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总结
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总结为全面提高本区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和市质监局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我局结合金山实际,制订了《金山区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加强食品生产监管的实施方案》,加强宣传,细化职责分工,责任到人,稳步推进食品生产安全整顿。
一、领导重视。
2009年4月9日,经我局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了由分管局长车培军任组长,食品科、所长任组员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要求,领导小组名单按时报送市局食品处。形成了分管局长亲自抓,职能科所具体抓,明确任务、责任及相关要求,在组织架构上有力地保障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顺利开展。
二、开展食品安全宣传
1、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重大意义,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认真组织学习、掌握和落实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切实把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不断增强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企业的遵纪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树立企业的主体意识。
2、按照市局部署要求,我局启动了“质检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活动。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技术专家等参观食品生产企业。受邀代表通过检查企业生产现场,全面了解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其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帮助企业改进质量管理;同时增进受邀代表食品安全信心,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3、利用 “食品安全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等宣传活动,开展大型集中宣传咨询活动等形式,引导群众关注食品安全,努力营造关注食品安全良好氛围。广泛宣传,提高群众识伪劣、防欺诈能力,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提高群众食品质量安全意识水平,培养公众良好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
4、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特别是利用我局的政府网站和《金山质监报》,开设食品安全宣传专栏,介绍部门职能和工作情况,集中宣传本区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普及食品监管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
三、开展食品安全整顿专项工作
(一)2009年开展的相关工作
2009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2740人次;专项检查、巡查企业1370家次,专项监抽、巡检抽样样品731件;查处和办理了违法行政案件共计11起;妥善处理了8起举报投诉案件。
2009年计划巡查企业数为386家次,实际完成巡查533家次,出动食品监管人员1066人次;巡查完成率为138.08%,全年巡检抽样计划数为386件,实际完成巡检抽样数为731件,巡检抽样完成率为189.38%。
2009年共开展各类专项检查27次,出动执法人员1674人次,检查企业837家次。
1、根据沪质技监食函〔2009〕4号《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春节期间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对我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累计检查企业62家次,检查情况较好,未发现有重大食品生产违法行为和食品安全隐患。
2、根据沪质技监食〔2008〕656号《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对我区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累计检查企业150家次,重点检查企业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索证、使用情况,确保企业有专人负责管理添加剂,做到索证材料与仓库中保管的添加剂及在我所的备案情况相一致,2月份接受了市局组织的对口检查,检查情况较好。4月份按照市局部署,对我区15家企业进行抽样检查,其中停产企业3家,抽取样品12件,样品送市质检院检测。
3、根据沪质技监食函〔2009〕5号《关于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淀粉产品专项检查紧急通知的通知》的要求,对我区2家淀粉产品企业进行专项监督检查,1家未生产,1家样品送市质检院。
4、根据沪质技监食函(2009)6号关于继续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制订工作计划,组织应急处置队伍,对辖区内6家禽类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生产禽类产品的原料来源、进货台帐、索证索票和生产记录等情况。检查的6家获证禽肉制品生产企业所用的原辅料,每批都有农业部门出具的有效检疫合格证明。产品质量及质量管理的运行情况稳定,产品质量安全和卫生控制方面的工作比较规范,检查总体情况正常。
5、根据沪质技监食函(2009)12号文《关于加强对本市肉制品生产企业“瘦肉精”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迅速部署“瘦肉精”专项检查工作,并结合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肉制品生产企业加强监管,重点检查企业原料入厂把关、索证索票等制度的执行情况,累计检查猪肉制品企业6家,未发现有使用来路不明、票证不全及不合格猪肉原料的行为。
6、根据沪质技监食函(2009)15号文《关于开展对本市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盐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制订了食盐专项监督检查计划,对区内食品生产企业食盐入厂把关、索证索票执行情况;生产加工中是否使用假盐;库存中是否有假盐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并重点检查了区内腌腊肉制品、盐渍水产品、酱菜类等使用食盐量大的食品生产企业22家,及时汇总了检查情况。3月27日陪同上海市盐务局有关人员抽查了区内几家食品生产企业,检查情况都符合专项监督检查的要求。
7、根据沪质技监食函(2009)16号关于开展本市可可制品生产加工企业集中整治的通知要求,对我区可可制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可可制品生产企业原料进货渠道和进货台帐,以及是否存在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检查企业1家(乐天),检查情况良好。
8、根据沪质技监食函(2009)19号关于转发《关于转发<关于追查面包改良剂中违法添加溴酸钾的督办函>的通知》要求,结合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糕点生产企业加强监管,重点检查使用的面包改良剂索证索票情况,检查企业19家。
9、根据沪质技监食函(2009)28号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全覆盖检查并做好迎评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分四个小组,按监管责任区域对我区使用添加剂的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并向企业发放专项整治联合公告。本次行动,共检查企业76家。
