久宋江背上就长了一个毒瘤,张顺挺身而出,愿意寻找神医安道全,一路上大风大雪,凛冽的寒风刮到他身上,就如刀割一般,千里迢迢地终于赶到了神医家门前的河,在过河时险被强盗送了命。最后终于找到了神医还拉了王定六上了梁山。

  他一直都在追求清白。在攻击郝思文时,看着高高的城墙和前面平静、和谐、美好的西湖,吃醉其中,不久,他便站起身来,握起拳头振奋不已地大喊:“我生在浔阳江上,大风巨浪,经历万千,何曾见过这一湖好水!便是死在这里,也做个快活鬼!”说罢,便带着满腔热血下水去了。

  可惜,一个真正的`好汉的生命也要结束了,张顺一路摸到了水道口便,但见水道紧锁,上面挂着一个铃铛,突然间,张顺摸到了铃铛,霎时间,一个带着死亡和恐惧的声音来到了哨兵们的耳里,张顺心焦不妙。少顷,张顺便死于了乱箭、乱石之中,但是他的眼睛却还睁着,死不瞑目。我读到这儿差点哭了,可关于张顺的故事仍未结束。因为死不瞑目,张顺的灵魂飘进了弟弟张横的身体里,张横(张顺)一气之下直接杀死了方腊,向宋江献上了人头。宋江那可是惊讶不已,连忙询问,张顺只说了一句:“公明哥哥,我是张顺,不是张横。”话音刚落便魂飞魄散,只留下痛苦不止的宋江和张横。

  我喜爱张顺,是因为那忠诚的报孝大志,也是为那死也要做快活鬼的淡泊名利,更是那死不瞑目魂穿张横也要杀死方腊的责任感。我喜爱张顺,喜爱为清白作斗争的每一个人。

  这样的人让我喜欢初一作文 篇21

  对我具有很深影响力的人除了我的爸爸妈妈以外,还有一个让我非常敬爱又喜欢的人便是我最好的朋友——乐乐的爸爸,我亲切地称呼他——乐爸。

  乐爸和我一样戴着一幅眼镜,不过乐爸是一位博士后,他是tcl集团的精英,长得白白胖胖的,最引人注目的是乐爸长着一对和如来佛一样的大耳朵,我经常爱摸摸他的大耳朵。乐爸总是笑呵呵的,在我的记忆里从来没有看到过乐爸阴着脸的时候。小时候我在深圳长大,每天傍晚和乐乐在一个大草坪上晒太阳,乐爸每天一下班总会来到草坪找我和乐乐玩,陪我们做游戏,乐爸的背是我和乐乐当马骑的,当他的下属看到了他们的老总在草坪上让俩个小孩当马骑的时候,好奇地问乐爸这个小男孩是谁?乐爸风趣地说我和乐乐是他的双胞胎儿女,因为我和乐乐长得很像。每当乐爸开着车带我们出去玩的时候,尽管他开车的技术很好,但是他总是开得很慢,开得小心翼翼。当我和乐乐慢慢长大,乐爸带我们去的最多的地方地深圳书城,我们在里面可以呆半天时间看书,然后买好书去公园玩,乐爸陪我们做游戏,当我们自己玩的时候乐爸就在一旁静静地看书,每次去公园我总记得乐爸会随身带一本书的。我爱阅读的习惯也是受乐爸的影响养成的。

  乐爸最爱吃的食品是花生豆和土豆丝,无论他带我们上多么高档的酒楼用餐,这两道菜是乐爸必点的,同时每次他都允许我和乐乐每人分别点一道菜。在菜还没有上来之前他会陪着我和乐乐一起玩,哪怕是陪着我们一起围着桌子转圈。只要能逗我们开心,他什么都愿意,完全没有一个老总的架子,也从来不嫌我们吵。

  前年乐爸把乐乐的爷爷奶奶从西安接来深圳的时候,邀请我们参加了家庭聚会,当我们吃好饭从饭店出来的时候,让我一直记在心里的事是你爸一路和乐乐的奶奶手拉着手,一路陪着奶奶有说有笑,奶奶脸上洋溢着幸福。我拉着妈妈的手走在他们的身后,我把妈妈的手拉得更紧了一下,对妈妈说“妈妈,当您老了以后,我也会象乐爸一样和您手拉手的”妈妈高兴地笑了!

  虽然我现在不能和乐爸经常见面,但是我非常想念乐爸。因为乐爸是我最喜欢而且对我的成长具有很大影响力的一个人。不知远方的乐爸会不会一样想我?也许您不知道,您一直是我心中的榜样!

