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发小作文600字(通用10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的发小作文600字(通用10篇),欢迎大家分享。
我的发小作文 篇1
我仍然记得,幼儿园的时候一个常和我捏泥球的男孩。
他的容貌在我印象里已经模糊,只记得是一个小光头的样子,沉默寡言,却什么都懂。他就住在我家对面,我们在一个幼儿园。平日里素来不与他说话,只看见他独自坐在阶梯上对着夕阳捏泥球,孤单的一个小小身影。日子这般白驹过隙,我日渐也耳濡目染地喜欢上捏泥球,摒弃了芭比娃娃那些女孩子的玩意儿。可我总捏不圆,歪歪扭扭的,表面也十分粗糙。“你泥巴里的石子太多了,水也掺少了。”抬头望去,一个小光头在斜阳下拿着我的泥球把玩,几下揉搓,原本不像样的泥巴球就圆滚滚光滑得像陶瓷做的似的。自那以后,我对他的印象便是泥球大师,并且三鞠躬请求他教我捏泥球。
他极少说话,总是我捏的泥球实在看不过眼了,才伸过手来揉几下。后来他好像感觉光捏泥球有些乏味了,他开始寻其它乐子,也是与泥巴有关的。捏小泥人,等太阳大的时候,将它们放在阶梯上晒干,泥硬得和瓷一般,就是摔不坏。就此,我心中对他的崇拜之情到了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缠着要学捏泥人。偶然发现他给泥人画的眉眼不如我好看,便许以三个泥人的代价,让我帮他花眉目,这段青涩的时光如此就流逝去了,整个童年都在跟着他捏泥巴。
想起我和他吵架,说他就会捏泥巴,成绩如此差,字也写得不好,干脆一辈子都捏泥巴好了。本是气话,没料到他果真去捏了泥巴,还捏出了名堂。他还未满十五岁时,就去了艺术学院专修泥塑。如今一二年过去,他必定已是一个捏泥巴的好手。只盼着再见,能教上我点皮毛了。我的发小,一个捏泥巴的好手。
我的发小作文 篇2
“咦?你怎么在这儿?”“我来这里捡点能够卖的东西,值得买一些文具用品、书本。”
爸爸跟我说,他有一个尤其爱读书的老同学,衣服上打过补丁下载,但十分整洁,寸把长的秀发直竖着,与生俱来近视眼的双眼,看东西很模糊不清,可沒有佩戴眼镜。
那时一个傍晚,多姿多彩火烧云铺满了苍穹,一批放学了的学员,一群群地摆脱学校门,爸爸与同学道别之后,独自一人踏入回来的路。在离铁路线很近的地区他停住了,由于他看到在铁路线上有一个和他年纪类似的青少年,正低下头找寻着哪些,即将出山的太阳光,将他的影子拉得较长,较长。直到那青少年抬起头看了看即将下山的太阳时,爸爸知道,原来是他,哪个自己的好同学。
发觉是他后,爸爸疾跑离开了以往,哪个同学看到了地面上的影子,抬起头。爸爸告诉他:“咦?你怎么在这儿?”他过意不去地挠了挠后脑勺匀,说:“我来这里捡点能够卖的东西,值得买一些文具用品、书本。”爸爸追忆了一下,他的笔、直尺、橡皮擦全是用一个包装袋装起來用的。
都说穷苦人家的小孩早当家,我觉得,同学早已逐渐自身想尽办法赚了钱。
有一次下课了歇息,同学们都出来去玩了,爸爸在大门口静静地观查着他的哪个好同学。但见,他从抽屉柜中取出一本书逐渐看。他去看书时,书在离他双眼几拳处才看清楚,要不然便会很模糊不清,他在去看书的情况下头还会继续不断地晃动,即便 是那样,他还要坚持阅读。直至上课铃拉响了,他才将他的“最好的朋友”提心吊胆地放进抽屉柜,直到下课了继续看。
早已二十几年过去,别的的盆友爸爸基本上早已忘记了,仅有这名爱阅读的老同学,还深深地的印在爸爸的脑子里。
我的发小作文 篇3
一说起小伙伴,那我第一个想到的当然是我的发小了!不夸张的说,我们一生下来就是好朋友了。
发小名叫阮琳,我们两个都是互称小名的,所以我叫她琳琳。她有一对小小的眼睛,一个大大的嘴巴,笑起来一行雪白的牙齿露了出来,眼睛都眯成线了!她生起气来,双手插在腰间,跨着大字步,气乎乎地向前走,不知道实情的可能还会笑出来!