10、根据沪质技监食函(2009)29号关于进一步开展本市仿瓷餐具生产企业执法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按照金山区开展仿瓷餐具生产企业执法检查行动方案的要求,完成第一阶段排摸工作,累计检查塑料制品企业148家次,未发现有违法生产仿瓷餐具的行为。
11、沪质技监食函(2009)33号《关于对蜂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对辖区内唯一一家获证的蜂产品生产企业上海融氏企业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原辅料进货台帐,出产产品按规定检验项目逐批检验,及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产品检测设备使用等情况。同时在企业成品仓库随机抽取样品,并送往市质检院检验。
12、根据金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端午节专项检查行动方案,开展专项食品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大米、蛋制品、酱油、味精、调味品、糕点、米面制品、速冻食品等八大类食品。执法人员对企业的原辅料采购、索证验证、配料、添加剂使用、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成品出厂检验、采销售、卫生条件以及相关记录等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存在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无证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累计检查企业17家。
13、根据沪质技监食函(2009)36号文《关于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对生产和使用食品添加剂柠檬酸及糖精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迅速部署对使用食品添加剂柠檬酸及糖精钠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生产企业原辅料入厂把关、索证索票等制度的执行情况,累计专项检查使用柠檬黄、糖精钠的生产企业5家,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
14、根据沪质技监食函(2009)37号文《关于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企业使用甜蜜素原料监管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对使用甜蜜素的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原料入厂把关、索证索票制度的执行情况、原料中是否涉嫌添加芒硝和氯化镁等,累计检查生产企业8家,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
15、根据沪质技监食(2009)237号文《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立即组织对乳制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对含乳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了企业生产用原料验收索证、进货台帐、原料中验收是否有无三聚氰胺的检测报告,是否存在违反添加“皮革水解物”等行为,共检查含乳食品生产企业12家,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抽取样品16个。
16、根据沪质技监食函〔2009〕44号文件要求,对我区奶茶生产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所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检查奶茶生产企业2家,重点检查产品标签标注情况及是否有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并进行抽样检验,检查情况良好,未发现企业有违法生产行为。
17、根据沪质技监食函〔2009〕45号文件要求对辖区内8家以蔬菜水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此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重点检查企业原料进货把关、生产过程控制情况;二是督促企业加强原料采购和验收控制,建立进货检查记录和生产过程记录制度;三是对蔬菜水果原料用农药残留测速卡开展快速检验,经检验为阳性的原料,进一步对该批原料进行采样,送市质检院检验。从检查情况来看,这8家企业较重视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到位,认真抓好原料进货把关,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等工作,在生产的食品中未检出有农药残留,检查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4家次。
18、根据沪质技监食〔2009〕380号文件要求,对我区监管范围内的芽麦加工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所出动执法人员4人次,检查2家相关企业,重点检查企业原料进货,生产过程控制和产品出厂检验等。2家企业均能提供相关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记录和出厂检验记录,相关制度保障落实情况较好。
19、根据沪质技监食函(2009)48号文《关于加强监督检查保障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的通知》的要求,对全区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一次全覆盖检查,累计检查企业145家次,有力保障国庆、中秋期间本区食品质量安全。
20、根据沪质技监食函(2009)49号文《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肉制品原料把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对区内糕点、炒货、茶叶、肉制品等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进货查验制度、添加剂使用记录、出厂检验记录、从业人员健康证、设备消毒记录等,督促企业完善相关记录,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对有欠缺的企业要求企业立即责令改正,累计检查企业30家次。
21、根据沪质技监食函〔2009〕59号文《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监督检查糖产品生产企业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执法人员对我区1家糖产品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情况较好。
22、按照沪质技监食[2009]597号《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2010年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本市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对20家企业开展了元旦期间糕点、饮料、炒货等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相关企业原辅料控制、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控制、生产产品与项目的符合性等。
23、按照沪质技监食[2009]598号《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监督检查乳制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紧急通知的通知》要求,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对13家含乳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进一步监督检查工作,并按照有关要求对7家企业进行了抽样。
