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我1
我叫王嘉庆,今年九岁,是个活泼可爱的女孩子。我在大同水泥场子弟小学三年级一班上学。
我长得挺可爱,眉毛弯弯的,像月牙,圆圆的眼睛又黑又亮,像两颗小葡萄,脸蛋红红的,像红苹果,嘴巴小巧玲珑。
我爱跳舞,每次一听到音乐,身体就会不由自主地跟着节拍扭起来。我还很爱打电脑,有时候入了迷,甚至妈妈叫我都没听见。
我爱劳动。每天我早早到了学校,帮值日生值日。我的缺点是粗心。
如果我把粗心的坏毛病改掉,你们愿意和我做朋友吗?
我2
在那个的美好夏天里 我在电视上看见了 一个阳光可爱的男生 看见了一个眼睛是全场最美丽的男生 让人忍不住给他晋级 他是我一见钟情的偶像 俊余
虽然他在“快乐男声”只是得了全国第九 不过已经不错了 他是最年轻的一个 也许经验也是最少的一个 不过他凭着自己的努力一直进到全国十二强 在我们心中已经是完全胜利了 不需要再比都已经赢了 输赢没关系只要尽力了就ok了 在这点我们很值得学习 要有坚持不懈 锲而不舍的精神
看着他慢慢的长大 看着他慢慢的成熟 小小时不懂事的已经长大成年了 让人可以放心了 虽然现在只要一首属于自己唱的歌 不过没关系 只要努力奋斗 一定会出好成绩
在阳光下只会让人开心的吴俊余 那个灿烂 天真的笑容 很让我们喜欢 真是人见人爱 花见花开 金鱼见了也会叫你是90后的骄傲 就我们金鱼的骄傲永远会守护你 永远左你身边的天使如果大家觉得写得不好请给意见 最怕你不给 你们的意见是珍贵的 谢谢你们!
我3
十六年这一路走来,我经历过也改变过。经历过无数的哀愁悲愤,少不了似飞上天的喜悦。思想行为上也有莫大的改变。
十六岁的我,绝不接触也不含有任何兴趣对于那些有弊无利,无意义的不良兴趣,例如沉醉于漫画书刊中和沉迷于电脑游戏中。我经常,亦可说是每天,都会温习课业,看看世间实事,接触人情道理,打打球让筋骨活动,时间不被蹉跎且能充实地过。只是因为我知道我应该倾向我所憧憬的美好未来而不是浸身与虚拟世界中浑然忘我,不知醒觉。
十六岁的我,脑袋里开始充满着许多渴望达成的愿望。梦想能成为一名科学家,知识渊博,研究并揭发人们未知晓的科学知识,但名闻四海不是主要目的。我也常梦想自己是个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追本朔源并深入的寻求历史根源与发掘前所未有,惊世骇俗的历史文物及古迹。
十六岁的我,无形中背上了许多烦恼。课业上需学会的深意精髓,友情中的摩擦考验和家庭里独占樁脚,极为重要的亲子关系,随着年龄的变化逐渐成为了我背负的烦恼。但我总相信有了自己需面对并解决的烦恼,才能使我茁壮成长。
十六岁,告别了童年,迎向了未来。仍然还有更多的挑战出现在我未来的路途中。积极面对-----总是我上进的动力。
我4
我喜欢的朋友是王薛桦,他今年12岁,属牛,长得骨瘦如柴他的鼻子道嘴巴之间有一颗痣,十分滑稽。
他对我很好,我们都在学校里吃午餐,每天他都要带下饭菜,十分美味。再加上学校做的香喷喷的饭菜,哇!这样吃一个月一定能成神仙。他带的菜如果不够的话,他宁愿不给老师吃都要给我,这点使我十分感动。
我们两个有天壤之别,他皮肤白,而我皮肤黑,他牙齿不整齐,而我牙齿整齐,其实都还不止这些呢!真搞不懂,为什么我们两个还玩这么好,这一只是个谜。
下午我们回家的时候,我宁愿绕路也要和他一起走,因为我们可以吹吹牛、聊聊天,我认为,这就是放松的最好办法。
言归正传,该说学习了,我们在学习方面,半斤八两,语文方面我占优势,数学方面他占优势。
下午,如果老师留我不作业,他就等我,老师留他补作业,我就等他,如果老师一起留,我们就互相抄、互相对、互相改。抄的感觉真爽!
