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400字
这篇文章的主人公是柴斯特蟋蟀,它的主人是玛利欧,它有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塔克老鼠,另一个是亨利猫,它们一起度过了很长很长时间。
它们在一起,有欢乐,有危险,在一起聚会是欢乐,差点被扔掉是危险,一次,它们在一起聚会,塔克老鼠喝晕了,一不小心把火柴点燃了,引起了一场火灾,妈妈认为是柴斯特引起的火灾,于是要把柴斯特扔掉,但柴斯特在第二天早上鸣叫了妈妈结婚时的`曲子,妈妈听入迷了,于是决定不把柴斯特扔掉,当天晚上,塔克老鼠想到了一个赚钱的好方法,就是让柴斯特练习曲子,定点让柴斯特在报摊表演,白利尼一家准备趁这个大好时机,把关于音乐方面的书籍和《美国日报》都卖出去。就这样蟋蟀每天定点在报摊唱,白利尼一家的报纸像邮递员手中的信件一样被一批一批的卖出。
一天晚上,柴斯特对这种生活厌倦了,他想回家做自由的演唱,塔克和亨利把它送到地铁站,柴斯特终于回到了久别的家乡。后来,塔克和亨利决定去乡下看它们的老朋友。
看完这本书,我知道了快乐和自由是最重要的。就如地铁里的那只亨利猫所说,“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
自由的快乐和受约束的快乐?孰乐?
这是我第一次用电脑上写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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