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办上半年工作总结
民政办上半年工作总结2010年上半年的民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全面落实民政政策,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保障困难群众和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上办实事,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上求实效,在社会事务管理上创实绩,民政工作取得全面进步,充分发挥了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民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调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的职能,为构建和谐山泉镇,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现将我镇今年上半年的民政具体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总结如下:
一、着力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充分保障城乡弱势群体基本生活
一是城乡低保工作卓有成效开展。按照“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要求,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等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解决了他们基本生活问题,同时严格了低保的审批程序,做到了低保审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我们通过不定期走访调查了解掌握各村(社区)低保户的最近情况,对低保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了低保资金的正确使用。通过全额发放和月均补差发放,确保了将城乡低保金用在城乡最急需帮助的困难居民。截至目前,享受城市低保人数5户,5人,共计发放城市低保金(含补助金)约0.6万元。我镇现有农村低保户121户,260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约20万元。维护和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密切关注物价上涨给城乡低保人群基本生活产生的影响,认真做好了城乡低保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城乡低保审批、走访调查、民主评议等制度健全。
二是推进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投入,根据五保供养标准,对散居58名五保供养人员按时足额发放了供养资金。对送往养老敬老中心的53名老人集中供养,明显改善了在院老人的居住条件,提高了在院老人的生活水平。
三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水平稳步提高。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城乡医疗救助的文件要求,由相关部门为我镇所有城乡低保户、五保对象、孤儿、特困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购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五保户大的大病补充,基本解决了城乡家庭困难人员看不起病的问题。为减轻农村、城市低保人群及贫困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看病难、医疗难,我们积极地为身患重病或因病困难的低、五保人员、贫困残疾人、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提供民政方面的医疗救助,帮助他们治疗疾病,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四是社会福利和社会事业工作取得新进展。去年以来,“慈善超市”已全面启动,建立健全了“慈善超市”机构,为全镇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提供面粉、菜油、棉被等日用品。将我镇困难残疾人子女曾飞纳入了“阳光圆面积梦”工程,实施了入学救助。今年继续深入组织参加了“慈善一日捐”感恩活动,加强了慈善资金监管工作,大力实施“阳光助学”活动。按时给付弃婴生活费,落实专人照料,让他能够更好更健康的成长;积极制订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应急预案,做好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相关准备工作。
二、落实拥军优属、优抚安置各项政策,切实维护城乡优抚群体各项权益
一是拥军优属等各项优待政策得到落实。继续做好了节日期间驻镇部队、现役军人家属等各类优抚群体的慰问工作,在春节期间发放向他们发放了节日慰问品及慰问金,密切加深了军民关系。认真做好在乡老复员军人、烈士家属等优抚对象优抚资金的发放工作。
二是落实优抚对象各项优惠政策。积极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相关政策,保证抚恤补助金及时足额的发放;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解决了他们看病难、医疗难的问题;继续完善优抚政务公开制度,确保优抚各项资金发放情况的透明度,有利于优抚工作的更好开展。
三是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复员退伍军人就业。落实安置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复退军人的稳定工作。积极联系区、镇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参加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和求职应聘活动,大力提高了复员退伍军人就业率。
三、扎实开展基层政权建设,进一步巩固提高村民自治水平
一是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积极地完成全镇各村(居)、组议事会的成立、运行、管理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通过议事会商议村(社区)的重大事务,提高了群众对本村(社区)重大事务的知晓率,深化了基层民主自治程度;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加强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的文件精神,全面开展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积极提高村(居)委会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更好地为村(社区)群众服务。