  这样的人让我喜欢初一作文 篇22

  我最喜欢的人,便是我们和蔼可亲的语文老师——蒋老师。

  开学第一节语文课,一走进门,她那和蔼可亲的面孔吸引了我。老师的眼睛虽然很小,不过,透过那眼神,我看到了知识的光芒。老师跟我们说,她教书二十多年了,所以,我能看出她已步入中年了。不过,她身上依然拥有一种蓬勃的青春气息。

  第一篇课文,我们学的是《散步》这一课。老师以一种很有感情的语调,为我们朗读了一个小片段,那语音把我带进了温馨的画面中,仿佛我就站在文中人物的身旁,深切的感受到作者的情感。她生动地给我们展示莫怀戚(大学教授,2014年夏天去世)先生他们一家人互敬互爱、和睦相处的深厚感情和生活情趣。

  现在,我的父母还年轻,我已步入中学,成了一名小大人,我也要赶紧孝敬父母,不让自己错过这段人生最好的时光。蒋老师的第一节课,就已经让我深深记住了这个道理,或许是因为她讲课太生动,或许是因为我喜欢她和蔼可亲的笑容。

  让我喜欢蒋老师的原因还有一个,就是不管讲到什么样的课,她总会以这堂课所蕴含的感情来教我们。

  《再塑生命的人》(美国海伦·凯勒《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节选)是蒋老师讲的课当中,给我印象最深、悟出的道理最多的一课。她先播放了课文的朗读视频,视频中,我看到海伦·凯勒的一张张照片。在这一张张照片中,我竟看不出一个如此柔弱的身躯下,竟然能潜藏着如此强大的生命力量,让我认识到上帝给了我健全的四肢和五官,意在让我用毅力去撑起整个家,撑起我的一片美好未来,撑起父母的一片天!

  其实,蒋老师在上《王几何》这堂课的时候,我并没有很认真地在听,而是在幻想:要是蒋老师像王几何那样矮胖的话,我们的语文课一定很有趣。想了一会儿,我才缓过神来,没想到,蒋老师上这堂课的时候,恰恰就在模仿王几何的动作让我们欣赏。但是,蒋老师高高瘦瘦的,怎么看都不像他。不过,老师讲课的语气,足以让我畅游(想象)在课文的每个细节里而久久不能自拔了。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人——我们的语文老师。

  这样的人让我喜欢初一作文 篇23

  我抬头看着天空,小学过去的五年像电影一样出现在我面前,但只有像一只大懒猫一样一直躺在树荫下的身体

  我无法摆脱心中的阴影。

  她有一头飘逸的黑发,黝黑的皮肤上有一个因为意外而难以抹去的疤痕。月牙形的眉毛下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下有一张樱桃小口,口若悬河。她就是张。她是一个调皮、可爱、直爽、调皮的女孩,我经常被这个大小姐“折磨”。

  这是一个万里无云的中午,天气非常晴朗。当我看着《少年文艺》刚刚津津有味地发了下去的时候,突然,像泰山一样,一个人扑到了我身上。诧异地回头一看,发现张周晓又定时来“骚扰”我了。我勉强放下书,近乎哀求地说:“小姐,怎么了?我能不去吗?”她盯着我,慢慢地说:“好吧,你一定要告诉我为什么!”“正因为如此,自然是合理的!”一时想不出合适的解释,只好把这句“名言”挪出来回答她幼稚的问题。然而,几乎与此同时,她的脸就像六月的一天,瞬间就变得阴晴圆缺。我暗暗松了一口气,以为她准备放弃骚扰了。谁知道,她只是换了一种战斗方式。看到我不怕她的硬战术,她就装出一副灿烂的笑脸。拉着我的手,不停的颤抖,不停的嘟囔:“跟我出去玩!或者,跟我出去一会儿……”我哭笑不得地看着眼前的“怪物”,她也用询问的眼神看着我。我和她在一起很不舒服,我不得不硬着头皮同意。我和张周晓一起来到操场的草地上。我们找了个凉快的地方坐下。她顺势蹲在我旁边的空地上。她生气地说,“唐,你说天这么热!把温度调低一点!”我一怔,一时竟也不知如何回答。让我们坐在一起谈谈,回顾一下这五年来我们经历的所有经历。虽然她经常性的骚扰总是让我哭笑不得,但是如果你遇到困难,这些看似生硬的话语会给你发自内心的勇气去面对困难,去克服困难。当你失去信心的时候,他们会用各种可能的方式温暖你,让你重新振作起来。这些话里似乎有一种魔力,能让你面对生活不屈不挠,从容不迫。

  一阵微风吹过,吹乱了我的头发和思绪。我回头看了看那个拿着书的女孩,没在意她什么时候说话。一只可爱的懒猫的形象渐渐清晰起来。

  江苏省南京市城贤街小学五年级唐:

