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员工作职责
管理员工作职责宿舍管理员应具有健康的身体,有一定文化知识和人际沟通能力,工作责任心强,道德品质好,热爱本职工作。
一、工作职责:
1.负责所管宿舍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寝室卫生、内务。中专生宿舍区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半封闭式管理制度,即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8:20—12:00,下午2:30—4:10关闭宿舍大门,晚上10:00关门熄灯;大专宿舍区晚上11:00关门熄灯。任何人不得入内(包括实习学生),特殊情况,凭有关手续登记入室。
2.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严禁男女学生互窜宿舍;宿舍熄灯后,严禁喧哗、打闹、点蜡烛;严禁学生擅留他人留宿;严禁私接电源,使用违规电器,烧电、汽、酒精炉;严禁学生带管制刀具到学校;严禁乱泼污水,乱丢杂物;严禁吸烟、酗酒、赌博。
3.负责寝室内清洁卫生的组织清理及检查;督促学生打扫寝室清洁卫生整理内务,做到每日检查、登记、公布结果。要求严格、公正、公平、一视同仁。
4.上班期间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外出和干私活,做好防范工作,严防偷盗:因自己工作不到位导致失窃及公物损坏等事件发生,视其情况轻者给予经济赔偿处罚,重者赔偿处罚后解聘终止合同。做好每日巡视、检查、统计等工作。
5.负责督促学生按时就寝、起床,每天晚上坚持检查学生归寝情况及就寝纪律。对不按时归寝及夜不归寝者必须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学生所在系或辅导员和学生处宿管中心。起床铃响后,催促学生起床、打扫卫生、整理内务;上课预备铃响后,催促学生上课。配合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处理学生的'并危、困等突发事件。
6.负责管理好宿舍内的水、电,厉行节约,做到每日按时开关电。
7、定期对宿舍内的各项安全设施(楼梯灯、消防栓、消防通道、应急灯等)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
8.做好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宿舍管理员应当对违章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报学生处宿管中心
二、管理办法:
1.宿舍管理员实行包干制,无节假日。
2.凡在工作中发生责任事故或工作不负责任,不服从工作安排、脱岗、不假离岗、超假等现象,视情轻重给予赔偿、扣工资、解聘等处理。
3.宿舍管理员必须做到下列各条:
(1)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职责。
(2)提高自身素质,以老师、长者的身份,耐心、细致地做好宿舍内学生的管理工作。
(3)服务育人、平等待人;尊重学生人格,不得简单粗暴地对待学生,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口角,纠纷,更不得动手打人。
(4)上班期间不得擅离岗位。
(5)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必须熟悉所管本宿舍内的学生。
(6)双休日,坚持严查,登记.入册,存档并及时上报学生处。
(7)服从学校对宿管工作调整和安排。
(8)不得与学生进行有偿服务。
4.考核细则:
(1)缺勤脱岗、擅离岗位,累计脱岗三次,解除劳动合同。
(2)经检查学生宿舍卫生不达标、公共卫生区脏、乱、差;宿舍有赌博、酗酒现象视为管理不力。凡经检查属于管理不力的宿舍都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后经复查未达标,向其提出警告,再未达标,说明不具备管理能力,予以辞退。
(3)对夜不归宿的学生没有及时通知辅导员/班主任,上报学生处,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
5.本办法由学生处宿舍管理中心负责实施,并责成专人负责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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