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购物作文400字
第一次购物
Hi·一想起我第一次购物时的经历,我就会忍不住笑起来,那时的我才四岁。
那天,我和妈妈开车路过一家小超市,妈妈想起这家商店卖一种很好吃的南瓜籽罐头,想带些回家,但是这里不能停车,于是妈妈转过头,笑眯眯的看着我说:“晨晨,你去买行吗?”我说:“行!上次我们不是一起买过吗?我知道它摆在哪里!”妈妈又问:“知道价钱吗?知道该找你多少钱吗?”我毫不犹豫的说:“知道!不就是买罐南瓜籽吗?太简单了!”说完我就拿着钱冲进了超市,直奔摆南瓜籽罐头的货架。但是,我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找遍了整个货架也没有找到我要买的东西。天啊!罐头放哪了?我该怎么办?超市里没有其它的顾客,只有几个售货员在远处聊天。要不要问问他们?,但是如果他们不理我该怎么办?妈妈呢?为什么让我一个人进来?买不到东西该怎么向妈妈交代?我手里拿着钱,不知所措的站在应该放南瓜籽罐头的货架旁,委屈的快掉眼泪了。时间过得好漫长啊!终于,救星来了!只见妈妈风风火火地冲了进来,当看见我安静的站在那里时,妈妈感到很奇怪。问我说:“这么半天不出来,发生什么事情了?你站这干什么呢?”我不安的说:“妈妈,罐头卖没了,我没完成任务……”妈妈笑了,说:“傻儿子,卖没了就出来呗,要不就买别的,用不着傻站在这里啊!”这时我才恍然大悟,原来东西可以买不到的!
我的`第一次购物就这样糊里糊涂的结束了。后来我又独自到超市买过很多次东西。但是每当回想起我第一次购物时的笨拙,就会笑起来。
【写作指导:点睛明旨法高分作文必备技巧】
点睛明旨法又叫“画龙点睛法”,龙有龙眼,戏有戏眼,文有文眼,画龙要点睛,撰文也要点睛。作文时,在关键地方,或一针见血地揭示出事物的本质,或用一两句话点明主旨,这就叫做“点睛明旨法”。从作用看,一是向读者阐释了开篇背景描写的深刻含意;二是点破题目,明确主旨;三是留下深长的思考;四是突出所写事物的特点。有点睛,文章便生动精警,不点睛,便呆板平滞。(next88)从句式上看,点睛明旨的警句多是议论句式。如《过秦论》的最后一句:“为天下笑者,何也?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作者前四段叙史实,末段发议论。这样写,能水到渠成、顺理成章地得出结论,避免了议论的空泛,增强了文章的说服力。不过,点睛句也可以是叙述、对话,甚至是描写等。
从位置上看,点睛明旨句可在作品的不同位置。它可以置于文首,如朱自清的《荷塘月色》开篇便是“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由此写出了内心苦闷和出游的原因,引出他来到荷塘排遣烦恼。再如郁达夫《故都的秋》也是这样开篇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一个“清”,一个“静”便写出了作者内心的悲凉,奠定了全文浓厚抒情的基调。它也可以置于文中,如莫泊桑的《项链》,在写主人公玛蒂尔德为赔项链而十年苦斗、备尝艰辛时,作者描述了玛蒂尔德的向往并进行了评论:“要是那时候没有丢掉那挂项链,她现在是怎样一种境况呢?谁知道呢?谁知道呢?人生是多么奇怪,多么变幻无常啊,极细小的一件事可以败坏你,也可以成全你!”作者用点睛之笔,揭示出人生遭遇的不确定性。它还可以置于文末,即“卒章显志”,如上面的《过秦论》便用了此法。因此,何时点睛,并无一定之规。关键在于你能否把“点睛”处写深写透,使重点突出,主题突出,人物性格活灵活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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