我和他基本玩的是同一个游戏,我玩什么,他玩什么,他玩什么,我玩什么。
突然有一天,老师在换座位的时候,刚刚说了要把我换到王薛桦的身边,一蹦三尺高,老师发现了,就立即改主意,把我换到了离他很远的地方,我们,写纸条不行,传话不行,只好专专注注地听老师讲课,只有下课了,我们才有机会到走廊上摆下龙门阵。这件事至今他都非常后悔,后悔那时不应该高兴,应该装着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一旦事成,我就和他是同桌了,想着都兴奋。
我和他的友情,一本书也写不完。
我5
从前、从前,有一个叫做小河村的乡村,住着一位叶大海的商人,他每天非常忙碌,由于妻子过世的原因,所以他每天都很辛苦的工作。
这位先生平时 是位负责认真,充满干劲的兼职家庭“煮”夫,他虽然很忙,但还是很细心地照顾他的女儿,女儿现在读小学三年级,是人见人夸的好孩子,而会养成这样的好习惯都是因为他的用心教导,难怪她女儿的成绩总是名列前矛。他每天要煮饭、洗碗、却从来没有抱怨过,因为他的女儿也会帮忙他,让他的生活多了许多幸福和色彩, 也让他知道一切辛苦是值得的,因为孩子是如此的贴心和乖巧。
有人问我:“为什么我认为这位商人是勇者?”因为他人很好、很善良、很有爱心、和细心,而且他有一颗永不放弃的心,让我非常的敬佩。
这位全世界让我最尊敬最喜爱的勇者就是我的——爸爸。
我6
你敬佩周杰伦吗?你敬佩周星驰吗?你想知道我最敬佩谁吗?就不告诉你。
“弟子规,圣人训,首孝悌,次谨信,泛爱众,而亲人……”咦?是谁在背《弟子规》呀?告诉你吧,他就是我们旭日作文的班长——罗允聪。
说起罗允聪呀,那可真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能说会道、尊老爱幼、扶危济困……当然了,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但说起他的光荣事迹,那可真是说不完,道不尽。
就说如果我们老师上课时有事出去了,其他同学就该兴风作浪,这时老师的好帮手罗允聪便开始平息这战场般的局面。只见他从容的站在讲台上对下面的同学喊到:“你们不要在说话了,老师只为我们上课就已经很辛苦了,你们却在这里无法无天,老师知道该多伤心呀。玩,谁不想玩呀?我也想玩,可是下课玩不比上课玩更好吗?”同学们听了罗允聪的良言善语,都改过自新,默默地在下面看起书来。
我还记得,有一次,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篇《关爱的故事》作文。同学们个个在下面抓耳挠腮,就连我肚子里的墨水也不多了。可是再看看罗允聪,已经写了差不多两张。我只好去请教他该怎么写。罗允聪见我来了,急忙给我说起了什么“以情动人”,“以事动人”,“细节动人”,听了他的话,我恍然大悟,回到座位上写起来。
这位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扶危济困的班长怎能不值得我敬佩?
我7
我喜欢的语文老师是史桐老师。史老师教学有方,讲起课来生动、幽默。
史老师有着苗条的身材,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讲课到生动的地方,连那双眼睛都好像会说话呢。
有一天,史老师带领大家学习《一本男孩子必读的书》,当讲到了鲁滨逊的模样时,史老师就从我们当中选出一位同学来当“讲解员”,让他(她)描述心中鲁滨逊的模样。大家都有兴趣,争先恐后、七嘴八舌地说起来,为了公平,史老师就用抽签的方法决定。轮到我了,有些紧张的我在描述时竟然把“围着围巾”说成了“穿着围巾”,惹得同学们哄堂大笑,我有些不好意思,史老师不但没有责怪反而还鼓励我,让我放松些,慢慢来,顿时让我感觉一阵温暖。为了帮助大家记住学过的知识,让复习不会枯燥,史老师就用游戏的方式帮助我们。她让我们把文中刻画的鲁滨逊的模样画下来,一幅画完成了,同学们不仅记住了鲁滨逊的模样,还因为不同的图画让大家不由自主地笑起来,下课了,同学们还恋恋不舍地坐在位子上,真希望史老师接着上课。
记得有一次,史老师给我们讲“鼻”这个字,要注意撇和竖不能出头时,她绘声绘色地说:“同学们注意啦,鼻子的‘鼻’,那一撇和竖不能出头的,不然的话你的鼻子就会被穿通的!”轻松、幽默的语言,惹得同学们一阵欢笑,加深了对这个字的记忆,让同学们学得很轻松。
她的故事还不止这些,这就是我喜欢的语文老师。
我8
弟弟现在是一名小学二年级的学生。学习成绩还不错,但老爸老妈却认为弟弟是个不会学习的'笨蛋,整天除了玩,其他的都不会。其实老爸老妈这个想法是错的!因为我看到的弟弟不是这样的哦!不信,我们来看看吧!