她的特点就是胆子小,记得小时候我老家养了一只小黄狗,小黄狗和我非常熟悉,当然也特别喜欢琳琳。一天,琳琳活蹦乱跳地跑到我家玩,正当她跨进我家家门时,小黄狗从大门后探出头来向琳琳摇尾巴,胆小的她立马大喊我的名字:“盼盼,你快出来!”听到后,我走了出来,只见,小黄狗慢慢的向琳琳靠近,琳琳一边大叫一声,一边连跑带跳地跑远了。见状,我决定帮助她。我竭尽全力把她拉过来,跟她说:“其实狗并不可怕,来!你摸摸它。”我拉着她的手,向小黄狗靠过去,狗见了,高兴地舔了舔她的手,她吓得花容失色,不顾一切的向家里逃去……就这样,她从此也没有接触过小狗了!
别看她胆子小,她可重情义了。一天,我俩因为一点小事吵了起来,你一句我一句的,最后我们两个分道扬镳,各回各家。回到家后,我在家里慢仔细回想,好像我们不应该为了一点小事而破坏了我们的感情,就在反思的时候,突然传来一阵敲门声,开门一看,原来是琳琳,她脸红红的,好像快哭了,我们两就在门口愣住了 ,顿时她便放声大哭,我看了看她,一边拍着她的背一边对她说:“怎么了?”她吞吞吐吐地跟我说了一句:“我们和好吧!”
这就是我的发小,一个重情义、可爱,但又胆小的人!
我的发小作文 篇4
当雪花再一次飘落的季节,我又一次踏上了通往故乡的'列车,终于又一次回归到让我魂牵梦绕的故乡。调整几天之后,我的心又一次蠢蠢欲动,难忘的记忆,儿时的伙伴,激动兴奋的心情交织在一起,然后开始疯狂的搜寻,一通电话还有微信。那是一种什么力量召唤着我们,是一种什么力量让我们从城市中的各个角落汇集在一起。
当然是发小了!发小是什么? 发小就是两小无猜,发小就是青梅竹马,发小就是穿着开裆裤一起长大的玩伴。
一个半月的时间,对我来说除了兴奋就是疯狂,当我们欢聚在一起的时候,激动,兴奋,还是激动兴奋,当我们相见的那一刻,当我们的眼神交织在一起的那一刻,一张张既熟悉又陌生的面庞,让我们彼此之间既兴奋又欣喜若狂,激动的泪水夺眶而出,和他(她)们在一起的瞬间让我仿佛又回到了天真浪漫的童年......
童年的记忆,在我的梦中久久的不肯散去;尖顶,木窗,红墙;石板,银杏,回廊,苏式风格的楼房,那是我们曾经居住过的地方。学校,操场,街道,那是我们曾经手牵着手一起上学的路上;泳池,公园,体育场,那是我们曾经嬉戏玩耍的地方。
消失的木窗红墙,消失的银杏回廊,消失的上学路上。怀念我的发小,怀念小的时候,怀念金色的童年,怀念的心始终不变 。
有一种情意叫发小,无论我们多久没见,但我们相见时依旧像兄弟姐妹般相互拥抱相互问好;
有一种情意叫发小,无论我们多久没联系,但是一个电话一条微信,就会唤醒我们内心的激动;
有一种情意叫发小,无论我们相隔多远,但思念的情绪始终如一......