二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继续深入扎实开展。进一步加强了对全镇村(居)委会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调整了镇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了山泉镇村务公开规范目录,村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三是加强社区建设。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大力开展我镇东街社区建设,深化廉政文化进社区,大力推行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活动,努力构建和谐社区。
三是积极搭建村级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平台。争取上级相关部门支持,优化各类资源,着力将我镇桃源村打造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做好四大基础工程的各项宣传和入户工作,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村级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平台,更好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
四、做好了我镇殡葬管理工作
在清明前期认真组织开展“绿色殡葬”、“文明丧葬”为内容,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改变群众旧有错误殡葬观念,倡导群众移风易俗,简办丧事。协助做好殡葬执法及殡葬管理工作。抓好村级公益性公墓的管理。
五、地名区划工作稳步推进,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我镇地名公共服务工作已启动,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及分工,形成了“政府主管、民政牵头、各成员单位协助配合”的工作机制,为我镇地名区划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积极掌握了解了全镇各村(社区)、组建制及行政区域界线,及时上报地名命名情况和地名设标情况,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开展区划调整、地名命名、设置标志等工作。
六、以“敬老为老”为目标的老龄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优惠政策,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免费办理了《老年优待证》,对数名百岁老人节日期间进行了走访慰问,对8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发放了敬老慰问金。二是将我镇东街社区新建为“为老服务站”试点,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便捷、贴心的服务。三是开展城乡“家庭赡养”宣传,认真做好城乡“家庭赡养”工作;四是对于我镇“空巢老人”居家养老的老人开展资助和志愿服务活动。
七、做好了其他工作
严格按照党委政府、上级民政部门要求,开展工作、报送信息情况,做好四大基础工程的入户宣传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及时协调在开展民政工作时遇到的矛盾纠纷,将问题化解在基层,实现了民政工作零上访。协助镇国土部门开展了土地测量工作,有效地促进了产改工作顺利进行。协助上级民政部门做好了组团帮扶工作;协助相关部门查处非法民间组织及活动。
民政工作2010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1、继续开展民政工作各项业务,为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困难群众等提供民政扶贫解困的工作职能;
2、在“八一”建军节期间,向我镇所有服现役的军人发放义务兵优待金,开展拥军慰问活动。
3、在“九九”重阳节期间,向60岁以上老人发放慰问品,向80岁以上老人发放慰问金。
4、认真做好冬令爱心援助预案。
5、做好节日慰问前的准备工作。
6、规范殡葬管理行为,加大殡葬宣传、执法力度,与村、社区鉴定殡葬管理责任书。
7、认真做好今年的换届选举工作.
8、做好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临时任务。
2010年残联工作总结
一、组联工作
(一)增强残联工作队伍力量,大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按照上级残联部门要求,积极参加市、区残联业务培训、各类会议及活动;通过和其他乡镇残联工作人员相互沟通,交流业务经验;利用空闲时间,组织村(社区)负责民政残协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两期,增强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更好地为各村(社区)残疾人服务。
(二)开展残联工作目标管理
对照上级残联部门制定的残疾人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按要求完成目标制定,实行到位,落实到人。积极地做好、让残疾人工作有计划,有落实,使得这项工作能够有序地开展下去;及时上报我镇残疾人工作的活动信息,为上级残联部门更好地了解我镇残疾人工作畅通信息渠道;认真做好第二代办证工作,了解掌握残疾人近期生活生产工作学习等基本情况,结合实际情况对残疾人进行分层分类管理和分类扶持救助。
二、康复工作
(一)康复救助工作富有成效。完成白内障初步筛查工作,本次白内障筛查共有56名有眼疾患者参加初诊,本着“发现一列、救治一列”的原则,消除白内障。为我镇重症残疾人57人购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残疾儿童及残疾人家庭儿童45人购买了少儿互助金,为他们提供了医疗保障,有效解决了贫困残疾人患者就医困难问题。完成资助贫困精神患者服药7人,贫困精神病患者住院救助1人;认真做好了残疾人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前期录入工作。
(二)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开展与残疾人康复工作有关的公益宣传服务。
为切实抓好普及康复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残疾预防意识和残疾人及其亲属的自我康复意识。我们坚持重点开展“爱眼日”、“全国助残日”等活动,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组织采取多种措施,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康复医院对重症精神疾病的残疾人实施“阳光解锁行动”。通过开展残疾人康复知识宣传活动,使残疾人及其亲友残疾预防、康复知识普及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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