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工作意见
意见的本意是人们对事物所产生的看法或想法。意见是上级领导机关对下级机关部署工作,指导下级机关工作活动的原则、步骤和方法的一种文体。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各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市人民医院,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妇保所,三茅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镇区(中心)卫生院: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等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文件以及省、市有关学校卫生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扬中市2011年学校卫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
各学校要牢固树立 “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性,要成立由“一把手”负责的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校长全面负责制,分管校长具体抓,具体工作有人管,层层落实责任;要认真组织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学校卫生工作的督导检查;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校卫生室建设与管理,配齐配足校医、保健老师,支持校医、保健老师工作,给予适当的工作量,保持学校卫生队伍的相对稳定。
二、认真做好学校传染病防制
1.落实学生缺课监测,继续做好网络直报
开展学生缺课监测是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关口前移的关键措施。各学校要依据卫生部《关于加强对托幼机构和学校呼吸道传染病晨检工作指导的通知》、《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卫生部教育部〈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开展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工作的通知》及省疾控中心《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校学生因病缺课监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学生缺课监测及网络直报。各学校要成立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监测组织网络和制度,统一思想,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坚持每日晨午检、因病缺课学生病因追查和登记工作,防微杜渐。认真收集信息,落实专人负责,每日及时上报,要实行零报告制度。小学高年级和初、高中要充分利用各班卫生员,对其进行培训并协助班主任做好工作。按照省、市要求,今年学生因病缺课监测系统已升级更新,由疾控中心进行技术指导并组织培训,各学校要为卫生(保健)室配齐电脑,派专人进行培训,及时完成学生因病缺课监测系统升级更新工作。
2.坚持预防为主,加强传染病管理
学校是人群聚集的地方,传染病80%易在学校中流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建立健全组织制度,认真制定学校传染病防治计划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疫情暴发苗头,校医或保健老师作为疫情报告第一责任人,要及时报告。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要积极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疫情调查处理,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防止疫情的蔓延和扩散。
各学校在晨检和因病缺课的监测中发现疑似或确诊传染病患者,应立即通知家长带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对确诊病例要进行隔离治疗,杜绝带病上课;对出现病例的班级应进行早晚两次消毒(含板凳、桌椅、毛巾、玩具、餐具、墙面、地面、厕所和门窗把手等);全校及时发放告家长书;做好校园内卫生保洁工作,加强教室、学生宿舍开窗通风透气,鼓励学生多到室外活动,广泛利用宣传栏、站牌、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卫生知识的`普及,防止聚集性疫情的发生。
3.认真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做好预防接种工作
各小学、托幼机构要按照《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教育厅转发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通知的通知》(苏卫疾控〔2005〕63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在儿童入托、入学时,要查验预防接种证,对未按规定接种的,应当及时通知到预防接种门诊进行补种,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和乙肝、乙脑、流脑等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
根据《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江苏省免疫预防指导意见》等有关法规及文件要求,继续在学生中有计划、规范地开展甲肝疫苗、水痘疫苗、麻风腮三联疫苗、流感疫苗、ACWY群四价脑膜炎多糖疫苗等疫苗接种工作,要严格掌握预防接种禁忌症,按规范接种。各学校要认真组织、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学生预防接种覆盖率,有效地筑起抵御疾病的免疫屏障。
三、认真做好学生常见病预防控制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学校要按照《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方案技术规范》及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学生常见病防治计划,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规范学生体检工作,健全学生健康档案,要将每年的学生体检资料认真录入《镇江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系统》,便于对学生常见病进行统计分析。各学校每年6月30日前要将学生体检资料录入后的上报数据发送到市疾控中心邮箱[email protected],建立全市学生健康体检电子档案。金山学院、职教中心、省扬高中、第二高级中学、实验中学、实验小学由市疾控中心体检,其它学校由所在地卫生院负责体检。各体检单位要严把体检质量关,做好质量控制,及时出具体检结果评价报告与健康指导意见,认真做好学生常见病的分析、汇总和防治工作,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每学期至少督导一次)。各学校要结合学生体检,进一步做好学生视力低下、营养不良、龋齿、超重肥胖及伤害等学生常见疾病的防治工作,加强健康教育,采取防治措施,有效降低学生常见病的患病率。要开展学生健康危险行为的监测干预工作,将防治学生常见病知识和预防学生健康危险行为的发生贯穿在健康教育内容中,要继续做好入学新生的结核病和肝炎等传染病检查工作。
各学校要规范《学校卫生档案》,认真填写《学生常见病预防控制调查卡》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卡》,9月20日前报市疾控中心卫生科。
四、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各学校要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卫生管理职责,确保不出现食物中毒等事故。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组织、制度,加强对学校食堂和学生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工作。各学校要进一步强化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设立学校专兼职食品卫生***,经常对食堂卫生和安全状况进行巡查。
学生的公用餐具必须严格按卫生规范每餐消毒,消毒后的餐具必须保存在保洁橱(柜)内。各类幼儿园要认真做好餐具消毒、儿童活动室、卧室的空气及玩具、毛巾、课桌椅等物品定期消毒工作。
学校食堂实行《餐饮卫生许可证》制度,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必须严格执行索证制度,各类食品(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每年到卫生部门体检,取得健康证及卫生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为学生供应的定型包装的饮用水至少每月向供货方索取资质部门检测的卫生质量检测报告书,并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
市疾控中心要加强卫生监测、检查和卫生技术服务指导,每学期对学校饮用水、学生公用餐具及幼儿园消毒情况进行监测。市卫生监督所要加大卫生监督力度,大力实施食品卫生监督分级量化管理制度,要有重点地对个人承包食堂的学校以及民工子弟学校进行督查。要认真落实《学校食物中毒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培训,全面提高卫生知识水平
各学校要积极开展创建“健康促进学校”活动,要将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做到有课时、有课本、有教师、有教案、有考核、有评价,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将参加《江苏省居民健康素养评估学习系统》纳入学校信息课教学计划,点击学习率达100%。要进一步加大《艾滋病防治条例》、《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的宣传力度,重视预防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肝炎等重大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工作,并结合“爱牙日”、“爱眼日”、“学生营养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各种卫生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防病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分别达85%和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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