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诗

时间:2018-05-15 14:30:53 一年级作文 我要投稿

我最喜欢(诗)

我最喜欢(诗)1

  年 月 9日 星期一 晴

我最喜欢(诗)

  我最喜欢(诗)

  甘肃省靖煤公司二中小学部一( )班 杨淇

  我最喜欢,

  秋天的果实;

  这儿一颗,

  那儿一颗,

  比银河里的星星还要多。

我最喜欢(诗)2

  在我所学的诗中,我喜欢的一首就是《长歌行》。这首诗是汉乐府的名歌,现在还能完整的背出来:

  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晞;

  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

  常恐秋节至,焜黄华叶衰;

  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意思是:绿油油的蔬菜上,晶莹的露水等着阳光……少年时不努力,老了只能白白地伤悲。劝诫人们珍惜时光,及早努力,不要等老了再徒然叹息。

  法国有个叫做波德莱尔的名人说过:“时间吮吸着我们的生命,这没有影子的仇敌,啮蚀了我们的心,吸尽我们的鲜血,养得肥头肥脑”。是呀!时间如流淌的河川,一去不复返。可有许多人都不珍惜时间,任时间飞逝。

  我现在也要抓紧时间学习,少看电视,多看书。学要学好,玩要玩好,增加效率。成长快乐,学习进步,才是我想要的。吸取先辈的教训,成为有用的人。《长歌行》是我最喜欢的诗,也是我最难忘的诗,还是我最受启发的诗!

我最喜欢(诗)3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

  千垂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这是郑燮写的一首著名的诗——《竹石》。这首诗是我最喜欢的诗。因为它激起了我对生活的斗志与信心。为什么这样说呢?这里有一个小故事。

  那是发生在我五岁那年的故事。在一个普通的冬日,我和往常一样,放了学就扔下书包,跑去骑自行车。我跟另一个小伙伴在一起骑自行车,玩得高兴极了!正在我们自得其乐的时候,灾难悄悄地降临在我的身上。我骑着自行车飞快地向前冲去。一个没留神,就跟前面搁着的一块大石头来了个“亲密接触”。这一摔可真厉害!疼得我直打滚。好几处皮肤被沙砾擦破了,鲜红的血从我的皮肤里渗出来,就差没把我摔成“小傻瓜”。伙伴吓坏了,赶紧跑去叫妈妈。妈妈立刻把我送到中心医院。医生一检查,说我的骶骨摔出裂痕来了。不过没多大碍,在床上休息几天就可以下地行走了。一连几天,我都是在床上度过的。我躺着一动不动,无聊透了。随手翻开《唐诗三百首》,看见《竹石》这首诗,我对生活的信心又重新点燃起来。因为我的好心态,骶骨的裂痕很快就愈合了。

  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竹石》了吗?

我最喜欢(诗)4

  时光一点一点漫过了夜色

  时常想起

  雨幕的窗台

  随风舞动的风筝

  那时的你我

  曾一起唱着那首美丽的歌—喜欢

  你的目光,你的笑容

  安安静静地游走在我的记忆里

  模糊了世界的底色

  我,只记得你

  那时,

  我们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然而,

  该用怎样的笔迹

  勾勒出彼此的心事

  一个人的时候

  习惯俯在窗前独自模仿我们的歌

  却怎么也唱不出那旋律

  我才知道过去的终究是回忆

  只是,

  那熟悉的气息

  始终弥漫在自己的心灵,不曾远去...

  曾经,

  和你一起分享一个故事

  我看到,

  阳光斜斜地掠过你眉梢

  刹那间,

  我看到了你眼角

  有一丝小心翼翼的温柔

  张悬,她在音乐里唱

  我不再觉得失去是舍不得

  有时候只愿意听你唱完一首歌

  在所有人事已非的景色里

  我最喜欢你。

  可终究

  还是要和你分离

  那些绵延不绝的回忆

  透过光亮的雨花石

  绽开在彼此的心房

  泪如雨下

  雨后的彩虹,

  美丽着它的色彩,

  沉淀着我们的回忆,

  恍然间,听到那首熟悉的歌:

  你知道,你曾经让人被爱并且经过

  毕竟是有着怯怯但能给的沉默

  在所有不被想起的快乐里,

  我最喜欢你...

