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痴迷为题的作文(精选63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以痴迷为题的作文(精选6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1
外婆是个“土地痴”。
这词是我造的,用来形容她再适合不过。同广大的农人一样,地是她的命。她似乎觉得地有股神力,种下什么便可成倍地收获。所以,她的大半生都耗在地里。
老家门前横卧着几亩地,是我家份内的田。小时候,每逢要找外婆,她十有八九都在那儿,或锄草或施肥。我便饶有兴致地往田埂上一蹲,看着她劳作。日头正高时,她头顶宽大的草帽,将衣袖高高地挽起,足蹬一双看不出颜色的拖鞋。她身材偏胖,活动起来不很方便,蹒跚地趿拉着拖鞋——我真担心她会掉下田埂,摔到池塘里去,如她曾告诫我的。可她的双脚认得田,田也认得了她的脚。她的每一步,都被稳稳地容纳了。
“外婆,你为什么总赤着脚呀?”我托腮看她,手中把玩着一朵无名花。她正在锄草,大手紧紧握着锄头,身子前倾,仔细地松动杂草旁的泥土。听到我问话,她抬手抹了抹沿着她脸颊肆意滚落的汗珠。
“因为穿袜子会脏呀,再说,我打赤脚凉快着呢。这田踩了也舒服。”她见我在太阳底下晒着,忙让我回屋里去。我问她为什么不也去歇息,她笑了,眼睛眯成一条缝儿。“我不锄这草,长出来的稻就不好,你就吃不到香喷喷的饭咯!”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从口袋里掏出纸巾,叫她擦擦汗。她的脸蹭过纸巾时,神态像极了恣意的老猫,可猫才不会锄草哩,我回屋前又朝她望了望,她似是倦了使锄头,索性俯下身躯,用手拨弄杂草。她的肥胖的身躯缓慢又吃力地弯下去,弯下去,像一把拉满的弓。
我仍然记得她的双足:皲裂的、浮肿的,每道沟壑中都嵌进了泥土,水大约再也洗不净;脚后跟被厚重粗糙的老茧包裹着,每根脚趾都顽固地向外张开去。那双足,是属于土地的。我穿着干净的袜子与运动鞋,却从未被土地接纳。痴于土地的人,不会在意脚上是否沾了泥土。
可后来——后来,外婆没有地了。拆迁的人来了,他们掠走了她的土地。她再也不必顶着烈日劳作,而她亦再无法享受丰收之喜悦。她的眼眯成一条缝儿了,她的身子完成了弓。她停顿良久,终于极缓地蹲下身去,最后一次摩挲那方土地。
她的泪,一滴一滴地落进她痴迷的地里,同这些年落进去的汗水一样。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2
小时候,我看电视从来只看一个频道——少儿频道。家里三台电视,每台电视上“少儿频道”的频道都被我记得清清楚楚。我爱看里面的动漫,动漫片《悬崖上的金鱼姬》我看得如痴如醉,我渴望找到漫画的作者。
经过百度、迅雷看看的帮助,我找寻到了他——宫崎骏,他成了我人生的第一个偶像。后来,我还看了许多他的动画作品,每一部都那么扣人心弦,引人入胜,看过之后,几乎我满脑子都是动画的场景,甚至连睡梦中都浮想联翩……我太佩服宫崎峻了,年过半百却还是童真。他紧紧地抓牢了儿童的心理和好奇心,让我都想进入他那漫画中的世界,那是多么奇幻的世界啊!
继《悬崖上的金鱼姬》之后,我着迷于《千与千寻》,它讲了一个小女孩千寻,在一次奇妙的旅途中,和爸爸妈妈来到了奇异世界,但爸爸妈妈为了免费而贪吃被这个世界的巫婆变成了猪……故事由此展开,惊心动魄,感人肺腑!在千寻的千辛万苦之中,她把爸爸妈妈变回人形。在结局时,我情不自禁地潸然泪下。后来,我开始疯狂热恋宫崎骏的所有作品,有时甚至看到凌晨才睡。
宫崎峻70多岁了,他的创作历程是很复杂的,作品大约有23部之多,小动画也有30多部。这位伟大的动画导演、漫画家,在1963年加入了东映动画公司开始创作。1994年完成连载漫画巨作《风之谷》,我也很喜欢这部作品。2001年,我的最爱《千与千寻》上映了!那时它超了《泰坦尼克号》的票房,创造300亿日元的票房,创造了历史。而日本年度票房才5000亿日元。这部作品还得了威尼斯、奥斯卡、柏林等国际电影奖项,宫崎峻也一举成名!
经过种种艰难世事之后,宫崎骏在全球动画界无可替代的地位再一次得到了肯定和承认。现在,宫崎峻每4年出一次的作品我绝没有错过。在上个月的一节音乐课上,老师放了两节的视频。是关于久石让和宫崎峻合作以来的背景音乐创作。当一部部动漫中的主题曲再次响了起来,我又不禁回想起每一个感人的片断,心中听着音乐,却有一种莫名其妙的难过,感动到想哭!特别是那童声演唱的《天空之城》主题曲,记忆犹新。
期待这宫崎骏的下一个作品,希望再次使我眼前一亮,我绝对忘不了宫崎峻和他的作品,即使我再长大。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3
古茶浓郁的气息弥漫在空气里,古木装饰的小屋,一阵微风吹过,发丝垂在脸上,女孩双手轻拂着琴弦,优美的琴声回荡在小屋里,静谧而又美好。
那时,我六岁,有一次与妈妈一起去琴行,一间雕刻着古木装饰的小屋,一阵沁人心脾的清香,一个身着汉服的女子,双手轻柔地滑过琴弦,一段优美的乐曲似流水般滋润了我的心田,音符叩击着我的心扉,我被这一切深深吸引住了,不由自主地走进那间小屋。我走向一个刻着凤凰的古筝,开了订单,微笑地走出琴行。晴日的阳光照在我脸上,我却不觉得刺眼,反而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温柔。
从那时开始,古筝记录着我的岁月,承载着我所有的悲伤、幸福和喜悦,每一根琴弦都诉说着我的情感,编织出一个个故事,见证着我用努力与汗水创造出的业绩,同时也成为了我的生活态度,在我的生活中添加了不少情趣雅致。也是从那时起,我决定好好学古筝,丰富我的生活,陶冶我的情操。
三年级时,我要准备过八级,面对陌生的曲目,内心焦虑而担忧,手指的僵硬让我惊慌失措。但我对古筝浓厚的兴趣,没有击垮我,我鼓足勇气,决定重新尝试。有时我会练上两、三个小时,练到手酸到抬不起来才罢休。让我记忆尤为深刻的是《战台风》,它是王力昌的力作,气势磅礴,热烈欢快,我的脑海里时常浮现出这样的画面:工人们正在搬运砖头,一阵猛烈的台风吹过来,工人们逆风而上,保家卫国。指法伴随着曲调在一个个夜晚的打磨中逐渐成熟。当我想放弃时,想起了当年选古筝时的执着,那一次的相遇,便是心魂相守的约定,一次次的尝试,在心里默默地给自己加油。古筝让我体会到在辛苦付出中收获到的喜悦,让我从迷失中找回自信,它让我领悟到成功贵在坚持的道理,让我学习和生活中有不怕困难、勇敢超越自我的态度。
平日偶得闲情,我便会走向琴行,弹奏一曲,那琴声让人心情舒畅,笑逐颜开;白马芦花,物我皆忘。我也坚信,多年以后,到底还是因为这古筝,让我领悟人生的真谛,我会永远保持那份纯真,将古筝作为我生命的一部分,热爱古筝,痴迷于古筝。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4
深夜里,我房间的灯还亮着,我躲在被窝里,刻苦钻研着魔方。一下子拼“独挡一面”,一会儿又出“百花齐放”,没完没了,直到妈妈强迫我关灯时,我才极不情愿地入睡。
自从我的魔方带到学校被老师没收后,妈妈虽然同意我再买一个,但死活不让我再次带魔方到学校,我只好每天在家里暗暗苦练魔方技艺。我总是眼红别的同学复原魔方只需一分钟,更仰视世界冠军只需6秒钟,而且还是盲拧,超乎了我们正常的想象。
我一有空余时间,便会拿起魔方在那里疯狂地复原,只要妈妈没有催我,我就一直在那里玩。有时,一练就是几个小时。为此也常常被妈妈臭骂一顿,但我依旧玩性不改,也从来没有下定决心要改掉这个为魔方而废寝忘食的“癖好”。
现在,我无论到哪里玩都会把魔方带上。尽管爸爸妈妈会叫我减轻携带的“负担”,不要带魔方,外出玩玩要一心一意,不能一心两用……甚至还会牵扯到许多毫无关联的理由,说什么魔方花花绿绿的颜色会影响视力等等。
我玩魔方,还总是离不开一本书—《魔方天堂》。这本书是世界盲拧的记录保持者所写,里面介绍了许多种复原的方法和各种花式的玩法,还有许多关于魔方的小故事,让人越看越着迷。其中,里面还介绍了西游人物跟魔方的故事,我不厌其烦地看了一遍又一遍。
魔方让我痴迷,我在魔方中探索着奇妙的方格世界!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5
《幻想数学大战》是我最love的书,书中有一个精灵族的法老王叫拉姆,他的武器是法老王弓箭,蕴含着强大的加法力量;《斗龙战士》一书里也有一把阳神弓,十分了得。而这些弓箭正是我所好奇之物,也是我梦寐以求之物。
从10岁起,我就开始对弓箭好奇,读完《后羿射日》之后,我更加对这种弯弯的,又有点威风的东东向往了,总幻想着某一天,我成为一名神箭手,射一箭,一个大坏蛋“啊”的一声倒下了,另一个歹徒拿起AK47准备一通狂扫,我又射出一箭,枪口正好堵住……
为了满足我对射箭的强烈欲望,我就在家里用衣架来当弓,尺子当箭。于是,家里的墙做了我的箭靶,“吧嗒”有时弓断,有时又是衣架“咔嚓”,后来家里衣架数量直线下降,当然挨妈妈痛骂……但即使这样,也挡不住我的射箭疯狂。每次只要在书上看到弓箭,我两眼就成桃心状,嘴边可谓是“口水流下三千尺。”我会产生许多好奇:为什么出现这种弓箭呢?它的杀伤力如何?携带使用方便吗?有第几代产品?有什么特效呢?面对书本,我只能看,却不能碰一下真正的弓箭,苦恼啊!
说真心话,我尤其对火箭(注:是箭上有火,不是现代的火箭)感兴趣。因为男孩子嘛,喜欢杀伤力更强的武器,对这类武器的好奇心我也更强。如果能有这样一副超级弓箭,我宁愿上刀山,下火海,上天堂,下地狱。只要能拿它到手,叫我下辈子做牛做马也行!如今的我可以说已经成为一位“箭痴”,没人能阻止我对弓箭的好奇和欲望。弓箭,我注定为你而疯狂!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6
古希腊哲学家为了探索宇宙的奥秘,痴迷地眺望星空,以至于掉到了眼前的坑里。这一举动似乎不可思议,难怪会有人嘲笑他虽然认识天上的星辰,却看不见脚下的东西,可我却十分欣赏他的痴迷,因为痴迷方能成大器。
泰勒斯掉入坑中又被路人拉出来,他并没有说“谢谢”,而是说了句“明天有雨”,判断结果被证实,这也是他如痴如迷的结果。
相比之下,如果一个人一心二用,而且不刻苦钻研,又怎么会掉进坑里呢?所以用黑格尔的话说:“只有那些永远躺在坑底从不仰望高空的人,才不会掉进坑里。”
古今中外,凡是一些有成就的人,除了他们的勤奋、创新、毅力等因素,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他们对事业的执着和痴迷。
希腊国王让阿基米德测量王冠的含金量,阿基米德日思夜想,但也毫无进展。一次洗澡时,他从澡盆里溢出的水悟出道理,便连衣服也忘了穿就去做试验,终于发现了阿基米德定理。
科学家牛顿也有很多类似于把怀表给当鸡蛋的轶闻,纵观伟人事业的成功,哪一个少了探索之中的痴迷?
古人云,性痴者其志凝。这里的“痴”则是用心专一、用志不分的体现,唯用心专一,才有可能有所成就。
在学习中,如果我们也能有这种痴情,那么就可以把知识学好、学精,为未来打好基础,从而像泰勒斯一样有所成就。
若不是对生活的热爱,对科学的痴迷,那么何来的阿基米德定理,哪来的李时珍撰写的《本草纲目》,又怎能有爱迪生发明的电灯泡?如果不是痴迷,我们的生活会有现在丰富多彩吗?
我要努力做一个痴人,即使被嘲笑掉进坑里,那又何妨?