  这样的人让我喜欢初一作文 篇24

  我抬头看着天空,小学过去的五年像电影一样出现在我面前,但只有像一只大懒猫一样一直躺在树荫下的身体

  我无法摆脱心中的阴影。

  她有一头飘逸的黑发,黝黑的皮肤上有一个因为意外而难以抹去的疤痕。月牙形的眉毛下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下有一张樱桃小口,口若悬河。她就是张。她是一个调皮、可爱、率直、调皮的女孩,我经常被这个大小姐“折磨”。

  这是一个万里无云的中午,天气非常晴朗。当我看着《少年文艺》刚刚津津有味地发了下去的时候,突然,像泰山一样,一个人扑到了我身上。诧异地回头一看,发现张周晓又定时来“骚扰”我了。我勉强放下书,近乎哀求地说:“小姐,怎么了?我能不去吗?”她盯着我,慢慢地说:“好吧,你一定要告诉我为什么!”“正因为如此,自然是合理的!”一时想不出合适的解释,只好把这句“名言”挪出来回答她幼稚的问题。然而,几乎与此同时,她的脸就像六月的一天,瞬间就变得阴晴圆缺。我暗暗松了一口气,以为她准备放弃骚扰了。谁知道,她只是换了一种战斗方式。看到我不怕她的硬战术,她就装出一副灿烂的笑脸。拉着我的手,不停的颤抖,不停的嘟囔:“跟我出去玩!或者,跟我出去一会儿……”我哭笑不得地看着眼前的“怪物”,她也用询问的眼神看着我。我和她在一起很不舒服,我不得不硬着头皮同意。我和张周晓一起来到操场的草地上。我们找了个凉快的地方坐下。她顺势蹲在我旁边的空地上。她生气地说,“唐,你说天这么热!把温度调低一点!”我一怔,一时竟也不知如何回答。让我们坐在一起谈谈,回顾一下这五年来我们经历的所有经历。虽然她经常性的骚扰总是让我哭笑不得,但是如果你遇到困难,这些看似生硬的话语会给你发自内心的勇气去面对困难,去克服困难。当你失去信心的时候,他们会用各种可能的方式温暖你,让你重新振作起来。这些话里似乎有一种魔力,能让你面对生活不屈不挠,从容不迫。

  一阵微风吹过,吹乱了我的头发和思绪。我回头看了看那个拿着书的女孩,没在意她什么时候说话。一只可爱的懒猫的形象渐渐清晰起来。

  这样的人让我喜欢初一作文 篇25

  他——是我从小学就开始喜欢的人,可是,13年了,他还是没有发现。

  我叫叶栀,今天是我的大学之旅的第一天。而在篮球场那边打篮球的那个,就是我喜欢了13年的人——林嘉锡。他是一个挺开朗的人,嗯……有洁癖,不太喜欢与女生接触,所以,我当了他13年的“挡箭牌”——每一次有女生围着他的时候,他就把我拉出来抵住他们……有什么办法呢,谁叫我喜欢他。

  可是……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他就一直躲着我——我走去哪里他就立刻走去另一个地方,我们这样的相处模式已经很久了,直到最近的几天我才琢磨出——他可能讨厌我。

  有了这个想法后,我这几天就天天做噩梦,于是我就每天都假想着——这只是我的想法而已,一定不会是这样的!但——事情总是不如意的。我看到他在篮球场跟别的女孩子说话,而且笑的还很灿烂,当时,我都觉得我可以听到我心碎的声音了。原来一直躲着我,就是因为他有了喜欢的人。大学之旅的第一天,本应是开开心心的去找他,但我现在却是最不想看到他。

  大学之旅已经过去一年了,我再也没去打扰他了。每当他找我的时候,我都是打着我要学习的名号拒绝他。除了有时经过篮球场的时候会偶尔碰上,其他的时间他就再也没有出现在我的世界里。以前我的世界里全都是他,现在我的世界里全都不是他。每当我回到家里,家人问我怎么没跟他走在一起了,我都只是一笑而过。

  是我想要这样的吗?既然他的世界里从未有我,那我为什么还不离开?

  直到大学毕业典礼那天,他问我怎么了,为什么大学四年间,一直都不理他。我笑着说:“没什么,我就是觉得以后要找个好工作,我想学好点。”接下来他多我说的话,点亮了我落魄的一生。

  “那你可不可以不要不理我,工作什么的有那么重要吗?大不了我养你啊。只要你不要离开我。”

  五年后,林嘉栀——我们的爱情结晶,她问我说:“妈妈,以前是不是爸爸追的你啊?”我摸摸她的头,笑着说“是啊,怎么说吧,我也喜欢了你爸这么多年了,他要是没有什么表示,那你又是哪里来的呢?”