24、根据市局[2009]362号文件通知要求,拟定金山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百日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方案,以月饼、肉制品、酒类、碳酸饮料、酱腌菜和生食水产品等生产加工企业(含小作坊)为本次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分三阶段开展行动,做到查找问题到位,改进措施到位,整改落实到实。在专项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上述企业的原辅料进货把关,食品生产过程控制情况;督促企业加强原辅料采购和验收控制,建立进货检查记录、生产过程记录制度;建立食品添加剂进厂查验,贮存保管、使用登记等管理制度,累计检查企业54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08人次。
25、6月底到7月,对我区20家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督查行动。此次监督检查工作采取互查督查的方式,督查的总体情况良好,企业绝大部分都能按照要求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对于部分存在问题的企业,出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及时整改。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检查重点企业20家。
26、根据沪质技监食〔2008〕656号文件的要求,对我区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累计检查企业15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30人次,重点检查企业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索证、使用情况,确保企业有专人负责管理添加剂,做到索证材料与仓库中保管的添加剂及在我所的备案情况相一致,2月份接受了市局组织的对口检查,检查情况较好。4月份按照市局部署,对我区15家企业进行抽样检查,其中停产企业3家,抽取样品12件,样品送市质检院检测。8月份,开展对辖区内食品企业生产用原辅料进行监督抽查,检查情况较好,未发现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
27、对20家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在此基础上,食品所监管人员分4组对上述20家小作坊开展重点检查及抽样检验,累计出动监管人员40人次。同时,食品所加大对小作坊的帮扶力度,努力推进小作坊QS取证工作,
(二)2010年开展的工作。
监督检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5554人次;完成世博保障、专项检查、巡查企业2777家次(世博272+专项1813+巡查624+相关产品68),专项监抽、巡检抽样样品940件;查处和办理了违法行政案件共计10起。
按照2010年巡查巡检计划共出动执法人员1248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624家次。
2010年开展各类专项检查44次,出动执法人员3626人次,检查企业1813家次。
1、世博专项。(1)对辖区内供博企业弘鼎、中粮融氏、丸启、亚太、金枫酒厂按一级保障要求进行监管,重点对企业的原辅料,生产环境和过程,生产人员,相关文件资料等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企业生产的供博产品进行抽查,并送质检院检验。(2)对非供博重点企业开展每月一次监督检查。两项工作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44人次,检查企业272家次。
2、按照沪质技监食[2009]597号《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2010年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本市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49家企业开展了元旦期间糕点、饮料、炒货等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相关企业原辅料控制、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控制、生产产品与项目的符合性等,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8人次
3、按照沪质技监食[2009]598号《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监督检查乳制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紧急通知的通知》要求,对13家含乳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进一步监督检查工作,并按照有关要求对7家使用奶粉原料企业进行了抽样(每周一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8人次。
4、按照沪质技监食函[2010]4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彻查销毁2008年问题乳制品专项清查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原辅料仓库,进货台帐等,并做好相关记录,要求企业填写相关表格。共检查企业145家,出动执法人员290人次。
5、对全区供博供超企业进行摸底排查,累计检查企业145家,出动执法人员290人次。
6、为迎接世博会召开,从3月份开始,食品所开展了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的“迎世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全覆盖抽样检查,对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摸底。共出动执法人员290人次。
7、按照沪质技监食(2010)78号《转发卫生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食品包装材料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包装材料及包装材料用添加剂、涂层等生产和使用,食品所出动执法人员352人次,对辖区内176家食品包装材料生产企业和使用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的原辅料仓库、索证情况、有无添加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出厂检验等,要求企业认真填写自查表,做好相关清查记录。此次检查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禁止使用的产品和原料,并对发现的一些问题要求企业及时进行整改。
8、按照根据沪质技监食函[2010]21号文要求,对辖区内28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地沟油检查专项检查,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食用油脂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均符合规定, 食用油脂产品帐物相符,共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发放告知书28份。
9、按照上级文件《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的要求,对辖区内145家食品生产企业发放告知书和自查表,要求企业按照要求逐项进行自查,并按照企业自查情况进行了核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80人次。
10、按照根据市局转发国家总局关于“发光肉”监督检查的文件要求,开展肉制品企业专项检查,检查肉制品企业12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重点检查原料验收记录及相关进货记录,未发现违法行为。
11、按照沪质技监食[2010]250号《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食品添加物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对辖区内的企业开展全覆盖清查,同时发放企业自查表,继续对食品生产企业是否实行使用添加剂备案、是否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在生产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进行定期跟踪专项检查,做好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290人次,检查企业145家次。
12、按照根据市局转发国家总局关于“抛光米”监督检查的文件要求,开展大米生产企业专项检查,检查大米生产企业4家次,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重点检查生产设备、原料验收记录及相关进货记录,并发放告知书,按要求抽取样品送质检院检验。