我的发小作文 篇5
有人说:“发小就是从小一起长大、但是只是在一起玩的、不一定会全心的付出。长大了、会各走各的、但也会互助。而闺蜜呢、比发小要好很多。是真心的在一起付出。比发小的关系更进一步。”你凭什么这么说?我的发小和闺蜜,发小就是第一,她从小就在我心中留下了一个位置,任何人都无法取代。
我的发小是我最好的倾诉对象,不管什么,我都会告诉她,我们有许多共同的秘密……
有一种感情叫“发小”,再没什么能比它纯净美好。
爱,不是寻找一个完美的人,而是学会用完美的眼光,欣赏那个并不完美的人。
想你的人自然会来找你,爱你的人会想尽一切办法来到你的身边。在这之前,如果你打算爱一个人,要想清楚,是否愿意为了这个人,放弃如上帝般自由的心灵,从此心甘情愿有了羁绊。
或许不是我们变了,而是我们越来越接近真实的自己。
不了解一个人前,不要轻易根据别人对他的看法下结论,那可能会让你错过一些东西;了解一个人后,不要轻易的在别人面前对他做评论,那可能会让你失去一些朋友。
点评:青春总是伴随着无数的秘密,关于秘密,我们都会有分享秘密的小伙伴,很显然,对于作者而言,便是“发小”,这不仅仅是一个伙伴,更重要的是一种陪伴,一种情结,一种青春的快乐,文中并没有告诉我们具体的“发小”是谁,而是用抽象的“它”来表示,这样的一种叙述方式值得肯定,文字朴实自然,毫无造作之意!
文章不足之处在于,文章最后两段似乎与整体的风格和感情有些冲突,转折的似乎有些突然,可能会给读者造成一种摸不着头脑的感觉!
建议在最后两段转折之前加一些过渡的话语,这样前后衔接才会显得自然真实!
我的发小作文 篇6
闺蜜、朋友、发小哪个重要?
如果是我,我会这样排名:NO.1发小、NO.2朋友、NO.3闺蜜。
有人问我:“为什么?”发小第一,肯定没人疑惑,至于为什么朋友第二,听我说,不过这只是对我而言。
我可以给你举几个例子,瑄:发小,朝:朋友,师彦楠:“闺蜜”(为什么加引号?你一会儿就知道)。
我和瑄在一起玩了八年,从幼儿园开始,一直到现在,虽然我们偶尔会拌嘴,会吵架,甚至有时会动手,但不管我们怎么吵,怎么打,到最后她都会来一句:“水姐(在我们班,一部分女生都这么叫我),对不起嘛!”然后她就会抓着我的胳膊,一直摇啊摇。
我和朝认识有五年了,也就前段时间,我和她为了明星的事(大家应该都晓得,宋智孝和杨颖,还有RUNNINGMAN和奔跑吧兄弟,我是寿司(也叫懵粉)和跑男粉,她是杨家将和奔兄粉)大吵一架,后来,她写了一封信,我看哭了,她说我们和好吧,我不想再为了这些事让我们的友谊破碎……
我和楠认识也有五年了,可也就一年前开始有交集,我想,女生之间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闺蜜,我和她……闺蜜?更像是路人,她经常为了一点点小事,就说绝交,呵呵,这样的“闺蜜”我不需要。我每天中午带了钱,她就让我帮她买东西,她带钱也没给我买过东西,我不是提款机,呵呵,这样昂贵的“友谊”我要不起。
最后,如果瑄和楠同时掉进水里,我会救谁?答案是,我会和朝悠闲地站在岸边看她们,因为,瑄会游泳,我不用担心她,至于另外一个,呵呵……
我的发小作文 篇7
每个人都有发小。只是特点不同,样貌不一。妈妈的发小丽丽是隔壁邻居家的孙女,比妈妈大一岁,自小一起睡,一起吃,一起跳皮筋、一起过家家,就像连体婴儿一样分也分不开。上小学了,妈妈上了村小,而她回到爸爸妈妈的身边,读了城市小学。不过每个寒假暑假她都会回老家,和妈妈继续一起疯玩。城市和农村的距离,并没有隔断她俩的友谊,这两个人依然十分处得来。
