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300字
《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充满了友爱与温暖,让人读了有一种有趣的感觉,因为动物竟然像人一样能够沟通、交流。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从没有要想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为贪跳进了一格野餐篮里,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有些市侩的老鼠塔克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一个爱它的主人---马利欧。柴斯特很感激它的朋友,就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的`真挚友谊,还帮助白利尼一家摆脱了卖不出报纸和杂志的困境,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功成名就的柴斯特不禁思念起了在乡下时那种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来。它在朋友们的帮助下终于回到了自己一直深爱的故乡。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部作品是由美国康涅狄格州的乔治.塞尔登.汤普森写的。这本书写得十分有趣,动物竟然像人一样沟通交流。更不可思议的是猫咪、老鼠、蟋蟀能成为好朋友,本来猫是吃老鼠和蟋蟀的,可想而知作者要有多大的童心和好奇心才能写出这样的文章呢?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它的有趣,喜欢它的生动,喜欢它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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