今天放学回家,就看到老爸老妈在说弟弟放学回家不写作业,就知道看电视。老妈看我回来了,让我看着弟弟做作业,她去做饭。我放下书包,看到弟弟还在那边看电视没有一点儿想要写作业的样子,我就很气愤了:“您怎么还不做作业啊!想要老师明天把您留下来是不是啊!”
弟弟瞥了我一眼,说:“作业早就做完了啦,要是不信自己去看!”弟弟说完就把作业本掏出来给我看。
接过作业本一看,哇,真的全做完了,字写得工工整整的,而且计算题没有一题错的,我诧异地看了弟弟一眼,说:“那您怎么不和老妈说您写完了呢?”
“唉,姐,您还不知道老妈的脾气吗?只要我说写完了,她啊,一定会让我拿出来检查,一有不合格的,马上让我再写一遍。我才不要自找罪受呢!”
“嗯。”我点了点头。不错,老妈一定会那样做,我对弟弟赞叹道:“嘿,不错嘛,小子啥时候变得这么精了啊!”
弟弟把头一偏,继续看他的电视,说道:“我本来就那么精,是您们没看出来而已。”
“哦,那这么说反而是我们不对了哦?”我打趣的说道。
嘿,没想到弟弟居然昂起头来说:“这是当然。”我被他神气的样子逗得哈哈大笑。
从那以后我经常偷偷地观察弟弟。发现他原来都会在我们不在家时自己看书,而我们在家他就会摆出一副不爱学习的样子,看电视。
弟弟这举动使我明白了,很多事情并不是像表面那样简单,您必须通过调查并深入的去了解,您才能知道事情的真正面目。
就像我的弟弟一样,在父母眼里,是一个不会学习的笨蛋。可在我眼里却觉得弟弟是个会学习的人,因为他懂得玩和学习相互结合,一边玩一边学习。
我9
我长着一张瓜子脸,黑黑的眉毛下长着两只水汪汪的眼睛,两只招风耳长在两侧,一副帅哥模样,很招人喜爱。
我有很多的优点,最大的优点就是爱看书。有一次放学回到家,看到桌子上放着一本杨红樱写的《非常小男子和小女生》就立刻拿起书来看。看着看着,妈妈突然大声地对我说:“儿子,吃饭啦!快点,洗手吃饭。”我被吓了一大跳看了看饭桌,看见饭还没有端过来,就接着看了下去。过了一会儿,妈妈又对我大声地重复刚才说的话。我好像没有听见,直到妈妈把我的书拿走才反应过来。
我也有我的缺点,至今都没有改正的就是马虎了。忘带水瓶,忘带作业还算小事,最马虎的一次就是那一次奥数比赛了。那天信心十足,题目大多数都不难,唯独最后一道题。后来用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完成了这道题。我把我算出的答案——2,写了上去,交了试卷就高高兴兴地回家了。
第二天,老师公布答案,最后一道题答案是1,唉,只有一步之遥。原来可以当冠军的我,现在却屈居第二,这能怪谁,只能怪我太马虎了。
世上没有完美的人,每个人都有不足的地方。我希望可以改正我自己的不足,做一个人见人爱的好孩子。
我10
看到这个题目时,大家一定会问卡拉克是什么。告诉你们吧,他就是我的外教老师。他是一个尼泊尔人,再告诉大家一个秘密,他在我们宝应已经有了一个幸福的家庭。
他长的高高胖胖的,皮肤黑黝黝的,脑门上留着一小撮卷发,长满络腮胡子的脸上,有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和一个朝天鼻。他每两个星期来给我们上一次英语课,上他的课非常轻松快乐,我们盼望每天都能上他的课。
每次上课时,他总要先拿出几包糖放在讲台上。这时有许多同学就会兴奋地尖叫起来,有几个调皮的同学甚至爬上了课桌,卡拉克老师就会用手轻轻地拎他们的小耳朵,大家一点儿也不害怕,都开心得哈哈大笑。
开始上课了,他先调出课件,然后教我们读两遍,接着就是我们举手抢读的时间了,只要读对的同学,就会得到一颗糖。如果读错了,卡拉克老师就会捏捏我们的小嘴巴,还把糖放到我们的鼻子前,让我们闻闻又拿走。
有一次上课时,坐在第一排的许开翔趁他不注意,悄悄地从他包里摸出两个大果冻,转移到自己的书包里,当卡拉克老师发现时已经下课了,他却一点儿也没发火,还对许开翔做了个鬼脸。
这就是我可爱的卡拉克老师,你一定也会喜欢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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