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情况汇报
民政工作情况汇报一、关于工作成绩
2010年以来的三年,是苏州成功应对金融危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全面推进科学发展和“三区三城”建设的三年,也是苏州民政事业抢抓机遇、攻坚克难、创新创优、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三年。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地、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下,我们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各项决议、决定和指示,全面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全力推进民政事业跨上新台阶:一是社会救助新提升。采取多种途径,不断加大社会救助资金投入和保障力度,率先在全省超过“困难群众每人每天不低于1美元”的国际贫困保障线,逐步健全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临时救助、社会帮扶、慈善互助为补充、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3年来,全市共发放救助资金22.21亿,救助困难人群48.5万人(次),救助水平领先全省,困难群众生活得到明显改善。二是社区建设新气象。积极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完善社区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拓展和深化基层民主自治。成功举办全国社区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盛会——全国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全市6个市(区)、4个街道、6个社区被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受表彰数居全国地级市之首,苏州城乡和谐社区建设经验走向全国。三是双拥创建新拓展。成功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全力争创“五连冠”,各地政策拥军、实事拥军、科技拥军、法制拥军、文化拥军等深耕军营,成效显著,3年来,全市共安排拥军实事项目103项、总投资4.48亿;建立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和抚恤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市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政策实现城乡一体,全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参训率、合格率和就业率均居全省前列,军政军民关系更加融洽。四是社会福利新面貌。建立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储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政府养老实事项目。到今年年底,全市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21.5张,实现“十一五”规划指标;成功举办纪念苏州市社会福利院建立300周年暨弘扬慈善文化主题活动,开工兴建苏州有史以来最大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苏州市社会福利总院,全市乡镇福利机构改(扩)建工程有序推进,社会福利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五是社会事务新规范。迎难而上、一着不让、上下联动破解困扰苏州长达13年之久的塔陵和非法公墓历史遗留问题,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出台苏州市第一部地方性民政法规——《苏州市地名管理条例》,加快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大力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和管理,精心指导全市新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增强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居民和行业自律能力;全面规范婚姻、收养登记和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全市实现“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创建全覆盖。六是民政公益新形象。全市福彩、慈善公益事业持续保持全盛全国领先的发展势头。3年来,共销售福利彩票33亿,为国家和地方筹集公益金10.08亿,年均增幅34%,今年将突破18亿;共募集救灾款物折合人民币11.87亿,今年1~10月份募集款物3.17亿,相当于去年全年的2.12倍。“5·12”汶川大地震全市募捐赈灾款物总量居全国地级市之首。
回顾总结三年来全市民政工作实践,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民政全部是民生,做好民政保民生。民政工作只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才能有地位、有作为;只有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才能有创新、有突破;只有城乡一体、统筹兼顾,才能有发展、有提升。基本做法是:
(一)探索“一条路径”:就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城乡一体化为目标、以依法行政为准绳、以民政文化为支撑的苏州民政事业发展新路径。为不断增强全市民政系统创新创优意识和干部职工的事业心责任感,我们持续开展以弘扬“三牛精神”(乐于苦干的老黄牛、甘于奉献的孺子牛、勇于创新的拓荒牛)、培养“三马作风”(马上就看、马上就办、马上就好)、深化“四诚教育”(忠诚事业、忠诚组织、忠诚同志、忠诚家庭)、经受“五子检验”(评功评奖“牌子”、收入分配“票子”、调整交流“位子”、风气建设“面子”、能力素质“担子”)、打造“六有民生工程”(困有多助、老有颐养、居有欢乐、优有抚慰、求有必应、孤有关爱)为基本内容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构建苏州民政人的'核心价值体系,定期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以依法行政、民生保障、社会建设、调查研究为主要内容的学习讲座,树立民政干部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办事能力;通过创作并大唱《苏州民政歌》、佩戴民政徽章、设立“民政日”,编写民政读本,成立民政“两团”(福彩爱心艺术团、福彩红星合唱团)和举办全市民政人自编、自导、自演的文艺联谊活动等途径,大力加强民政文化建设,不断振奋精神、昂扬斗志、开拓前进。
(二)推进“两大转变”:就是由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转变,由管理型民政向服务型民政转变,加快推进民政工作转型升级。为不断适应我市加快转型升级、服务“三区三城”大局要求,我们适时提出民政工作转型升级新的思路目标和任务。指导思想上,由“一心一意谋发展”转向“一心一意谋幸福”;工作方法上,由零散、临时、特定和计划性分配转向整体、普惠、均等和制度性安排;运作机制上,由政府主导转向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民间投入相结合,进而打造具有苏州特色的“创新民政”、“法制民政”、“阳光民政”、“合力民政”、“数字民政”和“文化民政”。同时,强化服务民生意识,坚持把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去年“七·一”前,在市级机关率先开展“民政党员干部进社区”活动。今年,又结合“在职党员进社区”,在局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手拉手、献爱心”活动,班子成员“一手帮助一个贫困生,一手关心一个老年人”,定期走访优抚对象和困难家庭。
