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交-警心得体会
2012年交-警心得体会范文一:
1963年3月5日,毛泽东在《人民日报》发表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在此后的几十年中,雷锋精神成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的代名词。雷锋精神是以雷锋的名字命名的、以雷锋精神为内涵的、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着的革命精神。其实质和核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事业无私奉献。
每年的3月,我们也称为“雷锋月”。这时候,广大群众都会组织不同的活动来响应这一号召。扶贫帮困、义务献血……每个人都在尽自己能力来为这个社会做贡献。其实,雷锋精神不仅仅只在三月才用来宣传和纪念,向雷锋学习的光荣传统一直在延续,新时代的“雷锋”人物也层出不穷。2010年“感动中国人物”中的鞍山市无偿献血形象代言人郭明义,他就是新时期学习实践雷锋精神的优秀代表。在他的.颁奖词中这样写到“他总看到别人,还需要什么;他总问自己,还能多做些什么。他舍出每一枚硬币,每一滴血都滚烫火热。他越平凡,越发不凡;越简单,越彰显简单的伟大。”其实在我们的身边,每天上演的一些看来微不足道的小事,却彰显出雷锋精神的广泛发扬。扶老人过马路、公交车上为老弱病残孕让座、拾金不昧等等这些美德都已得到了很好的传承,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常识,虽然做的是小事,但展现的是民族的光荣传统。社会在进步,“雷锋”精神也将会被继续发扬传承。
人民警察秉承的是“忠诚、为民、公正、奉献、廉洁”的价值观,遵循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准则,所以我们更应该首当其冲将雷锋精神传承,并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地完善,广泛发扬。这不是义务,而是一种责任,因为我们是人民警察。
范文二:
有一个人的名字不会因时间流逝而被人遗忘,有一种精神不会因时代变革而被人忽略,他的事迹传遍了中华大地,他的精神照耀了神州万里。他,就是雷锋,一个乐于助人不求回报的人;一个将“为人民服务”这句话融入血液的人;一个为了理想信念奋斗终身的人。雷锋不单单是一个名字更是一种精神,一种传承,一种美德。作为一名基层民-警,我则把雷锋精神当做我生命中的一盏明灯、工作中的路标导航。
雷锋曾经说过这样的话“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这句话诠释了雷锋精神的内涵与价值。我们一直在说“学雷锋”但是怎么学?学什么?我觉得我们首先要学的就是雷锋同志干一行,爱一行,甘愿当一颗螺丝钉的工作精神和像夏天一样火热的工作热情。哪里需要我们,我们就要出现在哪里;哪里有困难,我们就要出现在哪里。党把我们放在哪里,我们就要在哪里闪光,因为我们的名字叫“警察”,我们头顶的是国徽,肩扛的是使命,背负的是信任和重托。我们的职责就是服务于民,保护于民,人民满意才是我们的追求。
我们要学习雷锋为了理想和信念奋斗终身的高尚品格。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和目标,生活如此工作亦如此。我们既然选择了警察作为自己的职业,那么我们就应该为这份神圣而坚守;我们既然将“为人民服务”定为工作宗旨,那我们就应该为这份信念而奋斗。也许一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但是我相信,“不积蛙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我们每一名干警都是雷锋的接-班人。
“雷锋的道路就是我们所有干警的人生选择,雷锋的境界也正是我们所有干警的人生追求”,我们的队伍将“党满意,民受益”作为工作理念,这也正是与雷锋精神有着一脉相承的精神体现。谁说雷锋离开了50年,我说新时期的雷锋在眼前。正是因为拥有这种精神追求,所以才会有“雷锋特警,甘洒热血”的何军,有了“心系灾区,美丽警花”的蒋晓娟,更有了“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刘金国。我坚信,雷锋精神将永远长青!生命中的这一盏明灯,将永远为我们照亮前方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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