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频道的读后感

时间:2017-08-19 09:52:50 600字 我要投稿

关于法制频道的读后感

关于法制频道的读后感

1.今天看了《今日说法》对翼城县县长、县委书记武保安卖官案的报道,心情久久难以平静。武保安利用职务之便大肆卖官,上任仅8个月疯狂聚敛财富数百万。对于影响如此恶劣,情节如此严重的贪官仅仅判处有期徒刑15年(部分来历不明家产退还,可能期间还会因为“表现良好”减短刑期),似乎太温柔。相对矿井工人不一定能兑现的一二十万的死亡赔偿,可以看出人命还是有贵贱之分。

关于法制频道的读后感

2.看了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中医该发扬还是该取缔”这个节目,觉得这些人根本就没有资格讨论中医,那哪些人才有资格讨论中医呢?首先讨论中医的人必须要具备懂得中医的资格,才有权利讨论中医。不过“中医该发扬还是该取缔”这样的.讨论,从另一方面也提醒人们中医到了什么样的处境,如果再得不到有效的大力挖掘、发扬,中医危矣!

3.《今日说法》节目主持人讲了一个发人深省的法制故事:湖南省雷锋的故乡发生了一件事,今年放暑假期间,同村有三位小朋友一起到村庄边的水库抓鱼其中一位不慎滑进了深水区生命危险时,另外有一位于12岁小朋友奋不顾身用自己的全力把落入深水的小伙伴推上了岸边,而自己由于精疲力竭沉入水底,溺水身亡。奇怪的是被救的和另一位小伙伴不但不救,反而将死者的衣裤悄悄地藏了起来,然后若无其事地跑到死者的邻居家借书和看电视,企图制造不在现场的假象,使寻找死者的工作错过了机会,直到警察侦查时才说出了真-象……

看到这里我为救人的小英雄感到可惜,他舍己救人的行为正是雷锋精神的体现,值得我们学习和赞扬,但是,他如果用呼叫的方法让大人来救(因为在不到十多米的地方有人)不会白白地牺牲自己。而另两位小朋友应该受到批评,这么能见死不救呢!特别是那个被救小朋友应该好好地思考一下,假如没有死者的相救死亡将是自己,他应该感到内疚。同时我也从这个事故中感到凡事都要注意安全,尤其是在放假期间,不遵守这一点,它会毁了一个人、一个家。

4.沁水县是一个民风淳朴的小县城,市民们纯洁而善良,但沁源煤层气公司利用市民们刚刚接触煤层气这个行业,大多数用户不懂相关法律法规的弱点,滥用职权,误导消费者,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令人心中不满,使人不吐不快。

该公司在与用户签定的双方合同中规定:甲方负责有偿为乙方提供燃气表、灶、炉、热水器等燃气设施并由其公司负责安装调试。在用户申请用气时必须购买其公司提供的劣质炉灶,如果不满意用户要为其公司无条件付40元的经济损失,另外用户还必须在其公司提供的其他产品中挑选,否则别无选择。本人认为该公司所定条款本身就是违法条款,再利用此要挟用户强买强卖,严重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的合法权益。

该公司的法人是居然是某局局长,其利用职权,强制胁迫用户。有个别用户由于不满意其公司提供的其他燃气器具,而自主购买了其他产品,该公司就派职员上门强令用户拆除,否则就以停气相要挟。在其公司的淫威之下,用户们敢怒不敢言,只有忍气吞声的购买其公司提供的产品,而不敢自主选择自己满意的商品,此举严重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益。

现有用户因买了别家的合法产品,燃器公司居然用停气危险用户,这几家用户已经好几天,没法做饭 。该公司的如此做法,目的显而易见,无非就是要利用职权之便,为自己的公司谋取不法利益。现在是法制社会,还容不法行为如此猖虐吗?希望有正义的人们帮忙呼吁一下,共同为保障我们的法制社会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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