我最喜欢(诗)5

  诗人孟郊写的《游子吟》,则是我最最喜欢的一首古诗。它具有童话般的语言,和让人感动着的诗句。读到这首诗,我心里就不由自主的感叹:慈祥的老母亲手中捏着穿着线的针。她正在为即将远游的孩子赶制新的衣裳。孩子快走时,老母亲正在加快赶衣服的速度,可是又担心孩子此去难得回归。谁能说这像小草的那点孝心,可报答春晖般的慈母恩惠?

  孟晓是汉族人,身为诗人的.他,出生于公元751年,逝世于公元814年;代表作最为突出的就是这首表达母亲无私爱的诗——《游子吟》。他死后,留下的作品并不多,因为一首《游子吟》成名。这是他逝世后留下的“重要宝藏” ……

  遥望远方,我情不自禁地想到点什么:英气勃发的儿子坐在简陋的茅房字里面读书。在屋子的另一边,满头银发的老母亲,正埋着头、弓着背,在一盏若隐若现的油灯下,正为即将远行的儿子缝补着衣服。那密密麻麻、细心缝补的每一针,都包含着老母亲那对儿子无比深沉无私的爱;每一线,都代表老母亲对儿子真挚的情。这浓浓的母爱,全部都倾注在这情似如海,大如天的母爱里。而我们作为儿女的,又怎么能报答的了他们无私的爱呢?这不正所谓,“谁言寸草心,报的三春晖。”

  说到关于母亲的是,这还让我想到了清朝诗人黄景仁的《别老母》:

  搴帏拜母河梁去,

  白发愁看泪眼枯。

  惨惨柴门风雪夜,

  此时有子不如无。

  这《游子吟》与《别老母》说的虽都是关于母亲,但在我看来,它们却大有不同。

  《别老母》说的是要离家远去的黄景仁则是站在母亲的角度上来写的,抒发了对母亲的恋恋不舍的情怀;而《游子吟》写的则是游子对母亲的怀念,抒发了书中的最后一句“谁言寸草心,报的三春晖。”

  慈母手中线,

  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

  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

  报得三春晖?

  孟郊在母子将要分别时,看见母亲正在为自己临行前一针一线,专心致志,将这浓浓的爱意缝进这件衣服中时,感触颇深。才写下来这首受多人尊敬,脍炙人口的《游子吟》。

  作者运用了神汇般的语言,惟妙惟肖的写出了作者与母亲之间的默契和情谊。

  母爱伟大!让我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改变“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我最喜欢(诗)6

  “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心情好的时候,我常常会摇头晃脑地朗诵苏轼的这首《饮湖上初晴后雨》,它每次都把我带到了美丽如画的西湖——

  一天,诗人苏轼正和他的朋友在西湖饮酒、聊天。这天,天气十分晴朗,阳光均匀地洒在西湖这面巨大的镜子上,像打开了一盏七彩的聚光灯,在微波荡漾的水面上折射出耀眼的光芒,颜色变幻无常,美轮美奂。诗人看得呆了。这时,天色突然阴了下来,太阳害羞地躲进了云层,“嘀嗒嘀嗒”,天空中飘下了小雨,西湖这位美丽的姑娘一下子就被蒙上了一层薄纱,她那美丽的面孔变得愈发扑朔迷离,展现出近乎奇幻的风韵。诗人被西湖的美丽迷住了,开口便吟出了这首流传千年的绝世佳作。是呀,西湖这位美丽的西施,轻薄的雨雾是她朴素的淡妆,奇幻的水光则是她华丽的浓妆。虽然两种风韵各不相同,但在西施身上,无论哪种都是美丽的。

  在茫茫诗海中,描写西湖美景的诗句不尽其数。在不同的诗人笔下,西湖也展现出了不同的风姿,可我最喜欢的还是这首《饮湖上初晴后雨》。在诗人绝妙的措辞、比喻中,我不仅看到了西湖之美,还明白了一个道理——就像“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说的那样,任何一个事物,只要从不同的角度去观察,你都能发现它的独特之美。诗人正是抓住了这个道理,展现给了我们一个风韵万千的西湖,一个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西湖。

我最喜欢(诗)7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这首诗是我们大家听的最多又最难背的一首诗《春夜喜雨》,只要老师要求我们背《春夜喜雨》时,我们会大声的‘啊’一声,太难背。