因为,痴迷方能成大嚣。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7
夸父痴迷于太阳带来的光明,在永无止尽的追赶中忘记饥渴;飞蛾痴迷于火焰的光与热,奋不顾身跃向那跳动的火焰,在一团青灰中获得永生;博尔特痴迷于奔跑时风划过脸庞的奇妙,在一次次伤痛与失败的磨砺下,冲破速度的极限。痴迷是深深地迷恋于自己的信仰,醉心于梦想的甘醇。
他,痴迷于“仁”,于是即使乘坐破旧的木车,只有一群破落的弟子相随,也依然要将内心对“仁”的崇敬,呐喊与中华大地。他,痴迷于“仁”,于是不论严寒酷暑,漂泊他乡,也不知疲倦地周游列国,让思想的激情不断燃烧。他,痴迷于“仁”,于是笑看他人冷眼,笑对他人嘲讽与侮辱,将内心的坚贞于纯洁镌刻在每一条辘辘马车走过的痕迹上。扎根于心灵深处的“仁”让他留下无数横贯长虹的不朽诗篇,并让整个华夏民族皆为之景仰。
因为痴迷于矢志不渝的爱情,梁祝以死示志,即使命丧黄泉,也终双双化蝶,生生世世永不分离;因为痴迷于科学事业带来的巨大魅力,居里夫人潜心研究,历经种种困难,并将生命都奉献于此,两度诺贝尔于她只是过眼云烟,在奥秘的科学里探索到的一切,才是它欢喜的真正来源;因为痴迷于清幽的菊香,纵横交错的阡陌,陶渊明抖落沉重的官袍,在澄澈的自然寻觅心灵的净土,痴迷让他们收获爱情,探索科学,纯净心灵。
如果不是痴迷于奇幻无比的色彩,梵高那个善良而受苦的天使,用颜色来享乐的天才怎能单靠一支画笔在明与暗的世界里天马行空,畅游享受?如果不是痴迷于对国家的无上忠诚,文天祥怎能在异族软硬兼施下不为所动,他的身体里流淌的从来都是南宋忠臣的血液。留下的那颗丹心永远跳动于历史的长河中。
可是,痴迷并等于盲从,你也许会长久的不知疲倦地打着电脑游戏,你也许能一口气读完一本武侠小说,你也许会过于钟爱于某个名牌,并不注重实际,但请记住,那些绝不等于痴迷。痴迷者内心有一杆秤,它能平衡利与害,有一面明镜,辨别是非善恶,有一航向标,指明前进的方向。
痴迷,让我们拥有前进的无线激情,让我们历经磨难而不觉痛苦,让我们饱受冷眼而却能微笑面对。
痴迷于梦想,让我们的人生焕发出别样精彩!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8
她立在蛋糕店门口,凝望了很久,终于下定决心,忘记自己的梦想。
进去后,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子便迎来上了,笑着向她推荐店里的新款蛋糕。她目光黯淡,面带倦容,木讷地说了:”我只想忘掉自己的梦想。“那女子毫不介意她的失态,说:”你今年多大了?“”17”。她淡淡地回了一句。那女子一脸尴尬地说:"不好意思,我们店只向成年人出售遗忘蛋糕,您还未成年,还是请回吧。"
她一个人走在深秋的街道上,回想起三天前父亲对她说的话:”孩子,对不起,都是爸爸没本事……不能给你买下那架钢琴……你妈走得早……我埋头苦干一辈子挣的钱,也就只够你和弟弟妹妹的学费,额外的钱,爸真是一分也拿不出来啊……"她咬着牙,强忍着泪水,抬起头,努力扯出一个笑脸,哽咽着对爸爸说:"爸,我知道,其实我也没那么喜欢弹钢琴,更何况它……贵得……有点离谱呢……"许久,爸爸没说什么,只是轻轻拍了拍她的肩,佝偻着背,出去了。望着父亲瘦小而蹒跚的背影,她再也忍不住了,趴在书桌上嚎啕大哭。
她在电视上看过这家店,这是一个利用高新技术可消除人的痛苦记忆的蛋糕店,她要删掉的就是她童年的记忆。她的母亲是一个小县城的音乐教师,母亲对她的启蒙教育,就从带她去弹琴开始。在懵懵懂懂中,那美妙的旋律中,她像一个快乐的天使,她很满足,甚至不知不觉间就爱上了那个庞然大物——钢琴,希望以后成为一名钢琴家。一场始料未及的车祸降临,夺去了母亲的生命,也摧毁了她的梦想。从那之后她再也没弹过钢琴……每当她路过一个琴行时,总是会被那悠扬的琴声吸引,橱窗里的那一架架钢琴就像有一种魔力,她是多么渴望得到它,连梦中都被琴声陶醉……
他又想起了父亲为这个家操劳、忙碌的背影,农闲时去工地做小工,什么脏活、累活没干过?汗流得多,工钱要不回来的时候也多……她又折了回去,站在那个蛋糕店门口,等待。这时有人路过,她就跑过去恳求那个人,说:”请帮我买一块遗忘蛋糕好吗?我付给您钱。”不一会儿,那个人就递给了她一块蛋糕。回家的路上,她拎着那块蛋糕,仿佛有整个世界那么沉。
回到家,她只顾一口一口地吞下蛋糕,好让那段记忆飞到九霄云外。但弹钢琴的那段时光,就像一部电影,又一次浮现在眼前……
遗忘蛋糕店是不存在的,存在的只是那个她所痴迷的梦想。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9
夏天到了,又是赏莲的季节。坐在爷爷的鱼塘边,放眼望去,碧绿的莲叶,浅水红的莲花,黛蓝的天空,令我痴迷。
那莲叶的绿,绿得让人清爽特别养眼。宽宽大大的莲叶上滑落着圆滚滚的大水珠,晶莹剔透,与日本的水信玄饼很是相似。这令人痴迷的不仅是它如今的样子,更是莲叶包饭的那种迷人的清香。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这眼前的莲花也许就是周敦颐先生所痴迷的吧?别看她们脚下的淤泥有多脏!那亭亭玉立的莲花,从头到脚都是干净的、神圣的,白的莲花像雕工精致的冰玉般;粉色的莲花犹如少女的面颊一般细腻粉嫩;那含苞欲放的花骨朵儿紧紧地抱成一团,一只蓝色的小豆娘停在其中一朵上,像是在和花骨朵说着悄悄话。勤劳的蜜蜂们是如此痴迷于这美丽的莲花啊!它们轻盈地落在莲花那鹅黄色的花蕊上,采集着花粉。我在一边闻着她们那并不张扬的花香,放眼望向那黛蓝色的天空。
黛蓝是指蓝色中混入一点点紫黛色,在自然界中很是常见。可是又有多少人愿意在这忙碌的生活中停下脚步,欣赏这样美丽的风景呢?天边中的云一团又一团像软绵绵的棉花糖,太阳就躲在一朵云的背后。那朵云立刻变得金光四射,就像是神仙脚下的祥云。当一个人把生活的节奏放慢一点用心去感受一下生活,他就会发现生活中有很多除手机、电脑之外更让他们痴迷的事物。
不远处的电线杆上站着一群麻雀,叽叽喳喳地不知在议论什么。天边的太阳渐渐朝西边滑去,把两旁的云烧红了。池中的莲花被夕阳映成金色,水面上像铺了一层金粉一样闪着。再次仰望天空,一层鱼鳞般的云朵从红到黄地渐变。我又沉迷在这美好的景色了……
也许这就是是诗中所描绘的“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吧?我一度痴迷于眼前的景色,细细地品味着众多诗人所痴迷的、所热爱的植物——莲!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10
“痴迷”是学习的动力。
痴迷一词是抽象的,难以形容得透彻。它就如兴趣一般,深深地吸引着人们,引领着人们走向那条“被吸引”的未知之路。
痴迷使人进步。当一位音乐爱好者对音乐到了一种痴迷的程度,他将会把大部分时间大部分心思投入到音乐当中去。原因很简单,因为他喜欢音乐,爱好音乐,对音乐有着一种探索深究的精神,从而推波助澜地是他在音乐方面有很大的进步,而这种精神的来源就是痴迷。然而,这并不是说花了多长时间,收获进步就是必然的。当贝多芬双耳失聪,面临人生最低谷时却留下了名曲。他的成功来自于长时间的专注和学习,使自己对所专攻的东西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随着熟悉程度的加深,他会慢慢得到进步,是痴迷所带动的进步。
痴迷使人激发奋斗的决心。怕的不是你不会奋斗,而是没有一颗想奋斗的心。当居里夫人面对如此艰难的生活坏境时,她不畏艰难,咬牙完成学业。她有一颗勇敢奋斗的心,来源于她所痴迷的知识。当工作坏境简陋,工作辛苦,她还在实验室里不断研制,不断努力,那时因为她有一颗想要奋斗的心,而这来源于她对自身工作的痴迷。
痴迷使人不断学习,不断努力,直至收获。古代书法家王羲之从小喜爱读书,喜爱书法。他那股对书法的痴迷使他每天花大部分时间来练字,书法的巅峰如何得来?那是因为他对书法的痴迷,从而不断努力的结果,收获了今人的敬慕和爱戴。
然而,痴迷是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用在好的方面,它能够激发人向上,用在不好的方面,就会使人堕落,贻害无穷。
正确的使用“痴迷”,你会事半功倍。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11
它来了。来到了一无边的田野里,用丰收的稻子唤醒勤劳的农民。来到小溪边,为它吟唱曲美妙的旋律。来到山上,为嫩绿的小草披上金黄色的大衣,像是上了金黄色的地毯。它就是我痴迷的季书——秋。
秋天地来到了我们的校园,给操场上绿油油的小草披上了金色的衣服,把跑道旁的树叶染上了一层黄色,整个操场变成了一个金黄色的世界,仿佛天空也映成了金黄色。校园里那一棵棵海棠花,红的像火一样,是那么的艳丽,白的像雪一样,显得那么的纯洁。像一个害羞的小女孩,却有着一颗无暇的心。校园里还有引人注目的一串红,红的像是涂上了红胭脂,远远地看,仿佛一串串"冰糖葫芦",令人垂诞。秋风微微吹着,似乎又成了一张张灿烂的笑脸。分明是一个穿着红色连衣裙的小女孩,在风中千姿百态地跳着舞最好再下点雨,绵绵细雨,雨水滑到树叶上,像坐滑滑梯一样顺势滑到叶尖,似珍珠般晶莹的小水珠撒娇地清落在大地母亲身上,转眼就无影无踪了。
雨水滋润着这个金色的世界。雨滴又像一个小顽童,到处乱蹦乱跳,落到油亮的柏油路上,跳起了美丽的华尔兹,小水花又跳跃着从人们伞间一路穿梭,寻找更多的伙伴街上,人们撑起了各色各样的伞:红的,绿的,蓝的,花的,五颜六色,像是进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给秋日平添了一林绚丽的色彩。
行人中,孩子正欣喜地与秋雨拥抱亲吻,母亲却已地将关上的伞移向了不懂事的孩子秋雨里呀,有人们柔柔的爱雨终于停了,瑟瑟的秋风还在吹着,树叶上零星的几滴滑落到了水洼里,一阵细小的涟漪。秋雨滋润着大地,滋润着眼睛,滋润着心灵!西边,一道雨后的晚霞似乎更夺人眼球……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12
从寒假开始我学习画画网课。
一月份的时候开始画素描和彩铅,我发现把画画好其实很难,起初认为画素描就是一个特别简单的事,随便拿上铅笔来回画就可以了。自己动起手来就不是这么回事了,哎!怎么不对呢,两只眼睛画得太开了,嘴巴画又歪了一点……真是看者容易做者难!
于是我重新画了一张,我觉得这张比上张好一点,但还是画得不太像人的上身,我依然对画画很是很感兴趣,我就一直修改,经过反复的修改,一直到画出一幅令自已满意的画才肯罢休。
我后来就痴迷画画了,上网课时几乎每天一幅画,假期间网课从不缺席。有一次已经晚上六点多时还在画画,不知不觉又过了半个小时,全神贯注土画着一幅牛油果,正在勾线条时,不知道妈妈已经叫了三遍吃晚饭了,我都没有听到。最后,妈妈不得不走到我旁边拍了我一下说:“吃饭了”,我被吓了一跳,妈妈怎么突然出现在我身边,真是因为对画画太专注两耳不闻窗外事。
我现在画的素描比以前进步了许多,画面要绘得栩栩如生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对绘画有足够兴趣才能持之以恒。
我画了一些画后觉得我的基础不太好,要想深入表现就得练好基本功。于是我开始练习画线条,怎么把线条擦均匀。画石膏体肖像,画简单的暗部、灰部、明部、影子、背景,几乎把所有的要练习的基本功内容都全面练习了一遍,必要时再练习第二遍。
我现在画了一些速写,也就是写生。要经常练习才能取得成功,没有艰辛,便无所获,想学好画画就要天天坚持,只有比别人更勤奋的努力,才能尝到成功的滋味。
画画真的让我痴迷,也让我学习生活变得多姿多彩!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13
手捧一本《李清照词》,我静静地被她身上的多愁善感所痴迷了。
清丽淡雅的词,忧愁的意境,让我的思绪变成一个轻舞飞扬的幻梦,从她的笔下静静流淌,静静穿越回南宋,在她的生活里徜徉。
我看到蹴罢秋千,起来慵整纤纤手,少女时期的李清照另有一番姿色,荡秋千时,罗衣轻飏,从秋千上下来,两手略麻,却又懒得活动,见客入来,袜刬金钗溜。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她见花园里闯进一人,她匆忙急遁,但她的反应说明了,他定是一位翩翩少年,少女怕见又想见,想见又不敢见,所以她只好借嗅青梅这一细节掩饰自己,顺便多看她几眼。少女窥人之态婉然眼前,我看到了一个天真纯洁感情丰富,却又矜持的少女李清照,我真为她所痴迷。
不一会,我穿越到了一个深秋,雁字回时,月满西楼,十八九岁的她,嫁给了正值春风得意、风华正茂的赵明诚,两人不谋而合,伉俪情深。初为人妻的她,不改乐趣之心,幸福依旧。独上兰舟,茕茕孑立,她翘首以盼,盼望着她迟迟不来的夫君,望穿秋水地等待着,相思之愁油然而生,我站在她身边听她伤叹花自飘零水自流,那才下眉头却上心头的绵绵相思,那对美好时光的回味,对幸福未来的憧憬,我为青年时期李清照的真情意切所痴迷。
转身一看,她已两鬓斑白,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舟轻愁重,李清照孤身一人。不知是天妒佳偶,还是生不逢时,此时她夫君亡故,岁月荏苒,流年在他年轻的容颜上抹下岁月的痕迹。孤身一人的她只有惆怅,已没有少女时期的天真,也没有青年时期的多娇,只有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中年时期的她,青春已逝,诗词仍在。
李清照,你这个如水的女子,我真为你痴迷!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14
世间万物,犹如沙滩上的贝壳。虽然都是那样的美丽,但总有一个,值得你去沉醉,去痴迷于它。
清晨的第一抹朝霞,因为痴迷于阅读,而忘记了它的静谧与孤独。
阅读怕是我一生都回去痴迷的吧。年幼时,用着刚没识多少字的眼睛,津津有味的翻阅着有大篇插画的儿童报。那时候的我,开启了阅读最初的大门。渐渐地,他仿佛成为了我必不可少的“食量”。上小学时,我甚是偏爱于作文书,大量的优秀模板,让我美不胜收,成为了我的主食。偶尔杂夹其中的几本小说,也时常让我思维飞跃,仿佛变成了书中的主角。跳跃在文字之间,可谓是让我食用的十分满足。
迎来初中后,我的主食就变成了名著,这下来的“大餐”可谓是十分丰盛,特别是文言文满天飞的《西游记》差点让我消化不良,我只好细细品尝,慢慢回味,再加上外界辅助,我才艰难的将他啃下,不过原著到是比电视剧还要精彩,望着一行行的方块字,在我脑海中不断幻想着当时的情景,心仿佛随着他们一起收放,我也喜欢上了那个聪明机智的孙悟空,老实可爱的猪八戒,吃苦耐劳的沙僧,心地善良的唐僧。
我常常在某个午后,轻轻翻开我的“下午茶”,细细品味,此时阳光、光线、环境、气氛都恰到好处,调皮的阳光跃上窗户,透过那层玻璃,照在地板上,像是铺了金色的小毯子,厚厚的墙壁,坚固的玻璃,即便门上锁,也都困不住我,我早已与书中的人们一同去往如诗一般的远方……
傍晚的最后一片晚霞,因为痴迷于阅读,忘记了它的失落与悲凉。
纵有人间事物万千种,不变的还是那份对阅读的痴迷。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15
时光如流水,冲走了记忆里的流沙,冲淡了许多难忘的瞬间,却在我对毛笔的痴迷面前束手无策。
几年前的我,我和我妈走在燥热的大街上,我并不知道她要带我去那里。我们来到一个大房子门前,里面传来古典音乐,这音乐就如清泉一般,冲走了我心中的烦闷。
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些和我差不多大的孩子,在那练习书法,我看那些写毛笔的学生,毛笔在他们手里来去自如,而老师呢?老师是一位差不多年过四旬的女人;笔在她的手中更是有了灵魂一般,就如游走的龙蛇一般,十分流畅,写出来的写也是十分好看。当时,我在脑海中有反复闪烁的念头,自己也要写出这样的毛笔字来。
开始了,老师叫我练握笔,这一握就是一个小时,笔画,一横一竖……
那时开始,文房四宝放进了我的房间,放在那本来就不大的书桌上;从最基础的笔画,运笔开始,用这一个又一个周未,我的精力全部注入其中,写写停停的笔画,还带这不成熟的字体,这些连成了第一个作品《松下问童子》。
但我进入中学后,学业负但日益加重,我依旧每周未去练字,成绩没有丝毫留情,如股市暴跌一般。那时起,我放下我所痴迷的毛笔,不过,它还在自己的童识里,自己上了一把锁,痴痴地不让它走,我带这最后的怀念,把那些书桌上的“宝贝”收了起来。
两年过去了,学校开展了运动会,有特长的同学都报名了,老师说需要一幅作品,在走方陈时要展示,我毫不犹豫地举起了我的手,我来到书法班,用了二个小时练完那六个大字,还是行书。
回到家中,从柜子里取出那些东西,取出作品纸,挥洒自如的写那几个字,虽然没有老师写的那么有神,但还有是有形有骨的。
作品出,掌声起……
对于毛笔,我还是保留那份痴迷!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16
梅定妒,菊应羞,我道海棠依旧。——题记
小时,总认为母亲总是超越尘世间风情万种的美丽。尤为那双眸子,清丽无俦。
遥忆幼时,一个人躺在床上。黑魆魆的空间连同恐惧心底无限的蔓延。诡谲的月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撒在床尾,溅成了碎片,偶的一阵风,舞姿婆娑的树影便投射到双目中。我紧闭双眼,怕睁开半刻,魑魅魍魉就扑了过来。盼望着,盼望着,“咔哒”一声门开了,是母亲回来了,心中雀跃。屏息凝神,舒缓的脚步,怕踏碎了几个轻薄的梦。又是“咔哒”,无尽的黑暗应声涌进,悄眯开假闭的双眼,房间那头的眸子似一泓清水。痴痴地望着,我惊谙到,凌晨十二点海棠未眠。
慢慢地,不知何事冲淡了内心那双眸子,连是何样竟也记不起。一心只想着独自踏过生活的绚烂,却也忘记了返璞归真处,还有一束海棠袅袅而立。
还是清晨,却猛地从睡榻上惊醒,窗外氤氲还笼罩这那轮没落下的月牙,辉光渐淡,残花缀了满枝,鸟儿栖在树头,我发现,早晨四点的海棠未眠。又倒头呼呼睡去。
再醒来,炽热的光已透过窗帘渲出黄色的光晕,起身看看散乱的被褥,觉得黑也没什么可怕的,的确没什么可怕的。乘着母亲的呼喊,下床,寻觅着声音的源头。看见餐桌上还冒着热气的煎蛋,洁白无瑕的牛奶,一旁,母亲也拽着睡意坐在椅子上。开动起来,却不自主的抬起头来,用余光一瞥那曾痴痴念着现在也依然的眸子,被笑意遮掩。无意察觉,七点的海棠依旧未眠。
默默的伫立,痴痴凝望着的双眸,海棠依旧,哪怕被银丝淹没,被皱纹覆盖,哪怕铅华不在,它依然绽放在心河的对岸,应傍痴迷而开。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17
一把二胡,便是爷爷的痴迷了。
在我的印象里,爷爷没有别的爱好,唯有对二胡情有独钟。三年级时,被迫去学习了二胡,爷爷听说后拍手叫好。每次去学习,爷爷都要陪我同去。老师的家里藏着一个小房间,便是我的学习室了。简单的白墙上镶了六七把昂贵的二胡,爷爷看见了它们,像窃者看见了金库一般,两眼直直地挂在上面,他也想要一把自己的二胡啊!
