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书的作文9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与书的作文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与书的作文 篇1
在当今时代中,有这样一种群体,他们从来不看书,但是他们认为家里要是没几本书,根本就是上不了台面的。
书在他们眼里就是一种具有高档品味的陈列品,因此他们为了炫摆,就成箱成袋的往家里运。再陈列到装璜豪华的书柜中,精心地打理好,只等哪天宾客到来,才得以用手指着那些包装未启的一排排顺序错乱的书,口若悬河地向来客口述着自己是书香门第,时不时再来个自以为是拉几句“嘿!哥!我最喜欢的书,是大仲马的《茶花女》,哦!还有他女儿的《三剑客》也挺不赖的......”
这种啼笑皆非的炫,对于他们而言,书就只是用来装点门面的,书的价值诚然也就是这个可炫可摆的价值了。
说到这里,我们再把有关书的场景切换到广场夜市一角。
“由于店家经营不善,现有一批书急待处理,10元两本!10元两本喽!大家快来抢哦!”广场夜市里传来这样热辣的叫卖声。至是引了无数个眼球,我也是其中之一。
只见地上铺着几个“蛇皮袋子组合”,上面七零八乱的堆杂着许多育儿手册、八卦传闻等等之类的书籍。喇叭叫的纵使再欢,此时也无法再次燃起我的兴致。当我准备撤退之时,在那里翻书的人群到是让我止步。
来往的人大多是闲来走步的。不是蹲在一旁用手东掂西撂的瞎翻,就是站在一旁挥着手臂前点后点,大呼小叫的冲那个摊主嚷嚷,“老板!就给我整那两本,拿来让我过过!”满意的就扔了钱走人,不欢的呢?就来干脆点!将书“啪”的一下,让它再次回到那个被风掀起角的“蛇皮袋子组合”上面。书也重重的被分成两片,似乎在挣扎:“唉!你们能轻点啵!快把我给摔残了!”
的确,无数的快餐信息取代了书籍在人们眼中的位置,但是在这里,我想对人们提出个问题“书真正的价值是什么呢?今天的这个时代还需要书吗?”答案:“我在替书为这些人感到悲哀的同时,大声的回答,我们这个时代需要书籍,迫切的需要对经典书籍的深度阅读!”
与书的作文 篇2
从我成长记事开始,我便拥有了属于我自己的图书,从一年级的图画书到了五年级的小说,丰富我的知识。
我看过很多很多的书。有萧红写过的,《呼兰河传》。它是一部充满童心的书,她用她浑重又轻盈的文笔,在我们眼前塑造了那个不朽的时代,用她的生命点缀出属于那个年代所有的色彩,那是她的童年,是她那看似平凡似乎又不平凡的生活,照就了这个巅峰之作。矛盾生前曾用他那独特的标准品味《呼兰河传》:“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是啊,谁看了《呼兰河传》后不会被感动呢?那竟境,那语言,是别人所达不到的,使它在中国文学史上鹤立鸡群,并且不输任何年代。可角落的那本《穿堂风》却让我受益匪浅。它讲述了一个男孩橡树,因为父亲是小偷,所以,众人丢了东西后,总是先想到他,孩子们也不愿跟他玩,他每天都孤零零的,别的孩子可以享受穿堂风,他却不能,还得忍受大家排挤的目光,最终,他运用自己的方法,让人们改变了对他的看法。是啊!一个人无论是多么地受人排挤,但是,只要像橡树一样,胆于用自己的方法让别人重新认识自己,这难道不是这篇小说的极终体现?这也不是生活中一些人的成长经历吗?打败拦着你的挫折,你就先进了一步,成功了一步。生活中的挫折有非常多,有一个女孩,她既不埋怨自己命运不公,也不抱怨自己为什么会发这高烧,而是静静地,慢慢地将自己的命运写成一篇篇小溪流水似地文章来。这个人 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的女主人公海伦。凯勒,她以她那不平常的人生去想象去思考自己假如拥有三天光明会干什么样的事,那是多少强烈地渴望啊!一个残疾人都能活出自己的人生色彩,我们这些健全的人还能有什么理由不去好好地学习呢?海伦。凯勒不正是想告诉我们这个人生的道理吗?
