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忆似水年华作文
篇一:追寻逝去似水年华_550字
常问自己在寻求什么?寻到了什么?在追寻的过程中失去了什么?
摇摇头,因为自己所追寻的是遥不可及的梦。因为自己什么都没追到。反之,我失去了友情,失去了初衷,失去了快乐,失去了追梦的勇气,失去了太多太多,失去了我宝贵的似水年华。
年华的确似水,水流喘急,流之极快。倘若遇到枯水季节,水断流,枯叶飘零,落。来年水伏流透过叶间隙,水急但小。又待枯水季节,年复年,水终停之。年华去矣,叹之,涕零——
一直认为前方是梦寐以求的大海,所以努力流着。一直一直追着幻想的海,殊不知,我没有终点站。我流向的不是海,如果我再前进,我会被蒸发,我会死去,因为我没了生命的源头。
没能力返回,水不可倒流。我的命运将此之终。
我不想死,我疯狂撕咬着岸边花草,忘了一起的欢笑,为了自己。所以我要用你们的汁液充实自己。做,最后的赌注。
我真的疯了,看见你们枯萎,竟然欢笑。
这又能维持多少,终究我还是死了。带着倔强的眼神而亡。
我成了云,接受生命的筛洗。太多负面自己也承受不了。落下,获得新生,忘却前世。
愿今生没有了疯狂的梦想。
神灵,看见,我依旧,向前,流淌。
这一世,改变了河道。
弯弯曲曲的途径,终于连接,那——美丽的海。
这一世,我终于找对了方向。
何必在乎,前世,逝去的——似水年华。
努力过,别再疾苦。
我不会再,疯狂。
因为——
一切,会有,新。希。望
我现在必须忘却一些事重新努力我还有梦
篇二:追忆似水年华_1000字
《追忆逝水年华》是法国作家马塞尔。普鲁斯特的代表作,这部被誉为二十世纪最重要的文学作品之一的长篇巨着,以其出色的对心灵追索的描写和卓越的意识流技巧而风靡世界,并奠定了它在当代世界文学中的地位。有些西方评论家把它与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相提并论,称之为“风流喜剧”。(中国作文网 www.t262.com)
小说中的叙述者“我”是一个家境富裕而又体弱多病的青年,从小对书画有特殊的爱好,曾经尝试过文学创作,没有成功。他经常出入巴黎的上层社会,频繁往来于各茶会,舞会,招待会及其它时髦的社交场合,并钟情于犹太富商的女儿吉尔伯特,但不久就失恋了。此外,他还到过家乡贡柏莱小住,到过海滨胜地巴培克疗养。他结识了另一位少女阿尔伯蒂,发现阿尔伯蒂患同性恋,便决心娶她为妻,以纠正她的变态心理。他把阿尔伯蒂禁闭在自己家中,阿尔伯蒂却设法逃跑,于是,他多方打听她,寻找她,后来得知阿尔伯蒂骑马摔死。在悲痛中他认识到自己的禀赋是写作,他所经历的悲欢苦乐正是文学创作的材料,只有文学创作才能把昔日失去的东西找回来。
在普鲁斯特看来,人最真实的世界是在回忆之中,因为回忆,人们才感受到时间的存在。而当前的瞬间,却常常因为有太多各种各样的考虑而平淡地掠过去了,直到变成回忆之时才显示出其真实的价值来。而回忆的.产生,不是靠对某个细节,某个情景的主动的追忆。而是在某个时候,因为某个微小的感受与昔日所经历的契合,从这个小小的感受,回忆便自然地展开到面前来。
读《追忆似水年华》,很自然地让人想起雨果的话:“比海洋和天空更为辽阔的,是人的心灵。”普鲁斯特的生活不算太曲折,生活阅历也不算太丰富,生活所见也是有局限性的。他没有高尔基这样的坎坷多难的青少年时代,也没有杰克·伦敦和海明威那样的传奇经历。如果没有写《追忆似水年华》,人们在墓地回顾他的一生时大概非常平淡。
