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胶囊”事件该反思的还有谁
2012年4月15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河北一些企业用生石灰给皮革废料进行脱色漂白和清洗,随后熬制成工业明胶,卖给浙江新昌县药用胶囊生产企业,最终流向药品企业。记者调查发现,9家药厂的13个批次药品所用胶囊重金属铬含量超标,其中超标最多的达90倍。
铬是一种毒性很大的重金属,容易进入人体内蓄积,具有致癌性并可能诱发基因突变。救人的药品变成了害人的“毒药”,不法企业的行为之恶劣让人震惊。据悉,不少知名药企,如修正药业、通化金马药业等均卷入其中。
关于药用胶囊的生产,不是没有政策和制度。《中国药典》明确规定,生产药用胶囊所用的原料明胶至少应达到食用明胶标准。然而,为了牟取暴利,一些不法企业置公众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不顾,让皮革的下脚料通过药用胶囊的伪装,进入患者的胃肠。
更让人感到可怕的是,记者实地调查中发现,使用工业明胶生产药品胶囊已是业内公开的秘密。为了逃避监管部门的追究和打击,原料供应企业明知道自己是用工业废料生产的'工业明胶,却强迫胶囊生产企业同自己签订食用明胶供货合同以推脱责任;而胶囊生产企业为图近万元一吨的差价,也欣然同意。
从硫黄熏制生姜成行业“潜规则”,到潲水油炼制食用油成行业“潜规则”,再到这次用有毒工业明胶生产药品胶囊成行业“潜规则”,我们不禁想问,到底有多少“潜规则”在危害公众健康与安全?在种种“潜规则”下,谁又能是幸存者?那些生产有毒药品胶囊的人,敢说自己不生病不吃药?那些用硫黄熏制生姜的人,能保证就不会遭遇到地沟油?在“潜规则”下,人人都是受害者。
面对“毒胶囊”事件,我们无法回避这样的疑问:为什么这个业内公开的秘密能危害如此之久?除了归咎于职能部门的监管不力和法律制度的漏洞外,公众自身是不是也有值得反思的地方?“毒胶囊”事件中,如果生产皮革明胶和有毒胶囊的不法企业的员工们,能有人站出来揭发“潜规则”,让“潜规则”暴露在阳光之下,“毒胶囊”还会存在如此之久吗?
在一个共生社会,每个人都应坚守道德底线和商业伦理。面对危害公众健康与安全的“潜规则”,如果每个知情者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那么“潜规则”的受害者,下一个或许就轮到你。面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潜规则”,每个人都有义务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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