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庸高中材料作文
我们常会滑入这样一种思维定势和惯性中——认为“少数”应该服从“多数”,“多数”往往被认为是力量的象征、权威的代表。事实上,这是我们自欺欺人地认为“数量即正义”,而这种错觉便会使一个人甘于平庸。
无可厚非的是,渴求归属感的原动力也是出于自我保护。这种渴望在我们所处的社会和自然中都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就像变色龙为躲避天敌而改变自身肤色来适应环境。而在人类社会中,这种自我保护更类似于金融市场中熔断机制的譬喻——把自己置于公序良俗的警戒线之间,其本质也是一种积极融入社会的方式。
然而,这种融入意味着对于“独立意识”的抛弃,甚至有时为适应群体的价值尺度而“反叛”自己的道德原则。
在“对个体价值认定”的问题上,提出“平庸之恶”的犹太哲学家汉娜·阿伦特给出了一个鲜明的例子。她在其著作《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中谈到造成阿道夫·艾希曼屠杀犹太人的`原因时,得出“正是平庸造成了他不假思索和判断的恶行”的结论。那个极端的体制让“不动脑子”成了正常现象,这个与普通人没有两样的纳粹刽子手在其道德原则和绝对服从的博弈中,选择了盲从与残忍、偏执和狂热的行为。所以,早在他们独立意识丧失之前,他们的思想和感情就已被群体所同化,然后在不知不觉中把自己塑造成别人希望的样子。由此观之,个人一旦成为群体的一部分,他的所作所为便不会再承担责任,这时,每个人都会暴露自己不受约束的一面。
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是非观念开始变得不那么重要。群体对于个人价值建构的改造是显著的,也是决定性的。有一个我们大家都很熟悉的场景,那便是在一群人之中过马路。这是一种很特殊的体验——当只有一个人闯红灯时,我们习惯于用道德来谴责眼前的这个人,但是,当闯红灯的队伍不断壮大之后,道德感似乎不那么强烈了,而是去抱着一种“法不责众”的侥幸也加入到群体中。这很讽刺,但是也很真实。这种事情似乎会发生在每一个人的身上,正如勒庞在其社会心理学著作《乌合之众》之中写道:“群体能够消灭个人的独立意识和独立思考的能力,而群体所追求和相信的未来,从来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
而对于群体性意识的启蒙绝非是一朝一夕,前赴后继的思想家也在身体力行。特立独行是他们与平庸为敌的决绝,也是对抗众口铄金的勇气。他们乐于承担压力,甘于“横眉冷对千夫指”,但他们不愿“躲进小楼成一统”,不想“破帽遮颜过陋市”。
而这恰恰是另一半思考者平庸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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