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作文

时间:2021-10-16 17:50:02 永恒 我要投稿

精选永恒作文汇编六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永恒作文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永恒作文汇编六篇

永恒作文 篇1

  太阳东升西落,天天如此,单调、重复,让人身心疲倦,然而,这单调、重复,却是一种永恒的美。

  初日暖阳,早些年,我看过一场日出。那一次,太阳深深吸引了我。

  那是一个冬天,天还蒙蒙亮,我的手机便“丁零零”地开始抗议,我不耐烦地关上了闹铃,缓缓地睁开双眼。乡下刺骨的寒冷使我不想离开我的“暖窝”,但觉得肚子不舒服,便迈开艰难的步伐,走到了卫生间。

  我上完厕所,此时,太阳升起来了,奶奶养的鸡也早就在啼叫,一缕阳光透过窗子照射在我的脸上,暖洋洋的。接着,光线越来越强,感觉越来越热,与早晨那刺骨的寒冷形成强烈的对比。

  带着好奇心我走出了房门,坐在门前,门前的小溪似乎不畏惧严寒哗哗地漱着口,太阳缓缓地向上爬行,太阳在水中的倒影也愈来愈清晰:火红的初日与水中的另一个它共同描绘出一幅美丽的画卷。初日的美种植于我的脑海。

  课后夕阳,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上了初中。那是下午的最后一节课,而且是体育课,原本毒辣的太阳也变得柔和起来,尽管有几分刺眼,但还是可以忍受。

  随着老师的起跑声出口,同学们开始飞奔,为了更好更快而奋斗。半节课过后,老师宣布解散,大家气喘吁吁地坐在台阶上,呼呼地喘着粗气。

  我也一样,调节着自己的呼吸,抬头一看,夕阳的光透过树叶的间隙射入了我的眼睛。我下意识地用手一遮,过了一会,眼睛渐渐适应了强光,于是,我缓缓地睁开眯起的眼,看见橙红的夕阳挂于天边,蓝白色的主格调中凸显着中间橙红色的暖色调。多么美丽的夕阳啊!多么想分享给所有人啊!

  永恒福阳,时间流逝,一转眼就到了初三,学习紧张,时间紧迫,每天都匆匆行走于家与学校之间。

  一天早晨,我像平时一样去学校,半路上发现鞋带松了,便蹲下身子去系。几秒过后,我系好了并站了起来,抬头一望,初日依旧那么美丽,那么灿烂。我看后,心情十分愉悦。

  傍晚,我出门去上晚自习,心中也没有平时那么紧张,我慢慢地走着,夕阳的光芒照在我的左半边脸上,金灿灿的。

  晚上,睡觉的时候,我躺在床上,静静地回想着今天与日的早遇和夕遇,发现太阳与原先相比,毫无变化,我回想着曾经的体验,知道了,太阳光是永恒之光。

  初日复夕阳,夕阳复初日,始终轮回演绎着同一件事——太阳东升西落,阳光普照人间,我想,这就是永恒,是太阳永远赐予我们的福。

永恒作文 篇2

  有时候,一次偶然的相遇也会改变我们的生活,所谓的纯真友情,必须在单纯的前提下才能够成立!甚至会成为永恒的焦点。

  四年前的我们相遇在一所平凡的小学里,当时那一个个纯真的目光是我第一次感觉到似乎拥有朋友的温暖,萌动了心中那颗从未发过芽的种子。我的直觉没有错,虽是平凡的相遇,但却产生了令人羡慕的感情。她们善良、美丽、可爱、大方、随和、乐于助人……在她们的身上似乎找不到任何缺点,从此我的生活就有了新的起点,不再是孤独一人,而是拥有了我们的快乐家园“结义金兰”,我成为了其中的一分子。也许,有人会笑我们那是无聊的游戏,但是谁又知道?其实,这才是人间的温暖和我们必须生存的意义,那些没有朋友的人才是世界上最孤独、最无助、最可怜的人。

  四年的风风雨雨,我们都一起走过来,从来没有忘记曾经的诺言。即使是酸甜苦辣的日子也无所谓,同样能感受到慢慢的幸福感。常常在一起幻想,一起上学,一起聊天,一起玩游戏,一起做那些无聊的行为……却感觉很开心。那一次我们在蒙蒙细雨中奔跑着、嬉戏着,不知不觉中便跑进了村里的玉米地,在无知的使下当了一次小贼,拿着别人的劳动成果往自己的秘密基地跑,生怕被人家发现,烤玉米的瞬间更是可笑到了极点……

  无意中,那些快乐的往事便会出现在我的眼前,或许是怀念当时的纯真;或许是有趣的回忆;或许是怀念可爱的脸颊……不知道,总之我们几个的感情直到现在依然没有褪色,但随着时光的流逝,却丧失了以往的纯真。成熟中的我们也照样会记住诺言。

  可爱的朋友,现在没在一所学校,我们更要努力,为那只属于四个人的快乐天堂发出感叹!我们会幸福!我们会幸福!