现在,我的二胡也成为了爷爷的宝贝。每次去爷爷家,不闻其人先闻其声。爷爷年纪轻时,家里穷,所以他根本没有学过,只是因为自己的一腔热血,便自己学会了。吃过晚餐后,他急迫地进入了房间,只见他,腰杆挺直,一股大将风范。这一坐,便是两三小时。爷爷左手轻抚琴弦,像一位舞蹈家在优雅地跳着舞蹈,右手在不停推拉着弓杆,两眼轻轻闭上,满脸陶醉,身体随着推拉的节奏,也微微晃动,一脸满足,这便是痴迷了吧。
谁家有喜事,爷爷总爱带我一同前去,已经记不清有几回了。爷爷端起酒杯,稍微咂了一口酒,拿杯子的左手停在了空中。只见他的食指微微抬起,又静静地落下,随着左手的抬落,有节奏地拍着膝盖,我知道,爷爷又痴迷了。走在回家路上时,爷爷左手也会不断地按着左腿,我知道,爷爷又在拉响他脑海的二胡了。
有一天,爷爷找到妈妈,要求再给他买本谱子,原来,他已经背完了一本了。看他如此积极,我们也没有丝毫怠慢。给他谱子时,他一只手便急速夺了过去,脸角微微一翘,便转身进入了他的房间,不一会儿,悠长的二胡声又在房间里游荡了,这便是爷爷的痴迷了吧。
从年轻到现在,爷爷对二胡的热爱从未缺席过。
一把二胡,便是爷爷不变的痴迷了。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18
一人,一花,一世界。
邻居爱花,胜过爱世界。已是古稀之年的她,用姹紫嫣红的花儿寄托着她的情。大概,被幸福包裹得厚重,心才会如此甜蜜吧。
春日迎春,夏日荷,秋日艳菊,冬日梅。在她的雅居里,花,无处不在。冬日,含羞的三角梅点染着每个角落,给萧瑟的冬漂了一层温情的味道。
虽是对门,但邻里间联系不多,平日里见着了,也只是笑着打个招呼,这一来二去,便听闻了她爱花的事儿。夏日里,坐在阳台上闲读,便能透着玻璃赏她养在大水缸里的莲花,那高洁的姿态与无边的魅力,让人看的如痴如醉。
他的儿子,常回来看她,带着与我年龄相仿的孙子。每每到这时候,幸福便爬了她一脸,笑容也便退不掉了。她难得的认真烧菜,香味溢了一楼道。没过几天,她便来敲门,我吃了一惊,不知该如何待这位稀客,“奶奶,有什么事吗?”竟也忘了请她进门坐下,她也不恼,只是拿出一瓶山楂酱来,道是自己做的。我忙道谢,才想起将她请进屋来,她四周转转,看到我家那些半死不活的花儿歪倒、堆积在阳台上,她心疼道:“这么好的花儿,怎么这么个养法?”,语气中透着些惋惜,我解释说:“父母忙,大概没时间照料,要不奶奶您搬了去,这花儿跟了您也好”,她没推辞什么,便搬了去,临走时说:“养好了我再给你们送回来”。
我没想到,没半个月,那些积满灰尘的枯叶竟已绿的葱茏,她笑着把花儿搬回来,说:“要好好善待它们啊!”她看花的眼神,像是在看自己的孩子。
听闻,她年轻时即爱花,一晃五六十年,她对花的爱未减分毫。花概是她无声的朋友吧,她们互相陪伴这么多年,比知己还要了解彼此的脾性了吧!
我终于明白了,她不是爱花胜过爱世界,原来,花就是她的世界。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19
小院,小屋,一声声嘹亮而婉转的戏曲冲透了院门,在空中萦绕。
从小,奶奶给我的印象就是爱戏。无论京剧,昆曲总爱唱上两句,虽不专业,但那延长的音调和抑扬的神韵让我惊叹。我趴在窗上望她,奶奶一边是忙碌的活计,一边是自己追随了一辈子的爱好,两不误,边干边唱。
我是从来听不出她在唱什么的,但却喜欢看陶醉的她,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十岁,手上活计飞快,身体却左摇右摆,连眉毛梢都洋溢着喜悦,《红灯记》《智取威虎山》,无论哪一段总能信手拈来,家里的电视也总是“咿咿呀呀”地响着。
痴迷。这怕是她对戏曲最贴切的词了吧。只听得音调一起,停顿两声,进而步入正曲。如流水般潺潺而下,时而遇着高音,便轻巧地跃过,留下水花四溅,引人回味。又似随风缓下的叶,兜兜转转,落地时又平添一份厚重。是啊,自练了一辈子的戏,怎会不好呢。我暗自想。
奶奶常与我说,年轻时最喜听戏,过耳不忘,如今竟记不得了。我笑着说您唱得好着呢,她笑而不语,但我看到她的笑在发光,是隐藏不住的欣慰和穿越几十年的痴迷。
如今社会飞速改变,还有几人会唱国粹,有谁会细数戏台上的角儿呢?我看到奶奶找不到她的京剧频道了,怕吵到家人只能小声哼唱。我看到奶奶站在时代的角落,被尘土弄得满面凌乱。爱好成了痴迷,是跟人一生的,尤是奶奶这种上升到传统文化的老人啊。
惊鸿延声,惊艳时光,当漫步了几十年的戏曲撞上时间的冷漠,奶奶坚守自己的心,那份痴迷是永远不变的。一阵曲声起,奶奶又唱开了人生。
自古及今,戏曲何以传承,唯是不变的那份痴迷啊。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20
曾经,旧房的窗台上,是我的车队。
自幼时起,我对汽车便有一分痴迷。窗台、床头、柜中,是数量多到惊人的车模。随手拿一本书,打开也定是与车相关的`。四岁那年,家中买了第一辆真车,我兴奋地围着它转了一圈又一圈,在驾驶座上跳上跳下,将所有按钮按了一个遍。闲时,就拿着它的说明书,细细地翻看,甚至一些连刚会开车的父亲都不会的功能,我都能用的得心应手。因这份痴迷,父母总觉得将来我是要去造车的了。
略大后,我开始认识车,走在街上,看着来往的车辆,快活的喊出它们的名字。每每见到罕见的好车,便不顾家长的阻挡,追在它后面奋力的奔跑,不过是为了再多看两眼罢了。
再后来,我又痴迷于它那庞杂的内心。那四通八达的管路,那规律转动的齿轮和那凶猛泵动的气缸,是那样的吸引着我。看到一处绝妙的设计,我惊呼;听闻伟大工程师怀才不遇的经历,我悲痛;见到新的记录被打破,我兴奋……。我深深地痴迷于它所有的一切。
车是有精神的,我深信着这一点。它忍受着体内的高温,为了将燃料更好的燃烧;它放任润滑油在它的关节流淌,为了将阻力降到最少;它将成吨的重量承受在四肢上,为了它的乘客更加的轻松。它总是改进着自己,让自己越来越完美,却总是把一切的重量,一切的伤痕,一切的痛苦,深埋在自己光彩的外表之下,只需一些水的清理,便展示出最佳的一面。
时至今日,我的那份痴迷仍然存在,每当我听到那引擎的轰鸣声响起,我便感到一丝熟悉之感。之后便沉入那幽转粗犷的声音中。它总是用自己指向方向,一面勇猛的面对一切,一面又温柔的对待着任何一位坐入其中的乘客。
我痴迷着,痴迷于它美丽的外表,它坚强的内心,它丰富的智慧,它勇敢的尝试和那不变的灵魂。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21
结识于她,是在那簇簇群花之中。公园中,花朵们争相开放着,互不相让,都想映入人们的眼帘。开满了一路。唯独她,不争不抢,静静地立着,静静地开放着,静静地等待着。在那姹紫嫣红中,我看到了净白的她,她那独特的气息,让我忍不住向前。在那嫩黄的花蕊旁绽放着如小瓷勺般的花瓣,她在向我微笑。在她的身旁,还点缀着如蒲扇般的荷叶,恰逢雨后初停,那荷叶上还残留着些许小水珠,停留在荷叶上,如玉盘上托着几颗白珍珠。她与景相融合,痴痴地望着她,她也望着我。忘了时间……
记忆中的那片荷花,是如此的美丽。
再次与她相遇,是在文学中,杨万里曾说到:“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这不正与我看到的那片莲一样吗?品味着,感受着作者当时的心情,眼前又仿佛浮现出那片美好的景象,望着那首诗,那幅插图,心飞湖上。
真正痴迷于莲,是在《爱莲说》中。“中通外直,不蔓不枝。”这正是莲所具有的形象——永远直挺,不会像他人一样,盲目追求,而她,永不屈污。她不染污泥的表面,正如那些不与世俗合污的君子一样,正直,清廉。我想,就和我看到的那片莲花一样,不和其他花相互比美,而是静静地开放着,用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己的实力。也就是这种默默无闻的精神,吸引着我,让我痴迷于她,钟情于她。
周敦颐,这个“独爱莲者”。那份清正的品质,不和世俗相比,却又心系天下的志趣,就如莲花一般。莲花的美吸引着我,也让我对莲花心生敬意,学习莲花的正直,做像莲花一样的人。
即使岁月褪色,不变的仍是对莲花的痴迷。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22
棋盘上无言。
回家路上,总能看到一处棋摊。那里多数是苍首老人,偶尔几位中年人驻足观看。天色未暗,便也走去欣赏棋技。
楚河汉界隔开红黑两方,持子者形神凝重,似者苦苦思考,周围常来的看客打趣似的逗着棋者。“啪!”落子生青翠且响亮,几片落叶似乎都被震掉了。这回,轮到另一方苦思冥想了。
自己并不精通棋艺,连门外汉都比不上,仅有的几招,还是爷爷教的。他得床头,总摆着一本旧棋谱。中午,总能见爷爷翻它,读了多少遍,已数不清。爷爷一年前发现一档栏目,他如获至宝。他看得已痴了,连水也忘记喝了,只是盯着,想着。
忽然,两位棋者极快的厮杀打断了我,不到半分钟,各自的棋已损伤大半。人们大声的喊着,巴不得自己就坐在那,更有着急者,用食指猛戳着棋盘,但二位不为所动,似乎已去到另一个境界了。
小时,总缠着爷爷,要与他斗。爷爷虽答应,但落棋时却总故意失误。即便这样,我赢的次数也不多。每当我输掉,他总要说让我用心。如今才明白,爷爷痴棋,每一步他都了解,不然,他怎么引得我赢呢。
“和了,和了”。二人爽朗的笑荡漾开来,接着,互相还子,一局新棋又开战了。
老者们痴,棋局中旁若无人;祖父痴,谱艺中神游四方。老者们下棋时,或神色凝重,或云淡风轻。他们早已将自己深入棋子中,来感受胜败。而祖父,不知何时开始痴棋,时至今日,那份情仍为改变。他已无力去劳作了,也许,在棋局中,找回了自己。
棋一局局开始,棋盘上,似一生,只有自己才能了解,旁人,不过是过客,只有自己才能掌控自己。
棋无言,棋者已痴棋中。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23
箱中有瓶,瓶中有墨,墨中有那份不变的痴迷。
初学,并不觉得好闻。拿出毛毡,称不上雪白,红格排布。卷在其中的,是墨。盈着自己的姿态,滚落到砚台中,黝黑,好像只能这样去形容,仿佛一陕北汉子在黄土上风吹日晒,留下时间的刻画,深深烙印。墨有着它本来的模样,乌黑,镜面一般镀着光。回位,猛吸一口,并不好闻,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滋味。但,渐渐痴迷。
“墨香气十足。”老师踱着步子,来回漫无目的地驻足。上课已十有余,屋里弥漫着墨味。一落笔,毛豪触到纸的一瞬间,洇成一朵朵小墨珠,镌刻在纸的一侧,像是命中注定,对号入座。一顿,一行,一停,一收,动作一气呵成,写完只觉得身心舒畅。我痴迷了。碑刻的字迹浮现在脑海,虽不是墨迹,但一样劲柔有力。我痴迷在墨香,更痴迷在书法,不变定律,热爱。
墨,文房四宝之一,曾随他人一齐感受墨的温度。砚,四四方方,棱角分明,平躺在台的中央,毫无生机可言。“磨吧!”习惯了这种墨香,下手却不知从何做起,不知所措。手平持,三指裹住砚,找寻台中间位置,开始不变的匀速运动,开始不变的痴迷。一圈一圈打着轨迹,砚慢慢收敛起那份死灰的面貌,脚下生花,酝酿出饱和度极强的墨,滴落,稠得很,似乎溅出也能是一图春江山水。墨,固然分名墨贱墨,但一直都在的是古人智慧,不可胆大地评论些什么。我痴迷在书法,甚痴迷在匠人精神,不变定律,传承。
墨即成点,在纸上翻飞,不变的是墨香,是历代书法,是等待人们传承的文化。
箱中依旧存着几瓶墨,抚去瓶身上的灰尘,崭新。借着灯光,撩起笔,书尽一言词,灯光也微微暗下,吻醉了我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痴迷于墨的种种,痴迷于文化的各各。墨,痴迷了。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24
翻开一本书,让阳光洒在纸面上;捧一杯香茗,品世界百态。我对书的热爱,仍是不减;我对书的执著,不变的仍是那份痴迷。
还记得,五岁那年,我得到的生日礼物是一本故事书,里面讲的大多是公主和王子的故事。翻开书的扉页,我立即被里面美丽的画面吸引住了。我缠着妈妈马上给我讲书里的故事。自从听了妈妈声情并茂讲的故事后,我对那本书更加爱不释手了。每晚睡觉前,我都要抱着它,把它放在床边才能安稳地入睡。就连走路,我手里也要捧着那本书。
我热爱读书,就是这样开始的。
当我又长大了一些,我就按照妈妈教我的拼音读法,把书上的字一个一个地连成词语,再把词语连成一句话,最后又连成一篇文章,连成一本书。那几年,这样的读书方式成了我最喜欢的习惯。
