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叙文审题“三要”
小学生写记人、叙事文章常犯的毛病之一是"文不切题"。其原因主要是学生缺乏审题能力和正确的审题方法。应该如何帮助学生审题呢?我认为应该做到"三要"。
一要帮助学生审清题目是要求写人的还是记事的。写人必记事,记事必写人。写人尽管必记事,但叙述的重点是通过具体事件,表现人物的语文、行为等,来刻划人物的性格,揭示人物的精神风貌。写事尽管必写人,但写人是为写事服务的,叙述的重点不在表现人物的语文行动,刻划人物的性格上,而是通过事件因果过程生动具体的叙述来表现主题。
何谓写人,何谓记事,小学生往往分不清楚,因此必须首先在指导学生作文的过程中,反上面这些简单的分辨标准教给学生。在此基础上,让学生依据题目,判断文章应该是写人的还是记事的。一般来说,我们给小学生命的作文题都有明显的,利于学生审题的文字标志。审题时应该提示学生注意。例如,《我们的老师》《我心目中的妈妈》、《助人为乐的红领巾》等文题中有"老师"、"妈妈"、"红领巾"表示人物信号标志的中心词,因此这类文章是写人的。《印象深刻的一件事》《放学路上的奇遇》《在回家的公共汽车上》、《难忘的星期天》等文章中有表示事件、场所、时间信号标志的中心词,因此这类文章一般是词的.。学生掌握了这些,就会避免由于审题不清,写人写事发生错位的现象。
二是帮助学生审清题目规定的题材范围。题材除了受思想内容制约以外,还要受人称、时间、场所和人物、事件数量的限制如《我的妈妈》、《我的辅导员》等题目受叙事述人称的限制,只能用第一人称来写,用别的人称就不合要求;《他们都是我的好老师》、《我的同桌》、《一件小事》、《假日新事二则》等题目受人物、事件数量的限制;《难忘的时刻》、《电影放映之前》等题目受时间的限制:《放学路上的奇遇》、《赛场见闻》等题目受场所的限制。在审题中,一定要帮助学生弄清题目中规定的题材范围。这样才不会在取材范围上偏离题目。
三要帮助学生审清题目所要表现的主题思想。小学阶段命题作文题目一般对主题思想也作了规定和提示,审题时应该引导学生仔细分、辩别、推敲,找出"题眼"。题眼总是在中心词的修饰成份里,去掉表示人称、场所、时间、数量等修饰成分外,剩下的就是"题眼"如《假日趣事》的"题眼"就是"趣";《一件小事》的"题眼"就是"小"。题眼找出来了,要认真辨别它的内涵与外延,然后依据它去立意、取材。如《一件小事》的题眼"小"字,要启发学生理解事件虽小,但它的意义是大的。通过一件小事的叙述来反映一个崇高的品质,反映一种社会风貌,说明一个深刻的道理。只有这样写出来的"小事"才算切题,才能启发人、教育人。有些文题看不出题眼,如《我的爸爸》、《在回家的公共汽车上》等等,这类文章的主题思想可以引导学生自己来确定,但必须鲜明、健康。找到并抓住了题眼,学生写出来的文章,在思想内容上才不会离题,才会生动感人。
帮助学生审题是老师工作的一个方面。另外,在针对小学生的特点以及大纲、教材的要求,拟重庆市题时应该尽量避免太含蓄,杜绝不切实际地将小学阶段记叙文题目论文化、诗歌化、散文化。文题中记人记事种类、题材范围题眼等内涵宜直露为好。到了小学高年级,文题的内涵可以有目的、有计划地缩小。逐步提高要求,有步骤地培养小学生审题和自己确定文章中心思想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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