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部工作标准
生产部工作标准为适应电力企业体制改革的需要,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企业更具竞争力,使公司机关生产部主任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以满足创一流施工企业的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生产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生产部。
本标准起草人:张文奇
本标准由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生产部负责解释。
生产部主任工作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生产部主任工作的职责、岗位人员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3职责
3.1责任
3.1.1在生产工作中,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法令、法规、规章制度。
3.1.2负责组织制订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3.1.3组织制定并落实技术管理、质量管理、科技进步方面的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推进管理标准化。
3.1.4组织领导与检查基层施工生产的技术管理、质量管理、科技进步工作。负责对项目部工程技术专业人员的分配和考核。
3.1.5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及特大施工方案审核工作。
3.1.6掌握公司生产计划,技术质量计划和物资供应计划及落实情况。参与协调和平衡各项目部施工人员,参与项目部物资供应和机械设备的调配工作。负责各项目部的形象进度情况并及时通报有关领导。
3.1.7参与企业发展规划、经营目标的制定。
3.1.8参加公司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及年度科技项目计划的制定,负责工程技改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科研成果评定、鉴定、上报等工作。
3.1.9参加公司的专业检查及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组织生产事故调查,监督“三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提出整改措施。
3.1.10参加对劳务承包队伍的资质审查工作。
3.1.11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及质量回访工作。
3.2权限
3.2.1有权进入生产区域(包括主控室、试验室)检查了解施工生产及质量、技术、安全、环保等情况。
3.2.2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
3.2.3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有权向项目部任何人员调查了解事故有关情况和提取事故原始资料,有权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录音、录像等。
3.2.4对事故的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理有不同意见时,有权提出或向上级领导反映;对违反规定,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纠正或越级反映。
3.2.5有权调动公司的质量技术专业人员完成公司分配的临时性应急任务。
3.2.6有权参加项目部的组建和资源分配,并有建议和否决权。
3.2.7有权参加对基层单位的考核,并有建议和否决权。
4岗位人员基本技能
4.1文化程度及所学专业
4.1.1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或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取得本岗位职务培训证书。
4.1.2电力工程或相关专业
4.2专业知识
4.2.1熟悉电力施工企业生产过程及相关技术知识。掌握本行业基本施工技术与本行业施工组织设计原理。
4.2.2熟悉电力生产运行的基本知识。熟悉现代管理理论、方法和手段,了解施工企业管理理论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知识。
4.2.3掌握国家、行业有关质量技术政策与国家关于基本建设的管理制度。了解一般的法律知识。
4.2.4熟悉一门外语及计算机基本操作和应用。
4.3工作能力
4.3.1能正确理解国家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岗位工作按计划开展工作。
4.3.2对重大的施工组织,技术质量管理,施工质量技术等问题能够做出正确的分析和决定。
4.3.3能协调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组织好各方面的力量,实现各项任务目标。
4.3.4针对施工生产中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等问题能进行分析研究,及时做出决断,为领导决策提供建议。
4.3.5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能力,能正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能起草业务文件,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撰写工作调查报告及专业技术论文。
4.4工作经历
4.4.1从事电力建设施工现场工作10年以上,曾担任过施工生产或技术部门领导职务或从事大、中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5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5.1能正确理解和认真宣传贯彻上级有关施工生产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并组织落实。
5.2负责组织制定公司有关施工生产及质量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执行。
5.3参加公司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及年度科技项目计划的制定。负责工程技改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科研成果评定、鉴定、上报等工作。
5.4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设施。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通报,限期解决,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5.5组织对大型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研讨,审核工作。
5.6参加和协助公司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监督“三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并提出考核意见。
5.7参加大型工程项目的工程转序、检查、竣工验收,工程评优及工程质量回访等工作。
5.8参加施工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有关技术改造和科研成果鉴定等工作。
5.9参与对工程劳务承包队伍资质审查工作。参与对工程技术和专业管理人员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5.10对施工生产中做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批评和处罚。
5.11对施工生产统计、信息综合工作进行管理。
6检查与考核
6.1根据本岗位工作标准,结合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及工作计划,由机关考核办公室按《机关干部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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