上了小学,我对书的痴迷与日俱增。就连新发的课本儿我都不放过,在开学前我都要读上几遍。小学阶段,我读过《悲惨世界》,曾为珂赛特的遭遇悲伤难过;我读过《雾都孤儿》,为主人公的身世感到可怜。这样,我读的书越来越多,无奈之下,妈妈只好又给我换了一个大书架。
直到初中,即使学业繁忙,我也要抽出几十分钟的时间,读我喜欢的书。每当我重读,我就会读出新的感受。当现在的我重读《悲惨世界》时,我读出了法国旧时期的不公,即使只是偷一块面包也要付出入狱的代价。正所谓“读书百遍,其义自现”。
如今,书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读书,他让我懂得了很多,也明白了很多人生道理。
我已经长大了,但对书不变的仍是那份痴迷。书,我最好的朋友,你会伴我一生。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25
几季花开花落,几度云卷云舒。在斑驳错杂的记忆中,不变的是我对书的痴迷。
幼时好动,整个世界对我而言都是好奇的事物。好奇心极强的我喜欢四处翻箱倒柜,把家里弄得一团糟。母亲无奈,买了几本故事书,为还不识字的我讲起了故事。书中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让我出奇地安静了下来。躺在母亲身边,任由故事情节流入我的心底,眼中闪烁出了光芒。
从此,我对书的痴迷便一发不可收拾。
待识字后,我的小房间的书架上就多了许多书。随着我的长大,书架上的书呈几何倍地增长。每天的业余爱好,除了与小伙伴们疯闹,就是自己捧一本书,静静地阅读。只要书够厚,我就可以自己待一个下午。不仅如此,我还愿意给小伙伴儿“絮叨”在书中所看过的故事,像那位忠诚的老苏丹,那只狡诈的狐,还有为了狗而报仇的麻雀……
再长大后,我的书就已不再局限于童话,我开始痴迷上了推理小说,最爱的是柯南道尔和东野圭吾。那段时间,我翻遍了图书馆二楼的推理小说和各种版本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还死缠烂打,让母亲为我买下了东野圭吾的七本小说。每天晚上翻阅十几页,然后在母亲的催促声中心满意足地上床睡觉。
进入中学以后,学业挤占了我的空余时间,图书馆也不常去了,摆在书架搁板上的借阅证也被一层灰尘覆盖。但我对书的那份痴迷仍然还在,即使读书的频率慢了许多,但书还是要读的,我开始把目光转向了《傲慢与偏见》、《呼啸山庄》、《悲惨世界》……那些经典我一读再读,细细品味。
光阴荏苒,这十几年我与书结下的不解之缘,十几年的读书之旅,都让我信心满满,精神充足。
岁月交替,时代变迁,可我内心不变的坚守,仍是那份对书的痴迷。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26
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题记
在一片清波涟漪的湖面上,几片荷叶,几株荷花。仿佛带来无限的清凉。杨万里曾写过“小荷才露尖尖角”的早荷。也有人写过“荷颈已无擎雨盖”的残荷痴迷。每一句,每一种荷,都让我为之陶醉。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洒在大地上时,我们来到君山荷花,远远望去,湖面上的荷花荷叶好似一幅图画,是那样的美丽。碧绿的荷叶上有着晶莹的露珠,在阳光的照射下,折射出七彩的光芒,令人眩目。荷花在水中,像是一位出水芙蓉的仙子,轻轻地舞动着它那婀娜的身姿。
我们坐上了小船,慢慢的在湖中划行。一朵朵荷花,在我的身边痴迷。仿佛少女的羞涩微笑,显得恬静美丽。悠悠的荷花香,如同少女特有的清香。几只红蜻蜓蝴蝶,在湖面上翩翩起舞。荷花也随着微风轻轻的摇摆,亦如它们特有的优雅舞姿。一颗颗小小的莲子,像一个个小小的娃娃,可爱又让人怜爱。碧绿的荷叶,在我的眼里不是荷花的陪衬,而是独特的一道风景线。
“中通外直,不蔓不枝”。荷花的颈有着独有的骄傲。永远的直挺,不会像世人一样,荷花总是那样永不屈服。不染污泥的表面,如同不与世俗合污的君子,是那样的的高傲。
周敦颐,这个“予独爱莲者”。那份清洁自傲,却又心系天下的志趣,不正与荷花的品质一样吗?
荷花的那份清香,那份高傲,多么的令人向往。来世,我亦愿我是一朵荷花,将我的芬芳清香,将我的清洁自傲,将我的出淤泥而不染献给这个世界。不受世俗的束缚,不受世俗的污染。一路清香,让同样爱荷的人共同芬芳,与君同醉。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27
月华,清澈如水,无声无息的倾泻在窗台上,拿一本古诗词,泡一杯枣子水或苦茶,独自一人靠在床头上,轻声吟着一首首雅致的小词,任氤氲的书香在房间中弥漫。从小学到如今,从未变过。
我痴迷于此。
走进那繁华落尽的小院,我痴迷于那采撷红豆子的多情酒客。一园残花,一双红豆子,一杯浊酒。我仿佛看见他在朝我招手。就这样在《饮水词》的指引下,我走进了他那令我痴迷的沉思往事的斜阳,无法自拔。《饮水词》如一位看破尘世的老者,悠悠地向我讲述过去的各种记忆的点点滴滴:那个烟暖雨初收的早上,他花下醉饮,在雨打芭蕉的点滴声中,他重看旧书。
我痴迷于此。
走进他游览赤壁的船舱,我痴迷于那千重浪卷起的雪白浪潮。我痴迷于他在舟首那豪放不羁的身影。一江流水,一叶扁舟,一段历史。我看见了那举杯对月的眉山汉子向我招手。就这样,我走进了他痛拍栏杆的晚上。夜已深,人未寐。幽幽的月影如夜织的纱铺在了地上,漏断,人初静。江中沙滩上出了一只孤鸿的影子,他把头转向我,吾恨何人省。那呜咽的水声,与他那不满中带着不甘的话语交织在了一起,让我久久不能忘记。
我还痴迷于此。
走进贾府如梦一般的历程,我痴迷于那桃花帘中吟诗作赋,如水一般清,玉一般光洁的她。一树桃花,一卷花帘,两行清泪。我仿佛看见了坐在香丘的她在向我招手。一篇《桃花行》,述说了她心中寄人离下的无依无靠与敏感。奴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奴知是谁。桃花依旧在,她,却不在了。质本来还洁去。沁芳亭的水,依旧在流。而她,却如一阵清风,不带走一片云彩的去了。只留下那诗,还在我泪光中吟诵。
从小学到如今,一切都在变化,而我唯一不变的还是对诗词的痴迷,愿这份痴迷,永远。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28
生活因为有痴迷才会多姿多彩。每个人所痴迷的东西都是不一样的,或是看书,或是写作,或是听音乐……而我却不同,我迷恋的东西很微妙,看的是心情的美好。
心情好,画;心情不好,还是画。把脑袋里所有的美好的或不美好的画面记录下来,在往后的时间里可以回忆那些美好的时光。
真正让我痴迷到无法自拔的是因为一只猫,那天我照常走在回家的路上,在不高的土墙上蹲坐着一只猫,伴随着夕阳西下的天空,晚霞照到地上,树上,我的脸上,还有那只猫。它的身上像撒了金子一样亮亮的,分不出是毛发色,还是晚霞照映的。我呆呆地看着这幅“画”内心大海波涛汹涌,我可以很骄傲的说,这是我至今见过最美的景色。我拿出笔把这一瞬间定格在纸上,没有思考,就完全画了下来,画的出奇的好,比我任何时候都要好。
这时,那只猫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充满着冷漠、孤独,却又是骄傲的,它的那双眼睛里像是装着星星。
回到家,拿出一切工具,把它完成,画面又浮现在我眼前。我喜欢那只猫,就给那幅画起名为《孤独的风景》。之后便被拿出去展览,结果受到很多人的赞扬,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的画了下去。
可我,再也没有见过那只猫。
至今,我也没有忘记那一天的那一幅画面。后来,无论我怎么画,也画不出那种感觉。但是我彻彻底底地迷恋上了画画,彻彻底底地喜欢上了那种安静、祥和的气氛。
世界因为迷恋而多姿多彩。我不是迷恋这个世界,而是迷恋我那未完成的梦。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29
曾经我从不相信,努力便会成功,运气是我唯一的倚仗,我从不努力,正因如此,我甚至不能保护住你—我的夷光。
你可曾记得你我初识的那天?
浣纱江上,我乘一叶扁舟,许多的浣纱女中,我一眼便发现了你——那个最美,声音最动听的女子。我鼓起勇气道:“三日之后,此地相见,可乎?”
三日后,我早早到了江边,却发现一袭白衣的你早已在那里等候着我。你我泛舟江上,谈天论地。我渐渐发现,你不但温柔体贴,而且学识渊博,又有一腔爱国热情,这热情点燃了我的斗志。从此,一颗种子,埋进了我的心田——
战败的消息接连传来。当生灵涂炭之时,我作为人质入吴为奴,你因容貌倾国倾城而献身吴王,为越国的东山再起立下汗马功劳。但从此,你不再是夷光,世间也再无夷光。你,便是西施。
我站在城楼上,看着龙蛇般的车队慢慢行走在通往吴国的路上,我告诉自己:要努力,要努力,攻破吴国,我们终将一起归来——
多少个日日夜夜,我不眠不休,我一次又一次地改变着策略,我一次又一次地昏睡在桌前,我一次又一次地想着天下苍生……
一座城池,两座城池……我第一次觉得努力便会有收获。每攻破一座城池,我便离你,离我们的国土更近了一步。
吴国灭,我依旧站在城楼上,看着接你回来的车队,这一次不是出去,而是回家。十年的努力,我终于换回了你,我终于有了保护你的能力。你走下车轿,向我款款走来。十年的岁月,你并没有苍老,依然风姿绰约,甚至多了一份优雅。
你虽为一介女流,却心系天下苍生,是你,使我不再堕落,懂得了努力,有你的支撑,我才会平息战乱,拯救天下苍生。
你悄悄地改变了我,男儿当自强,卫国保边疆,这份对家国的痴迷永远不变。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30
最让我痴迷的是汉服,而我痴迷汉服缘于那次西安之行。
三年前我与父母到西安旅游,入夜,古都西安流光溢彩的霓虹灯,促使我们一起去走走逛逛。
来到城墙边,我仿佛穿越到了几千年前鼎铛玉石的汉唐盛世。只见巍峨的城楼下,穿着精美汉服的窈窕淑女款款穿行其间,她们轻摇团扇,轻掩口鼻。耳中尽是银铃之声,眼中尽是羞涩面庞。让我一下子迈不开腿,驻足观望沉醉。
不一会儿,走过来直裰长袍或劲装的公子,身材颀长,“肃肃如松下风,高而徐引”。后来又有“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小家碧玉,青葱玉指在弦上飞舞,暗色的鼓面与纤细白嫩的手指形成鲜明对比。既有鲜花配美人,又有琵琶衬美酒。
往远处看,穿着胡人服饰的胡姬在一旁跳舞,舞女旋转间,身上挂着铃铛随风而动,发出清脆之声,额上的花钿为其增添了几分妩媚,恰似白居易笔下的“回眸一笑百媚生”。
路旁有卖灯笼等饰品的小贩在摆摊,摊位前,有风流雅士摇着折扇,高呼“非也,非也”。如此之近,可真应了辛弃疾笔下的“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
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正是古都西安的汉服节,当天看到的男女服饰都是汉服的天下。他们来自世界各地,他们都是汉服爱好者,他们用这样的方式制造出了梦回汉唐之景。
从那天起,我便不可自拔地爱上了汉服,也正是这种热爱,促使我查阅资料,了解中国历史,读尽汉赋诗词。越是了解汉唐盛世,我愈加痴迷汉服。
我一向做事都是三分钟的热度,但喜欢汉服,我却痴迷其中流恋忘返,空闲时间我还学会了简笔勾画汉服,我的汉服作品深得同学的欢迎。
我的理想就是把汉服推向全世界,做一个推广汉服的宣传大使。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31
球场之上,红土飞扬。
——题记
不敢相信这是比赛的最后阶段,我盯住对手的手,目光跟随着球的轨迹,试图判断落点。这是一个旋球!身体鱼跃,竭尽全力靠近猛烈旋转的球。
终于,伴随着枪响般的撞击声,球被击回。我透过飞扬的尘土注视着球,祈祷它落入界内。
“Out!”裁判员大吼道。这出界的判决也宣告着我与胜利失之交臂。
我的教练和队员沉默不语,他们知道这场比赛是我们队唯一的希望。
我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出场地,不敢直视教练的眼睛。教练拍拍我身上的红土说道:“打得不错,我知道你对网球有多痴迷。”
父亲为我递来球包,当我打开它,便看到了那颗我一直带在身边的网球。
“教练,我想打网球!”当年的我如是说。教练只是笑,眼纹聚成一股。他丢来一个球,手指操场。“拿这个练吧,如果真正喜欢,就好好练!”