作者整本书都在写他一生的回忆,我觉得虽然我们很多时候都会将那些幸福快乐的事情留在回忆当中,可是当离开《追忆似水年华》,离开普鲁斯特,在我们平凡的现实之中,当岁月凋零,时光落寞,青春了无凭据的时候,又有谁会守在谁归家的那条林荫路旁,等待着永远不会出现的谁呢?所以,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好好珍惜现实生活中我们身边的亲人朋友,不要只生活在过去的世界里,即使过去的回忆再美好,那也只是过去,现在的世界才是真的,我们要好好的度过现实中的每份每秒,让自己在以后能够真的追忆属于我们自己的似水年华。
这本书极其细腻的描写,把每一个细节刻画到几千字。作者塑造人物的能力很强,每个人的鲜明特点都在每个记叙中很明显的显露出来,即使是再多的人物,作者也能很深刻的描写出想要通过此人所要阐述的一些人世间的看法。
篇三:追忆似水年华_1200字
“初见是美好的,是值得人怀念的,我们可以用余生去缅怀那一份真情,将它匿藏在内心的深处,生死相随……”我坐在电脑前,手指灵活地划过键盘,在电脑上打出一行字。我是一名在文学上小有成就的小说家,几个月前,畅销一时的《后来,都只是听说》便是我最得意的一本。
一天,我正在电脑前创作我的新小说《我曾途经你的城》时,摆在桌子上的手机忽然“嗡——嗡”的震动起来。我微微一愣,然后打开手机,蹦出一条刚发来的消息:小芪,还记得我们说好20年后再见面吗?现在可以来赴约啦!今天,母校的五(2)班教室哈!落款是小颖的名字。我笑笑,也不知道那些老同学变成了什么样子。
阳光仍像毕业那天,明晃晃的洒在人身上,充满了夏天的情调。我又来到熟悉的校园,没想到这里一切未变,只是坐在教室里打闹的,已不是我们,而是一群朝气蓬勃的孩子。校园空旷,老榆树寂寥,夕阳一副醉态。流金的霞光如惊鸿一瞥,稍纵即逝。还未走进教室,往事就伴随着欢声笑语,伴随着当初离别时的音乐浮现在我眼前。走进教室,我一眼就望见了写着”五(2)班永远不散”的白板,和白板旁边东一堆西一簇的围在一起兴奋地讨论着自己的事业、成就,并开心地向别人询问他们的情况的那一个个熟悉的老同学。
“嗨,还记得我吗,胡萝卜?”不知什么时候,我的眼前出现了一个披着头发,眼睛上架着一副黑色边框的眼镜,穿着淡蓝色连衣裙的女士。“呵呵,这还要猜?我记得在班上会叫我胡萝卜的,也只有一个一被别人夸,就傻呵呵地笑的小透了。”“呃,你应该庆幸你还记得我,不过我好像听见有人说我呆啊。”小透手叉腰,装作生气地瞪了我一眼。“咋样,过得好吗?”“差不多,不过活得很好。”小透深思熟虑一番,用手抬了抬眼镜,望着我,“严肃”地说,却没有想到引起大家的一片哄笑。“我看过你的新书《纸飞机,去哪》哦,还不赖!”我用手拐了拐小透。“是,是吗?”果然不出我所料,小透在原地挠着头,傻呵呵地笑了。
“好怀念以前的时光哦,可惜已经老了。”我转过身去,寻找那个说话的人。就在我转身的一刹那,我看见一丝并不符合那个说话女士的调皮在她眼中闪过。转过身,我才发现眼前那个身穿白色裙子的女士便是多年前和我玩的最好的小颖。“你老了?”我并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年仅30岁的女士会对自己使用“老”这个字。“嗯,我的那些学生不知道比我小多少,还是年轻好。”小颖点点头,眼中满是怀念和向往。“你是老师?”我顿时被勾起了兴趣。“是啊,不过是大学教授!”小颖放大音量,在同学们诧异的目光中从容地拍拍裙子。“不错,不错!”我们相视着会心一笑。
二十年前,我们怀揣着梦想;多年前,我们苦苦追寻着梦想;二十年后,我们慢慢实现着梦想;声音悦耳的小红现在成了一名熠熠生辉的歌星;毛毛躁躁的郭小北如愿以偿的当了特种兵;小翔也被授予了“居里夫人二代“的称号……