  生命中的永恒,经永远在我心中不会磨灭。

永恒作文 篇3

  “百善孝为先”这是清朝文人王永彬在《围炉夜话》中说过的一句敬老尊贤的名言。在我心中:孝敬,犹如一朵白净如云,沁人心脾的百合,为无味的空气染上一缕清香,孝敬,仿佛一支点亮烛苗,散下光明的蜡烛,为心灵深处添上一束光辉。孝敬,更像那温暖的阳光,为每一个温馨幸福的家洒上一缕缕幸福的阳光。

  小时候,看着父母的做事行为,渐渐见闻习染,孝敬父母这个中华优良的美德就这么潜移默化的进入了我幼小在心灵中,逐渐长大的过程中,孝顺更是离不开我的生活,自从爷爷胃癌住院后,目睹爸爸所做的一切,再细细地品读这句耐人寻味、意味深长的话语,我思潮起伏,感触良深,切实深深地体会到:孝在于孝顺父母,敬代表尊敬长辈,只有心中抱有真诚与敬爱在心中,再用实际行动证明,这才是孝敬。古人对孝敬的评判是那么严谨和慎重其事,更感悟到了让后辈懂得孝敬意义的良苦用心。

  孝敬长辈这个词经常挂在父母的嘴边,每日家中订的报纸上“敬老爱老”则是话题中不曾褪色的字眼,无处不在的孝顺给我的家添了许多温馨感人的画面。

  那是一个宁静清爽的秋日傍晚,秋风瑟瑟,明净蔚然的天空高远清润。昔日偌大而空旷的大房间里今天却有一种充满着淡淡的哀愁与沉沉的伤感的热闹,所有人都处在幽静无声的寂静中,只有病床上消瘦憔悴的爷爷还在发出时有时无、含糊不清的语句,爸爸紧握着爷爷那双骨瘦如柴的手。我清楚地看到,一向从容不迫的爸爸眼中恍然闪过一丝紧迫和悲伤。良久,那双曾经有过热度的大手变得冰冷僵硬,病怏怏地垂在床边,又一个最亲近的亲人又要化为骨灰盒里埃埃白骨了。我对爷爷的离去一度感到悲痛万分,爸爸却还是一样的沉稳冷静,直至后来,爸爸才说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爷爷是在我们的爱与祝福中离去的,他离开了病痛,离开了苦难,我们不应该悲伤。

  记得我的爷爷还在世时,长年累月生活在胃癌无休止的折磨中,虽然花费了数不清的钱财,但还是没有彻底根治好。当时伯父工作辛苦,要四处奔波,照顾爷爷一事理所当然落在了爸爸的身上。爸爸为了能更加细致、一丝不苟地照顾爷爷,毅然搬到了爷爷家住。爷爷那时病情恶化,基本上只能吃清淡的粥食,其余什么都不能吃。到最严重时,食不下咽,寝不安席,就算什么都不吃也会时常呕吐,爸爸不顾闻之欲呕的异味,依然时不时更换垃圾桶,擦洗有呕吐物的脸盆。记得有一次我探望爷爷的时候,那些浓稠恶心的液体可吓了我一跳,多么令人反胃啊,但是爸爸却天天不辞辛劳地来回更换。爸爸每天的一日三餐随爷爷一样,几乎没碰过肉食,几个月下来,日渐憔悴,我和妈妈心疼爸爸,可是爸爸却依然每天尽心尽力的照顾爷爷,一点也不敢放松。爷爷常对我说,有爸爸这样的儿子他很幸福,知足了。每每见爷爷病情有起色的时候,爸爸才会忙中偷闲来看看我和妈妈。我能从爸爸的一言一行中看到爸爸对爷爷的孝顺。孝顺不一定是要给父母锦衣玉食、富贵荣华的生活,其实我想他们更需要的是一家人和和美美的过日子,后半生能享受到天伦之乐的幸福。

  让我们心中充满对父母的关爱,在每一个微不足道的细节对父母施以平和温柔的态度,从平时的一点一滴、关爱长辈,其实,孝顺老人的同时,您会被浓浓的爱包围着,这样的爱将永远伴随着您,她犹如一杯加过冰糖的柠檬水,酸甜可口,甘之如饴,孝顺就是如此平凡、简单、伟大。

永恒作文 篇4

  那个黄昏,独自沿着熟悉的小路慢慢一步一步地往前走。忽然,一枚落叶从肩头拂过,徐徐飘落在摊开的掌心,纤毫毕见的丝络,略略有些枯萎,如一只灵盈的蝶,微微在手中颤动。它竟如此从容地奔赴了一场?葬礼—我的心猛地一缩,一种异样的心痛在里头。

  一直以为,生命是一个极其凝重的话题,它不同于五彩的青春和流金的岁月,应该泛着厚重的情感,包含所有的至真、至善、至美、至纯。然而,它的美丽又太短暂与脆弱,总是有意无意地触动着我敏感的神经。