那一年,我很疯狂得练着。无论天气是否晴好,我都会背着球包去操场练球。树叶泛黄时我才发现那球的毛几乎掉光,我的手也结了一层茧子。
如今再看到这球,倍感温暖。
曾与队友用世界球星的名字称呼,亦曾在雨中打球直到衣衫湿透。红土场上曾留下一条条滑步的印迹,球拍上也早已布满划痕。
赛前那几天,练球到深夜。孤身走向球场,强光灯照射下练着发球,单调的击球声是那时唯一也最悦耳的声音。
抛球,引拍,屈膝,跳起,击球,一气呵成。
我的球拍曾随我去过世界各地,无论到哪儿我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一块网球场。红土,绿土,硬地,每一块球场上都曾留下我的足迹。
许多年来,场地变化着,沿途的风景变幻着,对手更替着,然而有一件事从未改变,有一份情至始如一。
当我走上球场,那感情便肆意生长。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32
急湍之中,有哪粒沙不在飘荡?清风之下,有几片叶能独善其身?时间流过,又有谁能一成不变。
生活总是处处生变的。这些好比调味料,使的生活又添喜怒哀乐,扯得情绪有了跌宕起伏。
有些变化总还是有源可循的,如今的倒霉便是从前的坏习惯发了芽,突然纷纷冒出来齐刷刷的展现在眼前。身如有重负,事情积压得不想动,此刻便也只是靠在窗边发呆。
自从冬天来临,便很少再望着窗外,那时的天空总是阴而暗,总有要下大雨的气势,却又一声不吭看了也只让人觉得压抑。温暖又重临,此刻正是晚霞最斑斓的时候,天边只渲染了一抹阳光,不似正午刺眼的太阳,更像他金黄的衣摆,飘渺而美丽。走过一个冬天重新相遇,依然再次为他赞叹。
但真正让这夕阳无与伦比的是层叠的云。
游云把光藏了起来,却又随意的洒出点金黄。而他身后的阳光虽不曾露面,却在云渲染出了另一番色彩。说红又像粉,说是粉却又不是,总也道不出个所以然来。这份飘渺反而像给天边蒙了一层纱,令人更心之向往起来。
夕阳固然美丽,可失了游云,也不过是一片单调的金黄。有了云的遮掩,才使得光变化多端。再见当下眼前的难题不也正是云,像夕阳一般坦然迎接才能迸出另一番美来。让人痴迷于其中的,也正是这番美。与其被变化烦恼,不如主动创造改变。
某月某日,步子又轻快起来。再望向天边独特的彩霞——也许是因也真正触碰到过这份绚烂,更觉夺目。日月如梭,世间瞬息万变,但我心中对夕阳西下那份美的热爱不变,追随它的脚步依然不变。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33
“哎,你怎么和你姐姐那么不一样呢?”我听见母亲又在数落犯错的妹妹了。不过,我也觉得神奇,打一个娘胎出的,我妹爱运动爱做那些出汗不用动脑的事,我却很传统的偏爱看小说短文那些能宅家的活。为此母亲总是唠叨,希望我们这“两极”能多学学对方。
话说,是什么时候爱上文字的呢?
依稀记得,母亲曾很骄傲地告诉别人,在认字上我没让母亲操心。许是看动画片时潜移默化地学了,许是幼儿园老师的功劳,又或许是小小的我对着不认识的字而不断问人和翻字典的原因。后来捧起童话书能在家里的某个角落安静待上一整天,能对着绘本一遍遍翻以至于看到封面便知其中情节。名为喜欢的情感,在书页的翻动声下悄悄积累于心中。
随着时间的流逝,电子阅读也移步于我的生活中。我像是鸟儿挣脱了枷锁飞到新地方那般快乐——电子阅读告诉我,创作出好文章的可以是鼎鼎有名的大文豪,也可以是籍籍无名但同样热爱文字的每一个人。我会因为一篇文章而泣不成声,也曾和主人公一起开怀大笑。我像是他们的朋友,凝视或真或假的故事,目睹他们人生中遇到困难的样子和应对方式。阅读的过程中让我思路延伸,我也开始创造属于自己的脑洞和世界。在情感共鸣的那刻啊,文字将我与素未谋面的创作者们同呼吸。
上初中以来,迫于学习的压力,阅读的时间大打折扣,但我仍努力坚持两三天看一回书,也曾将某个随笔和故事与好友分享。我很庆幸,在成堆的任务前,我依旧保持对文字这种热爱和享受创作的过程。我可以用简简单单的词句来叙述一件让人痛心且残酷的过往,也可以用华丽的词藻来描绘勾勒自己的快乐欢欣。
因为我真的,对文字对阅读的那份喜欢热爱,是永恒不改、亘古不变的痴迷。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34
意外的被“病毒”困在家中,窗外的世界我无法再去亲近。无奈我再次拿起球拍,从前的回忆涌上心头。
曾经,在电视里,看到了那项运动——乒乓球,看到那两个人跳跃,挥动球拍,发出一声声清脆的响声,他们的身姿感染到了我,从此,我开始了对乒乓球格外的痴迷。
爸爸给我买来乒乓球拍,红黑两面,我迫不及待地去了球场,第一次踏入球场,我的心格外兴奋。握住球拍,在教练的指导下,我机械地上步挥拍,击球,但是那个乒乓球像是在和我开玩笑一样,总是躲开我的球拍,飞向别处。我很失落,教练耐心的安慰我,让我慢慢来,也不断的指导我动作中存在的不规范动作。慢慢地,我也能击打到那个调皮的乒乓球了,我很高兴。
在不断绝努力下,经过一断时间的训练,我发生了一些变化,教练的目光中多了几分赞许,妈妈拾球的身影也逐渐减少了,教练对我的动作表扬多过了批评,我对自己更加有信心了。每一次训练都练习到浑身湿透,但是心情是愉快的,乒乓球在我的球拍上击打出的“啪、啪”声是那样的动听,悦耳。教练发给我的球我更多的能准确地击打回去,并且能够打回到对面的球案上面,训练是疲累的,但是我的内心却是无比的快乐的。
在运动会中,我仿佛进入到了别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无彩斑斓,充满着运动的色彩。它令我无限痴迷。让我更加努力的加入到训练中去。努力地提升自己。
现在已经和乒乓球分开了一年的时间了,但拿起球拍的感觉还是那和熟悉,想起当时训练的付出的辛苦和汗水,我还是无比的向往,希望在不远的将来,我还要继续去训练乒乓球,继续这份痴迷。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35
星期六早晨,阳光灿烂,我和朋友在院子里玩别开生面的单脚站游戏。
游戏规则是;三个人为一组,先用手心手背的方法选出一个裁判,另外两个人参加单脚站比赛,比谁坚持的久,谁坚持的久谁就是冠军,比赛分为三个回合,谁赢了第一回合的比赛,就可以做第二回合的裁判。
第一回合,由张德杰当裁判,张德杰一声令下我和堂哥比,当裁判数到“25”的时候,我的腿开始颤抖了,我连忙伸出我的手,来了一个“雄鹰展翅”,身体才平衡下来,堂哥也开始摇晃,他也不甘示弱,也伸出手,也平衡下来,当张德杰数到“64”的时候,我终于招架不住了,我倒了下去,堂哥赢了。
第二回合,由堂哥当裁判,张德杰和我比赛,当堂哥数到“120”的时候,张德杰招架不住了,一头栽倒下去,我轻而易举地取得了这场比赛的冠军宝座,旁边观看的小朋友中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最精彩的要数第三回合了,由我来当裁判,张德杰和堂哥进行比赛。刚开始,两个人旗鼓相当,过了一分钟,两个人还稳如泰山,脚下像钉了钉子一样,纹丝不动,比赛进入了白热化,大约过了两分钟,就结束了这僵持的场面,张德杰开始摇晃了,他连忙伸出手,来了个“大鹏展翅”,堂哥也鼓足了信心,也来了一个“白鹤亮翅”,旁边的小朋友给他们俩欢呼打气,“刘凌煜加油!”,“张德杰加油!”的加油声此起彼伏,堂哥不负众望,终于获胜了。
最激动人心的时刻来了,张德杰满盘皆输,我赢一局。堂哥净两局,堂哥是冠军,其他小朋友高兴地欢呼喝彩,堂哥高兴地手舞足蹈。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36
我的奶奶,痴迷于网络,成为了新一代”网瘾奶奶”。
每天早上,总能看到奶奶在微信群里发的几条老年人之间传的各种所谓的“小道消息”。在又或者是那谣传的中医古方,食物的相生相克。
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提示音,我就知道奶奶也在玩微信了。奶奶的痴迷,不知是从何时开始时。但是朦胧记得奶奶曾经教育我的场景——“不要老抱着个手机翻来翻去的,有什么好看的!”可当时的我并没有在意,心早飞入手机了。曾几何时,我与奶奶的身份早已调换,奶奶那双温暖却又有些沧桑的手如今也能在屏幕上飞速滑动,鼻梁上也架起了一幅老花镜,目不转镜地盯着手机,浏览着横飞的一条条消息。
还记得刚把手机给奶奶时,奶奶并没有十分的欣喜,还认为自己的老年机用的最舒服,可是,当一个个功能涌现在奶奶的眼前时,奶奶也痴迷于其中,还没几天,奶奶便基本学会了操作,奶奶也打开了这个令自己万分痴迷的软件——微信。一开始,朋友圈,却又忘记了怎么去分享文章。东补补,西拼拼,奶奶才算真正痴迷于其中。
“唉!快看,这不是那个张晓英吗?好几年没有听过她唱的戏了!手机上居然又有她!”伴随着奶奶技术的提高,奶奶也越发痴迷于其中。
有一天,因为网络的原因,家中的网断了,而奶奶与以往不同,多了几分急躁,时不时打开微信,期盼着网络早点恢复。当网络恢复的那一刻,奶奶望着一个又一个等待着自己去发掘的红点,露出了自己欣慰的笑容。
我的奶奶,痴迷于微信的“网瘾奶奶”,不愿落在时代脚步的潮流的奶奶。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37
虽然我们班只有少数几个学生,但是他们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有的喜欢打篮球,有的喜欢跳舞,有的喜欢唱歌,有的喜欢画画,有的喜欢写作。
但是我,同学的好朋友,别人看到我总是笑,看起来像个乐天派。他的眼睛总是感觉比别人大,尤其是当他看书的时候,他就像变了一个人。
记得有一次我去他家玩,一进他家就是他的卧室和书房。一个卧室其实就是一张床,一把椅子,一张小桌子,一个台灯,其他的都是学习功能。哇!这么多书架?一,二,三哦,我的上帝。六个书架!每一个书架都有一米多高,每一个书架上都整齐的摆放着一排排的书。
我惊讶地问他:这些都是你的吗?耶!你都看到了?基本上我是羡慕的,有点嫉妒。
于是,我从书架上拿了几本书给他测试。没想到,他能回答作文中的所有问题。这让我钦佩自己,也让我感到惭愧。
几个月后,我又去他家玩了。但这次不同了。我一进他的门,就发现他六个书架上的书都不见了。这让我二僧不解!这是怎么回事?后来我问他妈妈知道为什么。原来他痴迷于读书,上课前读书,下课后散步,吃饭,甚至上厕所!
更不可思议的是,有时候晚上看书就不想睡觉。有一天,他妈妈晚上十一点上夜班回家,看到他卧室的灯还亮着,以为他睡觉忘了关灯,就轻轻开了门。乍一看,他还在津津有味地看着那本放不下的书。所以现在他妈妈暂时把书藏起来了。
读书不仅能获得知识和营养,还能交到好朋友。
这就是痴迷书香的人。我的同学和朋友,他是李明。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38
《幻想数学大战》是我最love的书,书中有一个精灵族的法老王叫拉姆,他的武器是法老王弓箭,蕴含着强大的加法力量;《斗龙战士》一书里也有一把阳神弓,十分了得。而这些弓箭正是我所好奇之物,也是我梦寐以求之物。
从10岁起,我就开始对弓箭好奇,读完《后羿射日》之后,我更加对这种弯弯的,又有点威风的东东向往了,总幻想着某一天,我成为一名神箭手,射一箭,一个大坏蛋“啊”的一声倒下了,另一个歹徒拿起ak47准备一通狂扫,我又射出一箭,枪口正好堵住……
为了满足我对射箭的强烈欲望,我就在家里用衣架来当弓,尺子当箭。于是,家里的墙做了我的箭靶,“吧嗒”有时弓断,有时又是衣架“咔嚓”,后来家里衣架数量直线下降,当然挨妈妈痛骂……但即使这样,也挡不住我的射箭疯狂。每次只要在书上看到弓箭,我两眼就成桃心状,嘴边可谓是“口水流下三千尺。”我会产生许多好奇:为什么出现这种弓箭呢?它的杀伤力如何?携带使用方便吗?有第几代产品?有什么特效呢?面对书本,我只能看,却不能碰一下真正的弓箭,苦恼啊!
