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时尚作文
【品味时尚作文】
【篇一:品味时尚】
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就像飞鸟划过整个头顶,就像牧童吹着那悠长的笛,就像整个山坡开满了鲜艳的花却又迅速枯萎.我知道忧伤与寂寞又一次占领了我的心房.
自从于偏僻的小村考到这个繁华的城市,我不止一次感到寂寞.本以为开了花就会结出硕大的果,本以为下过雨就会有彩虹,本以为走出小村前路就会平坦无阻.这么多的本以为蕴含着我对于未来生活的无限希冀,就像火红的铁块经现实的冷水一淬又变为了冷色.我在这个城市的学习并不很顺利.
同学们都很好,只是我总是感觉自己像个异类.时尚的他们光鲜动人,风风火火,而我?呵,还属于八九十年代未经造化的呢!我开始冷静地观察着,时尚原来如此:
这里的夏天,女人比男人穿得少.同学说,“真时尚!”
这里的青年,有些人的头发比家里老母鸡的颜色还要黄.同学说,“时尚,帅!”
这里的蔬菜,小瓜比村里的肉还贵,同学说,“绿色食品,时尚健康!”
……
呦,时尚原来如此,赶明儿回去让妈妈补丁别补了,这里有个洞才时尚呢!说这话,我心里有点酸,同学们有些话又现了出来,什么“菜鸟”、“虾米”之类的我不甚了解.
说“菜鸟”是时尚,那我告诉你,想当年我在村里上树掏鸟蛋、下河摸河蚌别提多“酷”了!
可这些,都是冷暖自知,他们不屑,我只能自我消遣.每每听到他们谈论什么游戏球赛之类的,我都静静地跑开.他们的“时尚”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也许就不该忧伤,这些时尚又与学习何干呢?即使外表老土,心灵时尚就够了.
想到这里,我又释然起来.时尚不过如此,经过我细细品味,还是咱们原先农村好啊!
“农村生态游”已成时尚,我估计我以后也就成时尚了.所以品味时尚,毋须忧伤嘛.
作为一个少年,我相信未来也许是最真的、最值得追求的“时尚”吧!
如此一番,品味时尚,颇有收获.
【篇二:品味时尚】
时尚是什么?
很多人对时尚存在误解.尤其是我们的工薪阶层,农民阶层,一个会把时尚看作有钱人炫富的工具,一个把时尚斥之为与贫穷相对立的恶魔,但无论怎么样评价,我们都不怀疑里面有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感情.古往今来,人们总也停止不住对时尚的追求.时尚本来就是一个社会群体发起的.试问,有谁能脱离群众的取向呢?我十分喜爱时尚大师香奈儿的一句话“人们常说,时尚的对立面是贫穷,但事实上,它不是的.时尚的对立面是粗俗.”也就是说,无论你穿什么,说什么,如果将你们的个性,品质很好的衬托出来,反映出你的精神面貌,那就时尚.毋庸置疑,香奈儿从一个农村小姑娘到时尚的代言人,靠的不是天生的洞察力,不是选取最花哨,最雍容的布条随性混搭,而是她的经历,她对人情世故的观察,对社会观念的挖掘.她的服装,饰品之所以到今天还占据着世界奢侈品的榜首,虽有品牌效应,有夸张之嫌,但它身上所反映出的文化特性和人类身上永恒的品质美才是关键.服饰,只有当人们的思想品质融入其中时,才能称作真时尚.她那经典的黑色小礼服,那融入男人运动服特色的女式西服,让人一眼便能洞察出她的思想—女人不是弱者,女人是与男人平等的生物.不难看出,为什么世界上女人的时尚终级目标是香奈儿了,她们爱极了她的想法.
并不是没有保鲜期的时尚就不能称之为经典,服饰不像文字,它总有被人弃置的一天.二三十年代的中山装和旗袍,是开放兼容的符号.宫廷服饰的纷繁和雍容,是高贵端庄的符号.虽然今天在大街上没有人穿着中山装和旗袍乱窜,只有拍艺术照时才有备选的宫廷服饰,可谁能否认,这些过去的时尚俨然已成为了经典,经典的定义不一定要时时穿在身上,而是当你想起一个特定的年代,最先涌入脑海的是属于那个年代的服装,语言,继而人们能由这些表皮看到时代内涵,那么一个年代的时尚就已经升华为永恒的经典了.
