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民政上半年总结
乡镇民政上半年总结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1年上半年民政办在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牢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充分发挥基层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上为政府排忧,下为百姓解难,认真落实党的各项惠民政策,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进千家万户,为促进我镇社会稳定、人心安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1、农村低保:根据《霍山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精神,年初对我镇2009年度农村低保家庭进行重新评议审核,并重点保障已丧失劳动能力的`孤寡老人、孤儿及重病重残家庭,通过村级评议,最终评出农村低保对象498户1265人。农村低保资金实行"一卡式"发放,1-6月份共发放农村低保金355718元。
2、五保供养:一是加大我镇第一、第二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上半年二院共投入维修资金25000余元,完善集中供养五保老人生活设施,确保入住老人的身心健康;二是加强基层五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基层五保工作网络,努力使分散供养五保老人的生活有人管、有人问,2010年初,我镇对331户五保老户进行了重新审核,并建立了五保户个人档案,按时发放五保户供养资金,上半年共发放五保户供养资金198600元。
3、城乡医疗救助:2010年民政部门为农村五保户代缴参合资金9930元,农村优抚对象代缴参合资金7800元,同时坚持医前、医中与医后救助相结合。1-6月份,共救助大病患者5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73170元。并对农村五保户实行零起付,全额救助。
4、优抚工作:2010年1-6月共发放各类优抚定补资金423327元,积极落实"双拥"政策,城乡义务兵实行统一优待,2010年上报优抚对象54名,优抚金将在"八一"建军节前统一打卡发放。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1、农村低保:以"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为目标,确保农村特困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做到有进有退,程序公正、公平、公开,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的现像发生,确保低保资金用在最需保障的弱势群体中。
2、五保供养:加大《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的贯彻落实力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结合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基础建设,改善五保户老人的居住条件。
3、殡改工作:坚定不移地坚持殡改方针,创新殡改工作管理模式,确保殡改工作管理模式,确保殡改工作走上正轨。
4、"双拥"工作:深入开展双拥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国防意识,深入开展"关爱功臣""两节"慰问走访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民团结。切实帮助老复员军人、老烈属、老伤残军人解决生活难、住房难、看病难的问题。贯彻落实各项"双拥"工作,为我县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县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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