说真心话,我尤其对火箭(注:是箭上有火,不是现代的火箭)感兴趣。因为男孩子嘛,喜欢杀伤力更强的武器,对这类武器的好奇心我也更强。如果能有这样一副超级弓箭,我宁愿上刀山,下火海,上天堂,下地狱。只要能拿它到手,叫我下辈子做牛做马也行!如今的我可以说已经成为一位“箭痴”,没人能阻止我对弓箭的好奇和欲望。弓箭,我注定为你而疯狂!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39
看着“春风又绿江南岸”,赏着“漠漠水田飞白鹭”,听着“无边落木萧萧下”,吟着“燕山雪花大如席”。我手捧一本《唐宋诗词选》,嗅着茗品的馨香,吟着这些或清新隽永、或语意明快、或感人肺腑的诗章,心也随着一起陶醉在这些文学作品中了,我的喜怒哀乐也一起随它们荡漾了。
喜。
当“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字字如珍珠般跳入我眼帘时,我脑中立即展现出一幅苏轼畅游西湖的图画。画中苏轼眉梢舒展,对酒高歌,无限风光尽收眼底。此时此刻,在我心中也同样涌出一种舒畅喜悦的感觉了。
怒。
当我读到“怒发冲冠,凭栏处”时,我顿时被岳飞的激愤感情所感染,一腔怒火全喷向“秦桧”这个名字上了。当我读到“笑谈渴饮匈奴血”时,又被他大无畏的报国精神所震撼。
哀。
“凄凄惨惨戚戚”,李清照用婉约凄美的笔调,又涂写出另一种心情——哀伤。即使国破家亡,如文天祥一样,“山河破碎风飘絮,身世浮沉雨打萍”,读到这里,不禁潸然泪下,对女词人的悲惨报以极大的同情,同时也同情水深火热中的劳苦大众。
乐。
王安石的名句“总把新桃换旧符”终于把我从悲惨世界中拉了出来。我听着耳边恍惚的爆竹声,想象着人们欢度春节的美景,心情也如年初一般喜悦了。
这就是我痴迷《唐宋诗选》的原因。打开它,是一个五彩纷呈的世界,有感人的情节感动你,有拍案叫绝的名句令你惊叹,有可喜的人生让你去感觉。
读《唐宋诗词选》,我真痴迷。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40
谈到读书,我的话就多了!
古人读书有“三上”之说。欧阳修总结自己读书的经验。认为“枕上、厕上、车上”这三段空闲时间最值得珍惜。于是,运动场上少了个健将,书堆里多了个“书痴”。一本本美仑美奂的著作让我留恋往返,一篇篇言意思携永的短文令我拍案叫绝,一首首短小精悍的诗歌使我掩卷沉思……每到午夜时,妈妈总要千呼万唤,我才肯从走出书房,仍旧是“犹抱书卷半遮面”。读到情意真切之处,有时我竟不顾众目观看,忘乎所以,如江州司马一般泪珠莲莲。我“书痴”之名由此远播,以至于同学在借书给我时还不翻新地问:“你不会在上厕所的时候看吧?”
读书陶冶了我的性情。看着康“视死忽如归”地谈走着《广陵散》,我心中回荡着清高之情;读着李白“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胸中升起一股豪迈之气;吟着李清照的“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我不禁潸然泪下;同着窦娥“天呀,你错堪贤愚枉做天”的血泪控诉,不平之气顿时充塞我心胸……读书使我与文人墨客结下了不解之缘,在春日细雨霏霏的午后邂逅一本好书成为我一种独特的享受。
在茫茫的书海里泛舟毕竟是一种乐事。痴于书的我渐渐从书中品出一中自然之美,领略了自然之趣。看到一棵小草,我会想起“庭草无人随意绿”;看到一座山,我会象棋“无限风光在险峰”;看到一朵花,我会想起“落红不是无情物”;看到一场大雾,我会想起“雾失楼台,月迷津度”……是书,拉近了我与大自然的的距离,使我体会了“数峰无语立斜阳”的自然天成的美丽。
读书对我的好处不一而足,但我的眼睛度数也随着知识的积累而加厚了。妈妈开始限制我看书,但我对读书一往情深,一定“咬定书山不放松”!读书带给我欢笑,读书令我痴迷!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41
他们两个动不动就要闹绝交,我却又死死扯住他们的衣角。因为,我痴迷于他们这份不一样的友情。
他们的友情来的很特殊,却也很简单,只是因为我,让他们也成为了“朋友”,但这份“友情”却容不得半点玩笑,同学也纷纷打趣,称这份友情为“严肃的友情”。
申裔天生性幽默,喜欢开玩笑,可玩笑的出格率约为99.9%。这不,面面君“瘫坐在地”,扶着桌子嗷嗷叫痛,他的板凳却在后排的裔天手上。太阳十分无语地看着这一幕,悄悄躲到了云里。方才还是阳光普照,却又在一瞬间昏暗下来。
教室外,是一副冷清的画卷,教室里,却“热闹”起来。烟尘缓缓从地上升起,却又渐渐落下;本来整齐的桌子,却一个个东倒西歪;有两个一身“漆灰”人在地上翻滚着,仔细辨认,才能认出那是申裔天和面面君。
太阳被他们逗乐了,捂着肚子从云里钻出,向教室投入一缕温暖的阳光。
老师走了进来,一脸怒气的看着他们两个,毫不留情地将他们带入了办公室。太阳没了看头,慢慢地向东走去;烟尘没了动力,缓缓落下。片刻,他们并没有垂头丧气地走出办公室,反而刚离开办公室,便异口同声地说出:“绝交!”看到我在等他们,赶忙上前来问道,你是不是朋友……
终于,在我的劝阻下,他们“友好”地握了握手,再次和好。但我知道,这份友谊,也许不会长了。
果然,一年后,我们升入初中,申裔天去了别的中学,再不相见。我和面面君再次谈到此事,他却带着一丝叹息的说:“那家伙,其实挺好的。”
我惊诧地看着他,难道一直以来,都是我错了吗?我痴迷地想让他们有一份真正的友情,可他们,却本来就拥有着另一种与众不同的友情。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42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时光啊!她千回百转,终究是改变了这一切。而不变的是那份痴迷——那份对书的痴迷。
曾几何时,为了挚爱的书,我与父亲大战三百回合;多少个安静的夜晚,我又默默地为书香魂萦梦绕……
我遇见了顾城,那个写下“一会儿看我,一会儿看云。我觉得,你看我时很远,你看云时很近”的那个顾城,终究是堕落了啊。
我认识了“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的海子,可他还是放弃了生命的希望。
我曾梦回大唐,遇见一个白衣少年郎,就是那个写下“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的面容,又憔悴地写出“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他月下独酌,回来下酒的,是剑上的寒光;而他的情人,是天上的那轮圆月。
记忆是开在流年里的花啊,不曾绚丽,就在风中寂灭。可总有人记得,那个“一个人绝世,一个人倾城,一个人的似水流年,一个人的地老天荒”那个怕自己唱出上半句,却无人知晓下半句的公子小白……
我还曾梦回姑苏,在那云深不知处,看见一名白衣翩翩的少年,额上佩着一条抹额,抚琴喃喃道:“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望见那个吹笛的少年,倚在树旁,借着月光,畅饮一坛美酒。
我在沉默的书海中,肆意徜徉,懂了那穿梭山河的箭,刺的都是思念成疾的人,真是“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我在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时,捧一本旧书,翻开泛黄的书页,深吸一口历史的气息,看见万万千,遇见万万千,也痴迷于那份幽幽的书香……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43
苏联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要算人类在走向未来、幸福、富强的 道路 上的奇迹中最伟大、最复杂的奇迹。”的确,我也为书痴狂过。
有一天晚上,我正在书桌前看书,因为书中写得太精彩了,我竟然望了时间,仿佛来到了古代时期,诸葛亮向我走来,一边叹气一边说:“都怪我一时大意,派他去守城,害我把城池 也给丢了,咳!”诸葛亮说完,周瑜也向我走来,一边走一边苦思冥想:“为什么我每次打仗,都打不过诸葛亮呢?”当我一 口气读完了《三国演义》这本书后,我已经犯困了,一看钟表,竟然已经10点多了, 我顿时便愣住了,半天才反应过来,我向正在看电视的爸爸抱怨:“爸爸,都已经10点多了,我在看书,你怎么不叫我呀?”爸爸说:“我都叫你好几遍了,可你就是听不见啊!”“啊!”我边说边回到房间,睡觉了。
最令妈妈爸爸 头疼的就是我去外面旅游也不忘带书,睡觉前不忘看书,莎士比亚也曾经说过:“学问是我们随身的财产,我们在哪里,我们的学问也跟着我们一起。”我走路时也看书, 有一回还撞到过一棵大树,头上起了一块青包呢!妈妈屡次三番教育我不要对书那么痴迷,可我屡教不改,还是对书那么痴迷,边走路边看书。
英国哲学家培根也说过:“知识就是力量。”是啊,有了知识才能做对国家有用的人才;才能做对祖国有用的是;才能走遍天下、和外国人交流。我也想对大家说:“人会生很多病,但是最大的病跟=根还是无知,让我们一起去读书,一起去热爱书籍吧!这样,长大了就能用自己的知识来回报祖国、回报父母、回报教我们的老师吧!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44
清浅时光,悠悠岁月,一路成长,不变的是痴迷于那檀檀书香。
“听书”。
犹记得儿时,有个疼爱我的外公,那时爸妈忙碌整日在外奔波,无暇照顾我,便将我送于外公家中。
幸好外公识字,为了让整日调皮的我安静下来,便开始给我读故事绘本,这法子十分奏效。每天,我都会拉着外公到院子中给我读故事听。院子里的阳光暖融融的,十分舒服。我坐在外公身旁,仰着小脸认真地听着故事的内容,脑海中构建着书中的情节,嘴角微微上翘。
“读书”。
渐渐地,我长大了,身边也终于有了爸爸妈妈的身影,他们将我接回了家,欣喜地发现我喜欢“读书”。
这时候,我刚上小学,已经认识了字词,却并不广泛,有时不认识的生字有许多,爸爸妈妈便会一边用手指着拼音,教我读,我也喜欢这种学习的感觉,因为它能让我,自己读完我想看的书目。之后,我每天放学都会读书,这个习惯一直延续到小学毕业。
“看书”。
步入初中以后,才发现时间十分紧迫,学业加重,作业量几何倍的增多,平常根本毫无空闲与书相会,直到周末才能挤出时间。
现在不同往日,从前的我,需外公念书给我听,需爸爸妈妈帮助我阅读,而现在,对语文有深一步的了解,看的书也是不同与儿童读物的大家名作。周末时,找一个温暖的午后,坐于阳台的藤椅,沐浴着阳光,捧着一本喜爱的书,分外惬意。
或许,徜徉于书海,才是我认为最美好的时光。
书香伴我一路走过稚嫩,跨过青涩,我相信,它也一定会伴我迈向成熟,走完余生。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45
因为这份痴迷,心中有了更足的底气;因为这份痴迷,生活有了更多的精彩;因为这份痴迷,我有了更多进步的动力。
记得小时候,我对读书毫无兴趣。每次我坐在地上玩玩具,都快把地面坐出一个坑的时候。便会有一双手递过来一叠纸片;我照例会看一眼,以为是更好玩的东西,结果被我一手打到一边。妈妈那张脸也因此变得焦虑起来。
一天,那双手将另一叠纸片递了过来,我连看都没看就把它打到一边。那双手直接将那叠纸放到我眼前。我慢慢放下手里的玩具,拿住了那叠纸片。我看到纸片上画着我所熟悉的玩具,画着在马路上飞驰的汽车,画着我没见过的动物,画着天空上像棉花糖似的白云……我一张一张地翻着,脸上时不时露出痴痴的笑容。妈妈脸上也不再焦虑,慢慢变得开心,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我指着纸片上的字,发出疑问的声音。“汽车。”我张开嘴:“汽——车——”妈妈脸上的笑越来越灿烂……
走在街上,我的小手紧紧攥着妈妈的食指,马路上奔过的汽车让我的眼珠转了过去,我伸出食指,小嘴张了张:“汽——车——”妈妈眼中流露出高兴的色彩。
眨眼间,一棵树都已完成了抽芽,开花,落叶,过冬的成长历程;几张小小的纸片也早已不能满足我的欲望,我开始寻求更大的阅读量。妈妈似乎早已看穿了我,将我拉去了书店。妈妈带我来到儿童绘本区,结果我翻了翻就一溜烟跑去了儿童书籍区。过了一会,妈妈只好哭笑不得地跟我来到收银台交钱。
我躺在沙发上,在阳光的沐浴下看书,一个字接一个字在我眼前闪过,一点点填着我痴于读书的无底洞……
转眼,我从幼儿园的小不点,一点点地变成了与妈妈齐高的初中生,似乎一切都已经发生了变化,可能唯一不变的就是那份痴迷与坚守吧。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46
变的是沧海桑田,不变的是那份痴迷……——题记
从小我就对诗有一种莫名的好感,不知曾几何时,喜爱竟变成了痴迷。
小时候,我在乡下奶奶家住过一段时间,每天我们听着鸡鸣和人们的谈笑声,看见云雾从远处连绵的山谷中升腾,空气中飘着乡村特有的青草味,生活安逸美好。
晚上奶奶就搂着我坐在床前教我念诗。其实她识字不多,但她还是用她粗糙的手指指着诗笨拙地教我念,有时我正巧读到个她不会的字,她顿时笑弯了眼,还不住的夸我说:“娃,真厉害哩!”但是好景不长,有一天父母回来后说要把我带回城里,离开时我看见奶奶站在院中,眼里除了慈爱,还有我看不懂的亮亮水光像一条流动的河流,我想起她教我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恍然间我像是懂了什么……
再次见面是在几个月后的葬礼上,我知道她是得了肺病走的。
一直以为我会忘记了,但直到上了初中,当老师说有没有因为想念某一人而迷恋上她留下的某种东西时,像是触动了心中某根隐匿的弦,我仿佛又回到了儿时……
在吟诵杜甫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豪情与壮志时,我想念她在吟诵李白的“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时的自信与豁达,想念她在吟诵刘长卿的“寂寂江山摇落处,怜君何事到天涯”的惆怅与无奈,我忘不了她吟诗时的神采飞扬;忘不了她朗读一首诗时轻轻皱起的眉头,也忘不了她读诗时陶醉而微微漾起的红晕;忘不了她怀里的余温,更忘不了她为我织就专属于我的童年。
繁华落尽,只留下了子规哀涕,光阴荏苒,只留下岁月如歌;而您走后,我只留下这份对诗永远不变的痴迷……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47
看着面前的速冻白菜饺子,一个个无精打采,干瘪得不像话,一点食欲也提不起来。一边漫不经心地塞着饺子,一边想着如果老姥姥还在就好了,她包的白菜馅饺子最好吃了!
小时候,最喜欢的就是老姥姥包的白菜饺子。每逢过节,我就开始在老姥姥面前不停嘟囔要吃白菜饺子,老姥姥总是笑着说:“好好好!”接着便去和面,准备饺子馅。
看着老姥姥包饺子,那可是一种享受。清晨的阳光洒落在她的身上,微风轻轻吹动她的发丝,细小的汗珠也被照的晶莹剔透,闪耀着光芒。我呆呆地看着她,说道:“您包饺子的时候浑身散发光芒一样。”她脸上漾起一抹抹笑意,边包饺子边说着:“小机灵鬼!就你说话惹人喜欢。”看着她的笑容,我也直笑不停。
不一会儿,饺子便煮熟了,眼前一个个挺着圆滚滚的肚腩,披着白色外衣,热气腾腾的,就是我日思夜想的白菜饺子了!我禁不住诱惑,急忙将饺子送入口中,皮薄馅足,不咸不淡,白菜和猪肉混合在一起,那美妙的味道让我的大脑不受控制,只知道一个接一个地往嘴里塞,含糊不清地说着:“好吃,好吃!”