文字虽不像服饰有着迅雷不及掩耳的变化,但也被打上了时尚的烙印.“90后”崇尚的“火星文”就是最好的例子.作为一个“90后”,当我看到那些火星文,首先感觉读懂费劲,进而觉得很搞笑,最后有一种恨想见的反感,我喜欢简单的文字下流淌着有内涵的思想,费解为什么有人喜欢杂乱的文字下平铺着白痴般的想法,这不是很病态吗?有人担忧火星文会影响汉字的纯净度,照我说汉字不怕危胁挑战,真正的经典是不怕社会上生出什么横枝末节扰乱它,经典在人们心中是一团永远不灭的火种,是那些行走在消逝中的伪时尚不可比肩的.
真时尚是服饰、文字、艺术美的载体,是人类心中努力追求的美好品质.而火星文,非主流仅能被称作伪时尚,是一群人的宠爱,不是大众的拥趸.真时尚经岁月的打磨最终会成为经典,而伪时尚最终会因毫无内涵消失在世界的视眼中.
【篇三:品味时尚】
品味时尚,就要跟着时代的步伐.
——题记
有人说:“艺术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在我看来这确实如此……艺术和时尚是相互关联的,品味时尚就要与时代的发展相结合.
时尚这一词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一大热词,特别在年轻的人眼里穿时尚的衣服,染烫时尚的发型已成为现在的流行模式.
品味时尚就要用不同的眼光去看待时尚.一杯好茶在专业人士的手里被其品尝的津津有味,而在门外汉看来却与一杯普普通通的茶没有什么特别,时尚也是如此.例如:现在大街上的女生穿的很少,而在别人眼里却充满了不屑、愤怒.因为传统的老人不明白、不理解、不能接受,而在年轻人的眼里这却成为了时尚美丽的代名词.所以不同的人眼光不同,品位也不同.
跟着时尚的脚步走,有的为了追求时尚,不管什么东西见了就买,买完后却只是扔到一旁不理不睬,不久后再去买……
品味时尚,不要盲目从众,更不要(next88)去盲目追星,切记凡事是有限度的.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进而出现了“韩流”“追星”等热词.这无疑是对社会的危害,甚至危及到了中小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所以说:“时尚不是跟风,不是盲目从众.”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爱好,有的人喜欢追星,我也不例外.但我是在茶余饭后,在不影响自己学习的前提下.
今年夏天一阵时尚的旋风从国外刮来.这风带来“新产品”顿时在大陆掀起了狂潮.因为都去购买它,所以出现了“物以稀为贵”的格局,而国货的价格却一路暴跌……
品味时尚,时尚像风,掀起了阵阵巨浪;时尚像洪水,腐蚀着人的心灵;时尚像暴雨,拍打着人的肉体;时尚像……
品味时尚,就要跟着时代的步伐,因为老眼光不能看新社会.要用新的眼光去看待时尚而不要盲目从众,随波逐流,要有自己的特色和风格.
品味时尚,就要跟着时尚的步伐……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消费也成为人们追求时尚的必经之路.在此希望大家合理购买时尚用品,要买自己需要的,不用的东西尽量少买.
品味时尚,就要跟着时代的步伐.
【篇四:品味时尚】
“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你无声黑白……”一首《千里之外》唱遍大江南北,把周杰伦这个演艺界的大众宠儿又一次推向了时尚的最高潮.耳边响起这熟悉的旋律,眼前总会闪过一张充满活力的年轻脸庞.但是你知道吗,还有一个与此形象大相径庭却又家喻户晓的人物,也曾演绎过这首流行音乐——著名的中央电视台播音员:罗京.
“观众朋友们大家好,这里是中央电视台……”每天晚上七点整,那亲切的面容总是准时出现在荧屏上,那熟悉的嗓音总是回响在亿万观众的耳边.他的庄重、大方、不苟言笑的播音风格,牢牢地抓住了无数人们的心.