暑假到了,妈妈扳着手指头数着丽丽回家的日子,白天,守在她家门口,一刻都舍不得离开,就连睡觉都翘着耳朵听着隔壁的动静。那薄薄的木板,怎么挡得住妈妈一颗思念的心?终于听到丽丽铜铃般的笑声了。妈妈迫不及待地冲过去,一把抱住丽丽,跳啊笑啊。
夏天酷热难耐,妈妈和丽丽跑到溪边的草地里玩。水草疯长,没过了两个孩子的膝盖。一个不小心,妈妈踩到了一块碎玻璃上,顿时鲜血直流。是丽丽,一把背起妈妈,冲向了村头乡村医院……血,流了一路;汗,滴了一路,但妈妈却一点也不觉得疼。
相处的时间总是短暂,更多的时候丽丽和妈妈都回到各自的学校上学。丽丽时不时会给妈妈寄学习资料、玩具和好吃的东西,妈妈也会藏起稀奇的乡村玩具,也努力读书,希望有机会去见见丽丽嘴里新奇的城市公园、宽阔的婺江,逛逛宽敞的马路和富丽堂皇的太平天国王府。妈妈说,丽丽的世界,永远有着妈妈所不知道的新鲜事,也是丽丽给妈妈打开了认识外面世界的大门,让妈妈对外面的世界心生向往。
后来,妈妈和丽丽都考上了心仪的大学,生活在了不同的城市,但是他们还是亲密无间的发小。
我的发小作文 篇8
“咦?你怎么在这儿?”“我来这儿捡点可以卖的东西,好买一些文具、书籍。”
爸爸告诉我,他有一个特别爱学习的发小,衣服上打了补丁,但非常干净,寸把长的头发直竖着,天生近视的眼睛,看东西很模糊,可没有戴眼镜。
那是一个黄昏,多彩的火烧云布满了天空,一批放学了的学生,成群结队地走出校门,爸爸与同学告别以后,独自走上回家的路。在离铁路不远的地方他停下了,因为他看见在铁路上有一个和他年龄差不多的少年,正低头寻找着什么,快要下山的太阳,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等到那少年抬起头看了看快要落山的太阳时,爸爸知道了,原来是他,那个自已的好同学。
发现是他后,爸爸疾步走了过去,那个同学看见了地上的影子,抬起头。爸爸对他说:“咦?你怎么在这儿?”他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后脑匀,说:“我来这儿捡点可以卖的东西,好买一些文具、书籍。”爸爸回忆了一下,他的笔、尺子、橡皮都是用一个塑料袋装起来用的。
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这不,同学已经开始自己想方设法赚钱了。
有一次下课休息,同学们都出去玩儿了,爸爸在门口默默地观察着他的那个好同学。只见,他从抽屉中拿出一本书开始看。他看书时,书在离他眼睛两拳处才看得清,不然就会很模糊,他在看书的时候头还会不停地摇晃,即使是这样,他也要坚持阅读。直到上课铃打响了,他才将他的“好朋友”小心翼翼地放入抽屉,等到下课继续看。
已经二十几年过去了,其他的朋友爸爸几乎已经忘记了,只有这位爱阅读的发小,还深深的印在爸爸的脑海中。
我的发小作文 篇9
吃完晚饭后,天已经黑透了,天空中的那一轮明月被云笼罩着……
我坐在客厅中,与奶奶看着不着边际的电视剧……实是无聊,奶奶打着哈欠,踉踉跄跄地回了房间……
“砰砰砰——”楼下传来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我立马跳起来,穿起拖鞋跑了下去。“谁啊?”打开门,突然,一只手伸了过来,“喏,你的书,都多久没来你家了?”定睛一看,是发小,嘴角微微上扬,拉着她进屋。