  在一本厚厚的古诗书中,其中我最喜欢的一首诗是孟郊写的一首离别诗《游子吟》,“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每个人写的离别诗都不一样,但孟郊写的《游子吟》让我最喜欢,读完这首诗后,你会体会到诗带给你的母爱,为了儿子远行,母亲又缝衣服,又缝鞋子,而且一针比一针密,更体现出了母亲对我们的爱。

  今天下午,英语班放学后,天还没有完全黑下去,妈妈骑着电动车来接我,并顺着东边骑了过去,把车子停在了博颂书店门口,去买了三套小升初卷子,我问道:“有了为什么还做?”“练”妈妈用威严的口气对我说。我很无奈,当我们骑到小吃店时,妈妈问我:“你饿不饿?去买两个白吉馍”。我从妈妈手里接过5元钱,像一溜烟地“逃”进了小吃店里。路上的风起来越大,我自己也越来越冷,就在我冻的发抖的时候,妈妈亲切地问了我一句:“你冷不冷?”我不想让妈妈担心,便说了一声:“不冷”。

  这首诗,我的确很喜欢它,因为它带给我无穷尽的“财富”。

我最喜欢(诗)8

  将“鸡婆”这个伟大的称号强加给余秀华,我于心不忍,更是与事实不符。余秀华不就是在她的博客里直言不讳、毫不掩饰的说了那个“人人做着挺兴奋,反而听着脸发红”的话题,就不问青红皂白的将这样一个称号给了这个自强不息的脑瘫诗人呢?愚从1980年在省级报刊上发表第一首诗歌至今已经35年的学诗经历,诗歌仍然写的一塌糊涂,我在余秀华面前只有羞赧,怎么还能用那么伟大的称号来亵渎她呢。

  其实,读懂余秀华,才是我们应该恭敬从事的。看看,这个余秀华,女性,1976年生,湖北钟祥石牌镇横店村人,网络诗人。 代表作《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作品被《诗刊》微信发布后,其诗被热烈转发,人们惊艳于余秀华的天才和诗歌的质朴滚烫、直击人心。 20xx年1月,余秀华的两本书开售,分别是湖南文艺出版社的《摇摇晃晃的人间》,以及广西师大出版社的《月光落在左手上》。同年同月的28日,余秀华当选湖北省钟祥市作家协会副主席。

  余秀华是湖北省钟祥市石牌镇横店村村民,出生于1976年,出生时因为倒产缺氧而造成脑瘫,使其行动不便,高中毕业后赋闲在家。先天性脑瘫让余秀华走路不稳当,有些摇摇晃晃,说起话来口齿不清楚,几乎无法干重活,幸运的是,生活可以自理。因为先天性疾病,余秀华没有能够上大学,在高二的时候便辍学,回到湖北荆门钟祥市石牌镇横店村老家。就在那时,19岁的她就被安排结婚生子,如今儿子已经上了大学。但她说这是一段让她悔恨交加的婚姻,二人关系并不好,丈夫则常年在外打工。现在余秀华与父母生活在农村,养了一些兔子,做点家务,生活单调而寂寞。我们从媒体上知晓,诗集卖火了,诗人出名了,以前半个小时能写一首诗的余秀华,现在却没有继续写诗。“不想写,心静不下来”是主要原因,余秀华告诉记者,这两个月来,她一直在外地旅游、讲座、见读者,“去了很多地方,北京、上海、成都、西安、香港。”余秀华说,武汉是最后一站,“今天的活动一结束,我就坐老乡的车子回家。”说到家,余秀华脸上流露出了孩子似的纯真。

  到目前为止,余秀华已经创作了两千多首诗,主题多关于爱情、亲情和生活感悟,以及对外面的世界与自由自在的向往。一个身残志坚的女人,文笔前卫深刻,想象力穿越时空,穿越文史,她的文笔和经历都让我神秘好奇,她是诗坛奇葩,让我禁不住对她久久思索……我在阅读余秀华的网络诗歌和诗集《摇摇晃晃的人间》(住在我隔壁的单位同事、大学生村官花了28元钱“淘”来送给我的)之余,也读她的博客,我对她在博客里真实的袒露自己的心扉、剖析自己的人生观和“粗糙里蕴含精细”的文字所叹服。

  我常常扪心自问,为什么你这个老游好手好脚、衣食无忧、学习条件算还好了却在自己喜欢的事情上没有更大的突破和进展了?想想人家说话不清、头脑歪斜、手脚都不便的女人,怎么见识到的世界如此广阔?她出身农户,文笔却毫无小家子气、她学历不高,可作协的才子佳人也不能相提并论,她身体残疾,却敢于有颗爱欲之心,并且将之升华呢?