没过多久,碗里便从满满当当变成了空空如也,我满足地朝老姥姥看去,她正看着我。祖孙二人一言不发,看着对方,笑了。
虽然,老姥姥已经离开了我,但我对白菜馅饺子有着特别的执着。无论是过节,过生日,还是庆祝喜事,我的面前总会有一碗白菜饺子,就像……就像老姥姥陪在我身边一样,和她分享着我的快乐。
我好想吃白菜馅的饺子,老姥姥包的那种味道!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48
我是宇宙英俊、潇洒、帅气的鑫哥,今年12岁,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少年。
我有一头乌黑的头发,一双晶莹剔透似如珍珠的眼睛,瓜子似的脸面,让人一看就分外喜欢。嘴巴一笑就像一个神魔具有特别的魅力,身材健壮,非常引人注目。
很多人都说我是一个练武的好苗子,对我来说这也不算是优点吧!对我而言,我的优点是——是一个小书迷吧,而我的缺点是每次一看书把什么都忘了,连妈妈交代的任务也忘得一干二净,什么也不记得只管着看书。我是一个爱看书却很懒的人,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毛手毛脚,这样妈妈就会让我不要干,我就只管看书去了。在我心中书就像我的宝贝,我不会让它受伤,我会把它当成朋友一样对待。
记得有一次老妈让我去永康图书馆买一本关于菜谱的书,我一听兴奋得如出笼的小鸟哼着歌终于有机会去图书馆了,刚走到图书馆,我就气喘如牛,但是我还是迫不及待的想看书,我像一支离弦的箭一样冲进了图书馆,刚进图书馆,琳琅满目的书让我目不暇接,我如同发现新大陆似的。图书映入眼前,我像一只饥饿的狼,直奔过去,顿时让我手忙脚乱,目不转睛的看着书眼睛如被磁铁吸住了一般,不一会儿我沉浸在了书的海洋,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
一个小时过去了,二个小时过去了……妈妈来找我才把我从书的世界给拉回来,妈妈眯了一下眼,我瞬间从书中清醒了,妈妈手指轻轻弹了一下我,笑眯眯地说:“你个小书迷,又忘记了我的任务,真拿你没办法,我红着脸,低下了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看,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的我,一个与书为友的我,这样的我,你喜欢吗?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49
这天上午,我到播音主持辅导班学习。在去的路上,我想今天会学什么呢?
到那里之后我才知道要学“绕口令”,我高兴得大叫:“太好啦。”有一个男生问我:“你为什么这么高兴?”我说:“因为我喜欢绕口令。”
要上课了,我按奈不住高兴的心情。老师说:“今天我们学一个绕口令。”我问:“老师这个绕口令是什么名字呢?”老师说:“是喇嘛和哑巴。”我心里说:“太好了!”老师教了我们一遍以后我就会了,老师竟然让我第一个说,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又高兴又激动,我在我们班说绕口令是最好的,我说完以后,老师把这段话又教了我们好几遍:“不知是提着鳎蟆的喇嘛拿鳎蟆打了别着喇叭的哑巴一鳎蟆,还是别着喇叭的哑巴拿喇叭打了提着鳎蟆的喇嘛一喇叭。”一个同学读的时候不仅读得特别慢还全读错了。
下课了,老师让我教那个同学,可我怎么也教不会她,气得我都不想教她了,我恨不得马上上课,哎,可是事实就是这样没办法,只能再忍忍了。
放学了,我在回家的路上不停地对我妈说:“我今天把《喇嘛和哑巴》学会了。”而我妈却一直说:“哦、哦、哦。”到家了,我爸爸问我:“都学了些什么呀?”我不厌其烦地回答:“《喇嘛和哑巴》这个绕口令。”我爸又说:“是吗?真不赖!我都不会。”我对我爸爸说:“我想在儿童节的时候说这个绕口令。”
我实在是按奈不住,总想见到谁就和谁说话。说到这儿我想起了一个绕口令:八百标兵奔北坡,北坡炮兵并排跑。炮兵怕把标兵碰,标兵怕碰炮兵炮。
今天上课我还要背两遍,太高兴了!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50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智慧的源泉。对于我来说,书是最令我痴迷的东西。
小时候,我不识字,妈妈就用让我看书的方法教我识字。晚上,我就听着妈妈讲的故事,进入梦乡……可以说,我从上幼儿园起,就以书为友,常常拿着一本书,看着看着就进入了痴迷状态,随着主人公一起去历险,一起去发现,我可以足不出户就回到过去,遨游未来……
现在,我早就把读书当作乐趣,当作休闲享受的最佳伴侣。我的书架早就被塞得满满的了,有小说《大卫科波菲尔》《欧也妮葛朗台》《傲慢与偏见》等,有侦探类的《冒险小虎队》,还有童话类的《魔法小仙子》《小精灵灰豆儿》《格林童话》……这些书真令我痴迷。
记得有一次,我正坐在沙发上看《大卫科波菲尔》。妈妈走过来,对我说:“要弹钢琴了!”我没听见,继续在那儿看书。妈妈又把嗓门提高了八度冲着我喊了一遍,可我还是没听见。于是妈妈又用尽了全力冲着我喊了一遍,这下我终于缓过神来,对妈妈调皮地一笑,说了一句:“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妈妈笑了笑,说:“你怎么把高尔基的话也用上了”我又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妈妈听了,装作生气的样子说:“你怎么不听我的话!”她话音刚落,我又接着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最后,妈妈无可奈何地拍着我的头,说:“你呀!真是个小书迷!”
人以书为友,书与人相伴。书永远是我的好朋友,是它,使我的生活变得快乐、充实,变得丰富多彩。书,你永远是我最痴迷的东西,是我最信赖的朋友!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51
最近,班里的同学们都喜欢把魔方带到学校里玩,看看这么小的一个东西,但玩它却成为了我最痴迷的事。
一次,我看见我后面的同学拿着已打乱的魔方,呼噜呼噜转起来,不到两分钟,他就已经把魔方复原了,引来了一个个佩服的眼神。于是,我下定决心要把魔方学好。回到家里,我拿起魔方,就向爸爸请教去了。爸爸先是给我复原了一遍,然后再把口诀重复了好多遍,我就去练习了,过了一会儿,我马上就发现不对了。为什么我按爸爸的方法去转,却总是不行?难道我背错口诀了吗?我去找爸爸,并重复了一遍刚才的动作,爸爸一看,笑了:“你把所有要转180度的都转成了90度,这能成吗?”我马上把错误的纠正过来,果然对了。练了一会儿,我又忘了许多口诀,我一会儿来,一会儿去。虽然这样,但我还是觉得魔方很有趣,这时,爸爸也鼓励我:“心言,你这样已经非常不错了,大部分都可以自己完成了。”爸爸的话又给我增加了许多信心。终于,我可以从头到尾不向爸爸请教,独立完成一个魔方了。从那时起,玩魔方就成为了我最痴迷的事儿。
我连续练了好几天,速度渐渐快起来,爸爸本来就是一个老顽童,现在看见我会玩魔方了,就要求我和他进行比赛,一开始几天我是比不过爸爸的,可是我越战越勇,慢慢地超过了爸爸。那一次,妈妈喊了一声:“开始!”我和爸爸手就马上开始动了起来。这时,我感到了一种鸟儿飞回蓝天,鱼儿游回大海的感觉。当我已完成一面时,爸爸还在完成十字;当我一面两行拼完时,爸爸拼完了一面;当我还剩三颗时,爸爸还剩三面,最终,我获得了胜利。
最让我痴迷的事儿就是玩魔方,因为它让我感到自由。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52
我喜欢安安静静地看书,也喜欢无拘无束地看电影、打羽毛球,但最让我痴迷的却是下五子棋。
一年级偶然的一天,爸爸教了我怎么下五子棋。规则是:把同一颜色的棋子连成5个就算赢。打那时起,五子棋就像磁铁一样深深把我吸引住了。作业做累了,就喊爸爸杀一盘;周末更是有事没事切磋一下;即使没人陪我对弈,也可以自己左手和右手下,仔细研究连成五子的方法。刚开始,两人对战都是爸爸赢。慢慢地,我的水平渐涨,有一次印象特别深刻,就是我竟然把爸爸下赢了。
那次,我们摆开棋盘,我黑棋、他白棋。我先下,得意地拿子占据好中心位置。爸爸跟着我下,一路忙着围堵,坚决不让我有机会把“三连棋”发展为“四连棋”,也就是“活四”。这样,你来我往,很快棋子已经铺满了半个棋盘。眼睁睁地看着我精心策划的“胜利小萌芽”,都被他一一阻击掉了,这可怎么办?我急得一筹莫展。
爸爸却一脸的小得意,笑着问道:“没招了吧?”我一边点点头,一边心里不服输的劲儿却窜了上来,眼睛紧紧盯着棋盘仔细观察,脑子里急速运转,有了,我要制造一个“双三”。我不动声色地轻轻落子,心却怦怦直跳,像有头小鹿在乱撞。爸爸还沉浸在得意之中,像极了龟兔赛跑里的兔子,他果然没有发现我的新计划,把子下在了别处。哈哈!这下我果断落子,“双三”已变“活四”,爸爸无力回天。我大叫:“我赢了,我赢了!”
下五子棋真是个有趣的事,只要你仔细观察、开动脑筋,就有可能会赢。我好喜欢下五子棋啊!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53
夏天是一个热情洋溢,明媚灵动的季节。夏日的鸣蝉,绿树,金色的骄阳,是夏天的象征。
在农村的夏天是凉爽的。金色的光辉镀在树上每一片绿叶上,清风拂过,泛着浅浅的光,满山似乎掀起了一片金色的海浪。山中的栀子花也绽放了,那么冰清玉洁,纯白之中带着一丝浅绿,像初长成的少女,带着一丝青涩。初夏,栀子花开得星星点点,散布在满山之中,空气中浮动着清甜的气息,没有盛夏的那么浓郁,却别有一番韵致。用手轻轻逗弄着纯洁的花瓣,香味却早已布满全身,让人不由得会心一笑。人们总爱坐在大树下乘凉,摇着小扇子,躺椅“吱呀吱呀”的叫唤着。小孩子在杂草中斗着蟋蟀,树荫笼罩着一片宁静、祥和。
池塘里的荷花也开了,亭亭玉立,粉中透白,像一个害羞的少女。一池的荷花,开了花的,含苞待放的,都随风舞动着。蜻蜓停在荷花的中心,像一位风尘仆仆的赶路人正在休息。青蛙懒洋洋地伏在荷叶上,只有蝉还在不停的叫唤。大黄狗热的吐舌头,猫惬意地睡在青石板上。小孩子们在溪边戏水,溪水清澈见底,手伸进去会感到凉爽,似乎把夏天的躁动不安全部赶走了。
夏天的夜是美好的。深蓝的天幕中繁星遍布,像一个棋局,对弈的人久久不得其解。小孩子躺在大人的腿上,看着星空,听着童话故事。星星一闪一闪,似乎活了起来,组成一个又一个生动有趣的画面。大人们总是比小孩子先睡着,而小孩子总是痴痴的看着星空,陷入无限的遐想,带着美好的幻想入梦。
啊,夏天你明媚、热情!你像一团火焰,点燃了人们心中的热情;你像一个魔法棒,把躁动不安,变成幸福和希望;你像一把扇子,扇走流言的风。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54
我走在秋日的黄昏,脚下踏着披着夕阳余晖的落叶,被“秋日突袭的寒风”吹得“哆嗦”,后来被小块石头“绊倒”了。于是我想就这样一直“躺着”。这时,你向我走来。
你从远处走来,从钢铁炉里炼就出来,你正义的撒下一把烟末,被神父的“石头”绊了一脚。但你并没有因此而“躺下”,你正大步向前走。前面的路上有很多石子,有人让你停下,但你回了一句:“你是想让我的生命像夕阳一样颓废吗?”说罢,你继续迈着坚定的脚步前行,我看着你一次一次的绊倒:因为救水兵朱赫来而被关进牢狱,在战斗中受伤。越往前,你摔得越重,但你仍坚定不移地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
你是保尔,是钢铁的精神。当我再看你时,我才发现,你已不是男孩,而是位高大的战士,一位与挫折作斗争的战士。你在筑路工程中得了严重的伤寒,疗伤时创作作品,书稿丢失,却不气馁,重新创作。我怀着一种敬仰之心看着你走向“太阳”。
学习,学习你身上的精神,不要说什么时代不同,不要以成长环境不同做借口。就说一样,你对生命中不断侵扰你身心的挫折所做的抗争吧,就值得我学习。
挫折是人生不能避免的,那我还可以祈求什么呢?唯有祈求自己有你那般钢铁的意志。挫折在有着钢铁意志的人面前,只是一种磨砺。
但你告诉我的只有这些吗?不是的。看着你不移的方向,以坚定的步伐走向“太阳”。如此深邃的你让我痴迷。我还明白了要在暴雨中保持前进的势头,明白了在战胜风雨后,不要忘了前进的方向,明白了不再畏惧下一次的暴雨洗礼。因此,我要学习的一直是你,保尔,你的钢铁般的意志。
于是,你向这里走来,阳光在你的身后投下长长的“影子”。我痴迷地望着,陷入沉思。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55
乘一叶小舟,喝一壶桃花醉,嘴角上扬,那古道青坟烟,敢问今夕何年?一人一马过关,未曾得志我马放南山。一曲烟雨行舟太缓慢……
——题记
与诗相伴,何尝不乐?遇难时便想:雨过终得日,移雾见青天;孤独时常想: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望着落花,心生惋惜: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微雨蒙蒙,午夜时分,月上枝头,一杯浊酒,浇在心间,只身换得唯唯诺诺,黑着夜惶恐。看不清对错,愿当负结。明月清风,傲雪凌霜,月黑迷蒙,谁为点灯。在这夜中,我迷失了方向,寻找真实的自我,完成最初的梦想!抬头仰望,夜中漫天星光,像最初的信仰,踏遍江河千里山万丈,点燃心中烈焰。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偏离航道,扬帆远航!昨夜又稀离,今宵依如旧。荒业无处去,后悔初学晚!月光普照四方,夜黑难未散?梦破鼠窥灯,霜送晓寒侵被。黑暗中剑露锋芒,肆意轻狂,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如若不惜此,又患当年景,愁也!