小时候。因为我俩家离得近,就经常一起玩。她每天早上跑来我家找我一同上学,我都每次叼两个包子,我一个她一个,在路上慢慢吃。因她比我晚上幼儿园,所以我们不在同一个班。但她每次都抬个凳子屁颠屁颠地跑来与我一同坐,任凭老师如何劝说,她都不肯让步;久而久之,老师也无力了,她得逞了。每每放学,我俩总拉着小手一起到校门口小卖部逛一番,拿出珍藏的零花钱买两个棒棒糖,回家路上吃,谈论着零食。
坐在客厅中,我们两个已褪去了儿时的幼稚,聊得不再是哪种零食好吃,而是一些无关紧要的八卦新闻;但时而传出的笑声还是一样的熟悉……不知何故,我们聊起曾经。
小女孩们都喜欢玩过家家的游戏,我们俩儿也不例外。我们总拿些小玩偶来当我们的“孩子”,我是“妈妈”,她是“爸爸”;带着它们一起玩。我们总沉浸在这样虚拟的世界中,乐此不疲。一次,我想搞点乐趣,让游戏变得更真实一点。我提议道:“要不,我们给小熊剪头发吧!”她看着我,含笑着点头。我们便迅速爬起,在防止了到处搜寻着,上蹿下跳,只为寻得一把剪刀……良久,一切准备就绪。我拿着剪刀,她拿着小熊,相视一笑,剪了下去,在它头上留下了与一头卷毛不相称的洞。“噗嗤!”我们一甩包袱,笑趴在了地上。
聊到这儿,我们相视无言,又如之前那般笑了起来。
天边处吹来了一阵风,把那云吹散了,那轮明月现身了,格外耀眼……
我的发小作文 篇10
我与她认识了十六年了,是的,我今年十六岁,我与她相识的岁月,是从出生就开始算起的。
我们是邻居,本来我们应该是对门的,因为一些原因,让我们之间的距离稍稍拉长了一点点,但这并没有什么大影响。因为父母玩得好,于是我与她可以算是从记事开始,我们就是伙伴了,一起玩耍,一起做乱七八糟的各种蠢事。
小时候,我们俩还不是很在意彼此,只觉得可以一起玩耍,挺好的。后来渐渐长大,我们意识到了彼此的重要性,也越来越了解彼此。
记得前段时间,我因为一些感情事,心里不痛快,但是我也没有表现出来,也并没有和人诉苦。上课时,我的状态一直都不好,老师没有看出我怎么回事,只是当我太累了罢了。我的发小下课后立即问我最近怎么了,我有些诧异,她的观察力,竟如此仔细么?后来我想了想,忽然了然,也对,我们相识这么多年,对彼此的一个表情都了如指掌,更何况是阴沉着脸这种情绪,更是容易观察到。我一五一十的跟她讲述了事情经过,她叹气,也是无奈,只能安慰我罢了,并不能给予我实质上的帮助。
我这个人总是风风火火的,有时候逛街,我会因为瞎晃,把货柜上的东西弄掉,可是我反应又慢,往往是她跟在后面,帮我捡这个捡那个,很是无奈,却也没有办法,毕竟她怎么忍心,丢下我这么一个傻子不管不顾呢?
我们俩可以在冬天,钻进同一条被子,瑟缩着相互取暖;可以在夏天,开着空调一起躺地上感受凉爽;可以在秋天,一起去树下捡各种形状的漂亮小树叶做成书签;可以在冬天,一起堆小雪人儿;可以在彼此骄傲的时候,相互泼冷水;可以在对方难过的时候,安慰对方。啊,不知不觉中,我们已经相识了16年了,或许这一切都是因为缘分?
别的孩子有竹马,没关系,我并不羡慕,因为我有青梅,有这么个发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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