(三)坚持“三个结合”:就是思想建设与业务建设相结合、基础工作与专项工作相结合、典型示范与总结推广相结合。为不断提高民政队伍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我们通过召开事迹报告会、庆功表彰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在全市民政系统树立了一大批先进典型和标兵;通过大抓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制度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夯实民政事业发展根基;通过开展殡葬公墓、社团组织、区划地名等专项治理,有效整顿和规范社会事务管理秩序;通过探索、总结和推广民政工作新机制、新模式、新手段,进一步提升苏州民政在全省乃至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特别是沧浪区“虚拟养老院”、张家港“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太仓“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等经验做法,得到中央和省有关部门的首肯和认同。
(四)完善“四项机制”:就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机制,部门会商、整体联动机制,问政于民、听证论证机制,集体领导、民主决策机制。为不断加大各级民政事业的投入、促进可持续发展,我们通过“四项机制”平台,积极推动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加快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加快创新完善社会建设和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等一系列文件,从政策机制上为民政事业发展构筑平台、拓展空间、提供保障,充分发挥政策导向和扶持功能。今年,我们把年度政府养老实事项目指标在原来基础上翻一番,即由原每年2500张增加到5000张;大幅度地提升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居家养老服务援助、敬老金发放标准,以吸引更多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参与到养老服务中来。今年,全市新增的10家养老机构中,民办养老机构有6家,增幅为近年来最大,体现了政策导向作用。同时,加大老年人精神关爱,为老年人建立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行动,创新空巢老人安全防范、抵抗意外伤害风险和沟通协调“三项机制”。
(五)营造“五种风气”:就是调查研究风气、求真务实风气、团结协作风气、创先争优风气、勤政廉政风气。为不断拓宽视野、增强工作指导的科学性有效性,我们局班子成员人人建立工作联系点,个个负有调研课题,每个处室每年至少完成两个以上调研报告,局机关每半年召开一次调研成果交流会。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今年来,我们在局机关深入开展以强化大局、争先、窗口、法制和自律“五种意识”和增强统筹谋划、创新创优、高效办事、依法行政和拒腐防变“五种能力”的主题活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局系统作风效能建设的措施》20条,在全市民政系统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团结协作、勤俭办事的作风,大力塑造民政为民、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
二、关于存在的问题
虽然近年来全市民政工作有很大的发展和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社会养老服务发展不够快,民营养老机构发展缓慢,半护理、全护理床位比较短缺;二是城乡社区建设发展不够平衡,基础设施、服务功能与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不相适应;三是殡葬、公墓等专项事务管理还有薄弱环节,有待进一步规范;四是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保障体系与普惠制、均等化要求差距还比较大。究其原因主要是:统筹协调力度不够大,创新发展举措不够多,政策法规相对滞后,基层队伍力量比较薄弱等。
三、关于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我们在制定“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谋划新年度民政工作中,将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主线,着眼建立健全适度普惠型、均等化的现代民政服务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六有”民生工程建设,全面提升民政事业发展水平。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建立苏州市家庭收入核对机构,探索建立“收入型”与“支出型”互补的社会救助制度,扩大受益覆盖面,力争到2012年实现全市城乡低保救助并轨,确保困难群众生活得到明显改善。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全面实施“完善养老基础设施、构建居家养老体系、提升为老服务质量”三大工程;加大政府养老实事项目建设和“民办公助”扶持力度,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千名老人床位拥有数达35张。全面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切实关爱老年精神生活,培育一批关爱老年精神生活服务品牌。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服务管理体系。突出大型集中安置居住区的管理,创新社区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进程;依法加强城市社区居委会、农村村委会各项民主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基层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事务规范化管理体系。着力规范婚姻、收养、殡葬服务,大力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大力推进惠民殡葬政策,大力倡导绿色殡葬、文明殡葬,大力推行流浪乞讨人员联动、长效救助管理机制,促进文明城市建设。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这次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局工作进行评议,是对我们的鞭策、鼓励和关心。长期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民生、重视民政,为苏州民政事业发展给予有力的指导和坚定的支持。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民政局和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深深敬意。同时,提请市人大各位领导、各位代表继续关心、关注、关爱民政事业发展,尤其是对城乡和谐社区建设、社会养老服务、社会组织作用发挥、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和使用以及民政法制工作给予重点关注和具体指导,共同探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民政工作管理体制机制,共同推进苏州民政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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