这个广受人们爱戴的播音员,其实也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08年1月20日,综艺节目《欢乐中国行》中,一贯严谨的罗京一展歌喉,大唱《千里之外》.将这首时尚的歌曲演绎得酣畅淋漓.看着他那投入的表情、醉人的微笑,俨然是一个追赶时尚浪潮的“时尚达人”.我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这还是那个严肃的播音员吗?惊讶之余,我才想到:原来他也和我们一样,拥有一份感知和追逐时尚的热情.
我们看到了一个崭新的罗京、一个与往日荧屏上截然不同的罗京、一个同样充满活力的时尚的罗京.
但是,他的工作不允许他以这样的形象出现在我们面前.一时间,各种各样的批评潮水般涌来.是啊,他是国家形象的代表,华夏之音的传达者.这份沉甸甸的责任,不允许他做出哪怕一丝的改变.于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又变回从前的那个庄重严肃的罗京了.直到08年8月31日,从那天之后,他就彻底从电视上消失了.一道不幸的消息传来:因为身患淋巴癌,罗京不得不离开《新闻联播》的播音室,入院治疗.
10个月后,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播音事业的优秀播音员罗京与世长辞,永远地离开了他所钟爱的播音事业,离开了亿万喜爱他的`广大观众.
罗京就像一首巴赫的《十二平均律》,严谨得几近刻板.是真的缺少贝多芬的狂放、肖邦的写意、爵士乐的自由、拉丁音乐的奔放吗?一曲《千里之外》,给了我们最好的答案.
因为工作和公众形象的原因,他做出了巨大的牺牲.今天,他永远地离开了我们.看着浩如烟海的悼念和祝福,我突然意识到:罗京那般的沉稳、严谨、勇于牺牲和隐忍,其实一点也不逊于周董之流.希望这种精神,可以永远成为激励我们积极向上的新的时尚.
【篇五:品味时尚】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篇六:品味时尚】
当我们将剪了无数个洞的牛仔裤,放进衣柜底时,这种往日的时尚已经过时了;当我们把80年代的老歌拿出回放时,这种往日的时尚已成经典.
同是时尚,为何就有如此大地差别?关键是一种时尚经历了众口品味后,还剩什么.所以——
时尚需要我们去接近.没有实践没有发言权.同理,也只有当我们亲身感受体验时尚,才能摸清此时尚的脾气.边骑车边塞个耳机大声放着音乐,外表看上去特青春,但身边的危险也渐渐逼近;阿迪的服装、耐克的品牌,那个显眼的标志就是年青人的资本.而身后的父母却在含辛茹苦地早出晚归.如果身边太多的时尚现象我们不去接近、去认识,或许自己也会挤入追求“时尚”的大军中.
时尚需要我们去感悟.毕竟时尚是青春的代名词,追逐潮流成了我们80后、90后的法宝.也不能否认,有些时尚也有着明显的多利少害性.《百家讲坛》是一个近几年才开办的央视栏目,而请去开讲座的名师也是大学、中学校园的佼佼者.他们生动形象、睿智而又耐人寻味的讲课,不仅满足了全社会感受大学教育的机会,也将各方面文化知识大众化普及,而这些教授也成为了众多观众追捧的“明星老师”.人们从他们身上学习其余娱乐明星少有的文化修养和待人处事,而一些学生也开始重新规划人生,非某某名牌大学不上,因为那个大学里有他的偶像.我也是此时尚的追星族,感悟此种时尚,让我又多了份信心与希望,何乐而不为?
时尚需要我们去沉淀.大千世界对我们这些人生阅历空缺的中学生来说,身边充盈着各种诱惑,难免盲从去跟风、去追求个性自我.将所有的时尚一概接受,将自己搅得和污水一样浑浊不堪.其实时尚本身没有好坏,需要看哪些适合我们成长,静下心来耐心思考,学会将有用的吸收,没用的毅然决然地排斥沉淀下来.当我们通过一系列的过滤、洗涤后,我们便从纯净水变成了矿物质活性水!有益时尚让我们更有内涵.