书是我成长中的伴侣,它将会带着我们一步一步地去走向那遥远的成功,会永远,永远……
与书的作文 篇3
如果你问我最爱干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最爱读书。”
我最爱读书,读书是一种享受,是一种乐趣。在我与书一起走过的日子里,发生过许许多多令人难忘的故事,就像那天边璀璨的繁星,数也数不清。读书给我带来了不少乐趣:有时,我会因为看到精彩故事捧着书开怀大笑;有时,我会被书中的动人情节感动得泪流不止;有时,我会为书中人物的曲折经历而唏嘘感叹……
不知从何年何月的哪一天开始,爸爸爱上了收藏,他总是带回大包小包的书。有一次我自告奋勇给爸爸帮忙,拆开一个又一个邮包。忽然,我不小心弄掉了一本书,捡起来一看,咦,是一本《三国演义》,从此它便住牢牢“抓”了我,想丢也丢不开。
读着读着,我便沉醉了。以前我只会读白话版的书,现在我才发现,文言文的书一样有趣。
当看到“刘玄德携民渡江,赵子龙单骑救主”那一回,我眼前便浮现出了那一幕幕动人的场景。书中写道:“操大怒,即日进兵。玄德带两县之民渡江。玄德引数十万百姓,一程程往江陵进发。至四更时分,曹兵掩至,势不可挡。子龙与曹军厮杀,杀至天明,不见玄德,子龙正走之间,见简雍,其曰:”二主母弃车抱阿斗而走。“说罢,子龙望长坂坡而去。”读到这里,我心中十分愤怒,()恨不得把曹军杀得片甲不留。当我读到:“云杀透重围,已离大阵,血满征袍”时,我又万分敬佩起赵云的英勇和侠义来。为了救主公的妻小,竟可不顾性命,拼死相救,这是一位多么伟大的人啊!这正是:“血染征袍透甲红,当阳谁敢与争锋。古来冲阵扶危主,只有常山赵子龙!”
正当我忧心忡忡,又读到赵云脱险,张翼德吓退曹百万雄师,这时,我才长长松了口气,不禁又卟哧笑了起来。
书是我最亲密的朋友,我一天也离不开它,它还让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做人就要做一个像刘备一样仁义宽厚、知人善任的人;一个像诸葛亮一样足智多谋、忠心不二的人;一个像赵云一样忠诚守信、英勇顽强的人……
这就是我与书一起走过的日子,它陪伴我成长,带给我快乐。让我们与书为友,读好书,好读书,让书成为我们最好的朋友吧!
与书的作文 篇4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人类不断探索未来的过程中,书籍逐渐显得颇为重要。——题记
小时候,我对书的概念一直都是懵懵懂懂。如果人生是一本无穷无尽的书,那么幼时与书的结缘就是为以后畅游书海埋下了伏笔并引出下文。虽然幼时无法体会与书为伴的乐趣,也无法深入地了解,但却至少明白了“书”的字面意思。
渐渐地,到了小学。在老师的`帮助下,我开始着手阅读一些名著,如《柳林风声》、《爱丽丝慢游奇境》,《鲁滨孙漂流记》等等一些。这些大多以第一人称为视角的故事通常都会使我痴迷其中,常常把自己幻想为故事中的主人公来演绎接下来的故事。小学时,虽然对书店主要构成有了大致的了解,但是却也无法继续深入。那时也只是用行动打开了知识海洋的大门,学会了如何与书作伴。
再大的严寒酷暑也阻挡不了时光的悄然流逝。
随着对知识的不断积累,我用力推开了中学的大门。虽然到处都是陌生的面孔,但书却算是我的老朋友了。在书海中遨游了几年的我,逐渐熟悉了“地形”,掌握了一些能够使自己“畅游”的技巧和经验。这些经验不仅是时间留给我的一大笔“遗产”,更大的一部分还是我的“老朋友”所带给我的。初中时,对知识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而获取知识的主要途径就是看书,让书不断的充实自己,使自己不断进步。书给我带来了无数个美好的瞬间,充实了我从幼时到初中时的悠闲时光。
书,总是会给我带来无数的欢乐,它每时每刻都耐心地陪伴在我的左右,只有它带给我的生活会让自己感觉这不是在虚度光阴,会让自己明白什么才是使自己进步的阶梯。
书,伴我成长。
与书的作文 篇5
在我一年级的时候,曾经举行过一次班会。
班会的主题是《和好书交朋友》。啊,书是多么陌生而又温暖的名字啊。
当我听见了莎士比亚的那句名言——“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虽然我那时候还小,对这句话似懂非懂,但是,我还是把这句话当做我的座右铭。
书,在我幼小的心田里,播下了文学的种子。从此,我就爱上了书。
我读了许多书,关于学习不怕困难的有《火鞋与风鞋》中的阳光男孩小吉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的尼尔斯等等,在他们的人生中,遇到了许多不幸和困难,可是他们却不怕艰难,迎难而上,最后,终于取得了胜利;意志坚强的《手斧男孩》中的主人公布莱恩,他遇到了突发事件(坠机)后,没有很害怕,也没有哭,而是冷静地分析形势,千方百计想办法自救,最后获得了成功;在《时代广场的蟋蟀中》,猫与老鼠一起开派对,老鼠和人类一起喝茶聊天,一切都是那样的和平而美好,令我向往。《老人与海》中的老人虽然被鲨鱼打败了,但他心中的不怕失败的火焰仍在燃烧着,使我联想到在学习中也不能被困难压倒,要不怕挫折,迎难而上……
由终,我深深体会到书能使人变得更加聪明。
在书的世界里,永远不会迷茫。书中有许多深刻的道理。书虽然不会说话,但它却是我们最好的老师,它可以告诉你最正确的答案,让你从困惑中豁然开朗。
书在我们的生命中,投下了太多太多的光芒。
从此,我与书结下来不解之缘,书将伴随我的一生,我会用好好利用书中的知识,长大以后报效我们伟大的祖国!