  正因如此,多年以前一只小狗的死亡会让我痛哭流涕,一枚花瓣的凋零亦会让我黯然神伤。真正领悟生命的意义是姥姥的去世。在那个突如其来的打击到来之前我竟没有丝毫的预感,那么美好的记忆也不肯因我的爱而稍作延长。那一瞬所有关于生命的构想突然倒塌,一种近乎决绝的悲伤和失落直达心底,忽而闪出不知何时所见的这样一句——一个人对于死,直到亲眼目睹后才会明白:原先自己一无所知。

  是啊,痛苦的感受,怎限于一般的体肤之苦;死亡的观念,又岂止于简单的灵肉分离?众生费尽心机固定生命,其实生命每分钟都在腐烂,每分钟又都在成熟。我猛然惊悟。司汤达的墓志铭上刻着:“活过了,写过了,爱过了。”每个人的一生都在热情追逐着自己播下的理想:有时轰轰烈烈,有时寂然无声,有时意气风发,有时饱受疲乏……但对于我们来说,只要带上真心,踏过这片草地,翻过这道山冈,趟过这条溪流,结局已是次要—风光一路独好。

  正如泰戈尔所言:“天空中没有翅膀的痕迹,而我已经飞过。”当岁月的晚风拂过灵魂的秋水,不必伤感:因为所有热情的生命,已然拥有了一种最美的永恒。每个生命,都是一座跨在历史长河上的`桥,精彩走过去,你将成为一道河岸的风景。

  朋友,珍重!

永恒作文 篇5

  每个人都有小学毕业的经历,我也不例外,我在母校的生活即将结束。六年里,在母校的一点一滴都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回忆:有温馨的;有激越的;有悲伤的。当然,还有带着淡淡酸涩的,我将把这些深深的记忆永远铭记在我的心中。

  我的班集体是友爱的。正像一名话说的:“一人有难,八方来帮”。

  有一次,我正在津津有味的听着课,听得不亦乐乎。可是突然我的鼻子像千万个小虫子在爬似的。“滴吧、滴吧”,一滴滴鼻血从我的鼻子里爬了出来,跳到地上。这时,我的同桌连忙向老师说:“老师,王晨煜流鼻血了!”这时,教室里立刻的沸腾了。我旁边的几个同学连忙向我递纸,其它的同学也急忙告诉我怎样快速的有效的止血。不一会儿,血止住了,课也下了,老师就说:“谁去陪王晨煜去洗一洗手?”教室又一次沸腾起来,同学们争先恐后地举起手来,最后还是由我的两个好朋友陪我去了水房。来到水房,她们一点儿也不嫌脏,抓起我的手就要给我洗手。她们很认真,手心,手背全给我洗得干干净净。洗完手后,我准备回教室,可我其中的一个好朋友掏出了一块星期天刚买来的手绢就要给我擦手。我说:“这可是新的,你还没用,我怎么能先用呢?万一脏了怎么办?”“脏了?你不是刚洗了手吗?怎么可能脏了呢?就算脏了,我再洗一洗不就成了?”她的话,让我的心头涌上一股暖流。

  你想,这样的母校;这样的老师;这样的同学;这样的朋友;这样的记忆;难道不要让它留在我的记忆中吗?

永恒作文 篇6

  千年,万年,不变的颜色,不变的落,不变的扬起嘴角笑看苍生。

  抬起温热的手,六凌,八凌的雪花,一片一片消失在掌心。此时的心是平静的,带着略微的欣喜。

  斗转星移,若回到千年前~回到西施郑旦为国成为他人妃子时。那冬日飘飘雪落,当那一双颤抖的手捧起那纯白色的雪。雪染白的楼阁,和那有些憔悴,有些期盼的绝世容颜,纷纷落雪飘飘扬扬的沉睡在那女子的衣摆之上。动与静定在那刻,定在永恒……

  为了国君,为了子民,顾不得向往,顾不得真爱,顾不得生命,扬着脸笑看着苍生,忍着泪,付出了一切一切,不抱怨,付出了一切一切。红颜祸水,其实不然,那水袖长裙,胭脂红粉,浅浅的嫣然一笑,博得的众人怜惜,或许因为这张容颜,倾国倾城。但又或许因为这张红颜,又拥有了方圆千里。但这红颜让人怜惜的,连范镯都没有逃的过。可是毕竟自古红颜多薄命,顶上了红颜祸水的名号,她们后生变无人知晓了。或许大家也厌恶了。

  雪,似那张晶莹的笑脸,从那干净的天空展开那张素颜,微笑着像我们飘来。夜中的雪景好似一个熟睡的红颜,那样的祥和,给人带去了温暖,这雪将自己的纯白色献于苍生,夜将月光放射的光彩夺目,又在即将化雪时,留下了人们一路走来的尘土。打开窗,无论在狭小的空间都给人一种无比震撼。不管他人如何想,不抱怨,默默的奉献了一切一切。有时禁不住想,若回到千年以前这张素颜,将是怎样一个清秀佳人?在那封建社会又是一个政治牺牲品了吧!

  雪,千年的落,不变的颜色,不变付出,不变的扬起嘴角笑看苍生……永恒的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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