离别时,我拿出了那本送给小颖的《后来,都只是听说》,并在扉页上写道:光与影,快乐与忧伤,温暖与别离,信赖与孤独……记住,总是远处的灯火更加璀璨。但是,阳光投射到花瓣上亦会留下阴影,更何况这顾此失彼的人生。
篇四:追忆似水年华
如果有一阵风,吹回我儿时折叠的纸船,我不知道,它载来的是幸福还是辛酸,我又想起,屋檐下滴溅起的水泡;我又想起,那淤积雨水的农院。纸船,没有汽笛,也没有白帆,自然不能挽住当年那风丝云片,但在我心头,却永远活着——这纯洁的记忆。
——题记
这点点滴滴的汇聚,是我对过去的怀念。小的时候,有一只用淡绿色纸折成的小船,小小的,尖尖的,带着记忆的温度。因为有了那只纸船,儿时那些风雨飘摇的岁月才明亮了起来。
这只纸船出自于奶奶那双粗糙而温暖的手。小时候,奶奶总喜欢牵着我的手,一起漫步在田间的小路上。年幼的我,只觉得奶奶的手好大,好温暖,牵住了它,仿佛就牵住了安全,牵住了整个世界。
天刚露出鱼肚白时,总会看到一大一小两个身影,奶奶扛着又大又重的锄头,踏着晶莹的露珠,缓缓地往田野中走去,我紧紧地跟在后面。田野里,金黄的稻穗随风摇摆,像一波波汹涌的海浪向前涌来,而奶奶和我就像汪洋中的一条小鱼,快活地游走着。只见她费力地弯下胖胖的身躯,弓起身子,埋头锄草,豆大的汗珠从她红润的脸颊一滴滴地流淌下来。偶尔,奶奶也会走向田埂喝口茶水,边擦汗边喘着粗气,而我却总是追着蜻蜓、蚂蚱,在窄窄的田埂上,欢快地来回奔跑着。
清凉如水的晚上,我们祖孙俩最爱并肩坐在四合院中,抬头仰望天边的星星。皎洁的月亮,悄悄爬上树梢,钻石般的星星在天鹅绒似的夜里眨呀眨呀,仿佛一个个小天使俯瞰着大地。乡村的夜晚是如此的静谧、纯净,萤火虫提着一盏盏灯笼穿梭在草丛间。天真的我,随手一抓,那光亮就萦绕在手指间,忽明忽暗,倏忽,又转而飞去。
“奶奶,我的星星飞走了,找不到了……”
“傻孩子,你看,它们全都飞到天上去了。”
月光静静地倾泻在奶奶的身上,把她的白发照得更显眼了,她握着我的手,我们就在这充满稻香的泥土上,一起数着天上的星星。
岁月境迁,再也无法抓回从指缝中逝去的时间,就好似一扇厚重的铁门,在时间的怂恿下慢慢地生锈剥落,美好终究成为了回忆。就像现在,这么一个安静的晚上,我手里又再次轻托着那只纸船,思绪万千。我一个人匍匐在刀锋般凌厉的时光之流里,再一次想起了过去,想起那段我一直存放心底、融入心灵的回忆。
我享受着这段回忆,享受着坎坷和风雨后的安谧与幸福。就像一个航行在大海里的舵手,有搏击风浪的体验,也有风和日丽的静美。
渐渐的,我又慢慢陶醉其中,张开双臂,梦中的纸船会不会带着欢笑再次归来呢?
篇五:追忆童年的似水年华
童年,我执着地相信着是番茄酱染红了夕阳;歪脖子的老柳树下住着会讲故事的老奶奶;洋娃娃在没有人的时候会翩翩起舞。奶奶说,饭粒掉在地上会有大灰狼半夜把你吃掉,玩干净的面团龙王会下凡把你捉走。所以我吃饭时总会十分谨慎,大人包饺子时眼巴巴地看着却永远不敢拿走干净的面团,只是满心期待着会有饺子皮掉在地上,便欢天喜地地捡起来,还会赶紧跑出去把脏的地方向天上露着,告诉龙王我是好孩子,然后把面团从白色玩成黑色。
童年的书,永远神奇而神气。大灰狼是会装病的,老虎是要耍威风的,被吃掉的羊羔是会被猎人从黑熊的肚子里救出来的。童年的书,有着最丰富的色彩。世界缩小成了一张纸,上面是说不尽的甜美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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