星空三丈,床前明月光,谁低头思故乡?问世间,多少英雄终成沙?最惶恐,一问三不知……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显现眼前。烟花三月,与君相会。谁水竹亭,剑仙相遇,探知世纱,却缚其命,痛恨不已,无可奈何,独自一人,不理世俗。前世今生,终有一念,望尽天景,却困院内,一妖相助,将其所愿。月下少年,独自叹息,一气道盟,放弃梦想,堕落一生。仙人相助,其有虚空之泪,后炼纯质阳炎,报愁雪恨。
不放梦想,上天开窗,用尽全力,便有回报。风霜来临,不可躲避,迎难而上,无所畏惧!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56
我从小爱画画,尤其喜欢画各种各样的人物,怎么会出现那么多角色的人呢?请听我说吧:画小孩儿,是被爸爸激活的,大约五年前,他说起“君逸左岸”的楼盘,我喜欢那个“左”字,怎样突显“左”字呢?我一想:我叫江楠,再创造个小女生,名叫“江左”吧,对了,再来个“江右”吧,头是蜗牛线,底下是腰带,条条睡帽,细跟高跟鞋,一根球形皮筋扎着几根细头发……就这样,第一个小人儿诞生啦!
之后,随着我喜欢场景的变化,我画里的小人儿越来越多,也越来越漂亮,名字也不一样:安拉,啦啦,阿尔法,小A,小厦,斑德等一一出现在纸上!
我爱画画,经常一起床就画,不管不顾,披头散发,不吃不喝,光脚丫子,蹲在椅子上画,脚麻了口冒火了还在画!自打我看了《冰雪奇缘》就迷上了“冰雪女王艾莎”,现在,我画的是艾莎的时代,人们个个热的光着膀子,就我和艾莎她们不怕热!比如,有一次,我正蹲在椅子上画,爸爸突然叫“去玩了!”我一急,火了,笔下就“下雪了”,我吼道“别打扰我,我不去,我要画画!”见爸爸没走,我拿起衣服挥来挥去,说“走走,我才不稀罕呢!”我气得头上结“冷气”……还有一次,我坐在画笔堆里,高喊“发大财了,可以尽情发挥画画了!”我开始创作我的小人儿“艾莎女王”,她该长什么样呢?对了,大眼睛,白皮肤,白头发,我嘀咕着,想啊想,画啊画,终于,漂亮的“艾莎”使我眉开眼笑,喜出望外,我乐的一蹦五尺高!
不久,我的画发表在《当代小学生》的刊物上,我的积极性更高了!我喜欢画画,天天画、抽空画、休息时也画,看什么画什么,我用画笔写日记、讲故事……虽然眼睛都近视了,但我仍然很开心,画画带给我快乐、带给我开心!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57
“恩,真美!”我的“低头族”爸爸正举着手机,笑了起来。“咔嚓”只听一阵清脆的响声,老爸斜着眼看了看厨房,“母老虎”正在厨房里做菜呢!嘿嘿!那迷人的菜品跃入眼中,似乎也吸引不了老爸。
“开饭啦!”老妈大喊道。这个老爸懒得手都跟手机粘在一起,还叫道:“走位,走位,饭菜端上。”真拿他没办法。
他正享用着美味的饭菜呢。突然大喊:“上路,上路,塔没了!这家伙坑队友!”他陶醉在《王者农药》的世界里,连饭掉地上了也不知道,甚至激动得把饭喷出来,都一脸无所谓。
他的工作时间都开始被手机“占领”。一家人在一起几乎没说话,家里好冷清啊!
我做了一个伟大的决定:老爸必须离开手机!
我跑去对老爸说:“爸爸,你这手机这么神借我玩玩呗。”“学习!”爸爸干脆利落地给了我俩个字,并且还是盯着手机说的。
“好吃!”我故意在老爸面前吃起来了关东煮,老爸一点动静也没有。当我碰了他一下肩膀,他头也不回地给了我一个“香港脚”,依旧跟手机形影不离。
“真便宜!啥,怎么涨价了!”爸爸正一边在看淘宝,一边拿着平板在看电视。“天下无双!”爸爸大喊道,他正在为平板与手机感到赞叹。
到了半夜,我起来上厕所,竟发现爸爸仍坐在沙发上打游戏。他斜靠着,已经睡着了,但手指仍未离开手机,那游戏里的白光一直在闪烁着,而那嘴角微微上扬,嘴巴张得老大。我一看屏幕:“大吉大利,今晚吃鸡!”
唉!这爸爸到底是游戏大王的后代吗?什么游戏都能让他入迷。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58
任何事到陈淑蓉那里就不值钱了,这是外婆以前的同事经常夸她的一句话。也的确,以前外婆不管是钩织台布、做衣架还是做棉拖鞋,还有最新款的毛衣花样,她都样样在行,只要外婆愿意做的事,就一定会做好。最近我是真真切切的体会到了这一点。
一次,我正在练习书法,外公过来瞧了瞧,拿走了我的笔,给我做了一个示范。外婆见状,也饶有兴致地提起笔写了一个“月”字,没想到获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从此,她便一发不可收拾的迷上了书法。以前坐在沙发上刷手机的外婆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端坐在餐桌前被宣纸淹没的外婆。后来,她甚至为此买了专属练习的桌子,还买了镇纸。
一日,我放学回家,往日外婆在厨房切菜的咚咚声不见了,四周静悄悄的,我叫了一声“外婆”,便朝书房走去。我知道她准在那儿。外婆没有回应,低着头,丝毫没有注意到我,专心致志地在那写着。
直到嗓门儿大的外公大吼一声:“陈淑蓉,你饭烧了没?”她才猛地反应过来。大笑一下,搔搔头:“哎呀,太投入了,忘记了。”边说边奔向厨房。
外公的书法一直是外婆学习的榜样。一次外婆信心满满地拿来两幅字,问我:
“囡囡,你看看,哪幅是我写的,哪幅是外公写的?”
“您别说,还真看不出!”我诚恳地说。
外婆高兴极了,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接着快速拍照转发到她的相亲相爱群、知青群、陈家群。果不其然,没过多久,称赞声一阵高过一阵:
“一会儿不见淑蓉,又学会了新技能!”
“这简直是专业水平点赞!”……
看把外婆美得都快手无足蹈了。
每当我遇到困难的事情想放弃时,外婆专注的神情、坚定的身影,时常浮现在我的眼前,照耀着我的学习和梦想。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59
星期天,我正在家里看电视,突然,妈妈在外面敲门:“小婧,快来帮妈妈开门。”“什么嘛!你不是带钥匙了吗?怎么还要我来开门 呀!”我一边埋怨,一边替老妈打开了门。妈呀!刚一把门打开,我就吓一跳,此时呈现在我面前的不是妈妈,而是一个巨大的花瓶,白底彩花,我指着花瓶惊叫道:“花,花瓶怪,你把我妈藏到哪里去了?”
“哎呀,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我只不过买个花瓶装饰一下家里而已嘛,难不成这花瓶太漂亮了,把你吓到了,哎,我也觉得它很漂亮……”老妈的声音从后面响起。呼!我松了一口气,又叫道:“我的妈妈呀!您怎么没事找事弄了这么一个花瓶回来呀?”妈妈说:“我看家里太单调了,买一个花瓶来美化美化环境,到时候再弄点花草种在里面,可真谓美上加美。”老妈还在滔滔不绝的诉说买花瓶的好处,我却已经受不了了,吼道:“我随便你啦!”然后转身走了,可妈妈似乎还沉浸在自己的“花瓶论”里,呆呆的站在原地,我摇了摇头,心想:这老妈中了什么邪呀?看来没法治看。
第二天,我刚起床,就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客厅中央,一个巨大的花瓶摆在那儿,花瓶中插满了百合花,老妈竟在一旁沙发上睡着了。我立刻摇醒老妈:“老妈呦,你这又出现啥状况了呀?”她刚睁开眼,便拉住我说:“小婧,你觉得这样插好不好看,我琢磨了一晚上,最后觉得插百合花最好,这百合可是我今天清早从花店里买来的呦,绝对新鲜……”
我真是哭笑不得,看来老妈这花瓶痴迷症真是太严重了,估计已经无药可救了。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60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精神的食粮。” 培根说过: “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
我认为:书就像神秘的宝石,里面藏着无限的价值;书是知识的宝库,使无知的人变得有才;书就像忠实的朋友,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总会默默给予你帮助和支持;书就像一位魔术师,把我从一个一字不识的黄毛丫头变成了一个出口成章的乖学生。所以,我爱书爱到了痴迷的程度。
书教会我太多太多。记得有一年暑假,我因为自己想要一个小娃娃,妈妈不给我实现。一气之下,冲出家门,不愿回家。一路上,我的心情糟糕透了,我认为爸爸妈妈不再爱我,不再关心我。一旁的树林绿的毫无生气,就连花朵也像枯萎了似的。哼,大自然也和我作对。我来到书店,想用书来驱赶走我心中的烦恼。随手拿了一本看了起来。那是一本名为《母爱无价》的书。书中讲述了母爱的无私与伟大。看着,看着,我的眼角湿润了,书中那似曾熟悉的一个个画面,使我想起了我的母亲,想起了无时无刻不为我操心的母亲;想起了夜晚她悄悄来到我的身边查看我是否盖好被子;想起了她看我作业时欣慰的表情;想到了太多太多……泪水夺眶而出。之前的不满一扫而空,取之而代的是无言以表的对母亲深深的歉意与爱。妈妈对不起!我不因该向你发脾气,不应该任性。有太多太多的不应该。
如果不是书给了我精神上的帮助,可能我不会太早明白过来。所以,我的生活中不能没有书,正如孙中山先生说的:“我一天不读书,就不能够生活。”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61
古希腊哲学家为了探索宇宙的奥秘,痴迷地眺望星空,以至于掉到了眼前的坑里。这一举动似乎不可思议,难怪会有人嘲笑他虽然认识天上的星辰,却看不见脚下的东西,可我却十分欣赏他的痴迷,因为痴迷方能成大器。
泰勒斯掉入坑中又被路人拉出来,他并没有说“谢谢”,而是说了句“明天有雨”,判断结果被证实,这也是他如痴如迷的结果。
相比之下,如果一个人一心二用,而且不刻苦钻研,又怎么会掉进坑里呢?所以用黑格尔的话说:“只有那些永远躺在坑底从不仰望高空的人,才不会掉进坑里。”
古今中外,凡是一些有成就的人,除了他们的勤奋、创新、毅力等因素,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他们对事业的执着和痴迷。
希腊国王让阿基米德测量王冠的含金量,阿基米德日思夜想,但也毫无进展。一次洗澡时,他从澡盆里溢出的水悟出道理,便连衣服也忘了穿就去做试验,终于发现了阿基米德定理。
科学家牛顿也有很多类似于把怀表给当鸡蛋的轶闻,纵观伟人事业的成功,哪一个少了探索之中的痴迷?
古人云,性痴者其志凝。这里的“痴”则是用心专一、用志不分的体现,唯用心专一,才有可能有所成就。
在学习中,如果我们也能有这种痴情,那么就可以把知识学好、学精,为未来打好基础,从而像泰勒斯一样有所成就。
若不是对生活的热爱,对科学的痴迷,那么何来的阿基米德定理,哪来的李时珍撰写的《本草纲目》,又怎能有爱迪生发明的电灯泡?如果不是痴迷,我们的生活会有现在丰富多彩吗?
我要努力做一个痴人,即使被嘲笑掉进坑里,那又何妨?
因为,痴迷方能成大嚣。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62
当记忆之门悄然打开,她就似海潮般扑面而来了。她带着特有的旋律海一样地漫来时,让人心醉;她携着特有的温煦潮一般地涌来时,让人断魂。与她相处的时光,可真的是让我着迷!
小时候我就喜欢听音乐,尤其是小提琴曲。每当听到那宛转悠扬的小提琴曲时,我就格外兴奋,于是便萌发了学小提琴的念头。终于,在十岁生日那年,我得到了一把小提琴。我把它放在卧室最显眼的地方,每天用布子擦拭,我常常看着那黄油油的琴板,细细的弦,一愣就是好久。后来我跟老师学,那感觉真的是让我心醉。于是,拉琴便成了我每周的必修课。每当午后柔阳挑逗着风儿,风中散着淡淡的泥土的香味时,我便会带着琴跑到楼下的花园去,伴着空气中阳光的味道,拉动着琴弦,慢慢转动。
后来,我参加了一次小提琴比赛,本已练习充足的我突然有些怯场。略有怯意的我走上了舞台。突然,镁光灯聚集,身后的钢琴曲也响起。熟悉的曲调像撒开一副轻柔的纱般笼罩着我。我鞠了躬,拉动琴弦,音符便轻快地流出了,我瞬间找到了感觉,音符一个个舞出,汇集,交织,绽放我感到格外的轻松,像徜徉在音乐的天空一般,灯光也像是暖阳了。一曲结束,我深深地鞠了躬,微笑着走下台去,身后是热烈的掌声。这种拉小提琴的感觉,真的是让我着迷!
渐渐滑过四季,日子越来越薄,梦想越来越厚。记得一天晚上下过小雨,我站在池塘边,望着一池绵延的绿云烘托着红莲,雨停歇,荷香幽远,浸浸漫漫地笼罩着一方水塘。盛装的荷缀着浑圆的水珠,幻化出不可思议的静谧。我拉着小提琴,琴声在水面上起舞,我与荷共享着美妙的夜色。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篇63
变的是沧海桑田,不变的是那份痴迷……——题记
从小我就对诗有一种莫名的好感,不知曾几何时,喜欢竟变成了痴迷。
小时候,我在乡下奶奶家住过一段时间,天天大家听着鸡鸣和大家的谈笑声,看见云雾从远处连绵的山谷中升腾,空气中飘着乡村特有些青草味,生活安逸美好。
晚上奶奶就搂着我坐在床前教我念诗。其实她识字不多,但她还是用她粗糙的手指指着诗笨拙地教我念,有时我正巧读到个她不会的字,她顿时笑弯了眼,还不住的夸我说:“娃,真厉害哩!”但好景不长,有一天爸爸妈妈回来后说要把我带回城里,离开时我看见奶奶站在院中,眼里除去慈爱,还有我看不明白的亮亮水光像一条流动的河流,我想起她教我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恍然间我像是懂了什么……
第三见面是在几个月后的葬礼上,我知晓她是得了肺病走的。
一直以为我会忘记了,但直到上了初中,当老师说有没由于想念某一人而迷恋上她留下的某种东西时,像是触动了心中某根隐匿的弦,我仿佛又回到了儿时……
在吟诵杜甫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豪情与壮志时,我想念她在吟诵李白的“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时的自信与豁达,想念她在吟诵刘长卿的“寂寂江山摇落处,怜君何事到天涯”的惆怅与无奈,我忘不了她吟诗时的神采飞扬;忘不了她朗读一首诗时轻轻皱起的眉头,也忘不了她读诗时陶醉而微微漾起的红晕;忘不了她怀里的余温,更忘不了她为我织就专用于我的童年。
繁华落尽,只留下了子规哀涕,光阴荏苒,只留下岁月如歌;而您走后,我只留下这份对诗永远不变的痴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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