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民政工作重点
2011年民政工作重点(一)2011年要在保持城乡低保人数适度增长的基础上,提高保障标准,制定按标施保办法。同时要加强对低保对象的监管力度,严格低保申请、审查、审批程序和长期公示、集中公示制度,防止出现优亲厚友等非正常人员入保现象,做到有进有出,真正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二)提高敬老院管理水平。督促、指导各苏木乡镇提高敬老院管理水平,使全旗五保集中供养率再上新台阶。
(三)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深化村务公开和***管理,做到全面公开,四个规范,切实保障农牧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力争完成无办公用房社区的新建工作。
(四)提高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和贫困大学生救助的标准。要建立稳定的救助资金筹集渠道,提高贫困大学生救助标准;继续做好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衔接工作,提高城乡医疗救助封顶线和救助标准。
(五)规范低保边缘人员救助工作,建立临时救助制度。要实行边缘人员认定制度,做好低保边缘人员的建档立卡和规范管理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地确定救助对象。同时还要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对一时生活困难的农牧民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切实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维护社会稳定。
(六)进一步健全“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工作机制,完成“四子王旗慈善总会”的筹备组建,搞一次大型慈善活动。
(七)继续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健全救灾工作管理体制,规范灾害救助申报审批程序,严格执行救灾款物使用范围,积极争取上级救灾款,解决农牧民生产生活困难。
(八)继续加强民政队伍建设,树立民政部门新形象,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周到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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