接近、感悟、沉淀……时尚这东西也给我们品味完全了.别人的时尚未必是我们适合的.最重要的是,如何去品味时尚,让我们成为矿物质活性水!
【篇七:品味时尚】
时尚,顾名思义就是在特定时段内率先由少数人尝试、预认为后来将为社会大众所崇尚和仿效的生活样式..有的人认为时尚是一种艺术,有的人认为时尚是一种潮流,而我认为时尚不过是过眼云烟.
在现实生活,人们只会盲目追求时尚例如:大多数人穿奇装异服,追捧明星,跟随一时的流行风情.许许多多的学生一味追求时尚而使自己的学业下降,有的人还因为盲目追求时尚而使自己走上一条不归的道路.或许有的人认为时尚是一种艺术,但能把时尚真真正正当一门艺术的人少之又少.人们大多只会跟随潮流的步伐,对时尚一时的火热过不了多久这火热就会慢慢地消逝.
我认为学生追求时尚会使学习成绩有相应的影响,使们分散学习精力,无心学习,中学生应该以学为本,素质教育为辅,而不是一味去搞些和提升自己学业无关的事,花的是宝贵的时间.而时尚又浪费钱,时尚的东西,价格会有很多水份.它还浪费时间,浪费精力,会导致思想腐朽,拜金主义而失去社会道德.况且时尚这东西变得很快,想追也追不上.在这我希望大家不要盲目追求时尚,因为每个人的审美观都不一样,你认为时尚,别人认为难看,自己踏踏实实地过生活才是正事.
大家一定要记住哦:流行时尚,皆为过眼云烟,唯有学业事业,长留世间.有志的年青人,不要自轻自贱,没有主见,莫为流行所动,方能立足人间.
【篇八:品味时尚】
故事是这样的.一只追求时尚的螃蟹改变原来的行走方式,由横着走路改变为直着走路,后来遇到危险时由于直着走不快而有一时间改不回横着走路的方式而被捉了.
这是一只崇尚时尚的螃蟹的悲剧.这个地方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这只螃蟹的创新精神,社会的进步是少不了这种创新精神的.但是这个故事也有一个不可取的地方,就是螃蟹错误的创新精神.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创新是一切新事物发展的源泉.从简单的来说,创新就是你想到了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事情.麦当劳的老板,当年是一个厨师,因为不想去学也不想去计中西式菜肴的做法和特点,干脆拿着两片面包夹着块牛肉就往外卖,这样就产生了一种新事物叫汉堡包.从此在这个世界上随处可见“M”这个标志.马克思说过,人民完全可以用暴力来反抗政府,这就叫革命.这一句话在当时只有贵族能当统治者的时代谁敢想谁又会想,但是马克思想到了.这一句话让人民觉醒,人民有打开自由民主平等大门的钥匙.
错误的创新精神就像把枪口对着自己而不是对着别人,扣动扳机后死的只能是自己.现在的很多青少年都会与时尚潮流画上等号.可是有些人比较时尚,搞什么非主流,把发型搞得稀奇古怪,头发染得五颜六色,不是在嘴唇上就是在舌头上打一颗钉子,自以为在人群中标新立异,引领潮流,其实是不知道街上的人都像看怪物一样去看他们,偶尔听到大人教育小孩说:以后千万不要学他们一样搞到不三不四的.哈,这都没有新力量注入,看你还能蹦跶几天,还想引领潮流,既然家里没有镜子不能照着好好打扮,那你也不自己撒泡尿照一照,就那副德性.
时尚是一个时期人们所崇尚的某种事物.其实我认为螃蟹最后还是死在自己的无知上,为什么要将不合适自己的硬要套在自己的身上,就像你要评价杨玉环就不能用评价西施的那套标准一样.
时尚这个话题太大,不能说到面面俱到.时尚我个人觉得就是无知的人类在一时期填补了这类前所未有的空白,从而形成一种潮流,并得到人们的崇尚.其实只要意识到自己对人生的无知,在这基础上努力充实自己,探索人生,不一定要有答案,即便没有,那在这过程中你也得到了人生的哲学与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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