  读懂余秀华。

我最喜欢(诗)9

  平日里,我最爱读诗,喜欢那优美的语言,婉约的情感,生动的音韵。我也读了不少诗句,但最喜欢的一首,还是舒婷的《致橡树》。

  诗人以橡树为对象,表达了爱情的热烈、诚挚和坚贞。通过拟物把自己比作木棉树,热情而真诚地道出了自己人格理想和对于爱情的理解:并肩而立,深情而对。

  在爱情中,她不想依附对方,也不想单恋付出。她只是想与对方并肩而立。她偏要打破爱情中只提倡作为对方牺牲的,不愿当附属品,而是想和对方站在同等的地位上。在恋情中,恋人应并肩携手,心心相印,用最初的心,陪对象更长的路。在爱情中,男女应该惺惺相惜,互敬互爱,志同道合,相互陪伴。男女独立的人格不应失去应有的光辉,而应在对方的映照下更加璀璨夺目。恋人应同甘苦,共患难,无论何时,都不抛弃,不放弃。

  诗人在那个“大男子主义”风靡的时代提出了男女平等恋爱的思想,不仅是大胆的,也是新颖的,而这样的思想也是历史发展的趋势。

  这首诗歌采用内心独白的抒情方式,坦诚自然,毫不生硬。这种抒情就好似与一位友人相对而坐,她以娓娓动听的声音想你讲述一般。这让我有一种恍然如梦的感觉,像是找到了一位知音,心灵相通,互相倾诉。

  我最喜欢的,便是这首诗的语言:“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根,紧握在底下;叶,相触在云里。”在读这里时,我眼前仿佛浮现着土壤下紧紧缠绕的树根,还有风中沙沙作响的叶子晴空万里,暖暖的阳光在树叶上跳跃。这一切,构成了一幅美丽的画卷。树下有一对恋人,并肩而立,深情而对,握着手,被风吹起的发丝交错在一起。这语言中的画面感也令我为之沉迷。

  在那晚的梦里,我眼前只有两棵树,一棵橡树,一棵木棉,他们的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

我最喜欢(诗)10

  诗,简洁而又美丽的一种表达方式。古人们用其叙情,将它当做自己人生的一大乐事,用其缅怀逝者,用其把握当今,用其畅想未来。时常吟诵诗歌,增加自己的书卷之气,提高自己的文学素养,是一件非常有益的事。而我,在众多古诗中,爱上了韦应物的这一首《淮上喜会梁川故人》:

  江汉曾为客,相逢每醉还。浮云一别后,流水十年间。

  欢笑情如旧,萧疏鬓已斑。何因北归去,淮上对秋山。

  大意约为:我们曾经客居江汉,常常来往;每次与您相聚,总要喝醉而还。象浮云般漂泊,我们阔别之后;时光如流水,不觉得已经十年。今日相逢友情依旧,欢笑依然;只是头发稀疏,双鬓也已斑斑。您问我:为什么至今不回故里?因为淮水边的秋山,还可依恋!

  “为什么,我会喜欢上这么一首诗?”我曾问自己。爱它优美的字句,爱它抒发的情感,想必这就是我的答案。人生能有多少个十年?一眨眼过去了,过往的记忆还在心底里,人也在这里,但许多东西都随着时间变迁了。这是大自然的规律,无法打破的拘束。人的一生实在是有太多应该留念的东西了,为此,每一个人都可能付出了很多。人们总是想从过往的快乐中得到慰藉,但又不得不感叹于时间的蹉跎。久别重逢的故人,让自己感受到了欣喜,但这仅仅只是暂时的。那又何尝不是一种悲喜交加的复杂心境呢?这种繁复的情绪深深地打动了我。

  一生有太多情感等着被发掘,喜欢这一首诗,想起诗人与故人畅快淋漓地饮酒,对过往的怀念,人生不就是在千万的情感中度过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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