13、“下脚料油”专项检查,检查糕点,豆制品等企业4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重点检查企业原辅料进货凭证和检验记录,未发现有违法行为。
14、按照市局相关要求,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对辖区内4家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将相关材料上报市局。
15、按照沪质技监食函[2010]41号文件要求,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对辖区内12家含乳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
16、按照市局相关要求,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对辖区内3家获得餐具洗涤剂许可证的生产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将相关材料上报市局。
17、根据沪质技监食[2010]37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对我辖区内20家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发放了书面自查通知,企业均按要求提交了自查报告,并完成了核查工作,未发现问题。
18、按照沪质技监食[2010]421号文件要求,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对辖区内12家月饼生产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除1家停产外,其余11家正常生产,检查情况正常,现场抽取11件样品送市质检院检验,均合格。
19、按照沪质技监食[2010]437号文件的要求,出动38人次对辖区内的19家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用油脂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20、根据国家总局对酱油产品监督检查的要求,出动2人次,对辖区内的一家企业进行了检查,该企业这一产品已停止生产。
21、按照沪质技监食函[2010]46号文件要求,出动执法人员2人次对辖区内的1家洗发沐浴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
22、按照沪质技监食[2010]486号文件要求,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对辖区内10家含乳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三次专项监督检查并抽样,样品送质检院检验。
23、按照沪质技监食函[2010]49号文件要求,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对辖区内4家大米生产企业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产品标签上名称是否与稻谷产地相符,进货台帐、出厂检验记录等。
24、按照沪质技监食[2010]487号文件,对辖区内82家企业进行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64人次,未发现有违法行为。
25、按照沪质技监[2010]372号文件,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对辖区内的肉制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未发现有违法使用嫩肉粉的行为。
26、按照农业部等五部委文件要求,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对辖区内的蛋白粉使用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未发现有使用皮革蛋白粉的行为。
27、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对辖区内12家月饼生产企业完成歇业检查。
28、按照沪质技监食函[2010]52号文件的要求,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对辖区内的5家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
29、按照沪质技监食函[2010]53号文件要求出动34人次对辖区内的17家食品用塑料制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管工作。
30、按照沪质技监食[2010]544号文件要求,出动18人次,对9家使用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铵的企业开展监管工作。
31、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对辖区内20家小企业小作坊开展了两次专项执法检查,加强监督监管。
32、按照互查督查计划,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对40家企业完成了互查督查工作。
33、按照沪质技监食[2010]486号文件要求,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对辖区内8家含乳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其中3家停产,共抽取样品11件,送质检院检验。
34、按照沪质技监食[2010]487号文件,对辖区内48家企业进行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96人次,未发现有违法行为。
35、按照沪质技监食函[2010]53号文件要求出动34人次对辖区内的17家食品用塑料制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管工作。
36、按照沪质技监食[2010]544号文件要求,出动16人次,对8家使用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铵的企业开展监管工作。
37、按照沪质技监食[2010]372号文件要求,出动26人次,对辖区内的13家肉制品生产企业进行了核查,未发现问题。
38、沪质技监食函(2010)58号文件要求排查了辖区内的企业未发现塑料奶瓶和橡胶奶嘴生产企业。
39、按照沪质技监食函[2010]54号文件,对2家黄酒生产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人次,抽取酒厂样品1件送质检院,并要求企业按照要求提供自查报告。
40、按照沪质技监食函[2010]59号文件的要求,出动10人次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了排查,未发现食醋生产加工企业。
41、按照沪质技监食函[2010]60号文件的要求,出动8人次,对辖区内的4家糖果生产企业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并抽取样品9件,送市质检院检验。
42、按照沪质技监食函[2010]64号文件要求,对出动3人次对辖区内的1家蜂产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43、按照《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对玉米深加工生产企业实施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要求,出动14人次对辖区内的7家淀粉糖生产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发现均不是以玉米为原料的生产企业。
44、按照沪质技监食函[2010]65号文件要求,出动48人次,对24家生产企业开展了节前检查。
四、构筑食品长效监管机制
1、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的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质量管理等制度,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控制措施。
3、进一步强化与其他政府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监管合力,确保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4、进一步强化宣传工作,让广大社会公众了解食品质量安全的相关知识,引导消费,树立消费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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