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
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3.患者转入ICU的原因基本去除,相应接收科室能继续完成治疗时,可考虑转出.
4.对于患者及其家属要求或接收科室要求将患者转出时,如病情不允许,须详细告知病情及风险,其仍坚持的可考虑转出,应请患者或其家属在病历中签字确认.
5.因基础疾病的不可逆或植物状态导致的不能撤机、或存在血管活性药依赖的患者,以及其它非医疗原因在ICU住院的患者,也应转出ICU.
(九)ICU患者检查和治疗转运制度
为保障转运途中及检查治疗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如下转运制度:
转运原则:确认转运的必要性,转运前充分的评价,并做好必要的准备(人力、物力),确保患者安全.
1转运前评估及知情同意
1.1危重病人转运必须确认是必须和必要的,并由上级医生对转运前病人的`生命指征及转运的可行性作出评估和批准;
1.2应该充分向病人或家属说明检查或治疗的必要性及转运风险,征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使用正规的知情同意书,由病人或家属签字认可
2转运前协调与沟通
2.1转运前必须协调好相关部门,包括目的地科室相应人员、途径各关口(电梯、门卫、急救车等).
3转运时人员要求
3.1根据病人的危重程度,协调组织必要的医护人员,但至少有两人以上,要求至少是熟练掌握ICU技能的医生、护士.
4转运设备及药物准备
4.1设备需要:
4.2生命支持设备:简易呼吸器,必要时应用便携呼吸机,状况良好的氧气瓶,连接用管路;手动或脚动吸痰器
4.3便携式监测仪,至少具有SPO2及心率监测功能.
4.4药物需要:
4.4.1常用复苏药物:如肾上腺素,阿托品等.
4.4.2常用镇痛及镇静药物:如吗啡,安定等.
5临转运前再次评估病人及调整相应物品,防止窒息、缺氧、脱管等意外.
5.1评估是否需要人工气道,若已经存在,检查其固定是否可靠,并保证通畅.
5.2患者生命体征维持相对稳定.
5.3需保证有畅通的静脉通路(两条或两条以上).
5.4患者身体其它管路及引流装置保证固定可靠,如:胃管,腹盆腔引流管等.
6转运时注意事项
6.1密切监测ICU患者各项生命指征.
6.2保证生命支持设备工作稳定(患者生命征稳定).
6.3保证各种附属管路固定可靠(以防脱落).
6.4防止患者发生意外损伤.
(十)ICU患者入住接待基本流程
入住ICU患者
生命体征不平稳者生命体征评估生命体征平稳者
即刻报告上级医师
询问病史
迅速予以相应处理
体格检查
了解于普通病房的
病情变化及诊疗经过
开出急查化验单
和临时医嘱
向家属交代病情,签署重病
通知及有创治疗签字单
向上级医师汇报病例,确定治疗方案
开长期医嘱及进一步检查项目
(十一)ICU患者转出医师交接流程
与普通病房的护士/医师
床边交接,
ICU患者
经上级医师综合评估可转出者
联系普通病房
通知患者家属
患者目前病情适宜转
通知主班/值班护士整理
患者相关物品及影像学片子
主管/值班医师书写转出志
护士/医师护送
患者转至相关普通病区
九、ICU(重症病房、加强医疗病房)护理工作制度—5项
(一)ICU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组织
1.护理部应加强对ICU护理质量的控制及管理,成立ICU护理质量管理组织.其组成由护理部和ICU护士长等组成,在护理主管院长(或医疗主管院长)和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2.主要职责与权限是:对ICU护理质量管理工作予以咨询及评议,对本院的ICU护理问题负责提出鉴定和处理意见.
2.1职责:
2.1.1研究全院ICU护理质量管理情况,审定ICU护理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2.1.2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ICU护理质量方面的重大事项,遇有紧急问题随时召集会议.
2.1.3组织ICU护理的会诊及病例讨论
2.1.4ICU护理问题鉴定:
a.对本院ICU发生的护理问题进行鉴定,讨论分析问题性质,为医院做出处理决定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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