与书的作文 篇6
书与我有着很大的关系。书我每天都要读的,就算再忙,我也会抽出时间来看来读。
要是说起书,我第一次读的书是安徒生的童话书。里面《海的女儿》、《卖火柴的小女孩》、《皇帝的新装》,这些故事我都熟悉了。当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时,我特别开心。虽然有些内容不懂,可也感受到了皇帝的愚蠢,小女孩的可怜,人鱼公主的善良。
每当看一本书时,我就有深深的感受。当我看一本叫《袋鼠斗圆规》的书时,我才知道,书有不同类别的,有故事书,有小说,有作文。
我第一次看《袋鼠斗圆规》,我发现小说的世界原来这么精彩。我看到柠檬与朱帆(猪)冤家对对碰时,里面有趣的情节不禁使我哈哈大笑,里面生动的故事使我流过眼泪。
我又长大了一岁。那些小说,特别是伍美珍的,几乎我每次回家都要去图书馆借。
当然有一些名人的小说故事。我多多少少会看一点。有一次一本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进入了我的眼帘。书中青铜和葵花是一对好朋友,她们两个都有悲惨命 运,葵花是在一个水田树下的一个部落生活的,青铜在部落对面生活,当我读到:“葵花的爸爸因去河边观察葵花生长时不幸掉河里而亡,给葵花留下了一朵葵花” 时,我便落泪如珠,深深体会了人物的悲惨命运。
看书还可以积累词汇和句子。我写作时,把这些积累的词汇句子生动用上,所以我的作文每次都是90分以上。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很好。书是我生命的一半,我与书有一种不解之缘。
与书的作文 篇7
我爱书,爱新书伊开的那缕清香,爱旧书再览的丝丝折痕,更爱书中那五彩痴恋的梦与意境,爱作者笔下的精灵,心中的幽思……
总喜欢摆一壶清茶,在暖暖的阳光下品味那一缕芬芳,是一种沉醉,一种痴迷。总喜欢寄予生命新的渴望与自由,任梦想与人生与书共舞,享受那份沉静,那份安谧。
我也会大声地诵读,仿佛可以化身为浪漫洒脱的李白,效仿指点江山的孔明,又可以变身于清丽而忧郁的李清照,正如五柳先生所言,“每有会意,便欣然自得”,自以为鸿鹄将至,欢喜不已。
我爱书,也渴望探寻书的沉寂。去体味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下南山”的闲适;去感怀白居易“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伤感;去领悟诗仙“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豪迈。
我爱书,也乐于涉足于书中的痕迹。乐于与曹雪芹一起用血泪去抒写,去品评世间的辛酸苦辣;乐于与英雄一起煮酒论天下,吟诗抒情怀;也曾乐于白雪公主等待王子的到来,一起感受童稚的故事。
书是一个无穷的万花筒,带你我一起走向一个未知的世界。那里有山,又供梦想奔驰的天堂,也有鸟儿放飞翅膀的苍穹。那里没有纸醉金迷,没有名利的追逐,有的是自由的呼吸,平等的空气。
曾经是那样哀叹,憎恶于始皇的愚昧,一个曾经那么叱咤风云的人,治六国,平天下,是如此的豪壮,最后却犯下了愚昧至极的罪行焚书坑儒。殊不知,书是人类精神的源泉,烧了书,他便也烧了天下。
我爱书,是它给了我生活无边的乐趣,是它让无知的大脑变得充实,是它时刻给与我心灵甘甜的慰藉。它就像无私的母亲那甘甜的乳汁,哺育了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又像甘甜清香的霖泉,时刻给与心灵阳光般的抚慰,更如仙家的灵丹妙药,抚平你我那沧桑的心。
我爱你,那种爱说不尽也多不清,但此生,得它一知己,已足矣!
