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保办工作计划
医院医保办工作计划医院医保办工作计划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和县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不仅是重大的经济和社会工作,而且是重大的政治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惠民利民的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二、工作目标
到2008年9月覆盖面达30%以上,2008年12月力争覆盖面达100%。
三、实施步骤
整个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6月1日至6月10日)
各部门的工作职责:
1、宣传办公室负责城镇居民参保的舆论宣传工作。
2、发展办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及城镇居民状况的调查工作;具体负责居民医保的资料审定、信息录入、费用征缴、基金管理、医疗费用审核和支付、医保卡制作和发放等相关工作;并定期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3、乡中心校负责以学校为单位做好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工作。
4、民政办负责界定和审核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特困群体;帮助做好特困群体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等的补助工作。
5、卫生院应加强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为城镇居民提供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
6、各村应积极搞好社区平台建设,负责组织居民医保的入户调查、登记、缴费工作。
(二)宣传发动(6月10日至6月30日)
1、在全体干部会上传达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相关文件精神。
2、组织乡劳动保障经办人员参加政策理论知识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开展顺利。
4、劳动障工作人员入户做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工作,向符合参保条件家庭发放医疗保险政策业务指南宣传单,确保人人知晓。学校做好全体学生的动员宣传工作,力争做到全员参保。
5、充分利用宣传栏、标语等,使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家喻户晓。
(三)申报登记缴费、造册、发卡(7月1日至12月30日)
1、参保对象到乡发展办登记并缴纳医疗保险费。
2、乡发展办应当对城镇居民的登记资料进行复查核对,对于不符合参保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3、以乡村为单位统一凭登记材料、缴费凭证向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有关参保手续。
4、参保居民的信息录入工作由乡发展办负责。
5、居民医疗保险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城镇居民参保以自然年计算,每年征缴一次,征缴时应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6、12月乡发展办及各驻村指导员将居民医保卡发放到参保人员手中。
(四)启动补偿
2008年参保人员缴费后,即可享受相应的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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