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我心中
法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作为当代的学生,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也是有了法我们的生活和应有的权力有了保障,法在我们的身边随处可见,有了法律的保障,我们的生活才得以安宁、祥和。
可见,法是重要的,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当你的权益受到伤害时,法可以帮你维护;当你的人生受到侵犯时,法是公正的。作为青少年的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与法律同行,但也有许多青少年们因不知法,不守法,将自己的`前途毁灭。
这样的事例有很多,我曾看过一个报道。据说,有一个中学生曾经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但因一次放学回家的途中路过网吧,便抱着玩一玩的心态进去了。很快他就沉溺于游戏,无心学习,成绩也随之一落千丈。后来,因进网吧的钱不够,便有了抢劫的念头,最终,他因抢了一位看门老大爷的钱而警察抓走,就这样他的前途被他自己毁了。我在想这个少年如果他懂法,守法,那他就不会走上不归途。作为曾经是品学兼优的他,如果他不受诱惑,控制自己,也许他现在正坐在课堂内与同学专心学习。
在人生的不同阶段中,我们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所对应的权利和义务也是不同的。比如作为青少年,我们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必须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作为消费者,我们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们应履行各种义务。总之,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他们互为条件,互相依存。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不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或作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据报道,某县一中学生林某因与同年级钟某发生矛盾后斗殴,当晚钟某纠集同学挟持林某到校外一小巷内,将林某打倒在地,后来林某起身掏出水果刀,对其中的王某等人乱刺后逃离现场,在逃离的过程中,林某害怕被抓获,看到路边有一辆女工红太阳摩托车没有上锁,就拿出身上的一把钥匙试着去开电门,结果摩托车真能启动,于是就开着车加速逃离,王某被刺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1月17日,该县法院以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偷盗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多么悲惨的事件,同学之间发生矛盾,何必打架斗殴,当用和平的办法解决问题,退一步海阔天空,也不至于造成伤亡和做出违法的行为,这是他缺乏法律意识的表现。所以我们应该加强法律意识,提高自身素养,既帮助了他人,也帮助了自己。
我们是青少年,是祖国灿烂的花朵。少年强,则国强。每位青省年更应从自我做起,努力学习,不断加强法律意识,与法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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