  这样的人让我喜欢初一作文 篇26

  我是一个不受人喜欢的人,真的,我没有说错,我这个人没什么钱,长的不帅,空有一米八二的个头,扎在人堆里经常作为同学相约见面时候的地标,俗称就是傻大个。我是一个不受人喜欢的人,我没钱,没情调,曾经去大酒店,看见它的总统套房标价有八千多块钱一晚,自己便心里盘算,如果这些用来买鸡的话(当然现在有禽流感就不敢买了)大概能买够我吃几年的鸡。典型的小农思想。大款俺不敢奢望,小资似乎离我也比较远。正如我现在呆在苏州某小巷里的一个小破楼中,隔壁不远,就是苏州的十全街,一个充满着小姿气味的街道,但我感觉它离我有十万八千里远。曾有一天,我下定决心,决意充当一个小资,过一把白领瘾,但是门口最低消费的牌子彻底摧毁了我的心理防线,我才明白我就是一个穷人,只配去快餐店。我是一个不受人喜欢的人,我喜欢的女生都不喜欢我,刚开始我伪装的不错,令她们失去戒心,但假如我表露了心意,或者不小心被她们看出来的话,那么每当我想尽办法试图接近她们的时候,她们便会莫名其妙的疏远我,发短信不回,打电话不接,路上遇见犹如看见瘟神一般头也不回的走掉,经常弄的我诚惶诚恐,不知道哪点做错了什么,在宿舍里闭门思过几天。我是一个不受人喜欢的人。我以前说话非常快,让人听不懂,人家便说我毛躁。上了大学,我为了改掉这个毛病意让自己说话说的慢一点,谁知道又被指责为说话过于拖沓,办事不够利索,缺乏男人气质。我是一个不受人喜欢的人,有时好心帮助别人,看

  人家心情不好,跟人聊聊天什么的,一步留神却被人灌以八卦男的称号,呜呼哀哉,天地良心,日月可鉴,窦娥转世,也会自叹不如。

  我是一个不受人喜欢的人,为什么,这个问题我也一直在思考,为什么没有人喜欢我,为什么会有人讨厌我、疏远我。尼采说,存在便是合理。我不能这样安慰自己,有些事情为什么一定会发生在我的身上。葛优说,你整个一个“十万个为什么”,哪有那么多为什么。我经常喜欢问为什么,我就是十万个为什么,所以我是一个不受人喜欢的人。真的吗?有人可以告诉我吗?

  这样的人让我喜欢初一作文 篇27

  一个人随着年龄的推移,从别人身上获得的帮助也越来越多,要感谢的人也随之多了。但是,有一个人,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我都会感谢她。她是我一切的给予者,她,我的妈妈。

  妈妈对我的照顾是无微不至的,在每天的起床都把衣服放在我的床前,准备好美味的早餐;在我生病的时候,她总会在喂了药后,都会往我的嘴里放颗糖;在我开心的时候与我分享我的快乐;在我伤心的时候,她会倾听着我的哭诉,我所有的苦水,妈妈永远都是这样细心体贴。

  妈妈总是把决定权交给我的手中,她永远坚持地支持我的选择。在我选择音乐的时候,在所有人都认为,一个9岁的孩子应该努力学习,在竭力反对的时候,妈妈没有听取大家的意见,而是一味鼓励我。万事开头难,一开始的学习,总是枯燥无味的。妈妈每次都是默默地听着我的牢骚,一句话也不说,直到一次,我实在坚持不下来了,,丢开琴,负在地上哭,妈妈走过来,为我拭干眼泪,说:“孩子,人生的每一条都是坎坷的,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路途上坚持前进,过程总比成功更美丽。”妈妈教会了我坚持不懈地走好每一步,做好每一件事,无论结果如何。

  时间见证了我的成长,也许我有了我自己的思想,也许是希望独立的通行证,我和妈妈的意见中有很大的分歧。很小的事情也会引起我们的冲突,作业上的字体,一道题上的不同解法,单词的拼写,练琴的时间……都能让我们吵上了架。终于,由一本书引起了积累已久的战火,她认为我只能在假期看书,我却认为只有完成当天的工作,也可以做适量的休息……从那以后,我们的关系也时好时坏,我对妈妈的责怪更是爱理不理,甚至还会吵上一架。

  改变这一切的是我患有了慢性咽炎,医生告诉妈妈,这种病很难根治,一旦处理不好,会影响声带,妈妈很着急,她知道我一直以来只是把弹琴当做兴趣,我的梦想是唱歌,对于我来说声带的确是很重要,为了让我的梦想实现,她注意这一切影响病情的因素,小心的照顾我,这些我都看在眼里,我明白了,妈妈之前的每个做法都是怕我处理的不够完善,用自己的经验教育我,都是因为她爱我,原谅到今天才读懂你的心。

  妈妈永远都是我最爱的人,也是最爱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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