与书的作文 篇8
人的一生是由学习贯穿起来的,而学习必须有一样东西——书。书随我走过近十年的学习生涯。书已是我必不可少的东西。
雨后初晴
昨夜下了一夜秋雨,早晨点点阳光把我从甜美的梦乡唤醒,天空放晴了,湛蓝的天空中时不时闪现出几只燕子的身影,丝丝清风带来了秋天的寒意,是啊,临近寒露,天气转凉,但却勾起我阅读的兴趣。我又一次重复着以前的动作,拿出书,拉开椅子坐下,翻开书,读。太阳渐渐升起,而我兴致愈高,好像是一个顽皮的小孩到了一片新的世界。不时,凉风出来,使我头脑更加清楚。这时,一个个问号好像被这突破乌云的太阳给冲破了,使我明白了一个又一个的道理,一个又一个的难题。清风吹着树叶,沙沙作响,一个男孩听着风声读书。
绵绵秋雨
现在,正值秋天,秋雨自然是绝对的主角,一场秋雨,三五日不算长,我又一次翻开那本早就被我翻得打卷儿的《三国演义》。秋雨丝丝绵绵,梦一样,我似进入三国,身临其境,袁本初之昏,曹孟德之奸,袁术之弱令人愤恨,刘玄德之仁,关云长之忠,赵子龙之勇,令人拜服。三国中伟人之优点,个个令我们佩服,但,这不是我读它的目的,我是为了学习这些优点,扬长避短,在今后的待人处事中有所借鉴,为将来步入社会打好基础。秋雨激石,泠泠作响,一个男孩听着雨声读书。
繁星月夜
夜,又一次降临,夜空中星光闪耀,我拿出一本可以振奋我精神的书,开始读《奇迹——变不可能为可能》。别认为这是一句话,这是一本书。翻开书本,一些令人连想都不敢想的便映入我眼帘,有人创造了奇迹,有人却平庸一辈子。那些创造了奇迹的人冲破了自己思想上的“常识”。这就是为什么他们创造了奇迹。这也体现了中国一个大问题,夜空中,月亮最耀眼,这可以比作“应试教育”,星星可以比作别的出路,虽多,但光亮不足,这就造成了大多数家长让孩子走“应试教育”而埋葬了他们创造奇迹的能力。星光闪着,虫声唧唧,一个有志青年,在星光下读书。
书,是我一生的好朋友,也是我的老师,它教给我很多,但,教给我最有用的是有梦想,我的梦想改变了,我的未来,不要走那群无药可救的人开辟出来的路,我要为别人提供一条通向光明和奇迹的路。
与书的作文 篇9
时光飞逝,13个春秋已经逝去,而书籍已经陪我度过了六余载。
初次打开书籍的大门是在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刚刚开始识字的我翻开姐姐的书浏览,六岁的一年级小朋友惊呆了,自己竟然这么厉害,可以看得懂大孩子的书!这个小同学的读书之旅,由此踏上征程。
最开始我痴迷于读童话,每读到一篇有趣的童话,就会讲给同学或者老师听,当时因为脑子里的故事多,我被同学们默认为全班最博学的人。这大大加强了我读书的自信,激起了我读书的热情,从此一发不可收拾。随着我渐渐长大,童话已经满足不了我阅读的欲望了,我开始阅读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至今仍记得发现有动物小说这一类的书籍时,我是多么的欣喜若狂,多么沉醉于各色各样的动物之间的爱恨情仇,于是乃至饭后,睡觉前我都会捧一本书来看,这也许就是所谓的手不释卷。渐渐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读的书也渐渐多起来,在三年级时就突破了1000卷书。也成了一名学校里小有名气的小学者。
再后来,家里的书已经满足不了我了,我惊奇发现了一个好地方:书店。记得当时的教育书店有一种潜规则,倘若你有家长陪在身边可以任意观看,但倘若没有,那就要请你出去了。那时父母是很忙的,但我又想渴望读到书籍,所以我到书店以后,常常蹭大人。但时间久了,店员们已经熟悉了我的面孔,所以我时常也是会被赶出去的。但一天天如此,店员们仿佛也是被我的坚持不懈的精神打动了。所以我领到了独特的福利,能够免费蹭书看。再到后来整个书店的书差不多都被我看空了。于是我将目标转为了下一家书店。
还记得我在看书时候,还有一次囧记呢。那是我在一家书吧里,我看着一本叫《重返狼群》的课外书,当我找到它时,那富有深意的封面,与书后有意思的介绍,就把我牢牢的吸引住了。从下午六点开始,半个世纪过去,书吧该下班了,当店员喊里面是否有人时,我进还沉浸在那书中无法自拔,猛的眼前一黑,我才回到了现实世界,我赶忙跑到门前,用力的敲打着门板,可不知是怎么的,那店员没有听到敲打门板的声音,我被困到了里边。随后我也平静了下来,困在里边就空在里边吧,反正还有书来陪我。不能说的我,于是打开了灯,继续废寝忘食的研究那本《重返狼群》,但不出五分钟钥匙插进门锁的声音响了起来,是那冒失的店员赶回来了,她诧异地看着里面的我,不知我是怎么进来的。后来的事情,就是我竭力的向他解释,他也终于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用书铺成的这条路,也许就是我未来的光明大道,相信我可以在读书这条路上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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